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營建物價指數計算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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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營建物價指數計算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5萬的網紅高嘉瑜,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低估租金指數等於低估通膨 僅1200戶豈能反映全國物價?】 ⚠️虛假的房租指數 房租指數連漲54個月,內政部營建署卻對外表示租金仍算平穩?如此結論想必與許多民眾的實際感受天差地遠,而營建署之所以會有這樣破天荒的說法,就是參考自主計處那毫無參考意義的房租指數! 為何嘉瑜會說毫無意義呢?那是因為主...

  • 營建物價指數計算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3-18 17: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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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估租金指數等於低估通膨 僅1200戶豈能反映全國物價?】

    ⚠️虛假的房租指數
    房租指數連漲54個月,內政部營建署卻對外表示租金仍算平穩?如此結論想必與許多民眾的實際感受天差地遠,而營建署之所以會有這樣破天荒的說法,就是參考自主計處那毫無參考意義的房租指數!

    為何嘉瑜會說毫無意義呢?那是因為主計處所謂的房租指數,所採之樣本只有區區「1200戶」!妄想用1200戶來代表全國的租屋市場,就連非統計專業的一般民眾也可以輕易理解此荒謬之處,而參考坊間類似調查,抽樣數達上萬戶的更是比比皆是。

    ⚠️1200戶的問題出在哪?
    首先對於房租10年僅漲8%的說法,專家指出:「8%應該是被高度低估的數字,據民間租屋網統計資料去年8月到前年8月之間,雙北都長5% ,591的數字是這6年之間租金都會區大概漲了3成,這都遠比10年8%還要來的更大。」

    其次六都樣本僅各120個,佔約60%,遠低於六都人口佔比,且樣本固定不變動,如何能代表真實的房租市場呢?最明顯的莫過於雙北地區,面對高房價、高租金,三坪內的「蟻居房」待租量快速成長,依業者估計兩年來蟻居房已大幅成長35%,這次傳出房租大漲的正是待租的套房,僅僅2年,租金成長於8%!主計處始終固定的1200戶樣本,自然無法包含此種新興的蟻居房房租上漲趨勢。

    ⚠️計算物價指數應參採房價、房貸
    綜上所述,由於樣本不足、區域抽樣不均,房租指數嚴重失真,而房租在CPI(消費者物價指數)之佔比高達14%,其結果,變相造成物價指數的嚴重低估!而房租指數無以反映物價,勢必得研擬其他方式來計算物價指數,而嘉瑜認為,現今最能代表台灣物價的指標,就是房貸了。

    房貸納入CPI早已不是新議題,而主計總處向來的回應是:認為房子是資本財,買房子不是消費行為,因此房價自不宜進入CPI,而該以房租來反映民眾的居住價格變化。但嘉瑜質疑:現金購屋者通常是向銀行貸款,動輒數十年,早已形成生活必要支出,若付房租是消費行為,房貸為何不可以是?

    我國有逾八成家庭是住自己的房子,自有住宅比率之高在世界名列前茅,據調查,近10年國內住宅貸款負擔率已由25.94%升至35.3%,10年來升幅達51.5%,這個壓在民眾身上的價格變化,已改變了民眾許多消費行為,影響如此重大,實非區區10%的房租漲幅所能反映。

    主計長於質詢時承諾嘉瑜,將在半年內檢討房租指數抽樣失真的問題,嘉瑜也同時呼籲主計長,仔細研議是否參採房價、房貸的變化來計算CPI,才能讓物價指數更接地氣。

    👉🏻110.03.10財政質詢影片連結🔗:
    https://youtu.be/xQ6XZQfAh7k

    👉🏻新聞連結🔗
    立委質疑房租指數與現況脫鉤 主計總處擬檢討
    新頭殼: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1-03-10/547009
    中華新聞雲:https://www.cdns.com.tw/articles/371754
    經濟日報: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21/5307750
    TVBS: https://news.tvbs.com.tw/life/1475088
    中央社: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2103100129.aspx
    「抱歉,是我拉低平均薪資」 國人平均月薪今年首破43K,為何勞工大多無感? 令人辛酸的三大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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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營建物價指數計算 在 新竹水牛曾資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10-17 15: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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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四公園徵收到公道三徵收|

    公眾利益&公平正義
    可以心平氣和解決的問題不必要大小聲,窮其一切方法無法解決的問題,大小聲也沒用!

    公四公園位世博台灣館旁,當年市府為建置世博台灣館,一併啟動旁邊公四公園用地徵收案,而當時的用地徵收是以公告現值加四成徵收,與市價差距甚大,拆遷戶向資程陳情,希望能夠以市價徵收,時值立法院針對土地徵收條例修法改以市價徵收,但尚未完成立法,市府送議會審議公四公園用地徵收拆遷補償預算壂付案時,第一次被我在大會建議立法院尚未完成修法影響民眾權益退回;立法院完成修法後,市府再送壂付案至議會審議時,又被我以本市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營造單價未隨多年累積的物價指數調整,地上物拆遷補償費與市價差距甚大,建議大會退回,俟新竹市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修訂後再送議會審議,公四公園是本市第一件以市價徵收而拆遷戶沒有抗爭的案例。

    公道三是本市外環道路的兩個斷點之一,歷任市長都列為重大交通建設努力的政策目標,在本屆市府團隊的努力,多數拆遷戶的成全,終於獲得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接續而來的是用地徵收與地上物拆遷補償的問題,用地徵收因為以地易地及市價徵收的方案,爭議不大,地上物拆遷第一次查估金額過低,拆遷戶向資程及陳建名議員陳情,了解陳情民眾的訴求,我們研議透過自治條例修正通案解決,提議請市府修訂新竹市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包括未領有使用執照建物補償由50%提高到70%,建築營造單價參酌主計總處營建物價指數每年調整,而市府完全採納我們的提案,並增加租金補貼最高每戶72萬,審議過程中資程再建議營造單價以實際樓層計算,這部分也獲市府同意,經過府會努力之後,最後一次查估金額和原始查估金額,增加1~1.5倍,相較於其他個案相對優渥,我們理解拆遷戶的心情,也盡一切可能來確保拆遷戶的權益,符合拆遷戶和公眾利益的均衡,才是見樹又見林的公平正義。

    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HsinchuCity/paper/1323259

    https://m.ltn.com.tw/news/local/paper/624063

    新竹市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
    http://www.rootlaw.com.tw/LawContent.aspx?LawID=B050070000000600-10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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