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消防法第8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消防法第8條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消防法第8條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消防法第8條產品中有1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9,755的網紅宋國鼎律師 苗栗縣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權責應明確!消防栓普查業務回歸權責機關!】 消防、救災、救護、稽查我負責。 捕蜂捉蛇找上我!隔離載送又是我!!水源查察還是我!!! 對於基層消防員,平時揹負高壓隨時待命、緊急勤務的繁重工作,除了身體勞動外、內心更是龐大壓力。更常常需要承擔權責不明、包羅萬象的業務內容。 根據《消防法》第17條...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06的網紅陳靜敏,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天特地到內政委員會質詢徐國勇部長(內政部是消防署的主管機關),想知道部長對於台北醫院護理之家的護理師被起訴之事的看法,#結果律師出身的部長也對檢察官的偵查結果感到憤怒,對我們的護理之吼感到心有戚戚焉! 去年8月,台北醫院護理之家有民眾違反規定私自攜帶「超長波床墊」,結果電器異常短路,引起大火...

  • 消防法第8條 在 宋國鼎律師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1-19 21: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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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權責應明確!消防栓普查業務回歸權責機關!】

    消防、救災、救護、稽查我負責。
    捕蜂捉蛇找上我!隔離載送又是我!!水源查察還是我!!!

    對於基層消防員,平時揹負高壓隨時待命、緊急勤務的繁重工作,除了身體勞動外、內心更是龐大壓力。更常常需要承擔權責不明、包羅萬象的業務內容。

    根據《消防法》第17條消防栓保養、維護由自來水事業機構負責,以保持堪用狀態。日前消促會 (搶救消防員) 也召開記者會推動北市的水權查察業務回歸。

    回到苗栗縣內,當我向消防局長提出:「縣內自來水事業機關有沒有主動『落實消防栓維護保養?』」

    局長回覆:「其實只要我們(消防局)發現問題,他們(自來水機關)還是做得不錯。」

    可惜丟球給局長,但他沒有NICE PLAY!

    --
    簡單來說,目前苗栗現況是消防員每個月必須普查消防栓,發現有問題,通知自來水機關處理修復。但普查並非消防機關法定業務,這無疑是加重基層消防員的工作負荷。另外根據新聞露出,目前台南市消防局已率先協調自來水事業單位,將權責業務回歸自來水機關。

    我認同消防機關基於公共安全有有抽查、監督必要性;但是,特別在目前連基層消防人力都未能補足的情況下,更應著重核心救災防護等業務,減輕非屬消防勤務。這也才會跟法律所規定的權責相符。

    因此,我要求縣內消防局長應協調並研議將「消防栓水源查察業務回歸自來水機關」。

    一起關注出入火場的消防員工作權益,真正為大家的公共安全把關!

  • 消防法第8條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8-19 18: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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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戶外高溫場所,勞工有權退避】
     
    今年特別熱!已經是極端氣候下的日常。依照中央氣象局的資料顯示,2020年已經打破了至少四項歷史紀錄。
     
    台北站7月突破38度天數:8天
    台北站7月連續38度天:5天
    台北站全年突破38度天數:截至目前為止共12天
    13個平地測站7月均溫30.02度,史上最高
     
    熱到爆的天氣,造成了嚴重的「熱傷害」。以國民健康署統計為例,今年5、6、7月,熱傷害至急診就診人次已高達1608人次,創下十年新高。
     
    依衛生福利部「即時疫情監視及預警系統」,分析全國181家醫院急診及時資料顯示:今年7月1日至24日止因中暑等熱急症至急診就醫的人次659人次,是去年7月同期370人次的1.8倍;108年至7月24日因中暑等熱急症至急診就醫的人次1248人次,而今年至7月24日因中暑等熱急症至急診人次高達1722人次,較去年同期增加4成。
     
    這些數據告訴我們,高溫氣候對於人類的影響越來越大。我們的勞動法規已有相關規範,但還遠遠不足。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規定,雇主必須提供預防高溫導致熱傷害的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第18條也規定,勞工若察覺工作現場有危害健康的狀況,得以實行「退避權」。
     
    退避權並不是職安法獨有的概念,例如消防法第20-1條也具備相同精神。當勞工認為工作環境有健康危害時,可以依據職安法第18條退避至安全的地方。
     
    今日上午,我與新北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洪清福,以及 台灣郵政產業工會 副理事長陳廣志召開記者會,針對台灣越來越炎熱的天氣,要求勞動部不該只設置預警系統,而應該制定高溫假的相關規範,讓勞工免於烈日的熱傷害。
     
    勞動部在去年,就已經實施「高溫勞檢」,查出1217場次違法。結果,勞動部只罰了一場,其他都是「限期改善」。依照職安法第6條,明明就可以開罰3萬元到30萬元,勞動部此番作為,顯然過於消極。
     
    我們認為,當氣溫過高的時候,應該要有勞工可以暫時停止工作的機制,避免烈日所造成的熱傷害,等氣溫下降時,再進行工作,這樣才能夠確實保護勞工。
     
    所謂的高溫「假」,指的是在這類有可能造成勞工身體生命危險的特定狀況下,勞工可以免於繼續提供勞務(不然就要受傷或出人命了),雇主也不能不顧勞工的安危,要勞工非工作不可。
     
    以台電高架作業為例,烈日當頭,重勞動、重體力的工作,就給予充分的休息時間,並計入工時之中。身兼台電員工的洪清福理事長表示,天熱濕度高,容易使人反應速度下降,再加上流汗等因素,過往就曾發生台電員工修理變壓器而感電的意外。身兼郵局員工的陳廣志副理事長更為9000名郵差抱不平,郵差在炎熱天氣下送信送到暈倒的意外事故時有所聞。
     
    針對室內高溫作業的工作者(例如玻璃廠、煉鋼廠),勞動部訂有<高溫作業勞工作息時間標準>,然而,對於戶外高溫卻沒有完善的規範。
     
    面對氣候變遷、地球暖化,經濟部跟環保署都動起來了,只剩下勞動部,像一隻樹懶一樣,慢吞吞,幾乎沒有應變作為。
     
    我想,這篇文貼出之後,可能面臨的風險是,樹懶可能會抗議我們拿他來類比勞動部,在此先向廣大的樹懶朋友道歉。

  • 消防法第8條 在 李宗翰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6-18 22:04:19
    有 456 人按讚

    = 名字叫消防栓,卻是自來水公司的財產 =

    這個故事最早從新營開始
    一場晚間住宅火警接了很長的水線
    火警當下過了幾天,民眾來聊天時談到
    附近就有消防栓為什麼跳過不用?

    ====== 原來有5000支以上的落差 ======

    不論地上或地下式的消防栓
    自來水公司在台南的資料有18535處
    台南市消防局所列管的只有13219處

    這超過5000支的落差到底在哪裡
    也代表著我們平常看見的消防栓
    每3支就可能有1支是消防局所不知道的

    ====== 找不到就算了,還可能打不開 ======

    今天我們到現場
    消防人員表示配給的開閥器具是五角型
    但這個水閥轉帽卻是四角型
    明顯不符合消防法的規定

    加上這處也是沒有列管的消防栓
    所以根本沒有機會去進行測試
    如果真的遇上火警
    也只能捨近求遠

    ====== 所以到底是誰要管理? ======

    消防法第17條規定
    消防栓的維修及維護屬於自來水公司
    另有細則規定配合當地消防局進行測試

    但目前的測試工作
    都是由各分隊每次派兩人出勤
    每4個月將13219的消防栓給檢查一輪

    但這對溪北地區的分隊卻是個沉重業務
    許多分隊只有5人值勤時,派出2個查察
    就只剩下一組待命班,跟1名值勤人員
    如果遇上火警,將無力面對救護工作

    ======
    今天這場會勘
    不是找自來水或消防局的麻煩
    而是希望雙方能夠盡快整合
    讓下一場火警有更多準備

    新聞連結
    消失的消防栓? 南市多處地下式消防栓竟無法使用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201998

    臺南市消防栓3成沒列管,消防員打不開。台水承諾改善
    https://times.hinet.net/news/22941843

    消防設備部分打不開3成沒列管 台水承諾改善
    https://www.facebook.com/kbront/videos/596790867881331/

    ======
    特別感謝

    昨天貼文獲得大家的關心
    讓自己出門不至於那麼害羞
    可能因為時間不夠沒辦法回應大家
    但我們有用心看完每一則留言
    再此感謝大家!
    #讓整個團隊一整天都很開心

  • 消防法第8條 在 陳靜敏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9-05-01 17:45:52

    今天特地到內政委員會質詢徐國勇部長(內政部是消防署的主管機關),想知道部長對於台北醫院護理之家的護理師被起訴之事的看法,#結果律師出身的部長也對檢察官的偵查結果感到憤怒,對我們的護理之吼感到心有戚戚焉!
      
    去年8月,台北醫院護理之家有民眾違反規定私自攜帶「超長波床墊」,結果電器異常短路,引起大火,造成15人死亡。檢察官在今年4月22日認定,私自攜帶電器者、床墊製造廠商、管理層級的院長,以及當天值班的護理師和照服員,#通通無罪‼僅有被任命擔任「防火管理者」的護理長和「火源責任者」的護理師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和業務過失致傷罪起訴。
      
    💥大家心裡不覺得毛毛的嗎? 為什麼只有基層護理師遭到起訴?護理師又為什麼要承擔防火管理的刑事責任?
      
    很明顯的,衛福部照護司根據消防法第13條還有施行細則第14條所編寫的「一般護理之家防火安全管理指引2.0」,以及護理之家根據該管理指引所編寫的「消防防護計畫書」都有問題🧐🧐
      
    照護司要求護理之家設專人管理機構內部的電氣安全,並禁止家屬攜帶高耗能的電器到機構內使用,但是像吹風機、電熱水壺、電磁爐、快煮鍋等高耗能的民生電器,護理師真的有管理權限可以強制檢查並沒收嗎?那些物品都屬於私人財產耶!如果哪天屬於非高耗能電器、#無法禁止攜帶的手機爆炸了,難道也算在護理師的頭上嗎❓又要無辜的護理師去包坐牢❓
      
    💥💥我已請內政部偕同衛福部,#共同研議修訂消防法第13條及施行細則第14條,並參考國外的做法,#檢討護理人員擔任消防防護計畫中防火管理人的權責合理性,並於兩週內提出報告。(在此謝謝Leven in Nederland 台灣護理師的荷蘭生活記實提供的資訊)
      
    請大家繼續轉發【護理師非超人,回歸專業顧病人】網址,#你們的支持連署都是我將來質詢行政部門時強而有力的後盾,讓我們一起為被起訴護理師及護理專業發展努力!!
      
    👉連署網址:https://reurl.cc/7E80D
    👉質詢影片網址:https://s.yam.com/9aUdu
      
    #質詢
    #內政委員會
    #護理之家大火
    #消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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