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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燃氣渦輪機應用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萬的網紅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台灣能源轉型各項配套解決方案正按部就班分頭進行中,這裡的部分報導中,也提到了幾項值得大家注意的,除了再生能源綠電開發、儲能與智慧電網建置、需量反應極需求面管理之外,外來幾年間也會同步推進中的重要配套方案,在此提供大家做參考..... 大停電、核二跳機懲處25人 台電董事長總經理記大過 / 513停...
燃氣渦輪機應用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台灣能源轉型各項配套解決方案正按部就班分頭進行中,這裡的部分報導中,也提到了幾項值得大家注意的,除了再生能源綠電開發、儲能與智慧電網建置、需量反應極需求面管理之外,外來幾年間也會同步推進中的重要配套方案,在此提供大家做參考.....
大停電、核二跳機懲處25人 台電董事長總經理記大過 / 513停電涉管理疏失 台電擬向承攬商求償2.35億 / 台電砸4670億建設大型機組 6年內供電增逾千萬瓩(08/25、27/2021 中央通訊社)
重點摘要:
王美花說,在短短3個月內,台電連續發生3起事故,513、517更造成全國性電力影響,不僅影響民眾生活,也引發社會大眾對國家電力系統的不信任,楊偉甫、鍾炳利應負督導不周不責,各記大過1次。
至於其他懲處名單,王美花表示,副總經理、處長、廠長都有,「都是高階主管」。
面對媒體質疑懲處名單僅止於台電,王美花強調,513停電是台電人員操作錯誤所致,517則是供電量追不上用電量,727則是核二廠操作問題,比較屬於執行面,懲處也以台電為主。
王美花說明,副總經理以下由台電人評會決議,董事長與總經理的部分則由經濟部裁量,也已向行政院報告,至於自己的去留則由長官決定,「目前院裡面給我的任務,是經濟部跟台電要非常努力把穩定供電、能源轉型做好」。
台電指出,興達電廠新燃氣機組將於113年接手上線,既有的燃煤1、2號機也將在112年底開始陸續除役,3、4號燃煤機組則會先於2024年底轉為備用機組,待2025、2026年底陸續除役,盼興達電廠脫胎換骨,成為潔淨能源模範電廠。
此外,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將新增2部新機組總計260萬瓩,目前正處環評階段,待環評結束才會開始招標,投資金額為1218億元,其中第一部機組預計116年上線。台電表示,7月9日剛結束環評專案小組第2次審查會議,預計9月底前會完成修正、再送審。
目前有4件大型機組投資計畫如火如荼進行中,總投資總額為4670億元,共10部複循環燃氣機組、1226萬瓩裝置容量,相當於2座台中火力發電廠滿載發電量,這些機組將於明年起、6年內陸續上線。
燃氣不僅發揮遞補核電功能,台電說明,燃氣複循環發電機組結合「氣渦輪機」及「蒸汽輪機」發電方式,因此得以進行2次發電;即便1部複循環燃氣機組裝置容量,比燃煤機組來得高,但燃燒過程產生的溫室氣體與空氣污染物較少,是減煤減排的重要推手。
513大停電肇因台電人員操作失當,導致全台分區停電5小時,415萬受影響戶電費打95折,總計台電賠償金額高達新台幣4.7億元。
王美花今天表示,513停電事故是台電進行路北超高壓變電所容量擴充工程時,測試人員誤操作開關釀憾事,造成匯流排接地事故,引發興達電廠跳機、通霄電廠降載;基於當時這項工程尚未完成驗收,認定設備工地管理不當為承攬商責任。
因此,除了於5月26日將停電檢討報告提交行政院,為釐清工程承攬商責任認定問題,台電與承攬商也在6月17日委託第三方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辦理事故鑑定,並於8月4日收到正式鑑定報告。
王美花並表示,行政院也於8月9日核復經濟部檢討報告,台電隨即根據這些報告進行人員懲處,後續經第三方鑑定,也確立台電和承攬商責任歸屬各半,因此求償金額朝向4.7億元的一半,並於8月20日發函承攬商追償事故損失。
經濟部表示,根據第三方鑑定報告書,台電相關連帶責任包含,台電測試人員未落實設備試驗標準作業程序,誤操作管制設備隔離開關;送電中管制點,運維單位未落實管制措施;工程監造單位對於承攬商監督不周等。
更多細節:
(中央社記者梁珮綺、曾智怡台北27日電)經濟部今天公布513、517停電及727核二跳機懲處結果,共25人受到懲處,部長王美花表示,台電董事長楊偉甫、總經理鍾炳利督導不周,各記1大過。
台電繼5月13日、5月17日發生跳電後,7月27日核二廠2號機又因「一張椅子」而跳機,引發民怨,王美花下午率次長曾文生、國營會執行長劉明忠說明懲處結果。
王美花表示,三起事故都涉及人為疏失,已追究台電公司相關失職人員,依責任歸屬,513懲處15人、517懲處2人、727懲處8人,共25人分別記申誡至1大過不等處分。
王美花說,在短短3個月內,台電連續發生3起事故,513、517更造成全國性電力影響,不僅影響民眾生活,也引發社會大眾對國家電力系統的不信任,楊偉甫、鍾炳利應負督導不周不責,各記大過1次。
至於其他懲處名單,王美花表示,副總經理、處長、廠長都有,「都是高階主管」。
面對媒體質疑懲處名單僅止於台電,王美花強調,513停電是台電人員操作錯誤所致,517則是供電量追不上用電量,727則是核二廠操作問題,比較屬於執行面,懲處也以台電為主。
王美花說明,副總經理以下由台電人評會決議,董事長與總經理的部分則由經濟部裁量,也已向行政院報告,至於自己的去留則由長官決定,「目前院裡面給我的任務,是經濟部跟台電要非常努力把穩定供電、能源轉型做好」。
對於513、517停電,王美花也代表經濟部與台電向民眾致歉,「我們的態度是明確懲處、徹底檢討,重要的是落實後續改善作為」。
目前經濟部已成立電力系統改善小組,會再提出完整電力系統改善報告,短期會強化需量反應,「用電緊張可能只有幾個小時,若搭配需量反應或汽電共生的電力,就能做很好的調度安排」,中長期目標是增加綠能、天然氣接收站、夜尖峰要有更好因應等。
曾文生補充說明,電力系統改善小組由能源局、台電人員組成,也會邀集學者專家、政院災防辦代表,將持續檢討、定期檢視可能遇到的問題。
5月13日,台電一名工作人員開錯開關,導致匯流排接地故障,進而造成興達電廠4部機組跳機,經濟部定調為「人為疏失」,楊偉甫自請處分,豈料,5月17日因「電不夠」,再次啟動分區供電。
經濟部隨即展開電力盤點,並在5月26日向行政院送出513、517停電檢討報告,沒想到,核二廠7月27日則因工作人員不慎滑動椅子,造成主蒸氣隔離關閉、機組跳機。(編輯:潘羿菁)
513停電涉管理疏失 台電擬向承攬商求償2.35億
(中央社記者曾智怡、梁珮綺台北27日電)513大停電造成台電須賠償新台幣4.7億元,由於涉及承攬商管理問題,經濟部長王美花今天表示,事故鑑定確立承攬商應負一半責任,台電已向業者提出求償,約賠償金的一半、2.35億元。
513大停電肇因台電人員操作失當,導致全台分區停電5小時,415萬受影響戶電費打95折,總計台電賠償金額高達新台幣4.7億元。
王美花今天表示,513停電事故是台電進行路北超高壓變電所容量擴充工程時,測試人員誤操作開關釀憾事,造成匯流排接地事故,引發興達電廠跳機、通霄電廠降載;基於當時這項工程尚未完成驗收,認定設備工地管理不當為承攬商責任。
因此,除了於5月26日將停電檢討報告提交行政院,為釐清工程承攬商責任認定問題,台電與承攬商也在6月17日委託第三方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辦理事故鑑定,並於8月4日收到正式鑑定報告。
王美花並表示,行政院也於8月9日核復經濟部檢討報告,台電隨即根據這些報告進行人員懲處,後續經第三方鑑定,也確立台電和承攬商責任歸屬各半,因此求償金額朝向4.7億元的一半,並於8月20日發函承攬商追償事故損失。
經濟部表示,根據第三方鑑定報告書,台電相關連帶責任包含,台電測試人員未落實設備試驗標準作業程序,誤操作管制設備隔離開關;送電中管制點,運維單位未落實管制措施;工程監造單位對於承攬商監督不周等。
至於承攬商責任部分,由於事故發生時仍在施工期間內,承攬商負有工作場所指揮、監督、協調及巡視等責任,包含直流電源及氣動閥座閉鎖、掛卡嚴禁操作等各階段管制作為,因此判定承攬商工作場所負責人應負工地管理責任。
經查證,除負責人工作場所巡視未到位,且更換現場控制箱後,未將控制箱面板鑰匙交由台電控管,同時未張貼「禁止操作標誌」等,因此須負擔相關賠償事宜。(編輯:楊凱翔)
台電砸4670億建設大型機組 6年內供電增逾千萬瓩
(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25日電)今年台電正式提出核三除役計畫,為遞補核電缺口,台電同步規劃推進4件大型機組建設計畫,6年內預計新增裝置容量1226萬瓩,相當於2座台中火力發電廠滿載發電量,總投資總額達新台幣4670億元。
面對極端氣候,經濟部次長曾文生日前指示,「未來10年要增加非常多機組」,以滿足居高不下的用電需求,伴隨著今年核二1號機解聯、核三提出除役申請,用燃氣遞補核電已是能源政策之一。
根據最新電力供需報告,預估至2027年每年用電平均成長2.5%;為邁向2025非核家園目標,發電結構將在2025年達到燃氣50%、燃煤30%、再生能源20%,形成「532」架構;現行燃氣機組供電占比低於40%。
台電表示,目前已核准的大型燃氣機組投資計畫有4件,其中通霄電廠新增的3部機組均已商轉,分別於107年2月27日、108年5月30日、109年5月26日上線,目前為工程收尾階段。
另有4大興建計畫工程尚在進行,包含大潭電廠增建計畫3部共316.8萬瓩、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3部共390萬瓩、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2部複循環燃氣機組共260萬瓩,投資總額均逾1000億元,各為1104億元、1168億元、1180億元。
台電指出,興達電廠新燃氣機組將於113年接手上線,既有的燃煤1、2號機也將在112年底開始陸續除役,3、4號燃煤機組則會先於2024年底轉為備用機組,待2025、2026年底陸續除役,盼興達電廠脫胎換骨,成為潔淨能源模範電廠。
此外,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將新增2部新機組總計260萬瓩,目前正處環評階段,待環評結束才會開始招標,投資金額為1218億元,其中第一部機組預計116年上線。台電表示,7月9日剛結束環評專案小組第2次審查會議,預計9月底前會完成修正、再送審。
目前有4件大型機組投資計畫如火如荼進行中,總投資總額為4670億元,共10部複循環燃氣機組、1226萬瓩裝置容量,相當於2座台中火力發電廠滿載發電量,這些機組將於明年起、6年內陸續上線。
燃氣不僅發揮遞補核電功能,台電說明,燃氣複循環發電機組結合「氣渦輪機」及「蒸汽輪機」發電方式,因此得以進行2次發電;即便1部複循環燃氣機組裝置容量,比燃煤機組來得高,但燃燒過程產生的溫室氣體與空氣污染物較少,是減煤減排的重要推手。(編輯:潘羿菁)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8275004.aspx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8270291.aspx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725001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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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氣渦輪機應用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5不遠,台灣應盡速推動抽蓄水力發(02/04/2021 蘋果日報)
“..... 台灣目前是可以有條件利用既有水庫,進行抽水蓄能之抽蓄水力發電開發。它一般的運作模式是不受天候影響,在用電離峰時(通常為夜間),將水抽回電廠上方水庫,而在用電尖峰時放水,利用重力能發電並即時納入電網供電。抽蓄水力發電就如同一個水電池,一個可以隨時供電的巨大水電池。
抽蓄水力發電和風力發電或太陽能發電比較,後兩者雖利用可再生能源,但風力或太陽能之提供變化性大,具有間歇性和季節性之差異;抽蓄水力發電則利用水位之高低差位能發電,較具穩定性,亦即可確保電源之穩定。
抽蓄水力發電設施使用壽命長、操作靈活性高,但開發的初設成本較高,所以恐受財政限制而未能開發,但後續的營運成本低,因為它不用購買燃油、燃氣化石燃料或煤炭來燃燒產生水蒸氣推動渦輪機發電,所以也不會產生大量之溫室氣體。由於抽蓄水力發電的多種優勢,有望在未來幾年內成為全球最大的可再生電力來源,提供永續發展之巨大電力。....."
(★ 編按:雖然包括水力發電,無論是慣常式大型水力發電,或者是川流是小水力、為水力發電,都被認定為再生能源發電的項目,但是同樣利用水力高低位差動能來發電的抽蓄式水力發電本身所發的電力並沒有特定屬性,端看用來抽取發電蓄能用水的電力來源,若是採用再生能源電力來源作為抽水蓄能用電,那麼這樣的抽蓄式水力發電所發出的電力,就符合再生能源電力的定義。)
本文作者:周金柱/退休人員、中央大學博士
世界上之水力發電自1880年代開發利用已超過140年,1905年台北近郊的新店溪上游也建造了一座發電容量為500千瓦的水力發電站。歷經將近一個半世紀的歲月遞嬗,水力發電設施設計的創新和變化,並在全球各地的普及,實已非白頭宮女話當年可以一語道盡。
水力發電有數種類型,如利用河道、潮汐、抽水蓄能等方式。台灣目前是可以有條件利用既有水庫,進行抽水蓄能之抽蓄水力發電開發。它一般的運作模式是不受天候影響,在用電離峰時(通常為夜間),將水抽回電廠上方水庫,而在用電尖峰時放水,利用重力能發電並即時納入電網供電。抽蓄水力發電就如同一個水電池,一個可以隨時供電的巨大水電池。
抽蓄水力發電和風力發電或太陽能發電比較,後兩者雖利用可再生能源,但風力或太陽能之提供變化性大,具有間歇性和季節性之差異;抽蓄水力發電則利用水位之高低差位能發電,較具穩定性,亦即可確保電源之穩定。
抽蓄水力發電設施使用壽命長、操作靈活性高,但開發的初設成本較高,所以恐受財政限制而未能開發,但後續的營運成本低,因為它不用購買燃油、燃氣化石燃料或煤炭來燃燒產生水蒸氣推動渦輪機發電,所以也不會產生大量之溫室氣體。由於抽蓄水力發電的多種優勢,有望在未來幾年內成為全球最大的可再生電力來源,提供永續發展之巨大電力。
抽蓄水力發電之開發屬於重大開發,除必須受現有相關法規之管理管制外,不免會讓相關民眾或團體對環境和社會之影響表示關切。目前要進行水力發電開發,必須先通過文化部水下文化資產審查,以及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而審查前的現地資料調查及審查的過程是相當耗費時日的。
台灣對於抽蓄水力發電的開發,近20多年是停頓的,為了因應全球氣候變遷、新興經濟產業對能源的需求、能源應用的轉型、清潔能源的採用、環境污染的防治,以及達成2025年再生能源佔比達20%的國家政策目標,台灣當前應盡快開始進行抽蓄水力發電的規劃,並且通過相關管制法規主管機關的審核,以及取得民意的支持,迅速進行開發。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tw.appledaily.com/forum/20210204/QBZR2QQ42VHUHOPVNJ4C75K5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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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氣渦輪機應用 在 我是台灣人.台灣是咱的國家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台灣政府是否真的用心著墨海洋綠色能源的研究、開發與運用
歐洲推新再生能源計畫,預計2050年離岸風電規模要達到300GW,海洋能規模40GW,總預算規模直逼9500億美元,折合台幣27.1兆。
全球前20名離岸風場,有16處位於台灣海峽內,2016年蔡英文政府上台,制定2025年燃氣50%、燃煤30%及綠能20%的能源轉型藍圖。2019年11月12日更正式啟動了「海洋風電」(Formosa 1)台灣第一座離岸風場。
在2000年之前的工業密集年代,台灣每年的用電量約莫300億度,近幾年平均用電量則在220億度以下。過去幾年夏季尖峰用電的高峰很少超過3600萬瓩,唯獨今年爆熱,除了七月出現最高連續超過36度高溫的紀錄,台北測得39.7度、台東測得40.2度,使得2020年尖峰用電在歷年用電量排行榜中,占了8 個席次,最高來到3802萬瓩,同時也包下前五名。目前秋老虎仍在發威,高雄內門中午高溫達35.5度,中午尖峰時段用電量未達3200萬瓩。
台灣政府規劃在 2025 年將再生能源裝置量提高到 27GW,發電占比增加到 20%,而離岸風電為發展重點,計畫離岸風電從零開始,2020 年建置 520 MW 容量,力拚 2025 年累計達 5.5 GW。
(說明:1吉瓦GW=10億W=100萬瓩,若持續以1GW發電1小時,也就是100萬度電。若預估2025年台灣的用電高峰是3828.6萬瓩,屆時離岸風電最高可以分攤14%的高峰用電。唯台灣海峽風場效率最強時間是東北季風時節(平均風級為 4-7 級),台灣用電尖峰時段多吹南風及西南風(平均風級為 3-5級)理想值在夏季尖峰時段無法實現。)
除了離岸風電 台灣更寶貴的綠色能源叫 #黑潮
台灣對於能源蘊藏量不亞於風電的潮汐洋流發電,尤其對於黑潮這個舉世第二大洋流動力發電的強大綠色能源研究,政府及學術研究相關單位的研究投資計劃,在我們十幾年前調資料時,只看到工研院能環所顏志偉在2005年主導一項「我國海域能源蘊藏量分析技術之建立及開發方向評估」計劃,及負責電力開發的政府機構司職單位一份為期25年,名為洋流潮汐發電研究計劃的不研究計劃。
中研院院士徐遐生曾估計,黑潮總能量約100GW(1000億瓦),由於黑潮主流靠近台灣,估可取50GW(500億瓦)。台大陳發林教授則是以黑潮水量流速每秒一公尺的能量計算,黑潮流經台灣海域不同斷面的平均總發電量為5.5GW(55億瓦),季節則以夏季最佳,可穩定產出達10GW(100億瓦);冬季較弱,也有4GW(40億瓦)。
日本科學技術廳資源調查會於1979年的調查報告顯示,黑潮在日本海域年平均功率約19GW,日本政府與民間企業共同研究開發,2017年在黑潮洋流較強、水流流向較穩定,位在鹿兒島南方靠台灣的口之島海域,以漂浮式渦輪機沉水20~50米發電30KW實驗成功,目前正進行更大型的研發應用。該團隊學者估算,黑潮發電未來可望供給全日本5%的用電(日本年總用電量約在1兆度上下,5%為500億度,足足可以供給2個台灣的全年用電量)。
而從扁政府、馬政府,到如今的蔡政府,在這上面著墨了多少?
透過政府研究資訊系統查詢,輸入Tidal Ocean current energy,查詢近二十年來政府編列預算在該相關領域投資的結果出現:
2005年由顏志偉主導一項計劃預算440萬;
2006年~2009年有10項計劃合計預算15134.2萬;
2010年有四項計劃包含前往英國考察洋流發電,總預算1065萬;
2011年有四項計劃合計2968.5萬;
2012年含中小學教科書列入水資源教育等六項計劃合計8959.4萬:
2013年三項計劃合計384.6萬;
2014年一項計劃112.4萬;
2015年四項計劃294.4萬;
2016年有一項顏志偉主導的小型潮流發電機組與動態纜線測試計劃4356萬:
2017年有一項黃昆明主導的10kW潮流發電系統開發計畫(1/2)1800萬,及一項教育研究推廣計劃94萬元:
2018年有一項135.2萬:
2019年有一項薛憲文主導的洋流能關鍵技術開發與推動計劃6514.2萬、一項台灣東南部海域海底地形調查委託專業服務案1050萬及一項應用於海流能轉換之創新垂直軸渦輪性能提升研究,預算95.4萬:
2020年有一項台灣洋流能海域測試場規劃評估委託專業服務案,預算1340萬,及一項應用於海流能轉換之創新垂直軸渦輪性能提升研究104.7萬。
過去20年來,台灣政府合計總共在潮汐及洋流發電領域投資了4億4千847.7萬元,其中還包含了部份離岸風電的評估研究。
台灣是最能運用黑潮的先進國家,自己不投入洋流研究,後果就是得等待很長的時間之後,再花遠比研究經費要高出幾千倍,甚至幾萬倍、幾十萬倍的預算去跟別人採購。
政府真的有用心投入資源,為綠電島國的未來藍圖打拼嗎?從政府學研單位相關的人才及預算投入,就可一窺一二。(V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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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外電新聞 鉅亨網張博翔編譯2020/11/20 06:07
歐洲推新再生能源計畫 規模直逼9500億美元
歐盟週四 (19 日) 制定新再生能源計畫,目標是在 2050 年將離岸風電發電量從 12 吉瓦 (gigawatt,GW) 一口氣提高至 300 吉瓦,此外,歐盟執委會的「離岸再生能源策略」預計在同一期間將海洋能源發電提升至 40 吉瓦,估計將砸下近 9500 億美元執行這項長期綠能計畫。
短期而言,歐盟表示,新再生能源計畫即將在未來 10 年內將離岸風電機容量至少提高到 60 吉瓦,而諸如潮汐、海浪等海洋能源發電則預估 10 年至少達到 1 吉瓦,目前海洋能源發電量僅 13 兆瓦 (megawatt)。
由此可見,需要達到這樣大幅度的成長意味著歐盟的新能源計畫投資規模非常可觀,據歐盟執委會估計,2050 年內要實現這些目標將需要近 8000 億歐元 (約 9422 億美元) 的規模,其中大約三分之二將用於電網基礎設施,而三分之一用於發電,預計大部分現金則來自於私人投資。
歐洲能源專員 Kadri Simson 在週四的聲明中表示:「歐洲是海上再生能源的全球領導者,並且可以成為未來全球發展的動力,我們必須透過利用離岸風電的所有潛力,並發展其他如波浪,潮汐和水上太陽能等技術,來加強再生能源實力。」
歐洲風能協會 (WindEurope) 樂見歐盟這項新策略,該組織表示,要將離岸風電「提升為 25 倍」勢必要「大量投資」基礎設施,除了海上電網銜接與陸上電網強化外,未來十年港口也需要 65 億歐元的相關投資。
這項透過再生能源實現發電產業全綠能的計畫,也被比喻為「歐洲綠色協議的關鍵要素之一」。《歐洲綠色協議 (European Green Deal)》是歐盟執委會為實現 2050 年成為氣候中和大陸的總體計畫,目標在 2021 年至 2027 年間動員至少 1500 億歐元,並將重點放在「高碳密集或化石燃料使用率高的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