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無肇責不代表無過失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無肇責不代表無過失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無肇責不代表無過失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無肇責不代表無過失產品中有1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最近不約而同有一些粉絲來詢問咩媽 之前車禍的事處理如何 ( 回顧: https://reurl.cc/L71RlK ) 因為不服初判結果,所以咩媽再花三千申請車禍肇責鑑定 鑑定結果出來,對方從無責變成也有肇責 對方有保險,所以後續的賠償問題通通交給保險跟我談 後來,保險說依肇責比例來說,我還須賠償...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2的網紅蔡旺詮,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蔡旺詮也特別針對車禍鑑定會的制度改革提出質詢,認為這也是司法改革中重要的一環。同時現場舉出了二個有爭議的實例,均是車鑑會的輕率的「無肇因」字語,而使民眾求助無門!認為無肇因不代表無過失責任,車鑑會作案例表決討論時應更審慎才是。 蔡旺詮表示,實務上,司法因為案件量多,也認為不是重大案...

無肇責不代表無過失 在 故事 StoryStudio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9-10 22:10:10

【#艾德嘉:一位母親的大愛讓她撐過八年奮戰,最終促使強制汽車責任險立法成功】 1989 年 6 月 28 日,柯蔡玉瓊的長子柯重宇走在東海大學旁邊的鄉間小路上──這條路寬僅 5.7 公尺──一台疾駛而過的聯結車,撞上了柯重宇的身體,把他捲到車輪下,輾過他的頭部,柯重宇當場斃命。 肇事的司機當場逃...

  • 無肇責不代表無過失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09 21:5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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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不約而同有一些粉絲來詢問咩媽 之前車禍的事處理如何
    ( 回顧: https://reurl.cc/L71RlK )

    因為不服初判結果,所以咩媽再花三千申請車禍肇責鑑定
    鑑定結果出來,對方從無責變成也有肇責
    對方有保險,所以後續的賠償問題通通交給保險跟我談
    後來,保險說依肇責比例來說,我還須賠償對方汽車維修費約10萬元,就如咩媽之前有提到,車禍當下對方的車外觀幾乎沒有損毀,加上她拖了一個多月後才進場處理,所以咩媽一直覺的這個價格非常不合理
    聽完保險要我理賠的金額後,我淡淡且冷靜地回:「不是我不賠,但太不合理,還是你就直接去法院告我,法官判我賠多少我就賠多少!」
    「另外,我後來有上網查,跟我類似的案子,一樣行駛在同車道上、前車未打方向燈是判後車全責,所以如果我再申請鑑定不一定能翻盤~」
    保險公司聽完我說的話後,就直接說『不然我們各賠各的妳覺得如何?』

    幾分鐘的差距,本來要求我賠10萬到不用賠,這代表什麼?!
    關於保險這塊我還真的不懂~ 怎麼可以說變就變?!

    其實在對方保險還沒說要各賠各的時,我有打算去提告,因為車主的態度真的很不可取,就算今天我要賠錢,我也想讓對方被罰過失傷害這條罰金給國庫,而不是讓她輕易全身而退

    但善良的家人們告訴我,算了~我們人沒事就好,傷沒留下後遺症就好~自己花幾萬維修自己的車就當作買經驗,下次騎車要多注意!

    所以後來咩媽就跟保險談好各自負擔自己的損失,和解了!

    講了這麼多,主要就是要跟大家說,如果真的很不幸運與人發生車禍,對初判結論不滿意時就自掏腰包去申請鑑定,然後多花一些時間上網找找看有沒有跟自己相同的案例,看大家的案例是怎麼判~
    然後,車險不要只有保強制險而已,就算你只是在住家附近騎乘,因為意外說來就來!

    後續:

    後解後的某一天,咩媽跟車主相遇了
    恩,很不幸,我們住同一大樓! 
    我住樓上,她住樓下

    那天我要下樓,電梯從樓下上來後,門一打開裡面站了一個人
    當時咩媽沒注意到是她,準備要進電梯時,她竟然按關門
    我差點被夾到,我馬上按電梯鈕讓門再打開
    進了電梯後,才發現是她!
    為什麼她會從下面上來又再下去
    想想,應該是她同時按了上樓和下樓的鈕,看哪台電梯先到
    她應該沒想到先到的電梯會再繼續往上,然後遇到了我!

    我只能說,她除了開車分心沒注意前方狀況外,還不耐等待,硬要按兩台電梯浪費公電!
    最後就是沒等我進電梯,反而立馬按關門,這種行為真的很沒品!
    真心希望以後不要再遇到她了!!! 老天保佑~

    #希望她的主能告訴她_要心存善念

  • 無肇責不代表無過失 在 莊子富 Nico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5-10 11: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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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暐瀚條款 #有罪推論
    2021這一年的母親節,可能是暐瀚最難過的母親節!因為黃媽媽已經不在身邊,這幾天無論是自己或陪同長官去弔謁,每次回來後,暐瀚堅毅不拔,依舊理性的態度,讓我又更為不捨,一直在想這樣的憾事除了事前預防、避免之外,還能做些什麼?

    問了幾個朋友,他們說這位肇事者立刻到超商買啤酒喝,事後辯稱肇事前沒喝酒,這是近年來逃避酒駕罪責的怪招,有不少人用過,也確實因此脫罪成功,變成一種「祕技」,令我驚訝不已!越聽越生氣!

    怎麼可以肇事後,造成傷亡,還用這種方式想脫罪?!原來肇事者如果並未造成傷亡,或許在刑事上會直接判決無罪,而如果有造成死傷慘重的,就算無法證明酒駕,仍可用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罪論處。

    一般車禍致死,最重可判2年有期徒刑,如果是酒駕致死,多背一條公共危險罪,刑期最重到10年。所以肇事者到底是撞人就喝酒還是撞人後才喝酒,變成一個刑責上的分水嶺,有人指出要徹底防堵這樣的方式,可以靠監視、測量等科學方式可以回溯喝酒的時間,像這次事件,名醫高大成就表示,一般在酒測前警察都會請駕駛漱口,若是真的剛剛才喝,漱口後根本測不出來,「因為胃還沒吸收酒精,加上酒測是測肺部呼出的酒精」,而非胃測出的酒氣。他解釋,喝酒或吃含酒精食品後,至少要經過20至30分鐘,血液才會產生酒精濃度,「所以肇事者做那種動作,是完全沒有意義的。」

    子富有個想法,看看是不是可以作為亡羊補牢的其中一道防線:
    現在司法的審判原則都是 #無罪推論:「如沒有充分證據證明被告有罪,則推定被告無罪」,在許多國家的刑事訴訟中,無罪推定原則是所有被告都享有的法定權利,也是聯合國國際公約要保護的他馬的基本人權。在法治的台灣對於酒駕者也是如此,這麼做主要是基於避免冤獄及栽贜等倫理考量,以及「有充分證據證明被告無罪」的現實困難。但,台灣有一條叫做財產來源不明罪,針對有貪污或收賄嫌疑的公務員,或公務員收入明顯不符其支出者,要求交代其財產來源。 凡無法說明其財產來源者,即採用有罪推論。子富想提出, #暐瀚條款 如果是酒駕的情事,無論是現場的毒品、身體的酒精反應、車上的空酒瓶、旁人的證詞等等,只要有辦法「有罪推論」,讓證據能夠被轉移,那麼我想這些怪招、秘招應該就不再有用。
    (#補充:經各位專家指教,這裡子富的意思應是,如酒駕肇事造成死亡、傷害,可討論用「有罪推定」處置)

    簡單來說,就是只要肇事現場有造成酒駕、毒駕等物品、證人等,就不再讓法官以「無罪定論」來判酒駕肇事的案子,而是要以因為「有罪推論」等於從原本要去辯駁有罪的證據,變成要去證明無罪的證據。

    #我不是法律專業
    #但我真的他馬的生氣

    我不是民意代表、也不是律師,更沒有權利去對獨立的司法影響什麼,但至少我提了出來,希望可以獲得大家的重視,進而討論,不要再讓無辜的人受害後,還沒有辦法得到公平正義。

    或許,這樣的提議有很多法律原則、違憲、違反崇高人權的問題,甚至可能會受到法律界的撻罰,但我不認為「明知故犯的累犯人渣」是有人權的!當你罰了錢,關了幾年出來,他們卻要承受失去至親的痛苦一輩子,我越想越不對勁,覺得這樣實在不公平。

    #認同請分享 #呼籲立委諸公討論
    你的一個分享,可能能給受害家屬一個遲來的正義
    ——-
    後續補充:有網友提醒,通常什麼條款應該是以當事人身分,所以應該叫做「陳發O玲」條款(陳為暐瀚母親)

  • 無肇責不代表無過失 在 賴士葆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4-14 17:39:24
    有 3,509 人按讚

    衛福部撈過界發起募款真的惹塵埃了,當初發動募捐就遭各界質疑,現在決定將募得款項只有提撥3分之1善款給罹難者家屬更是引起非議,生命無價,罹難者家屬寧可親人活著,而不是去領這筆錢,還讓周邊親友帶異樣眼光看待。政府發動募款前後,罹難家屬未被告知或徵詢,雖然善款委員會列兩名受災代表,實際上沒有人出席的狀況下,決定善款的分配,並不妥當。

    太魯閣號發生至今,檢視所有的肇事過失,不是發動網軍側翼帶風向怪罪李義祥一個200萬資本額的廠商就可以諉過。這是一個政府長期怠惰失職所釀成的人禍,政府是難辭其咎的共犯結構,政府理當肩負所有的責任,包括心理重建、法律扶助、關懷支持服務、醫療補助等這些都是政府應當做的。既然專款專用,為什麼不像八仙案捐款9成發給罹難家屬和受傷者補助,而不是略施小惠,只發3分之1,卻保留絕大多數在自己手上,由政府主控,太攬權,根本不符比例原則,也不符合善心人士希望用在傷亡者身上的原始期待。

    根據監察院公布過去高雄市氣爆捐款專戶的善款,被不當的拿去赴日考察、搭遮陽棚、建置資訊管理系統、汰換舊座椅等讓各界譁然的用途,政府對善款的用途公信力如此這般不堪聞問,前車之鑑,顯然未得教訓。現在把多數的善款握在政府手上,讓愛心捐款變質是誰的錯?

  • 無肇責不代表無過失 在 蔡旺詮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11-23 10:15:46

    蔡旺詮也特別針對車禍鑑定會的制度改革提出質詢,認為這也是司法改革中重要的一環。同時現場舉出了二個有爭議的實例,均是車鑑會的輕率的「無肇因」字語,而使民眾求助無門!認為無肇因不代表無過失責任,車鑑會作案例表決討論時應更審慎才是。

    蔡旺詮表示,實務上,司法因為案件量多,也認為不是重大案件,因此在車禍判定上,往往近百分百信任車鑑會結果,以節省時間,如此的一味的以車鑑會結論為結論,有時候竟成了司法被動性怠惰一樣,常常引發民怨!在判定主因次因後,車鑑會的無肇因往往令社會及法界無法理解,要件太寬鬆,徒增更多爭議!再加上車鑑會的「無肇因」判定常成了無過失責任的判決,形成了新的體制亂象,保險公司的卸責丶民怨不公丶公所無法調解、司法及社會成本的消耗等等,一切根源均來自「無肇因」的字眼。
    蔡旺詮指出,過去會做出多少%的過失比例,後來司法院函知交通部,這部份應由司法審定才是,從此,交通局下的車鑑會開始做出了主因次因及無肇因,而法院也沒有再去審視各自的過失%比,反讓民眾權益受損!
    再加上車鑑會的判定結果竟然是由現場委員多數表決,如此公平丶專業嗎?蔡旺詮認為即使是各界組成的陪審團式也須全員共識決。
    而交通局又是如何遴選的?

    黃偉哲市長表示,將對遴選的背景專業進行更嚴緊的審查!而蔡旺詮進一步要求,交通局應公開透明,公佈遴選委員的方式及成員名單及專業背景以召公信!

  • 無肇責不代表無過失 在 風傳媒 The Storm Media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9-05-06 11:30:02

    十次車禍九次快,而且馬路三寶那麼多,一不小心就可能發生車禍糾紛,萬一撞上雙B超跑,甚至可能一輩子都賠不完!難道就只能當孝子嗎?這次我們找來平民保險王劉鳳和、汽車網站總編輯張迺庭,兩位老司機,教你怎樣保對保險有保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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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鳳和 #張迺庭 #下班經濟學 #謝哲青 #路怡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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