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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0 10:10:57
【原來比單戀更寂寞】一個59天的偷情故事 2/5 第一次見她時,是初中。年少的我返校途中,遇見同層的她。 那時 , 她穿着藍色的傳統女校校服 ,架着一副厚厚的眼鏡,低頭讀着手上的英文書。當時的我和她,還帶着稚氣,眼睛都沒有放在對方身上,只是等候着電梯數字顯示二十五。 我們沒有說過一...
淚痣小說 在 香港作家?莎比亞|散文|小說?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8-10 10:10:57
【原來比單戀更寂寞】一個59天的偷情故事 1/5 那天是一個如常的星期三,天藍得很,白雲讓人有郊遊的念頭。 我卻如常迫着巴士,萬分不願的回到那個密不見天的辦公室,坐在那張寂寞的椅子上,處理堆積如山的文件。 沒想到,這個納悶的清早,竟會成為我跳出一個人沉寂的特別日子。 中午,我...
淚痣小說 在 Amber♡在韓國說故事給你聽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4-28 22:44:15
#너에게주는노래 #送你的歌 他還是喜歡同一首歌。 也還是喜歡重複播放同一首歌。 剛分手後失聯的那陣子,他總故意沒接我的酒醉電話,就像以前的即時通上故意顯示不在位置上一樣,很壞。 只是我和他還是使用共同一個音樂帳號,可以聽見對方最近聽了什麼歌,也可以知道彼此多珍藏了什麼音樂。 ...
淚痣小說 在 看書的日常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日常書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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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耀明,《#成為真正的人》,寶瓶文化,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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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這本小說的過程數度眼眶泛淚,心情激盪不已,喜歡這本小說細膩處理日本殖民問題,細膩處理原住民族和日本人、漢人(閩南、客家)、另一族原住民之間的關係和複雜情感,寫布農的文化、神話傳說,針筆動態描摹所有的動植物及山。喜歡書中寫出那場棒球賽,還有淡淡深深的男孩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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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放這段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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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努南右手臂的牛痘花苞,不知是荼蘼將盡,還是苞蕊迎春。哈魯牧特悄悄拿出鋼筆,在對方的右臂畫圖。他喜歡在上頭作畫,喜歡而已。筆墨沿皮膚的細紋暈糊,冉冉擴散下去,他不清楚筆意何在,只想畫一朵綻花。這朵花被風拂過而綻,或吹落地了,像哈魯牧特心情總是輾轉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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嫣紅有時,落英亦有时。角桐草的白花,不是開在野澗,是落款在海努南的手臂。它就要隨窗風摇曳,它就要泌著草芳,可是偏偏是畫的。他總是閉眼感受那點酥癢,而另一個他老是醒著對他悄悄呼吸,呼吸近得像是有人在作畫。哈魯牧特再多點吐氣,白花願意伸展細梗而不願貼在褐色皮膚,而哈魯牧特再多添幾筆,花朵旁邊的黑痣慢慢迸成藍豔金花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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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努南沒有醒來,或者說他不想在這時睜開眼。有些事很抽象,變成難以解釋的情緒,在純粹男孩的世界裡,海努南知道有人喜歡更靠近男孩,哈魯牧特就是。他從小喜歡依賴海努南,問東問西,有玩具找他玩,有困難找他流淚,長大了還是會流眼淚,只不過是往内心流,海努南都看到。海努南知道他很多的心情渣滓,不可能全然接受,也不會全然打翻,他選擇沉默,這是最好的防線,沒有圍牆,是可來可走的無疆界。就像現在他沉默著,不想掃興,把觸覺放在針尖筆頭,感覺它柔潤迸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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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比單戀更寂寞】一個59天的偷情故事 2/5
(1): https://bit.ly/2ECRJ38
第一次見她時,是初中。年少的我返校途中,遇見同層的她。
那時 , 她穿着藍色的傳統女校校服 ,架着一副厚厚的眼鏡,低頭讀着手上的英文書。當時的我和她,還帶着稚氣,眼睛都沒有放在對方身上,只是等候着電梯數字顯示二十五。
我們沒有說過一句,也不知道大家叫甚麼名字。
然後,我愛上了籃球,每天和兄弟們約定在清早六時多,待校工一開門時便衝到球場開始三打三。所以,我們因着回校時間的差距,再沒機會乘坐同一部電梯。
後來,為了備戰考試,我暫時把籃球放下,手上捧着的是厚厚的筆記,再沒有和兄弟相約六時,又再準的在七時二十分步出家門口 。
她依然手執一本英文書,但那副厚片眼鏡已換上隱形眼鏡, 還紥了一條馬尾。 依舊的藍校服襯托她 的清純。
她站在已長高、曬得黝黑的我身旁,初中和她平排的小伙子,現在已比她高一個頭。
她低着頭讀小說,我在偷看她的側臉。我清楚仔細的看着她,最深刻的是她摘下眼鏡後,那顆長在左眼角下的淚痣,很有氣質。
電梯門打開,我們步伐一致的走向前,然而,人太多,只能容得下我或她。我向後退了一步,示意她先進,我乘下一部就可以了。
於是,她走進電梯,擠進人群裏,轉身後,抬頭正眼的看着我,我們對望着,目送大家消失於電梯門中。
我以風度換來了她的第一次微笑。
這是我們第二次碰面。
第二天的清早,我比打籃球那時更早起床,因為前幾天都是匆匆忙忙,頭沒梳好,鞋沒穿好,就咬着麵包出門。
我不想讓她看見我冒失的一面,所以特意早點踢開被子,把頭髮恤了一恤,卻又不太明顯的,然後穿着直挺挺的校服,踏出門口。
七時十五分,她竟已站在電梯大堂了,幸好我也早了一點出門。
我終於再次見到她。
看到從夢裏走到現實的她,我很緊張,手心不停冒汗,只消短短數秒,我體內的雄激素和內心對她的想念完全湧出,她也看到了我的錯愕、驚異、戰戰兢兢的樣子。
我走到她的身旁,不敢看她,裝作看電梯的顯示牌和管理處的通告。在吞口水的同時,我也把所有計劃好的開場白吞下去了,沒勇氣說出。
「琴日唔該晒你啊,唔係我可能就會遲到㗎喇!」她竟然主動開口跟我說話!
「唔⋯⋯ 唔使客氣⋯⋯ 舉手之勞啫⋯⋯ 」我支吾的把字吐出。
她又再笑了一笑。天啊!我在說甚麼?我的回應十足十那些政府宣傳短片。
不過,我終於聽到她的聲音,算是踏出了第一步。
放學後,我跟自己說,下次再見到她,一定要好好把握!話一說完,她的紅書包竟然出現馬路的人海中。
我沒有即時衝上前,反而成了跟蹤狂,窺探一下她到底在放學後會到哪裏。一步兩步三步,然後保持四個身位的距離。看着她走在平時回家的路上,原來,她沒有即時回家,轉右去了會所。
「乜你都有嚟呢度溫書㗎?」捧着地理書的她突然開聲。我裝模作樣地說 :「呢度溫書舒服嘛!」
我隨着她到了一個我未曾踏足過的閱讀室,坐在最裏面的一張長枱,拿出課本,各有各溫習。
接下來的星期三、四、五,我們沒有特意相約,大家卻心知對方會準時出現在那閱讀室,已有默契的我們,靜靜的坐在對方旁邊的座位,看着筆記。
日子久了,大家習慣了對方的時間表。星期一是經濟,星期三是地理,星期五是歷史,二、四則是中、英文。
關係沒有突飛猛進,一切慢慢醞釀。我也不心急,我們的關係是單純的友誼,就好像她忘了帶筆,我會把手上的借她 ;我打瞌睡時,她會悄悄給我買來一罐咖啡,悶得發慌時,會在大家的筆記上畫一個公仔。
她會畫不同品種的花,而不擅長美術的我只會畫火柴人。
我喜歡低頭專心看書的她,也喜歡她那把長髮柔順的在書本上打圈,有時更想把她掉在桌上的髮絲拾起捲成書籤。
我的第六感很準,出門前覺得某天會當黑,結果那天就真的錯過了巴士、耳筒壞了一邊、肚痛得要命時洗手間清潔進行中、銀包在球場被偷了、和兄弟吵架⋯⋯ 而雙魚座的我情感更經常氾濫,會嗅到浪漫的氣息,也會意識到終結的來臨⋯⋯
接着的星期一早上,站在電梯大堂,我感到奇怪,就算她放學後不來閱讀室,但總要上學吧?然而在早上,她也一直消失於莫名,像人間蒸發。
終於,在星期三的早上,我再遇到她。
那天,由起床開始,我的眼皮一直跳動,有不祥的感覺。等了兩部電梯,人也滿得讓我進不了。中途,又發現漏帶銀包,來來回回,弄得我比平常遲了十多分鐘才出門。
我看到她站在一輛名車面前,年少的我不知道甚麼型號。從車裏走出的,是一個穿着西裝的帥氣成熟男,親了她額頭一口,擁了她一下,便替她打開車門,她笑着坐進那輛銀色的BMW。
看到這個情景,所有事實都已清楚交待。
時間令這段情緣的霧水消散,我也重新上路了。
我更勤力的讀書,更發奮,更上進,沒有俊朗外表的話,也要才華洋溢。
沒有再去閱讀室,只留在家中書桌旁,沒有跟她說一句再見,我們就分開了兩個世界。
大學的玩樂,一直的忙碌生活,使我把這段青春歲月忘得透徹,工作的壓力也令人記憶力急促衰退,特別在這個不停變幻的都市,完全沒有喘息的空間,可以讓人停下來回味生命的點滴。
只想不到⋯⋯ 今天,她和我竟在這間咖啡館重遇⋯⋯
(明晚11:00 待續)
*篇幅問題,部份內容從書中刪減了,但應該不影響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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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繼續看故事,留言一句:「想看」,支持一下我重拾寫小說之路~
這個故事是我出版的小說。
將會讓大家試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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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小說是我的初衷
而這一本是我的首部著作(希望不是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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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比單戀更寂寞】一個59天的偷情故事 1/5
那天是一個如常的星期三,天藍得很,白雲讓人有郊遊的念頭。
我卻如常迫着巴士,萬分不願的回到那個密不見天的辦公室,坐在那張寂寞的椅子上,處理堆積如山的文件。
沒想到,這個納悶的清早,竟會成為我跳出一個人沉寂的特別日子。
中午,我又被經理無故罵了一頓,明明已經很用心工作,整個上午都把文件處理得妥當,未過試用期的我只好忍!忍!忍!
含冤受屈的我心情特別不佳,氣難消得令我趁着經理外出會議時,偷一點閒到樓下的咖啡館,鬆一鬆恤衫的頸喉鈕釦,享受一杯咖啡。
為甚麼不在茶水間喝咖啡?
因為那裏已被一班三姑六婆霸佔着講是講非,絕不是一個喘息的好地方,稍稍不留神,忘了裝起交際專用的笑臉,又會得罪了一些人。
還是奉獻給咖啡館好了。
明明三十多元一杯咖啡,還要排長龍⋯⋯ 為何世界這麼大,卻沒有一個容得下我這個小人物的地方?只是想把拉得緊緊的橡皮圈稍稍放鬆一下,也這麼難嗎?
不買了!
正當我預備轉身,離場抗議這場生命的不公平比賽,死死氣回到辦公室,繼續埋葬青春,繼續當一個不懂拍馬屁上位的狗奴才之際⋯⋯
我的肩突然被輕輕的拍了一下。
很老套的開場,但那又如何,因為之後的情節將會刻骨銘心。
肩被拍的一刻,我有點心虛,怕被公司的同事發現我偷懶,於是裝作冷靜地回頭一看,才發現是一張陌生的臉孔,是一個女生。
束長曲髮,白色休閒服配搭棕色外套,下身穿一條啡短裙。我先是有點錯愕,因為印象中,我不認識眼前的氣質型女生。
其實,當時我對她的樣子沒太留意,因為雙眼都盯着她那雙長腿,雪白且修長。
我看得實在有點過份,由她的平底鞋一直沿着小腿向上看,直到她那被短裙緊包的大腿,她才開口說 :「係你啊?記唔記得我係邊個?」
不記得,但聲音很溫柔。
她見我有點迷惘,尷尬再說:「我好似認錯人。唔好意思!」
看着她快將離去,我極力回想,好讓這段艷遇不是霋眼之情。可恨的是,我幾乎花光所有腦力都想不出她到底是誰,不是會計部的Phoebe,不是大學校花 Merci,也不是遠房親戚⋯⋯ Rosana ? Jacy ? Victoria ? 阿欣、阿晴、阿儀?
認識的女生不多,我卻想不出,不是因為大海撈針,而是因為眼前的她像仙女,是我這種平凡的男孩沒福氣認識的。
也許她真的認錯人。
真的放棄了嗎?她多看我最後一眼便轉身離開了⋯⋯故事⋯⋯ 就這樣⋯⋯ 不!
我記起了!她眼角的那顆淚痣,是她!是她!那是她獨有的迷人記號,只有她曾經那樣佔領我的靈魂。
我記起了,連忙跟她說 :「等陣,妳仲住喺以前嗰度?」
她聽到後,停下腳步,轉身回來,向我微笑。果然是她!
她這個笑容,和我當年最後一次見她時一模一樣。看着她的淚痣,所有我早以為封塵了的記憶全都勾起了⋯⋯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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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故事是我出版的小說。
將會讓大家試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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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小說是我的初衷
而這一本是我的首部著作(希望不是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