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完美和成為完美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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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不好就不喜歡自己的「完美主義者」
▶︎「變好」才是對自己還有他人的負責
最近,達成越多生活的小成就,就越是被周遭的人期待,他們會說:「我想你之後一定會成為大人物吧?」而到了深夜,睡前的那段思考片刻,腦海裡也跟著浮現各種「得更好」的聲音。
「大家都這麼期待我,我...
追求完美和成為完美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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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不好就不喜歡自己的「完美主義者」
▶︎「變好」才是對自己還有他人的負責
最近,達成越多生活的小成就,就越是被周遭的人期待,他們會說:「我想你之後一定會成為大人物吧?」而到了深夜,睡前的那段思考片刻,腦海裡也跟著浮現各種「得更好」的聲音。
「大家都這麼期待我,我能做不好嗎?」
「再多學點東西吧,現在這樣算什麼?」
像是剛從加油站出來的車,火力十足的往著目標急速衝刺,每一個停靠站都不可以休息太久,否則,就是辜負每個人的期待,也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
▶︎ 完美是追求還是成為?
這段衝刺的過程,在最開始是滿滿的成就感,甚至會高興自己是否在完成馬斯洛需求最頂端的「自我實現」?奇怪的是,好像隱約有什麼被壓抑著。
雖然有清楚的目標與方向,知道自己想變得更好,卻不知道應該要變得多好才夠?有些疲倦和鬱悶,看似一切都在軌道上的生活,過程好像落了許多零件,而自己為了趕快跟上大家的腳步,完全不敢懈怠。
滑著手機,上網想找尋是否有和自己一樣的人,看到一首匿名詩說著「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時區」,還有一句語錄「不管再怎麼追求完美,也不會有完美的那天」。像是空虛的河岸被丟了小石頭,稍稍得被觸動到了。
▶︎ 這是因為「完美主義」的心態造成的嗎?
原來喜愛的「追求完美」,是成為更好的自己,然而,到了後來,只要慢下來就會責怪自己、不喜歡自己,甚至將「做得好」的標準不斷無限上綱,這種時候,就是「完美主義」的心理作祟過度。
Healthline 對於「完美主義者」的特徵整理有以下六點:
・每一件事情都做得好差勁
・害怕結果不好於是刻意拖延
・沒有辦法放鬆與分享任何情感面的想法
・對於人際關係的選擇有非常強烈的「掌控慾」
・極致遵守每個規定、計畫
・為了達成目的,拋棄情感、變得冷漠
▶︎ 是什麼造就了「完美主義者」的形成?
成為適應較為不良的「完美主義者」,本身是「習得」的過程。像是做得好就被誇獎,做得更好就被人期待,而回過頭來看看自己,就習慣為了向大家負責,也跟著給自己很大的責任壓力。
當這些「期待」、「責任」累積起來,實踐自己的美好就變成了不可選擇、一定得完成的使命,不認真達成這個使命,相對的,就是讓自己自甘墮落,而沒有能力的自己,對每個人而言,也可能就是個沒用、沒價值的人。
想到許多人也時常懷念小時候無憂無慮的生活,或許覺得快樂的並不是純真童年本身,而是自己不大需要符合別人的標準,去承擔各種「應該」與「一定」。
▶︎ 對於「應該」與「一定」的觀點反思
如果,追求完美並不是無條件衝刺,而是可以將休息也納入行程,每個小成就都是為了成為喜歡的自己,那麼,完美主義會不會變得更舒服一點呢?如果做錯只是為了下次做得更好,或是事情只有「可以變得更好」,而不是「成功」與「失敗」兩個答案,會不會對自己的嚴格,就能是更剛好的嚴格呢?
▶︎ 脫離完美主義的六項建議
完美主義本身並沒有錯,只是因為完美主義的思維模式,時常會讓人過度衝刺,為了走的長遠,Healthline 對於適應不良的完美主義者提供六項建議:
• 清楚、明確、可量化的目標,幫助自己不過度衝刺
• 切割遠大的目標,透過行動避免拖延罪惡感
• 不因為焦慮而多工,而是專注盡力做好一件事
• 犯錯是每個人都會經歷的事,沒什麼不好
• 好的、壞的經歷只是經驗收穫的不同面向
• 在合理的追求中練習面對犯錯的恐懼
▶︎ 適當配速,完美主義才不至於失速
回過頭來想,當初追求完美的自己,就只是想單純變好而已,但隨著學習經歷以及周圍的人給予自己的回饋,才變得害怕失敗。如果衝刺的很快很快,累到虛脫,過程中不斷的自我責怪,即使能在短時間內到別人難以企及的領先,卻也不能保證,多年後的自己是否能持續這個快速的成長。
如果當初追求完美,是享受自我實現的美好,那現在的自己,是為了什麼才追求完美的呢?追求完美的過程,除了短期逼迫自己的高速衝刺,讓身心狀態維持良好的持續慢跑,會不會也是一種選擇呢?
我是奶奶!
變得更好是我們每個人的天性,
但過度要求自己卻也讓人疲倦。
如果你身邊有對自己要求高到~
有點在折磨自己的朋友,
把這篇貼文分享給他,傳遞給他一些溫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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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來源:Healthline 《Perfectionism: Symptoms, Treatment, and Preven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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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小編陳嘉緯過世已逾一年,時代力量提四大呼籲,為公部門基層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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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去年(2020)8月4日金山小編陳嘉緯過勞逝世事件,監察院在今年8月19日對本案提出調查報告,認定金山區公所未善盡雇主職業安全防護義務,對區公所提出糾正,並要求新北市政府議處相關失職人員。站在守護公部門勞權的立場,時代力量 王婉諭 ;新北黨部 #彭盛韶、#陳姳臻 兩位副執行長;新莊區主任 #吳香君,以及「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理事長 #何昀峯 於今(9/2)日召開記者會,為在公部門辛苦工作的基層發聲,並提出以下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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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議處相關失職人員,儘速提出懲處名單。
2⃣ 公開新北市府各單位約僱人員數量及其業務範圍。
3⃣ 建立長期制度以保障公部門約僱人員權益。
4⃣ 落實公部門勞檢,資料上網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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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盛韶表示,侯友宜在監察院報告提出後的當天(8/19),曾對此事表示「市府會悉心檢討,並保障所有勞工朋友的權益。」然而,檢討什麼?保障什麼?侯友宜市長完全沒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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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盛韶說明,回想嘉緯過勞死整起事件,在事件發生之初,去年8月9日就傳出部分媒體報導後不久又毫無預警下架嘉緯驟逝的新聞,當時市府就被質疑是市府為了顧及形象,以公權力壓制新聞自由,引發社會譁然。而在嘉緯過世已逾一年的今天,新北市政府仍未提出相關懲處名單,金山區公所社群媒體粉專的相關消息,仍僅有公告嘉緯告別式的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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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盛韶指出,新北市政府壓榨公部門人力,絕非嘉緯過勞逝世這一件而已,這在新北市恐怕只是冰山一角,絕大多數公部門基層人員在這件事後沒有更全面的保障,而市府在嘉緯過世後一年後,在制度上是否有任何改進,我們也打下問號。彭盛韶拿出監察院的報告表示,金山區公所前後兩任區長,未善盡職業安全防護義務,使嘉緯淪為血汗小編,最後致因公過勞死亡是不爭的事實,但直到今天,我們僅看到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卻完全無市府相關對此案的進一步的作為,包括制度面措施、懲處進度、撫卹事宜等,市民完全無從得知,實在太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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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盛韶表示,從事件發生至今,侯友宜市長的說法與作法,完全看不出有任何要改善新北市公部門勞動環境的決心,實在難以告慰嘉緯的在天之靈,更難說服市民,市府有因為這件事得到教訓及虛心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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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檢機制失靈罔送一條寶貴生命 關鍵資料竟不見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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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香君說,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相關公約的定義,公務人員也是勞工,政府不能把「服務人民」無限上綱到超越個人身體健康,更何況在這案子裡,受害人根本也享受不到公務人員的福利,每個月卻平均加班超過80小時,最長甚至達到124小時,這樣離譜的情況無論如何都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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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香君進一步表示。根據新北市政府自己訂定的「職業安全衛生推動計畫」以及針對新北市29區公所的職安督導考核,像嘉緯這樣的約僱人員也應該是檢查對象,卻因為金山區公所誤用法令,認為他不是公務員所以不適用勞檢,導致他沒有被檢核到如此異常過勞狀況。讓原本明明可以避免的事情,發生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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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香君提醒侯友宜市長,如果真的要保障所有勞工朋友的權益,就不應該讓雇主還能選擇誰要檢查、誰不用檢查,只要是勞工就該檢查,也就是說不管今天嘉緯有沒有公務員身分,他的身體都不該承受上百個小時的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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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香君認為,從這件事可以看出,目前實務上有個很大的問題,就是勞檢報告從未公開透明,連勞工本人都不知道勞檢的過程,只能知道最後有沒有被裁罰,其中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完全由勞工局自由心證,勞工從頭到尾完全沒辦法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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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只要無良僱主敢睜眼說瞎話,就能讓勞檢黑箱作業,就能讓勞檢制度形同虛設,
以這個案子來說,如果受害人能看到自己完整的勞檢報告,就可以發現金山區公所謊稱已經有預防過勞的措施,或許他就能及早跟勞工局反應勞檢不實,也就能避免這次的悲劇;吳香君呼籲新北市政府應該將所有的勞檢報告公開透明,保障勞工朋友的權益,避免像嘉緯這樣的悲劇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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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公部門約聘僱人力狀況:短期公開相關資料,長期應修法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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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姳臻表示,這件事凸顯了公部門約聘僱勞力的運用問題,市府各單位進 用了多少職務代理人與約僱人員,而他們又負責了什麼業務更是一大黑數!陳姳臻拿出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表示,嘉緯實際辦理的業務以公共關係、新聞發布等業務為主,但若依據金山區公所官網上所公布的業務職掌來看,可以發現這被歸類在「秘書室」的業務項目中,但嘉緯在去世前一年先後所屬的民政災防課與社會人文課並未包含這些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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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姳臻認為,自2019年9月起,區公所指派嘉緯擔任新媒體小組組長,統籌應由主管負責之貼文審核及議題行銷等業務,這完全違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2條第1項:「本辦法所稱約僱人員,指各機關以行政契約定期僱用,辦理事務性、簡易性等行政或技術工作之人員。」以及第3項:「約僱人員不得擔任或兼任主管職務。」等規定。嘉緯不但執行超出法定業務範圍的工作內容,更執行主管的職務,根本顯示現行公部門的分工與人力需求,根本脫離了約僱人員定期、辦理簡單事務性業務的範疇,卻硬是使用保障較差的職種聘僱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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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姳臻表示,市府要讓外界安心,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公開各單位約僱人員的數據,比照臺北市將所轄各單位約僱人員的人數公諸於「政府資訊公開平臺」,資料透明有助於約聘雇職場的揭露,可以間接避免過勞、避免相關危害勞動權益的事情發生。甚至,要更進一步地將約僱人員的業務範圍,去識別化後公開,避免像此過勞案一樣一人做多職務代理。陳姳臻認為,在公部門約僱人員運用問題上,短期應朝資訊揭露的方向前進,市府公開各單位約僱人員數量及其業務範圍,但這只是第一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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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姳臻說,若要改善約僱人員,也就是這群既不是公務員,又是勞基法孤兒的勞動者發生過勞問題,從長期來看仍需要做完善制度的討論,比如該人員提供勞務的內容是否應有一致性?而非從事契約之外的工作項目,以及工時制度應該要參考醫學專業提供保障,甚至長遠來看應該將公部門非公職考試的長期人力,尚未規範的部分必須跟上勞基法的腳步。受僱於政府的人一樣是勞工,不應該保障低於基本的勞基法。另外,有鑒於本次勞動檢查不小心排除約僱人員的部分,也點出制度曖昧造成的問題,因此在此呼籲不僅要規範勞檢部門落實公部門勞檢事宜,議會也要做好監督,關心整體的市府用人的形式以及相關人員是否有合理待遇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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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昀峯表示,發生在陳嘉緯身上的憾事凸顯市府的兩個問題,一是市府過度忽略人力成本、時間成本,沒有評估做事的必要性。倘若金山區公所人力如此有限,自然不應該要求區公所自己負擔媒體經營的業務,像是攝影、圖文製作、影片剪輯,若要求品質,都需要一定的技術性,當然也要留意機關是否適合自行辦理的適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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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事情有輕重緩急,業務有核心非核心,效果也有直接間接之分,很難說每項工作都讓人備感意義,若是沒有明確地將核心業務與次要業務區分,只是不斷的添加業務,那真正的情況應該不只是小編過勞,恐怕整個組織都在過勞。坦白說,行政機關勞逸不均的現象眾所皆知,在非必要業務不斷增加的趨勢下,誰又知道小編猝死相較每年公務猝死的比例又是多少?還有,會不會不是「所有人」都過勞,而是只有「能者」過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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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昀峯說明,在長期制度建立面,新北市政府可以將在各個機關間不斷傳換工作的聘僱用職務代理人資訊蒐集起來,建立聘僱用人員的人才庫,以利管理也能避免酬庸疑慮。另外市府應該要將橫跨數年的任務工作,提供穩定的聘僱用員額,而不是使用中短期職務代理人的模式,否則還是會有像陳嘉緯一樣,明明都在同一個機關服務,卻得受到職務代理原因消失,而必須一直重新換約,甚至越做收入越低的情形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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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嘉緯過勞逝世所引出的問題,彭盛韶也向侯友宜提出四大問。一問,整起事件後續的檢討和改進了什麼?二問,現階段相關人員的懲處到哪?三問,監察院所指出的107年度(2018年)「職業安全衛生推動計畫督導考核」又在哪?為何2017年的考核資料公開出來,關鍵的資料反而不在?四問,嘉緯過勞死是否僅是新北市境內的冰山一角,其他基層人員的工作待遇仍是未知數,是要怎麼知道悲劇不會重演?彭盛韶表示,若市府對這些問題不能給個交代的話,社會大眾將難以相信侯友宜市長的虛心檢討,到底要檢討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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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總結,為了避免嘉緯的遺憾重演,若要公部門勞權具備更全面的保障,市府應該做什麼改革呢?對此,新北黨部提出以下四點呼籲:
1⃣ 議處相關失職人員,儘速提出懲處名單。
2⃣ 公開新北市府各單位約僱人員數量及其業務範圍。短期內,市府應該公開各個單位約僱人員的運用狀況,及其所執行的業務內容。
3⃣ 建立長期制度以保障公部門約僱人員權益。長期而言,市府應該訂定契約人員進用與管理辦法,包含規定約僱人員異動送交議會備查等事宜。
4⃣ 落實公部門勞檢,資料上網公開。從嘉緯過世事件來看,市府的勞檢未落實其實間接導致他的猝死,把關機制應該更落實,並將勞檢資料公開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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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說,我們知道公部門約僱人員被濫用的問題在短時間不易解決,但即便如此也不代表可以不試著尋求解方,敷衍了事,讓悲劇再度的發生。市民所需要的遠不止是道歉與補償,「再多的道歉與補償也喚不回這些生命」,誰也不會希望自己的家人因為進入政府部門為民服務卻踏上人生的不歸路。時代力量仍會持續監督,並提出相關的對策,要求市府進一步的改善約僱人員被濫用的弊病,避免悲劇重演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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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死、怕失去自由、怕害到別人的人文詮釋》 /曾昭旭
曾昭旭老師是我高一的國文老師,當時對老師的崇拜,幾乎讓我在高三分組的時候,認真考慮要報考師大國文系為第一志願。
雖然最終仍然跟著大潮流走,念了理工,但是影響所及,我在大學一年級的中文課,只會用文言文作文,我的大學同學們應該都還記得。
感謝社群軟體平台的幫助,在我退休之後,加入了高一同學會的Line群組,又與曾老師聯繫上,得以經常閱讀到老師所寫的文章,私下也會向老師請教,得到老師的指點。(如果想要了解曾老師的話,歡迎自行Google上網搜索。)
我今天看到老師的一篇文章,談到中西文化對此次疫情的影響,在美國和台灣出現了截然不同的做法。老師從文化的角度,來分析兩者的缺失,並提出撥亂反正的辦法。
徵得老師的同意,與我的臉書朋友們分享。大師之作,切勿錯過。
《怕死、怕失去自由、怕害到別人的人文詮釋》 /曾昭旭
1.不同文化有不同的怕
回顧疫情,會發現一些很有趣的中西差異:
首先,關於戴口罩,台灣可能是全世界做得最好的地方。加上勤洗手、少出門、與人保持安全距離,合稱防疫新生活。這種軟封城可說是繼上階段的成功加零之後,今年五月以來僅花70天就能把這波疫情壓下來的主要因素。令國外輿論在譏諷台灣過於自滿之後,不得不再度稱讚台灣的防疫能力。而反觀西方人則是對戴口罩非常反感,視為妨礙自由與人權。即使疫情高張,病亡甚眾,仍然要走上街頭遊行抗議,或者不戴口罩群聚飲酒(許多西方人視上酒館為生活必備)。頗令台灣人感到不可思議。
其次關於打疫苗,台灣人多半非常緊張怕打不到,以致連少量殘劑都爭先恐後搶打,天天質問政府為什麼不早買夠疫苗?反觀西方人(如美國)卻疫苗過剩,要用種種方便服務、實質獎勵吸引人民來打;卻還是有一半的人質疑疫苗,選擇不打。以致美國至今完成兩劑疫苗的覆蓋率才50%左右,難以達成群體免疫。也讓台灣人感到匪夷所思。
試問隔一個太平洋,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差異呢?雖然因素甚多,但主要的恐怕還是文化差異,才使得台灣人(代表中華文化)和美國人(代表西方文化)普遍所怕不同,所以面對疫情,也才有這麼不同的反應。
這文化差異我們很容易想到的就是中國人包括台灣人比較戀生怕死。這看法雖然似嫌粗糙,卻並非沒有道理。中國人常諱言死(連醫院大樓都沒有四樓),俗語更是直說「好死不如賴活」。真的中國人是世界上最會賴活的人,無論環境多麼惡劣都能堅靭地活下去,人還愈活愈多。即使病痛纏身,常跑醫院,每天吃一大堆藥,還是要活。就更不用說病危之時,家屬幾乎無例外地要求醫生用盡一切手段去急救挽回了(而不管是否徒增病人的苦痛)。所以在台灣,洗腎、葉克膜、達文西手臂、鼻胃管灌食、插管、CPR急救等等都有濫用之嫌。遂產生醫藥愈發達,不健康餘命愈長且愈苦痛的荒謬現象。真是執著於賴活到完全沒道理的地步了!那麼,過度緊張於執行防疫新生活是否也是其中一環呢?
當然,這種戀生怕死的所謂文化影響,早已不是中華文化的本來精神。相對的,西方人愛自由而不在乎染疫死亡(所謂不自由 毋寧死),延伸到也不在乎傳染給別人害別人死亡,其實也已經是西方文化精神的墮落;變質為寡頭的個人主義,也並沒有比中國人的戀生怕死好到那裡去。總之,只要是從怕出發,不管是怕死還是怕失去自由,都一樣是文化的變質墮落;只是因文化性格不同,所以墮落也有不同形態罷了!
2.文化精神異化變質衍生種種心理恐懼病痛
原來中國人容易戀生怕死,是因中華文化根本就是一種生命精神,引申之也包括道德精神。狹義的生命精神是指一種肯定生命的存在與求生存的靭性彈性、適應力包容力;用一句白話表示,就是「無論如何都要活下去」。但廣義的生命精神則要進一步問活下去所為何來?答案就是去創造生命存在的意義價值,或說去立人達人愛人,亦即充分地自我實現。此即名曰道德性或理想性。用一句白話表示,就是「一旦活得下去,立刻就要求要活得優美」。亦即:生命主體性一定要自覺地發展出道德性來,才是真正的主體性(真我);否則,停留在努力求生存而忘了善用生命以創造意義與愛,生命精神就會失落,退墮到以維持形軀肉身的生存為唯一目的,遂衍為荒謬的戀生怕死心態。其所以荒謬,即在長生永不可得,戀生終必無望,所執只是假我。於是怕死之情也就永不能解除;人生將永只有苦而無樂,反成生命的實質否定。以否定生命(放棄意義之創造)來貪愛生命,此所以為矛盾荒謬也!
至於西方人之愛自由,首當釐清此所謂自由到底是指什麼?原來和莊子所謂逍遙、佛家所謂自在大大不同,而實指一種生存權或基本人權。如羅斯福總統許諾美國人四大自由,總言之實即生存權也。又如西方許多國家的國歌,歌詞大都提到與敵人鬥爭以爭取自由,甚至充斥血腥殺戮(法國國歌足為代表),主題實即國家民族之生存也。但此所謂生存,意思卻和中華文化脈絡下的生存不同:中國人是指素樸的形軀生存,意義是好活用此身以進行道德創造。但在西方文化(姑以基督教文明為例)的脈絡下,人身並無主體的身分(上帝是唯一的主),而只是上帝的工具。上帝頒布律法與上帝之國的藍圖,人則納入此律法結構中享生存生活之權利以盡為上帝服務以依上帝藍圖建構地上之國的義務。換言之,人的自由只是上帝誡命與法律規定下的行動自由(可稱為廣度的自由,與中華文化脈絡下之心靈主體自由或深度的自由不同),目的是藉此善盡待奉上帝的義務。因此,若忘記善盡作上帝博愛工具的責任,自由便會退墮為自我中心、自私任性,到玩法弄權,背叛上帝律法的地步。這當然是西方文化精神的變質異化,於是神化為魔,假冒上帝之名而實行魔鬼之事。西方近代的帝國主義、殖民主義,掠奪世界資源以自利,皆其流也。
3.文化退墮之病仍當用文化療癒
以上分析中西文化異化退墮的不同脈絡,而同歸於有所怕的虛弱心理。而不管怕什麼,都可總說為怕死(請參考前著《論生與死的詭譎相即》一文),亦即怕我之不存在;只是西方人的存在觀是「我自由故我在」(自由本質即生存權),中國人的存在觀則是「我活著故我在」(活著即一切可能之基礎)罷了!
而不論中西,其生命的存在都是要指向意義價值之實現的,差別只在實現的形態不同;在中華文化是善用形軀以作道德創造,在西方文化則是享自由人權以盡為上帝愛人工具之義務。所以,當其退墮為執小我自私的時候,都同樣會有假上帝或道德之名以自我文飾的虛偽。在中華文化脈絡是假借仁義之名而實則忘義逐利(孔子云:「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在生活中,無論親子友朋乃至政府人民,口口聲聲為你好而實則以威權干涉宰制,不知尊重人權者多矣。在西方文化脈絡,則是假冒上帝之名而實則叛神歸魔(如浮士德出賣靈魂與魔鬼交易);在社會與國際,自以為秉上帝旨意而對異國異族異教徒橫施歧視侵畧迫害滅族之暴行,不知衆生平等,皆當為上帝之博愛所蔭庇者亦多矣!於是落到疫情的面對,在西方美國,遂有將自我自由無限上綱而敵視戴口罩者、排斥亞洲裔(誣之為病毒源頭)之表現。在台灣,則有將戴口罩以免害別人被傳染之道德立場無限上綱,自居於道德優位而對不戴口罩者輕予指責,橫加干涉,教訓之餘,甚至還施予霸凌懲罰。這些實都是假自由假關懷、假正義假道德的表現,雖中西形態有異,其屬假冒為善則一也。
那麼,對這些因文化精神泯失扭曲變質而形成的病痛(其病徵則可總結為怕之一字,即《大學》所謂:「有所恐懼,則不得其正。」也),要如何才能得到療癒呢?而答案無他,就是回到文化發展的堵塞處重新求其通罷了!在此要點有二:一是問你的文化發展是因何堵塞的?二是那要如何才能彌補前愆重新走通?
先說中國文化這一面,問題乃出在由內聖(個人心性修養以成為仁者愛人的君子)跨到外王(事實上能普遍且有效地愛到眾生)時被卡住了,使得愛傳不過去,或在傳過去時愛變質為非愛。為什麼會如此?則因太容易用愛籠罩一切(仁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而忘了現實上人我有別,當尊重對方的人權或自由意志。遂導致以道德、以義理、以愛傷人,而受傷者還得因感情故委屈忍受。子女忍受父母,父母也得忍受子女,愛之互動竟成互相折磨,遂成中華文化體中的普遍陰暗。那麼當如何彌補此文化體的漏洞呢?簡言之就是當從西方文化得到尊重人權(西方文化脈絡下之廣度自由)的啟發與覺悟、肯認與實踐。由家庭以至於社會、國家,次第皆然;然後從修身開始推擴到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外王事業才能走通;這當然進一步包涵現代社會、政治體制的合理運作,即所謂民主也。
再說西方文化一面,問題乃出在人僅自居為上帝的工具與僕人,生活在依法行政的體制運作中,只與認知理性相關,卻把價值問題丟給宗教,感情問題丟給文學藝術,自己只屬宗教文學藝術的受蔭庇者或受益人(西方人普遍有對教士與文學藝術家的崇拜情結),而不知自己也可以是生命感情與道德價值的主體(這當然須經一番自覺的工夫修行)。於是生命主體沈隱成為佛洛伊德心理學中的黑暗本我,當宗教法律與文學藝術的帶領薫陶力衰退,便會冒上來成為自利相爭的亂源。何止遺忘上帝的仁慈(仁慈更高於正義),更且將自私自利合理化為生存競爭的正義(達爾文的進化論、美國理直氣壯的所謂國家利益、美國優先)。遂致擾亂世界,各奉自己的上帝伸展自己的權利,而難以分辨誰屬上帝誰屬魔鬼了。那麼當如何彌補此文化體中的漏洞呢?簡言之就是當從中華文化得到主體自覺(中華文化脈絡下之自由,即道家禪宗之深度自由也)的啟發與覺悟、肯認與修行。啟動仁心的自覺,以培養根本自信,拓展宇宙心胸,超越一己一族一國一教的局限而直通上帝博愛的本懷,以天下為己任,為萬世開太平。這樣才能真走通依上帝心中的藍圖(大同世界?)以建設地上之國的康莊大路。
當然,以上提示的彌補療癒之道,實質上就是中西文化兼取其長的會通之路。這激盪會通事實從馬哥孛羅、利瑪竇東來就開始了,其間迂迴曲折、辯證跌宕,至今未已,也許才是又一波的方興未艾,而必蔚為未來世界文化發展的主旋律,吾人且拭目以觀,靜心以待。
2021-8-22 4300字
無限上網無限上綱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嗨嗨大家,現在求職的管道真的比以前多上許多,不少人嚮往自由的工作模式,會選擇自行接案,以前米編學生時期也自己接過案,那時候覺得蠻酷的,可以發揮自己的小小專長掙取一點收入,不過那已經是遠古時代的事情了(笑)。不過接案雖然時間彈性,但其實有些細節與風險是大家要事先留意的,今天Workforce勞動力量就整理了幾個重點,有興趣的讀者就一起往下看😆😆😆
👉🏻接案注意事項
現在上網GOOGLE接案相關,可能就會有蠻多前輩的經驗分享,告訴你要注意哪些細節,其實不外乎就是工作內容的說明、權責劃分、款項交付方式與著作權歸屬的問題,通常會建議白紙黑字說清楚會比較好,除了避免工作量被無限上綱,未來在發生爭議時,也能有相關證明。(還是要提醒一下,合約的部分一定要看清楚,@minz.freelancer 跟 @freelance_mkt 那邊有更多接案的技巧分享,有興趣的趕快去找他們看看!)
👉🏻僱傭還是承攬
再來要分享的是今天的重點,接案到底算是「承攬關係」還是「僱傭關係」呢?簡單來說,承攬關係著重於「工作成果的完成」,例如像承包油漆或木工工程的廠商,只要完成約定的工作標的,就能獲得報酬。僱傭關係則著重於「提供勞務的過程」,受僱者只要在聘僱期間為另一方持續工作,就能取得報酬(或稱工資)。
看了上述的說明大家應該都會有個底,大部分的接案其實都屬於承攬關係,且承攬契約因非屬勞雇關係所以不適用勞基法,但就算名義上約定為承攬關係,有爭議發生時,勞政機關仍會依個案事實審視勞資雙方有無人格、經濟與組織從屬性來判斷實質上是否為僱傭關係,畢竟實務上現在不少假承攬真僱傭的情況rrrr
我們先前有針對承攬關係與僱傭關係寫過文章,有興趣的可以去官方部落格看看這篇➜勞動名詞大對決!四種類型教你看懂勞動契約(傳送門🚪 https://twworkforce.com/2017/11/22/laborcontracts/)
👉🏻被欠薪的問題怎麼辦?
若真的遇到業主欠薪的問題,因承攬非屬勞雇關係且不適用勞基法,所以找勞工局處的幫助其實並不大,建議可以採取下列幾個方式看看:
❶存證信函(可以參考這篇文章➜關於存證信函,應該怎麼寄才好呢?)
❷聲請支付命令
❸蒐證報警處理或直接提告(可善用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管道)
以上就是我們針對接案的一點小分享,其實不管是正職兼職打工派遣接案,在接下工作前都應該要盡可能的全方面考量各種情況,事先約定好且留下相關佐證,雖然聽起來很麻煩但其實根本就不會,多花個幾分鐘多瞭解相關規定或法令知識,對自己是有益無害啦~(不小心又變成米編媽媽了😆😆😆)如果你有接案的經驗,也都歡迎在底下留言跟我們分享!祝大家安好~看完貼文的都是好寶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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