[爆卦]營業稅會計科目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營業稅會計科目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營業稅會計科目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營業稅會計科目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元照出版,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裁判時報第109期 📌從東海翰林苑案談「營業行為」的涵攝/李惠宗(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 本文評析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116號判決,分析案例事實之爭點,涉及預計以多數套房「出租」可否視為「營業行為」,最後「出售該房屋」的一次性行為,應如何認定為「營業行為」的問題。就此,涉及營業稅法...

營業稅會計科目 在 微晟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9-07 18:03:45

0901 我發現好多朋友 要考11月記帳士 這些是我最常見到的考題 和新修法的內容 啊沒考不要怪我 記帳士稅法預測及基本題型 稅捐稽徵法 §10 疫情延後繳納期間 §11-1擔保品修法的第四款土地部分 §26 因疫情延期或分期繳納時限 §27 因26條延分期仍未如期申報者應一次還清時限 稅務...

  • 營業稅會計科目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19 15:55:51
    有 32 人按讚

    #裁判時報第109期 📌從東海翰林苑案談「營業行為」的涵攝/李惠宗(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
      
    本文評析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116號判決,分析案例事實之爭點,涉及預計以多數套房「出租」可否視為「營業行為」,最後「出售該房屋」的一次性行為,應如何認定為「營業行為」的問題。就此,涉及營業稅法及所得稅法如何涵攝的問題。李惠宗老師逐一分析法律爭議,精準說明營業稅法以及所得稅法規範內容之適用與涵攝,就具體個案以及判決內容進行分析,執得一讀。
     
    ✏關鍵詞:稅疑惟輕原則、反面解釋、信賴保護、一時貿易所得、法律不強人所難、稅捐適用選擇權、特種營業人
     
    ✏摘要:
    本案事實徵、納雙方並不爭執,乃納稅義務人於民國(下同)95年1月1日購買位於臺中東海大學附近土地及地上物,嗣改建為8層樓之建物,其內設有45間套房,於96年1月19日取得該建物之所有權後,持續出租收取租金(下稱「東海翰林苑」);復於99年8月31日將系爭房地以總價新臺幣(下同)50,000,000元出售與訴外人梁○○。納稅義務人就租屋收取租金行為,於97至99年申報綜合所得稅,並經國稅局核定在案,其後出售該房屋,亦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試讀
    🟧「租屋」與「售屋」行為認定為營業行為之理由
     
    私人以出租營利之目的而斥資購建房屋,於購建之後,又長期出租,收取鉅額租金,即屬事實上經營租賃業務,為營業行為,自屬經營租賃業務之營業人。另營業人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亦屬整體營業行為之一部分,除屬於依營業稅法第4章第2節規定計算稅籍之營業人,免徵營業稅外,仍應課徵營業稅,此稽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22款規定自明。且參酌行為時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17條亦規定:「固定資產,指為供營業上使用,非以出售為目的,且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之有形資產;其科目分類與評價及應加註釋事項如下:……二房屋及建物:指營業上使用之自有房屋建築及其他附屬設備……。」
    以上判決,就長期租屋構成營業行為,應可贊同。再者,營業人」,故其「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
     
    🟧就經核定綜所稅是否構成信賴保護之理由
     
    就納稅義務人針對「租屋所得」,已先行報繳個人綜合所得稅及針對售屋行為報繳「財產交易所得」,是否構成「信賴保護」而言,最高行政法院認為:
    (四)次查,上訴人購地建屋出租及出售系爭房屋,符合以營利為目的,且持續性從事一定經濟活動之營業行為,亦不符合免辦營業登記,免課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情形,自應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縱其出租套房租賃所得部分,上訴人雖自行申報綜合所得稅,惟因營業稅與綜合所得稅屬不同稅目,尚不得因本件課稅事實已先受有綜合所得稅之核定,就認為出售系爭房屋非營業行為,而可免除其就該銷售行為負有申報繳納營業稅義務等情,經原判決論述甚明(參見原判決第22頁2)。是依上訴人經營模式以觀,乃該當於營業稅法第2條第1款所稱之銷售行為,上訴人依規定負有開始營業前辦妥營業記,並申報銷售額之義務,並不能因其自行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將出租系爭套房之租金收入列為租賃所得,經被上訴人誤依其申報而核定,而免除其法定義務。
     
    🗒全文請見:從東海翰林苑案談「營業行為」的涵攝/李惠宗(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裁判時報第109期
     
    📕本期目錄: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793 
     
     
    📢訂閱 #月旦雜誌,最新優惠:http://qr.angle.tw/gyj
     
    📢#月旦知識庫 最新購點優惠:http://qr.angle.tw/dzl
     
    📚#元照新書:http://qr.angle.tw/pp8
     
    📚8/31前,教科書滿2,000元贈好書一本:http://qr.angle.tw/svu

  • 營業稅會計科目 在 老少女巴黎藍帶之後:主婦的日記流水帳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04-26 19:22:03
    有 184 人按讚

    一些小本經營尤其免發店家應該注意的會計小事情。

    沒想到大家對於國稅局的事情如此的關注啊😂到底我們的國民吃了多少國稅局的虧啊😭😭其實我在上班族時期也常莫名其妙被追討個人所得稅⋯⋯賣個股票也被追、賣個房子只賺了不到30萬也被追、一咪咪的股息股利也被追、連退稅都可以可以被追😡只能說在台灣當中產階級超可憐🤣🤣🤣錢賺的都養不起孩子了還要一直繳稅!!

    看了大家的留言就覺得老少女好像可以告訴大家一些做小生意時可以注意的一些稅務會計的事情和注意國稅局的事項!

    1、國稅局不會有突發事件,通常要追討公司行號稅金前都會先發函確認(我這次就是沒有所以超火)直接收到繳款書的絕對有問題!

    2、真的要懂一些些會計。至少搞懂你的營業別什麼算是固定資產、生財器具、那些是成本和費用。

    3、收到莫名的追稅繳款書不要緊張,先確認是不是詐騙集團(雖然國稅局也蠻像詐騙集團的)打電話到當區的國稅局找到你們的地址負責的稅務員確認真假。

    4、稅務員在電話中講一堆什麼算式公式都不用管,自己去一趟看他們拿出什麼證據,是否為真才重要!

    5、搞懂什麼是營業稅和營所稅。我就不講了自己Google比較快。

    6、覺得有疑慮一定要提出來,基本上國稅局是個可以講價的機構,但是前提是你真的懂些會計,可以了解各種會計科目間的移動⋯⋯⋯不然就找記帳士或是會計師吧!

    7、如果你是有開發票的店家,想必一定有記帳的事務所,請第一時間聯絡負責記帳的人員,查詢他們是否有申報錯誤,以及請他們出面和國稅局溝通喔!不需要自己去~~

    8、台灣對於個人所得的部分並不會請事務所幫忙申報,大多是國稅局寄來的試算表或是自己填好的申報單,如果沒有異議就直接繳納那筆金額。但是!個人所得稅要被追繳時,是直接收到稅單,但是會標明你是那一筆申報事項要被追繳,會寫的很清楚,有問題就可以自行再去詢問。

    希望可以幫到大家一咪咪啊!
    祝我們小老百姓都不要再被國稅局騙錢🤣

    大家記得來葛菲法式甜點 Les douceurs de Gloria吃甜點喝咖啡啊✌🏻✌🏻

    #真沒想到有天會有會計文
    #這裡不是甜點和婆媽八卦版嗎😂😂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