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火藥釘槍合法嗎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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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火藥釘槍合法嗎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1萬的網紅雪羊視界 Vision of a Snow ram,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很高興有槍枝高手出面回應我對動保法修法的評論,雖然對方用很奇妙的邏輯曲解我原文的意思,但無論如何,他提出的關於原住民用槍歷史的來龍去脈,與我過去閱讀過的資料與口訪是相同的,在這裡藉由這個珍貴的機會一次向大家說明白: 1. 「原住民的獵槍一定很落後」這種想法,其實是一種很嚴重的歧視,史實是這樣的...

  • 火藥釘槍合法嗎 在 雪羊視界 Vision of a Snow ram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6-05-04 00: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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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高興有槍枝高手出面回應我對動保法修法的評論,雖然對方用很奇妙的邏輯曲解我原文的意思,但無論如何,他提出的關於原住民用槍歷史的來龍去脈,與我過去閱讀過的資料與口訪是相同的,在這裡藉由這個珍貴的機會一次向大家說明白:

    1. 「原住民的獵槍一定很落後」這種想法,其實是一種很嚴重的歧視,史實是這樣的:當日本人統治台灣後,第一次與高山族交火,竟然莫名其妙的被幹爆了——原來,因為臺灣島位居貿易要衝,原住民早已跟著世界潮流,使用各種最新最棒的兵器,甚至比日本步兵隊拿的槍還要先進。後來佐久間左馬太五年理蕃政策實行後,強制各族繳回這些強大過頭的槍枝彈藥,改發「修正村田銃」,也就是火力受限精良度也不如以往的槍枝給原住民們使用,才造成了我們原以為的「原住民槍械很落後」的錯誤刻板印象。

    這一點,也是上一次我寫關於狩獵議題時,被熟知槍械議題的朋友所震撼教育的一課。

    而在「霰彈槍彈殼」一文中的「火力強大」,指的是與目前政府規範下合法的彈藥火力相比,而不是一種絕對值,且我在文中也沒有指出原住民槍枝就該落後不良,以「原住民的槍枝就是落後,霰彈槍火力強大很可笑」來曲解我的原意,我想是不太合適的。

    但還是要在這裡說清楚,和步槍相比,霰彈槍的火力根本小兒科。
    但和喜德釘改裝子彈相比,制式霰彈槍火力依然強大。

    2. 「使用制式霰彈槍就不是正牌的獵人」,這一段真是令人哭笑不得:正牌的獵人不管用什麼槍,都會遵守族裡的律法、不會趕盡殺絕式的一次打一大堆動物拿下山賣、甚至是瞄準快要絕種的動物來打啦!我反覆讀了好幾次我的文都看不出有這個意思啊XDD

    所謂「正牌」,指的是符合規範、合理利用、守護山林的「獵人」,而非直接無視法律與GaGa、做著傷害生態與山林事情的「假獵人」,他們根本不配稱為獵人。

    3. 槍的火力與管理周全與否,其實沒有關係;如果有周全的管理,就算開放AK-47當獵槍我也是舉雙手贊成。許多相關的評論裡有提到,漢人對於槍械有著無法言喻的恐懼,但是先把恐懼放在一邊,試著想想看:如果有心想殺人,拿著工地用的釘槍也能把人射成刺蝟,難道我們要禁止工地用的釘槍嗎?(不過說真的,喜得釘最有名的產品「火藥釘槍」,就是因為被拿來殺人過而在台灣被禁止...),如果本性善良,強大如美國狙擊手那樣的人物也不會背著一把狙擊槍就到處大殺特殺。

    一切,都是「人」的問題。

    我們的禁止,禁止了好人拿到好用的工具,卻無法阻止壞人拿爛工具繼續做壞事。好人卻跟著陪葬。
    所謂的管理,應當是讓好人可以得到好用的工具,而降低壞人拿好工具做壞事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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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你說原住民好棒棒,我們應該無條件全面開放狩獵,卻可以看到熊鷹羽毛一根一萬的在賣,這樣要怎麼讓人信服?
    同理,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鄭捷卻在捷運隨機殺了好幾個人,你覺得可以一概而論台灣人都是好人嗎?
    不管什麼血統,什麼族群,都一定有好人、壞人。
    而管理,就是讓好的人,能用好的工具做更好的事(不用見到黑影就開槍,而能等到看清楚了再開,將低誤殺的機率。反正好槍射的又準又遠,在視野內的獵物跑不掉);讓壞人,無法用好的工具做任何事(徹底查禁山產店的保育類肉類販售,杜絕需求,槍枝登記與違法的嚴厲罰則,使非法狩獵無利可圖...)。

    希望新的國會、新的立委能夠好好的正視生態保育與原住民傳統文化間的平衡,制定合理利用特定野生動物與槍枝管理的法則與規範,槍枝的使用者也能自律律人,如此一來台灣才能有真正健康的狩獵文化,而不是一味地封禁,逼著所有人一起走後門。

    最後,再次謝謝這篇的作者出來點出大眾對於「原住民槍枝使用」的盲點與不足,畢竟人本來就不是全知全能,能吸收這些知識成為下次再遇到這類議題的彈藥,真的是太好了呢!
    但是,如果自己知道我評論的子彈本身就是一種「違法事項」,那跳出來護航甚至對號入座、曲解原文、開口罵人,我想或許是太衝動了些?好好的討論切磋,我想才是最能達到我們相同目的的方法唷!

  • 火藥釘槍合法嗎 在 台灣回憶探險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5-12-09 00: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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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知道嗎?百年前的原住民就在使用美造的溫徹斯特(Winchester)連發槍。

    最近布農族獵人因使用「拾獲」的槍枝狩獵遭判刑三年準備入監服刑,引發爭議。
    現行的法律規定,原住民可以在登記許可的情形下自製槍械狩獵,但一直以來限制重重,之前內政部認定原住民製造的槍械必須是前膛槍(即由槍口填入火藥及彈頭的傳統方式),而此一方式裝填不便並容易衍生膛炸或走火誤傷人的風險。許多族人為了安全及方便改製由後方裝彈的後膛槍,因而遭到起訴或判刑。一直到去年六月,才放寬為可以使用「口徑為零點二七英吋以下打擊打釘槍用邊緣底火之空包彈引爆(喜得釘)」。當然顯而易見的,不是「自製」(拾獲就不行)、使用正規的制式槍械、或使用正規的子彈,都會被以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送辦。對照百年前原住民就在使用美造溫徹斯特(Winchester)連發槍(圖:百年前的太魯閣族威里社頭目Pisaw Pawan),作為原住民生活工具的槍枝,不但沒有隨著時代演進而得以提昇,反而受到很大的限制,甚至遭受安全上的威脅或落入法律陷阱。

    由此一事件也不難看出,原住民的生活方式,不管是有形無形,許多層面還是受到外來者的規範。雖然在許多人的努力下,10年前已經有原住民族基本法立法,但參選平地原住民立委的馬躍·比吼這樣說:「族人在自己的土地上不論做什麼都違法,居家護理所無法成立、不能蓋母語幼稚園等等,甚至連蓋教會都會被判罪。原住民鄉鎮有許多部落的工作,都因為土地難取得、建築不合法沒辦法正式立案等等的問題被卡住。如果沒有有力人士推動,這更本就不太可能進行下去。」
    當然多元族群要共同生活,一同定義清楚一些基本規則是必要的,但目前的現況,原住民究竟有多大的實質空間得以決定自己的生活方式?還是在語言、文化消逝下,最後在不知不覺中畫下句點?再將視野放大到整個臺灣,目前在臺灣運作的「憲法」,制定時根本與臺灣毫無關連,卻箝制了所有人的命運,我們的語言、教育、價值觀、歷史記憶,能否尊重多元族群不同的觀點,還是只能接受外來統治者的單一價值?

    原住民的命運,就是臺灣、也是你我命運的縮影。

    延伸閱讀:
    馬躍.比吼 Mayaw Biho
    https://www.facebook.com/2016mayawbiho
    布農獵人孝母打獵遭判刑 原團呼籲提起非常上訴
    http://www.civilmedia.tw/archives/4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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