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烏來置物櫃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烏來置物櫃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烏來置物櫃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烏來置物櫃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萬的網紅巴毛律師混酥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東西放在健身房/SPA的置物櫃被偷,可以跟店家求償嗎】 之前去松山運動中心運動 發現他們有了新規定 就不能帶大包包進場說會妨害到別人(???)要求我把包包放外面 我說可是你們外面這個置物櫃是開放式的 東西掉了你們要負責嗎 工作人員指指上面的標語說 他們不負保管責任 我想說你要求...

  • 烏來置物櫃 在 巴毛律師混酥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05-02 14:17:55
    有 3,281 人按讚


    【東西放在健身房/SPA的置物櫃被偷,可以跟店家求償嗎】

    之前去松山運動中心運動
    發現他們有了新規定
    就不能帶大包包進場說會妨害到別人(???)要求我把包包放外面

    我說可是你們外面這個置物櫃是開放式的
    東西掉了你們要負責嗎
    工作人員指指上面的標語說 他們不負保管責任
    我想說你要求我把包包放外面,又跟我說掉了你的事
    都不覺得哪裡怪怪der嗎
    我當時只想跑步懶得跟他們爭執

    其實依據民法
    健身房、三溫暖、SPA等場所之主人,對客人所攜帶物品,如果毀損或喪失,其實店家是有責任的,而且還不得事先免除責任

    民法607
    飲食店、浴堂或其他相類場所之主人,對於客人所攜帶通常物品之毀損、喪失,負其責任。但有前條但書規定之情形時,不在此限。

    第608條
    客人之金錢、有價證券、珠寶或其他貴重物品,非經報明其物之性質及數量交付保管者,主人不負責任。
    主人無正當理由拒絕為客人保管前項物品者,對於其毀損、喪失,應負責任。
    其物品因主人或其使用人之故意或過失而致毀損、喪失者,亦同。

    第609條
    以揭示限制或免除前三條所定主人之責任者,其揭示無效。

    雖然法條只規定飲食店或浴堂
    但修法理由已經放寬到劇院、健身房、醫院等地方都算是「相類場所」

    這些地方的場所主人都負有 #飲食店浴堂主人之責任
    也就是對客人攜帶之物品,如果有毀損、喪失的情況
    客人可以要求店家負起賠償責任

    (當然如果是客人自己的故意過失造成,或是金錢、有價證券、貴重物品沒有事先報值,主人不必負責)

    更重要的是
    民法609條明示
    如果用標語或是口頭告知不負責保管責任自負等等
    其實是無效的

    所以如果以後去健身房重訓/去烏來洗溫泉/去做SPA/去上瑜伽/去ROOM18吃牛肉麵
    東西放在置物櫃掉了
    除了可以報警、請店家幫忙調監視器之外
    其實是可以依照民法第607條跟店家請求損害賠償的喔

    (後話:我很久沒去松山運動中心了,因為他們的環境實在有夠鳥,為了賺錢把已經很小的健身房硬隔出很多教練課的專用場所,今天早上又去跑了一下步,發現又被隔得更小了,導致器材之間擠得不得了....旁邊如果汗臭嚴重的真的是跟惡臭同行RRRR 有人可以請他們改善一下嗎)

    #巴毛律師
    #上蝦皮搜尋防小人應對術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