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無照駕駛保險不理賠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無照駕駛保險不理賠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無照駕駛保險不理賠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無照駕駛保險不理賠產品中有1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8萬的網紅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愛藍寶堅尼,不分年齡】 #非業配 ▍事情是醬的 有位弟弟實在太神啦~一定要和大家分享~ 他叫野原新之助,今年五歲。威不是日本那位啦~他叫小安,來自美國,正巧今年也五歲。他一直夢想擁有一台藍寶堅尼,但因為媽媽不買給他(這不是願不願意的問題好嗎),所以他就帶了三美元在身上自己開車去買藍寶堅尼。 等...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66的網紅陳麗娜,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陳麗娜指:一次裁罰「易處逕註」違法 交通局承諾儘速向中央反映解決爭議 高雄市可能有兩萬人,駕照被註銷,自己卻不知道。市議員陳麗娜今(3)天在市政質詢指出,這種「易處逕註」吊銷駕照,兩年前行政法院已裁定「無效行政罰」,交通局迄今仍「知法犯法」,繼續便宜行事。她要求強力交通局立即終止此一「違法行為」。...

  • 無照駕駛保險不理賠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5-08 15:51:00
    有 727 人按讚

    【愛藍寶堅尼,不分年齡】
    #非業配

    ▍事情是醬的
    有位弟弟實在太神啦~一定要和大家分享~
    他叫野原新之助,今年五歲。威不是日本那位啦~他叫小安,來自美國,正巧今年也五歲。他一直夢想擁有一台藍寶堅尼,但因為媽媽不買給他(這不是願不願意的問題好嗎),所以他就帶了三美元在身上自己開車去買藍寶堅尼。

    等等,自己開車?
    今年五歲?

    ?????這不能只有我看到ヽ(∀゚ )人(゚∀゚)人( ゚∀)ノ

    ▍人家的五歲在車道,我的五歲是對著 YOYO 家族手舞足蹈
    小安是開車後沒多久就被警察攔下來,這整件事才被發現,但上新聞後小安的父母被罵翻了,因為他們居然讓五歲小朋友可以偷偷開車出去,那麼如果這件事情是發生在台灣,會有什麼樣的問題呢?

    看到路上的問題,就要想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無照駕駛的情形,要先區分是開哪種車。

    如果是騎機車或開小型車,會處新臺幣6000元到12000元的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如果是未滿18歲的人,他跟他的父母還必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以督促父母去管教未成年人無照駕駛的行為。如果是開更危險、需要特殊駕照的聯結車、大客車或大貨車,除了處罰無照駕駛的人以外,也會處罰車的所有人,金額則變成4萬到8萬。

    另外,汽車所有人倘若允許沒有駕照的人開他的車,可能會被吊扣駕照三個月。

    小安沒有出車禍真的是萬幸,但假設未成年人無照駕駛不幸發生車禍造成傷亡,父母原則上是要負 #連帶賠償責任 的,駕駛人更有可能有 #刑法第276條 的 #過失致死罪,而依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因為是無照駕駛,還會加重刑期。

    雖然五歲開車很屌,但人命開不起玩笑(°ཀ°)

    ▍自己的跑車自己買,哼!
    小編以前在文具店被媽媽說已經有蠟筆了不能再買就會很桑心,但也會認命的默默放回去,小安卻是堅持要買到藍寶堅尼,還自己偷偷跑出去買,只能說後生可畏。

    假設小安真的擁有幾千萬的零用錢,自己跑去買藍寶堅尼可以嗎?
    不行。在我們的民法中,未滿七歲的未成年人被預設是沒辦法作「有法律上效力」行為的人,因此小安就算跟別人買下藍寶堅尼,那樁買賣也是無效的。

    如果今天小安再大一點是國中生,則屬於 #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作出一些「有法律上效力」的行為,雖然訂契約原則上必須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但在某些情況時不需要哦。

    像是 #純獲法律上利益 或 #依年齡身分為日常生活所必需 時,例如「收下同學送的生日禮物」,雖然是贈與契約但因為此時小安在法律上不用負任何義務,屬於純獲法律上利益,或是「去超商買早餐」,雖然是買賣契約但如果連這種程度都要每次先問過父母,又太不方便了。

    你可能會疑惑,為什麼法律要限制未成年人的 #行為能力,是瞧不起未成年人逆?
    痾對(欸不是。這是為了要保護未成年人,避免他們在不懂事的時期做出遺憾的事,傻傻的承擔了許多法律責任。

    ▍更多P孩底加啦!
    何家仰|民法的監督不周——小孩打破餐廳音響,爸媽就得賠?
    https://buff.ly/3196Mrd
    蔡孟翰|監護人?法定代理人?
    https://buff.ly/3fuYYbm
    劉時宇|為何小孩沒理賠,難道保險不保險?
    https://buff.ly/3fszcnT
    附上截圖新聞連結:https://buff.ly/3cdUmUP

  • 無照駕駛保險不理賠 在 侯漢廷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11-27 11:16:15
    有 2,451 人按讚

    客運業者提供假資料,侯漢廷批:幽靈公車到處走,市府查核全被騙!

    台北市議員侯漢廷指出,東南客運回報公運處之行車班表,竟為與事實不符的假資料,班表人員為已休假或離職駕駛,而當天又因不明原因無行車紀錄器等監視畫面,到底由誰駕駛?侯漢廷批,難道是幽靈公車嗎?而公運處、勞動局更以此作為種種考核憑據,聽信業者片面之詞,被騙還渾然不知。侯漢廷更指出,業者甚至偷天換日,替換車牌蒙混車輛檢驗、亦有苛扣司機薪資,未載客就不算工時等超時過勞問題,要求市府通盤檢討考核與評鑑機制、嚴防與嚴懲規避之業者、保障駕駛勞動權、維護市民搭乘公車安全。

    台北市議員侯漢廷日前接獲陳情,指出東南客運612路公車有無照駕駛的情況,透過公運處查核,不僅發現有5名司機無有效駕駛資格,更發現該公司回報公運處之班表與事實不符。侯漢廷指出,不但時間先後錯亂、班表人員竟有當天休假與早已離職之員工,怎麼可能當天開車?請公運處協助調閱行車紀錄器畫面,卻因不明原因而沒有紀錄。侯漢廷表示,由離職的員工來駕駛,又無畫面,難道是幽靈公車嗎?

    侯漢廷批評,不論業者基於何種意圖提供不實資料,公運處不僅無法掌握、更無再查核之機制,而勞動局也僅憑業者資料作為勞檢與裁罰之調查證據,市府機關作為監管者,卻全然聽信被監管者的一面之詞,被騙也毫不知情,此種考核機制,只防君子不防小人!

    侯漢廷更接獲司機陳情,該公司驗車紀錄有造假之情事,由於車輛鮮少維修保養,如果車輛檢驗未通過,會替換車牌,以合格車輛前往環保局檢驗排氣蒙混過關,造成高汙染車輛未改善而繼續上路。現場馮姓司機表示,從進入東南客運到離職,公司車輛從未安排進行定期保養,都是車輛拋錨後才進廠處理,若車輛發生較為嚴重的毀損,會以申請保險理賠為由將司機告上法院,求償巨額賠償金。此外,保養不確實遭檢舉排放黑煙,也曾被要求開著更換車牌的AB車前往檢驗,在職期間也發現公司車輛有煞車皮脫落、煞車不良冒煙等情事,甚至曾發生方向盤咬死無法行進的問題。侯漢廷批評,業者偷天換日、環保局被蒙在鼓裡,車輛安全檢查流於形式,市府應通盤檢討,保障行車安全。

    侯漢廷議員同時也接獲司機投訴薪資遭公司濫扣,甚至連議會通過補助司機薪資的補貼款也遭到公司扣除。李姓司機拿出薪資單說明,公司薪資計算方式不透明,明明上個月工時比較長,營收也比較多,但獎金卻比較少,甚至在有請假的情況下,底薪就自動以一天400元計算,議會補貼司機的薪資5500元包含在底薪裡面,造成司機因為病假或特休等因素而變相扣薪,甚至補貼款都遭到扣除,十分不合理。另有司機未載客,就不算工時的不合理現象,造成司機實際開車時間遠比書面紀錄還長,甚至有工時超過15小時者,加上車況欠佳,頻繁路故,造等候拖吊救濟時間也變相延長司機工作時間。

    姜鈞律師表示,如司機所言屬實,業者已明顯違反勞基法。侯漢廷指出,現行公車工時不合理之漏洞,嚴重影響求職者投入公車駕駛的意願。

    侯漢廷議員要求台北市公運處、勞動局、環保局等權責單位,三個月內通盤檢討客運業者的考核及評鑑機制,嚴防與嚴懲規避之業者,保障駕駛勞動權、維護市民搭乘公車安全。

  • 無照駕駛保險不理賠 在 林獻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11-22 23:03:59
    有 0 人按讚


    吳文凱對車禍事件的聲明

    一、車禍肇因:對方高中生無照駕駛又闖紅燈。
    本件肇事車禍事件發生於107年10月5日晚間6點55分左右,事發當時是對方洪姓騎士(16歲)高中生無照駕駛、又闖紅燈,才造成本件車禍。
    洪姓騎士本身沒有受傷,反而是騎士後座的朋友王同學受傷。所以該負起肇事責任的完全是洪姓騎士。

    二、檢察官的判斷:
    本案肇事責任判斷,由於涉及號誌,跡証不足,所以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認定無法判斷。
    但是承辦檢察官在第二次開庭時,針對附近住家的監視器錄影畫面,顯示出:
    1、吳文凱車子的擋風玻璃有綠燈的反射光。
    2、吳文凱的車子旁邊幾乎同時有二輛車前行經過。
    根據這二項証據,檢察官認為吳文凱的車輛行進方向應該是綠燈。因而應該可以証明是對方闖紅燈。
    檢察官的說法應該都已經有錄音、錄影。

    三、事故後處置:
    1、事故發生後,本人馬上打119通知救護車跟警方到場處理,並送傷者到醫院。
    2、隔日,我也到醫院探視傷者。
    3、事後得知傷者家屬經濟狀況不好,並代墊三十多萬的醫療費,讓傷者能夠順利出院。
    在一般車禍情形,相對人很少人願意先墊醫療費,但本人心存善念,卻願意先代墊醫療費。這並不是本人自認理虧,而是純粹基於善念及慈悲心,所以代墊。

    本案事故原因純粹是對方騎士無照駕駛又違法闖紅燈,傷者家屬所要求的賠償責任,應該是向不負責任的騎士索求才對。

    四、本案由於傷者父親陳銘祥,不願面對車禍真正原因,卻要求高達150萬元之不合理的高額賠償。並利用本人參選立委的脆弱時機,扭曲事實,提出不合理要求。

    五、這起事件後,我看見汽車強制責任險的理賠制度對傷者非常不利。因為傷者在第一時間需要給付醫院醫療費時,保險公司均不給付,反而要車禍受傷的人自己先負擔,造成車禍受傷者雪上加霜。
    文凱認為強制汽車責任險是國家規定保險,應該直接由保險公司給付給醫院,而不是讓車禍受傷者雪上加霜借款去付醫療費用。

    本案如果文凱堅持等法院判決下來,而不先代墊醫療費用,則家屬勢必要借錢才能出院,情況可能更慘。
    文凱此次參選,將推動汽機車強制責任險,由保險公司直接給付給醫院的制度。以解決目前車禍受傷者要先支付醫療費用給醫院雪上加霜的不合理體制。
    政府不應該圖利保險公司。

    六、本件車禍是16歲高中生無照駕駛又闖紅燈。所以如何考慮高中生的交通需求,而降低考照年齡;但又必須強化駕駛訓練及交通法規的教育,以解決目前許多高中生違規騎機車的車禍風險。

  • 無照駕駛保險不理賠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7-11-16 21:41:05

    陳麗娜指:一次裁罰「易處逕註」違法
    交通局承諾儘速向中央反映解決爭議

    高雄市可能有兩萬人,駕照被註銷,自己卻不知道。市議員陳麗娜今(3)天在市政質詢指出,這種「易處逕註」吊銷駕照,兩年前行政法院已裁定「無效行政罰」,交通局迄今仍「知法犯法」,繼續便宜行事。她要求強力交通局立即終止此一「違法行為」。交通局長陳勁甫承認「「易處逕註」有爭議,但中央尚未通知更改。他會儘速向中央要求函釋。

    市民若想了解自己是否被「易處逕註」,上監理處網站,輸入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驗證碼,查看「易處逕註」四個字,就是駕照已被吊銷了。申請補發駕照,監理處需無條件辦理。

    陳麗娜說,「易處逕註」是依據 95 年 6 月前舊法規定「不繳罰款就扣照; 不主動將駕照送裁決所吊扣,就直接駐銷駕照。被註銷駕照一年後才能重考過關取得駕照。」這種「一次裁罰」在一張處分書上「處罰主文」註明。由於爭議性大,立法院修正法源,將罰款不繳下一步行政處分改為「移送強制執行」,再加上「五年特赦」期,也就是 102 年 8 月 31 日前繳清罰款者,可重新申請補發駕照。

    「五年特赦」期過了,監理單位統計,全國約有 20萬名駕駛人在不知情狀況下,被「易處逕註」吊銷駕照,許多人是在被警方攔下,才知道自己是「無照駕駛」。他們除了要收到 6000 到 1 萬 2000 元無照駕駛罰單; 假設發生車禍,保險公司因無照駕駛不理賠;如果向朋友借車肇事,車子還要吊銷牌照; 如果要重新考照,還要花一萬多元報名駕訓班。目前高雄市約有二萬人處於這種權益受損的狀態。

    「易處逕註」行政法院早就裁定「無效行政罰」,被罰者可以無條件重新領照。今年高雄有名男子曾為了「易處逕註」告監理處,獲得勝訴,到監理處要求補發,監理處補發駕照時間註明原發照時間。讓人不可思議的是,市民通局裁決書,主文仍註明「一次裁罰」,「易處逕註」。陳麗娜要求交通局應該主動停止這種「違法」又徒增市民困擾的行政處罰。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