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營業登記委託書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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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營業登記委託書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6萬的網紅律師娘講悄悄話,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粉絲團後台私訊我的問題除了離婚之外,最多就是車禍了🚗 很多人一擦撞就被獅子大開口~其實車禍求償其實是有標準的!律師娘來跟大家說說《車禍事故求償須知》 讓大家不要被當「盤仔」喔! 1、 車禍相關資料: (1) 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內含車禍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姓名、車牌號碼、(當事人雙方...

  • 營業登記委託書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10-03 13: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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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粉絲團後台私訊我的問題除了離婚之外,最多就是車禍了🚗

    很多人一擦撞就被獅子大開口~其實車禍求償其實是有標準的!律師娘來跟大家說說《車禍事故求償須知》
    讓大家不要被當「盤仔」喔!

    1、 車禍相關資料:
    (1) 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內含車禍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姓名、車牌號碼、(當事人雙方的連絡電話)。

    (2) 車禍現場圖或現場相片
    車禍事故處理完畢的7天後,至交通隊閱覽或提出申請。
    *若是委託他人處理,需攜帶:
    《委託書》:格式不拘,但須表明委託意旨、委託事由,簽名並加註日期。
    《當事人身分證正本》
    《受託人身分證正本》

    (3) 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事故30天後,當事人向交通隊提出申請,但本表通常會註記「不得作為訴訟或其他證明用途」。

    (4)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結果
    若雙方對於肇事責任歸屬有爭議,應申請鑑定,費用3000元。

    (5)驗傷單或診斷證明書等基本事證資料:
    -人傷:車禍當時的驗傷單、診斷證明
    -車損:車輛維修花費評估
    -死亡證明

    2、 可求償項目:
    (1) 醫療費用
    1. 檢附:醫療費用單據
    2. 額度:
    (a) 須扣除健保已支出部分
    (b) 被保險人(肇事者)已為一部之賠償者,受害人請求汽車強制責任險保險金,必須扣除肇事者的賠償(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31II)。

    (2) 喪葬費用
    1. 檢附:醫療費用單據
    2. 額度:殯葬費有額度限制
    (參考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殯葬費項目及金額表」)

    (3) 工作損失
    ■ 收入減少的相關證明(例如請假單、單位營業額收入證明等)

    (4) 精神賠償
    ■ 檢附收入、身分等證明資料
    ■ 說明所承受的痛苦

    (5) 殘障勞動損失
    ■ 檢附受害殘障等級
    ■ 可求償至65歲。

    (6) 殘障增加支出
    ■ 義肢、看護費用等
    ■ 可求償到死亡為止。

    👩和律師娘一對一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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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營業登記委託書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10-02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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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粉絲團後台私訊我的問題除了離婚之外,最多就是車禍了🚗

    很多人一擦撞就被獅子大開口~其實車禍求償其實是有標準的!律師娘來跟大家說說《車禍事故求償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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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車禍相關資料:
    (1) 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內含車禍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姓名、車牌號碼、(當事人雙方的連絡電話)。

    (2) 車禍現場圖或現場相片
    車禍事故處理完畢的7天後,至交通隊閱覽或提出申請。
    *若是委託他人處理,需攜帶:
    《委託書》:格式不拘,但須表明委託意旨、委託事由,簽名並加註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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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託人身分證正本》

    (3) 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事故30天後,當事人向交通隊提出申請,但本表通常會註記「不得作為訴訟或其他證明用途」。

    (4)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結果
    若雙方對於肇事責任歸屬有爭議,應申請鑑定,費用3000元。

    (5)驗傷單或診斷證明書等基本事證資料:
    -人傷:車禍當時的驗傷單、診斷證明
    -車損:車輛維修花費評估
    -死亡證明

    2、 可求償項目:
    (1) 醫療費用
    1. 檢附:醫療費用單據
    2. 額度:
    (a) 須扣除健保已支出部分
    (b) 被保險人(肇事者)已為一部之賠償者,受害人請求汽車強制責任險保險金,必須扣除肇事者的賠償(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31II)。

    (2) 喪葬費用
    1. 檢附:醫療費用單據
    2. 額度:殯葬費有額度限制
    (參考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殯葬費項目及金額表」)

    (3) 工作損失
    ■ 收入減少的相關證明(例如請假單、單位營業額收入證明等)

    (4) 精神賠償
    ■ 檢附收入、身分等證明資料
    ■ 說明所承受的痛苦

    (5) 殘障勞動損失
    ■ 檢附受害殘障等級
    ■ 可求償至65歲。

    (6) 殘障增加支出
    ■ 義肢、看護費用等
    ■ 可求償到死亡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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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營業登記委託書 在 陳慧文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6-09-19 12: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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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蘭蒂颱風災害救助補助及減免稅捐資訊】

    壹、經報備勘驗得減免稅捐

    受莫蘭蒂颱風影響,如家中車輛、房屋、土地及營業場所有因災受損,請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或分處申報減免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

    貳、補助對象
    本次莫蘭蒂颱風所直接影響之受災戶。

    補助規定
    (一)死亡救助︰因災致死或因災致重傷而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死亡者。
    (二)失蹤救助:因災致行蹤不明並於警察機關登記協尋30日以上未著者。
    (三)重傷救助︰因災致重傷,或未致重傷而須緊急救護住院治療,自住院日起15日內之住院期間所發生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總額達重傷救助金額者。
    (四)安遷救助︰住屋因災毀損達不堪居住者。
    (五)住屋淹水救助:住屋因水災淹水,自室內樓地板起算達五十公分以上者。
    (六)住屋土石流救助:住屋因土石流入,自室內樓地板起算達三十公分或面積達二分之一者。
    (七)住屋毀損救助:本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住屋因災毀損住屋面積四分之一以上,未達不堪居住者。

    住屋,以申請人實際居住之臥室、客廳、飯廳及連棟之廚房、廁所、浴室為限;
    第四款及第七款住屋,並以申請人於災害前已設籍者為限。

    住屋因災毀損達不堪居住之認定標準如下:

    一、住屋屋頂連同椽木塌毀面積超過三分之一,或鋼筋混凝土造成住屋屋頂之樓板、橫樑因災龜裂毀損,非經整修不能居住。

    二、住屋牆壁斷裂、傾斜或共同牆壁倒損,非經整修不能居住。

    三、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住屋受損嚴重,非經整修不能居住。

    四、其他因鄰近或位處土石鬆動、走山、土石流、河床改道致住屋鄰近河床或與河床齊高、地基掏空等危險地區,有影響生命安全之虞而無法繼續居住者。

    補助金額
    (一)死亡救助︰每人發給新臺幣20萬元。
    (二)失蹤救助︰每人發給新臺幣20萬元。
    (三)重傷救助︰每人發給新臺幣10萬元。
    (四)安遷救助︰每戶每人發給新臺幣2萬元,並以五人為限。
    (五)住屋淹水救助:每戶發給新臺幣15,000元。
    (六)住屋土石流救助:每戶發給新臺幣15,000元。
    (七)住屋毀損救助:每戶發給新臺幣15,000元。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救助金發給後,經證實非因災害死亡或失蹤者,具領人應繳回已受領之救助金。

    安遷救助金之發給,以全戶人口實際遷離原住屋者為限,並應扣除已發給之死亡及失蹤救助金之人口數。

    應備文件
    (一)災害救助勘查表(區公所提供)
    (二)全戶戶籍資料或戶口名簿
    (三)受災相片
    1. 安遷救助及住屋毀損救助:檢附住屋現況相片
    2. 淹水救助:由室內地板量起並清楚指認淹水高度及標示門牌號碼之相片
    3. 住屋土石流救助:由室外拍攝室內掩埋高度或面積相片
    (四)郵局存簿
    (五)委託書(申請人與領款人不同者需檢附)
    (六)房屋租賃契約影本(申請住屋淹水及土石流救助,雖未設籍但實際居住者需檢附)
    (七)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服務單位及洽詢電話
    戶籍地區公所社會(經)課
    社會局社會救助科:3368333轉2063; 3373372至75

    稅務部分請洽高雄市稅捐稽徵處:741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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