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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無照駕駛上課規定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萬的網紅林智群律師(klaw),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欠1.8萬罰單不繳房子被查封的事情, 行政執行署聲明出來了, 簡要內容如下: 1.本件義務人自95年起至108年9月間,計有十多次交通違規行為(酒駕、不依規定行駛車道、無照駕駛及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累計數萬元交通違規罰單未繳。 2.本分署收案迄今,以2次平信、11次雙掛號通知催繳,期間...
無照駕駛上課規定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欠1.8萬罰單不繳房子被查封的事情,
行政執行署聲明出來了,
簡要內容如下:
1.本件義務人自95年起至108年9月間,計有十多次交通違規行為(酒駕、不依規定行駛車道、無照駕駛及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累計數萬元交通違規罰單未繳。
2.本分署收案迄今,以2次平信、11次雙掛號通知催繳,期間長達4年多,因義務人屢催不理,已盡其他執行措施均無效後,最後,本分署才依法執行義務人名下財產。
關鍵字:酒駕、不依規定行駛車道、無照駕駛及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
總之呢!
這個人就是你跟他講什麼他都不甩你就對了,
被抓就被抓,簽名就簽名,
罰單來了我就是不甩你,
公文要求你去上課(交通安全講習),不甩,
執行署公文寄來,也是不理他,
然後呢!
房子被法拍了,才知道情況嚴重,
哭一下,
大家就說阿這個人好可憐喔執行署高抬貴手幫幫他吧!
連教授都出面幫忙關切...
嗯誰比較弱勢?
我覺得是執行署官員比較弱勢耶!
要錢要到這麼沒尊嚴,
區區18000元,要了4年還沒要到,混得比乞丐還差!
最後法拍對方房子,對方哭一下,
執行署立馬變成奪人家產的大惡人,
至於陳姓男子前面一連串酒駕等危險駕駛行為,
給道路使用人帶來的一堆風險,
還有後面長達4年的擺爛,大家就不講了...
結語:
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
ps:
至於法律部分,
房子法拍了就是賣掉了,不可能挽回,
不然買家(善意第三人)的權益在哪裡?法院的公信力何在?
#賀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