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消費者保護法無過失責任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消費者保護法無過失責任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消費者保護法無過失責任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消費者保護法無過失責任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瑩真律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這兩天大家應該都知道這個新聞了,美容醫療糾紛近年來層出不窮,所以真會編📢就替大家整理了幾個判決,讓你可以更了解法院對於美容醫療糾紛的立場喔! . ➡針對醫美療程如果涉及業務過失傷害、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嫌,醫師的注意義務與一般醫療行為的注意義務是否有差別: . #高等法院97年度醫上易字第3號刑事判...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450的網紅法律白話文運動,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網購有什麼事情要注意 #蘇錦霞律師告訴你 #蘇律師經驗豐富 出門購物有時候很危險,比如可能被傳染流感或肺炎,或者是太陽很大會被曬傷,總之就想在家上網買東西。 上網看商品覺得好美好棒,收到後覺得賣家果然很會拍照,心中很不爽,這時候可以退貨嗎?問了賣家,他說要自己付運費,還有商品重新整理要整理費,...

  • 消費者保護法無過失責任 在 瑩真律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01-25 16: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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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兩天大家應該都知道這個新聞了,美容醫療糾紛近年來層出不窮,所以真會編📢就替大家整理了幾個判決,讓你可以更了解法院對於美容醫療糾紛的立場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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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醫美療程如果涉及業務過失傷害、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嫌,醫師的注意義務與一般醫療行為的注意義務是否有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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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法院97年度醫上易字第3號刑事判決
    「本件醫療疏失之手術,係屬美容手術,並非緊急醫療救難行為,醫師賺取高額手術費用之商業行為,自應有更高之注意義務」

    🏛 這個判決認為醫療美容相較於醫療救難行為,屬於商業行為,醫師應負更高的注意義務。

    #高雄高分院99年度醫上易字第2號刑事判決
    「被告身為醫師,明知銣雅鉻雷射儀器不得使用於溶脂手術,且操作儀器時疏未注意告訴人之個案狀況,未能適當控制雷射能量,致告訴人之左上臂產生灼傷之傷害,足認被告知過失行為與告訴人之傷害結果間, 顯有相當因果關係,至為明灼。」

    #高雄地院104年度醫訴字第1號刑事判決
    「本院審酌被告身為以整型美容、抽脂為業之醫師,自當明瞭各項整型美容及抽脂手術之原理及因此可能產生之併發症暨各該症狀之預防、因應之道,其本應盡其職責,謹慎行事。」

    🏛 以上兩個判決均認為醫師在進行美容醫療行為時,醫師應負的注意義務與一般醫療行為之注意義務標準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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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醫美糾紛的民事損害賠償,法院認為有沒有消費者保護法「無過失責任」的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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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南高分院94年度醫上字第1號民事判決
    「而醫療行為依其目的可分成兩種,其一為『以治療為目的之醫療行為』,亦即以治療、矯正或預防人體疾病、傷害、殘缺為目的之診察、診斷及治療;或基於診察、診斷結果,以治療為目的所為之處方、用藥、施術或處置等行為。另一種則為『非以治療為目的之醫療行為』,其包括實驗性醫療行為,例如為追求新的醫療技術、藥品或醫療器材所為之試驗治療等,或美容、整形、紋身、變性、隆乳及非治療性之人體按摩等。就『非以治療為目的之醫療行為』而言,其均屬為滿足人類追求商業利益、愛美、舒適等慾望,所為之非必要醫療行為,與一般消費行為無異,固有消保法之適用」

    🏛 將醫療行為以是否以治療為目的區分,認為非以治療為目的之醫療行為,與一般消費行為無異,而有消保法的適用。

    #臺中地院100年度醫字第15號民事判決
    「參照現行醫療法第82第2項,已明確將醫療行為所造成之損害賠償責任限於因故意或過失為限,又該條文並無區分『以治療為目的之醫療行為』及『非以治療為目的之醫療行為』,故於醫療機構及其醫事人員因執行醫療上之業務所生之損害,均屬醫療法第82條第2項之規範範疇。是應以目的性限縮解釋之方式,將醫療行為排除於消費者保護法適用之範圍之列。」

    🏛 認為現行醫療法未區分醫療行為之種類,應該一律適用醫療法,排除消保法適用。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700號民事判決
    「故有關醫療過失判斷重點,在於實施醫療之過程,而非結果。亦即法律並非要求醫師絕對須以達成預定醫療效果為必要,而係著眼於醫師在實施醫療行為過程中恪遵醫療規則,且善盡注意義務。醫師實施醫療行為,如符合醫療常規,而被害人未能舉證證明醫師實施醫療行為過程中有何疏失,即難認醫師有不法侵權行為。」

    🏛 認為是否有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判斷,應該著重在醫療過程中是否符合醫療常規並且善盡醫師的注意義務。

    .
    愛美是人的天性,但畢竟醫美療程及手術都是高度專業及風險的行為,手術之前還是要好好了解進行的項目以及可能帶來的風險,不要因為愛美反而傷及自己的健康,才是對自己最好的保護喔!

  • 消費者保護法無過失責任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03-06 17:20:34

    #網購有什麼事情要注意 #蘇錦霞律師告訴你 #蘇律師經驗豐富

    出門購物有時候很危險,比如可能被傳染流感或肺炎,或者是太陽很大會被曬傷,總之就想在家上網買東西。

    上網看商品覺得好美好棒,收到後覺得賣家果然很會拍照,心中很不爽,這時候可以退貨嗎?問了賣家,他說要自己付運費,還有商品重新整理要整理費,這時候買家要自己付嗎?

    ==========================================

    Q1:網購可以退貨嗎?

    A1:是可以的喔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如果你是 #通訊交易 的消費者,收到商品後七天內,是可以退貨的!

    Q2:通訊交易是什麼?

    A2:許多網購就算是通訊交易喔

    通訊交易的定義,是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的方法,消費者在 #不能檢視商品或服務下,而與企業經營者所訂立之契約。

    Q3:那什麼又是企業經營者?

    A3:就是提供商品或服務為營業的廠商業者

    如果你只是偶爾在網路上賣東西,那就不算是企業經營者喔!

    Q4:那我需要負擔退貨或者整理費用嗎?什麼情況可以退貨?

    A4:費用跟理由都不用喔!

    同樣根據消費者保護法,消費者不需要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除非有 #例外情形


    Q5:例外情形有哪些?

    A5:比如容易腐敗、保存期限短的商品、客製化的商品、報紙或雜誌、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等等,只要企業經營者有告訴消費者,那就不能在七天內,不附理由及費用退回商品囉!
    (這部分可以上網查「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會更清楚)

    Q6:法律規定是一回事,賣家就不給我退,或是要我付錢該怎麼辦?

    A6:打 1950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打消費者服務專線 1950 ,就會轉接到所在地縣市政府的消費者服務中心囉!

    原則上消費問題都可以詢問、申訴,或找消保官,但還是有可能沒辦法獲得解決方法,那也可以尋求消基會的幫忙,最後如果還是無法解決,那就只好打消費訴訟了。

    順序上是

    1.先跟賣家溝通

    2.向賣家、消費者服務中心等申訴

    3.跟上面說的申訴沒有獲得好好的處理,可以再跟消保官申訴

    4.申訴不成功,可以再跟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5.還是不能解決,就只好提起消費訴訟了

    Q6:蘇律師在影片裡,最後沒說完的話是什麼?

    A6:是在說消費者保護法當中,哪些部分是比較保障消費者的,因為內容有點多又比較難一點點,所以沒有放在影片裡,決定用文字呈現,比如以下的說明

    1.請求權部分採無過失責任主義

    就是說當消費者因為企業經營者的商品或服務,而有損害的時候,不管企業經營者有沒有過失,都必須要負責。

    但是如果企業經營者可以證明,它的商品或服務,已經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之下,可以合理期待的安全性,那就不用負擔賠償責任囉!

    2.對定型化契約的限制

    定型化契約,是指企業經營者為了跟很多消費者訂立契約,事前擬定好的條款,比如很多網購時會要你勾我同意的就是。

    這種定型化契約,在消費者保護法中也有規定,企業經營者可以用定型化契約,畢竟這樣很省事,但必須要遵守一些原則,比如如果大家對契約條款有疑問,解釋的時候要做出有利於消費者的解釋,還有要符合誠信、平等互惠原則等,不然會無效等等。

    最後是小提醒:

    網路購物很方便,但也要記得,盡量跟 #資訊完整 的賣家交易,如果說只有一個電子郵件信箱,或者是電話根本沒有人接的這種,後續的消費爭議會很麻煩,所以要慎選交易對象喔!

    看更多文章:

    龍建宇|自己的權益自己救—消費者保護法與產品責任
    https://plainlaw.me/2016/06/15/consumer-protection-act/

    丁憶楨|網購退貨規則百百款,我該聽誰的?
    https://plainlaw.me/2017/06/24/online-shop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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