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ufuwood (Fugu)
看板consumer
標題[問題] 消保會申訴
時間Sun Jun 12 17:59:37 2011
各位版友好,
關於消保會的網路申訴,第一次申訴,三天後消保會只有寄公文說有函文業者處理
然而到現在也才過一個禮拜而已,網路上進度查詢莫名其妙就寫已結案。
可是企業經營者以及消保官都沒有打電話給我,那這申訴是被吃掉了嗎?
還是說他們只會聽企業經營者說有處裡就會寫已結案呢?
抑或是第一次申訴只要政府寄出公文就會列入已結案呢?那豈不是不痛不癢?
請問我該怎麼辦是好?做第二次申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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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163.12
※ 編輯: tufuwood 來自: 111.255.163.12 (06/12 18:00)
※ 編輯: tufuwood 來自: 111.255.163.12 (06/12 18:05)
→ hunder:ㄧ次申訴就是請業者跟你之間尋求解決~~如果沒有才二次申訴~ 06/12 23:41
→ hunder:所以上面才會寫結案~~如果沒解決請二次申訴~~ 06/12 23:42
→ tufuwood:謝謝 06/13 00:06
→ tufuwood:那可以問一下所謂的十五日業者未妥善處理指的是他收到公 06/13 01:14
→ tufuwood:文之後的十五日嗎? 06/13 01:15
→ hunder:是的~~因為他收到公文才知道有發生這件事情阿~~ 06/13 01:15
→ tufuwood:恩 那有得等了,謝謝大大~ 06/13 01:54
→ depravity:處理中不會寫結案 = = 除非被認定是你沒理由的 06/13 03:43
→ depravity:以北市為例 會分發主管單位 然後附上一句 06/13 03:44
→ depravity:本案是否為卻為消費爭議亦請貴處一併注意認定至紉公誼 06/13 03:45
→ depravity:認定不是可以結了 不然豈不是被利用了 = = 06/13 03:46
→ depravity:妳真的不滿再申請開協調會 這時後就不能拒絕妳 XD 06/13 03:46
→ tufuwood:所以說申訴被河蟹掉了嗎? 06/13 09:43
→ depravity:如果是妳前一篇 我覺得是幹的好 妳顯無理由 XD 06/13 11:22
→ tufuwood:嗯嗯 謝謝大大 06/13 11:23
→ bailan:以前申訴過某業者,消保官發函過去,等一個月都沒消息 06/14 08:46
→ bailan:去問就說叫我二次申訴,也申訴好了,結果消保官就發函開會 06/14 08:47
→ bailan:然後對方還是不到,只有發張函說無法到,然後沒我申訴狀況 06/14 08:48
→ bailan:最後消保官就只有說要提告的話可以協助之類... 06/14 08:50
→ depravity:因為消費爭議調解不像勞資爭議調解不到資方會被罰 06/14 08:51
→ depravity:消保官的身分是中間人不是仲裁者 要逼對方只有法院 = = 06/14 08:51
推 depravity:其只有在兩方意見相近時有建議權(可以被拒絕)沒強制力== 06/14 08:55
推 depravity:所以我說消保官只是紙老虎真的懂法的業者不會在乎 06/14 09:00
→ depravity:因為消費申訴你可以叫她來 上法院訴訟你要去找她 = = 06/14 09:01
→ depravity:申訴可以向消費者所在地 訴訟只能在對方和消費地選 06/14 09:02
→ depravity:很容易被吃定 你不去 = = 06/14 09:03
推 depravity:有些業者是硬要賴到最後一刻有人是他的觀念根本不認為 06/14 09:05
→ depravity:自己有錯 這兩類都得法官來跟她說 他錯了 = = 06/14 09:05
推 depravity:不然消保官只能對違反24-26,36-38條或妨礙調查開罰 06/14 09:14
→ depravity:當發生這些都是嚴重到社會矚目的案子了 = = 06/14 09:14
→ twyesman:推 消保官真的很沒權力...都只是嘴巴說說可以開罰 06/16 23:09
→ twyesman:實際上 看這麼多新聞 真的開罰的一年搞不好沒10件 06/16 23:09
推 abogado:消保官開罰的應該是0件,開罰的是葉狀師以台北市政府名義 07/05 21:57
→ abogado:之前罰麥當勞的也不是消保官,而是台北縣衛生局。 07/05 21:58
→ abogado:看消費者保護官任用之職掌辦法第4條規定就知道無裁罰權。 07/05 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