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無障礙車位規定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無障礙車位規定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voyagewind (BiuBiu)看板home-sale標題Re: [請益] 大樓停車位為何...
無障礙車位規定 在 Oniyome 鬼嫁料理手帳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17 02:11:09
#名古屋親子遊 Day 1 & 2 (名古屋中部國際機場/浜松) 扶老攜幼,東西非常多,怕租車塞不入,挑戰用兩個大喼塞進4個人的東西,另加一個手提箱放4件羽絨,幸好一早整理了小鬼清單,跟著收拾就可以,奶奶也有很多東西要帶,防寒物品,藥物,營養品,曰用品,摺疊水煲,今次就忘了帶暖水壺,臨時找地方買...
這是建築法規規定設置的,可以去看技術規則無障礙的篇章,
法定車位到了某個數字之後就需要設置,如果是集合住宅的話是:
50以下 =一輛
51~150 =二輛
151~250=三輛
以此類推,非集合住宅的話要設置更多。
這是為了保障往後不知道會不會出現需要的使用者,並非惡法。
=====================分隔線=========================
先回答你佔用"你們的空間"這件事情,
消費者在地下室買了車位本來就只能使用自己的車位和相關的車道也就是車公的部分,
其餘機房和梯廳、垃圾處理室等等歸在大公則是所有住戶可以使用,
所以並沒有因為設置無障礙車位而導致其他住戶的空間縮小的事情,
要把無障礙車位當作是別人買的私人車位這樣理解才會比較正確,
而且無障礙車位通常會賣比較貴喔,並沒有佔其他住戶的便宜。
當然現在地政法規修改後並沒有另外規劃車公而是歸到大公裡面這是另一回事了。
=====================分隔線=========================
對建商來說這幾個無障礙車位有幾種作法:
1. 銷售時有合格使用的買家,例如持有手冊的的買家或是需要無障礙車位的公司法人,
我曾經規劃的案子中就有一開始銀行就說要買,
所以無障礙車位就直接賣給銀行這樣的案例。
2. 銷售時沒有出現合格使用的買家,賣給最後幾個購買車位的人,
但建商一定會簽下但書要求要住戶合法使用,
之前就發生過有買普通車位但持有手冊的住戶去檢舉買無障礙車位的人,
因為這個惡鄰居想要無償使用別人的車位,
最後車位就空在那邊沒有人停,因為產權是購買者的就算你有手冊也不能使任意用。
3. 最後一種就是規劃成來賓車位或是讓管委會出租,
所有的住戶都得利,但建商會損失車位錢,這種建商比較佛。
大guy4醬
※ 引述《hdw ()》之銘言:
: 如題,小弟一直搞不懂大樓規範殘障車位的意義何在??
: 產權也是建商的,也可以指定賣誰
: 使用者甚至也不用有殘障手冊
: 搞不懂這個法規的意義何在??
: 可以請大大開釋一下嗎??
※ 引述《hdw ()》之銘言:
: 如題,小弟一直搞不懂大樓規範殘障車位的意義何在??
: 產權也是建商的,也可以指定賣誰
: 使用者甚至也不用有殘障手冊
: 搞不懂這個法規的意義何在??
: 可以請大大開釋一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4.6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20289605.A.25E.html
案例2不是公寓大廈的問題,是用無障礙相關法規去檢舉
所以上面有寫建商有明確告知購買人這件事情,
不然當時就是建商要被購買人告了。
我說檢舉人惡鄰居是因為他在購買當初就決定要這樣做了,
想要免費多使用一個車位
C大你上面這句話跟我要說明選項3意思是一樣的,
都是指變成大公由管委會管理,
至於要當作來賓車位還是出租租金變公基金那就是管委會決定了。
合法塗銷要使照變更喔,
如果他原本無障礙車位有多設計那就有機會變更成功(一般來說不可能)
比例問題,現實生活中需要無障礙車位的人並不是絕大多數
全部設置成無障礙車位車位會少非常多因為尺寸不同
這樣為了符合法定車位數就必須挖更深
在施工實行面和設計效益和施工安全性上都不是好事
成本也會墊高,墊高後自然成本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變成惡性循環就只為了全部都設計成無障礙車位
現行(2+1.5)*6 我覺得已經超大了~
他原本可以多賣錢變成大公,仔細算算說不定因為控制公設比還是送的面積
這樣不佛嗎?
一個車位至少送管委會80萬讓管委會去出租生錢耶
至於為何會出現贈送的公設面積大概要花整個篇幅去講吧
有人有興趣我再來寫XDD
※ 編輯: voyagewind (1.160.4.66 臺灣), 05/07/2021 01:4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