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無號誌路口車禍之爭議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無號誌路口車禍之爭議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無號誌路口車禍之爭議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無號誌路口車禍之爭議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黃守達,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行經無號誌路口時,支道需禮讓幹道,但你知道支道幹道如何分辨嗎? 今於議會總質詢我特別提出這個問題,無號誌路口多車禍,經常是因為民眾對於路權的觀念不熟悉,不知道誰應該讓誰而搶快所致。 一般直覺會認為路比街大、街比巷大、巷比弄大,或者以路寬作為判斷基準,但事實上這樣的觀念不盡正確。也因此發生車禍...

  • 無號誌路口車禍之爭議 在 黃守達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1-25 18: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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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經無號誌路口時,支道需禮讓幹道,但你知道支道幹道如何分辨嗎?
     
    今於議會總質詢我特別提出這個問題,無號誌路口多車禍,經常是因為民眾對於路權的觀念不熟悉,不知道誰應該讓誰而搶快所致。
     
    一般直覺會認為路比街大、街比巷大、巷比弄大,或者以路寬作為判斷基準,但事實上這樣的觀念不盡正確。也因此發生車禍往往會有相當多的爭議,但除了路權觀念,至今台中市仍有許多無號誌路口沒有設置相關標誌可供參考判定。
     
    舉例來說,我若於西區中美街直行,與右邊美村路一段102巷出來也欲直行的車輛相撞,在不考慮車速等其他因素下,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 條,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雖看起來兩邊路寬差很多,但根據交通部交路字第0960002608號函所釋,雖二道路路幅寬度有所差異,且一設有分向標線,另則未劃設;惟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條第 2項規定計算,其進入交岔路口之實際車道,應均以1車道計算。
     
    也就是說,在支幹道不明確、車道數相同的狀況之下,從巷子口出來的車輛反而可能肇責較小,違反一般民眾直覺。
     
    可以看出台中市交通局近年有在加強宣導用標誌識別支道的概念,這類型的標誌包括讓路標誌、停車再開、讓路線、停標字、閃紅燈號誌,有設置這些標誌的路口皆表示為支道,需讓路給幹道。
     
    但加強宣導的同時,卻忽略了 #有許多路口其實完全沒有這類型的標誌可以做參考,如西區中美街忠誠街交叉口,中美街、華美街所交會的街道巷口等等就是明顯的例子,反倒失了原先宣導的美意。
     
    2016年新北市已經在全面檢討無號誌路口問題,並設下三年內全部完成設置標誌的目標,明確支、幹道區別。
     
    我要求台中市交通局也應該趕快動起來,全面盤點無號誌路口,設置或劃設停讓的標誌標線,並且加強宣導用路人的路權觀念,讓市民可以行的安全。

  • 無號誌路口車禍之爭議 在 Beatbox巨人 張永Jeff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6-12-14 22: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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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守秩序的重機騎士,一定要裝行車記錄器!
    就是會遇到這種白痴!

    昨天的車禍發生過程
    害我過年環島不用玩了
    一整個就是怒...

    -\-\-\-\-\-\-\-\-12/16 AM 0340新增-\-\-\-\-\-\-\-\-

    有網友說我一出事口氣也不是很好
    確實小弟的情緒控管不高
    小弟會好好反省

    回文中有網友提及影片中白線之距離
    推算秒速約為1秒14公尺
    再依照換算約等於時速50公里
    不知道時速50...
    眼睛內建測速器的人認為是否超速

    很多人說到路面上寫的慢以及減速線
    說我接近路口時還沒減速慢行
    相信大部分人應該都能看得出
    前面的車速與接近路口時車速的變化
    及接近路口時的回油聲來判斷是否有預先減速

    一些人問到我老遠看到他也放了油門
    怎麼沒有重踩煞車還繼續衝
    那關於這點、他已經到了路口
    無開啟方向燈也無回頭查看路線無偏移
    基於信任原則我認為他是要直行
    此時我手腳還是放在煞車桿上以免萬一
    無奈對方路徑瞬間改變太大反應不及
    雖已緊急煞車但對方碰撞到我的煞車桿
    痛到放手之後才重新煞停

    另有多人提及我於左轉車道直行
    關於這點有多名網友熱心討論
    小弟先為自己的可能錯誤認知
    而向一些人說左轉與直行均可行駛道歉
    對不起可能會誤導你們還望海涵
    小弟也尚未有該領域之專業知識
    未免誤導他人小弟會向交通隊求證比較恰當
    以上

    -\-\-\-\-\-\-\-\-12/16 PM 0310再更新-\-\-\-\-\-\-\-\-

    今日先電聯對方、對方是桃園人
    那天是下來尋找親戚、現已回桃園
    詢問傷勢後告知對方我有強制險
    請對方備齊醫療費用收據
    至我所投保公司各處營業所申辦即可

    還有備受爭議的
    就是多人提及我是否占用左轉車道直行
    今日向附近的犁份派出所詢問
    得知前方路口車道數不變
    依規定該線車道應係屬混合車道
    意指左轉與直行均可行駛
    如有左轉專用道應配合標誌或號誌使用
    但現場無任何標誌、號誌
    則該處標線應繪製成左轉與直行箭頭較恰當

    後續詢問是否該處道路標線設置不良
    員警表示請我致電1999詢問該處負責單位
    關於在繪製該處標線時是否有錯誤
    以上

    -\-\-\-\-\-\-\-\-12/31 PM0705再更新-\-\-\-\-\-\-\-\-
    最新估價單已出爐
    預估19萬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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