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照顧服務員訓練筆試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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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照顧服務員訓練筆試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251的網紅朱元宏服務團隊,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老人化社會的產業趨勢 值得提入的產業機會-!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106年度原住民職業訓練-照顧服務員訓練班 主辦/補助單位: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承辦 結訓合格,輔導就業 培訓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台灣省台中市支會​​ ​​​ 照顧服務員職業訓練原住民專班...

  • 照顧服務員訓練筆試 在 朱元宏服務團隊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7-04-15 17: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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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化社會的產業趨勢
    值得提入的產業機會-!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106年度原住民職業訓練-照顧服務員訓練班

    主辦/補助單位: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承辦
    結訓合格,輔導就業
    培訓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台灣省台中市支會​​

    ​​​

    照顧服務員職業訓練原住民專班/120小時/招訓人數30名
    課程內容
    01. 緒論/2 小時
    02. 照顧服務資源簡介/2小時
    03. 人際關係與溝通技巧/2小時
    04. 意外災害的緊急處理/ 2小時
    05. 就業市場趨勢分析/2小時
    06. 認識及預防傳染病/2小時
    07. 照顧服務相關法律基本認識/2小時
    08. 基本生理需求/4小時
    09. 營養與膳食/2小時
    10. 基本生命徵象/2小時
    11. 清潔與舒適/8小時
    12. 疾病徵兆之認識與處理/4小時
    13. 活動與運動/4小時
    14. 家務處理/2小時
    15. 家庭照顧需求與協助/2小時
    16. 身體結構與功能/2小時
    17. 臨終關懷及認識安寧照顧/2 小時

    18. 急救概念/4小時
    19. 急症處理/2小時
    20. 綜合討論與課程評量/10小時
    21. 創傷包紮、傷患運送/4小時
    22. 臨床實習檢討會/2小時
    23. 回覆示教/10小時
    24. 臨床實習/30小時
    25. 徵才活動/4小時
    26. 失智者特殊照顧/2小時
    27. 技術演練/6小時
    招訓對象
    年滿十六歲者
    ● 失(待)業原住民(須設籍台中市者)。
    ● 身體健康狀況良好,無不良嗜好及傳染病者。
    ● 具擔任照顧服務員熱誠
    訓練日期
    106年05月22日 ~ 106年06月13日。(6/14結業式)
    (如遇有延後開班情形者,將另行逐一通知報名民眾)
    甄試日期
    106年05月04日 時間: 早上09:00-12:00地點:台中市西區居仁街26號
    (如遇有延後開班情形者,將另行逐一通知報名民眾)
    上課時間
    週一至週五:早上08:30~12:30,下午13:30~17:30,每日共8小時。
    報名日期
    ● 即日起至106年04月28日截止,並於106年05月04日辦理甄試,經甄試合格後通知錄訓。
    ● 甄試作業筆試題型:選擇題;科目:健康常識;範圍:一般生活健康常識。
    補助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本班級符合職訓生活津貼補助班級,將代為申請。
    □本班級未符合職訓生活津貼補助班級/不代為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補助。
    訓練費用
    ● 符合招訓對象資格,原住民身分者(失業者及在職者皆適用,以失(帶)業者優先)符合以上申請身份者經審核符合資格,為全額補助。
    報名應繳
    ● 填寫報名表一份,並繳交一吋照片4張,二吋照片2張(背面書寫姓名)。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戶口名簿正本
    ● 體檢表一份(正本)。
    結業證明
    1.學員完成全期訓練,並經測驗合格者發給結業證書,並輔導就業。
    2.學員參加訓練之學科核心課程出席率應達80%以上,並完成所有回覆示教及臨床實習課程者,始可參加成績考核。
    注意事項
    ● 甄試之筆試、口試成績計算總成績及名次後,依序錄訓,如總成績同分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訓,未參加筆試及口試者,一律不予錄訓。
    ● 具原住民身分者,經資格審核符合者,參訓費用全額補助,於甄試通過後酌收訓練費用保證金,並於參訓完成取得結業證書後由訓練單位全額退還保證金,不得超收或以其他名目增收任何費用;訓練單位未能如期開班者,應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
    ● 自費參訓非原住民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1)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最多得收取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額退還學員。
    (2)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
    (3)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報名/上課地點
    報名地點:台中市中區綠川西街145號7樓(C1電梯)
    上課地點: 台中市西區居仁街26號
    ((04-22222411)
    ((04-22237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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