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海砂屋原因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海砂屋原因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海砂屋原因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海砂屋原因產品中有3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751的網紅陳泰源-專任約房仲的斜槓人生,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210307蘋果 存一百萬全台500間房任買 還能挑北市3房透天厝 蘋果原址→https://tw.appledaily.com/property/20210306/ZCU3PLM53NF5JC3YWSYMZCTNXU/ 雖然房價貴森森,但總價不到百萬元內的房子,恐怕也有「便宜沒好貨」的疑慮!統計...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31126東森 成交怕後悔 簽約註明特約條款自保 影片網址→http://youtu.be/_hcOdi5rxdg 感謝記者 劉盈盈 的採訪,會有這一則新聞其實是源自於今天有報導永康商圈的店面,屋主要賣,後來反悔,法院判賠仲介與買方。 關於類似這種案例,我自己也親身經歷過。例如:買方簽約時,要...

海砂屋原因 在 營養師杯蓋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12 04:04:13

【骨頭像海砂屋嗎】#營養師杯蓋 _ 快標記朋友來存骨本!!! _ 大家是不是常常買鈣片給家中長輩,為了存骨本,預防骨質疏鬆呢,這邊簡單帶大家認識一下骨質疏鬆是什麼。 _ 講到骨質疏鬆,一定要知道的就是「造骨細胞」以及「蝕骨細胞」,「造骨細胞」主要是幫助骨骼鈣化形成,而「蝕骨細胞」是將老舊的骨質淘汰吸...

  • 海砂屋原因 在 陳泰源-專任約房仲的斜槓人生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3-07 14:17:33
    有 8 人按讚

    210307蘋果 存一百萬全台500間房任買 還能挑北市3房透天厝
    蘋果原址→https://tw.appledaily.com/property/20210306/ZCU3PLM53NF5JC3YWSYMZCTNXU/

    雖然房價貴森森,但總價不到百萬元內的房子,恐怕也有「便宜沒好貨」的疑慮!統計全台網路待售總價不到100萬元的物件,竟有超過500間,以屏東有118間最多、台東93間居次、高雄市有73間名列第3,而台北市竟也有零星百萬元內待售物件,讓人十分驚訝!進一步追查,多數是套房物件,且部分無土地產權。全台最便宜、總價40萬元的物件是位於高雄市塩埕區的「城中城」,有高雄「鬼樓」之稱,當地房仲透露,該房是地上權,1層50戶空房很多,從電梯走出來要繞一個很長的U字型,「會比較恐怖」。

    記者 / 林佩萱 高雄報導......↓

    原來該社區是赫赫有名的「城中城」,屋齡40年,建築為地上12樓、地下2樓的住商混合大樓,早期大樓曾經有商場、餐廳、電影院、證券,現在只剩7~11樓的住家,總戶數208戶。房仲坦言,該房不建議自住,因為該棟樓大部分是空的,整棟沒有多少人居住,多屬經濟較弱勢的住戶,若真的要住,1層有50戶,從電梯走出來要繞一個很長的U字型,才會走到自己房門口,「會比較恐怖」。而且該物件也屬於地上權,雖然免繳租金,但也沒有產權。

    此外,台北市文山區也出現總價只有100萬元的透天厝,鄰近萬芳醫院捷運站,屋齡50年,格局規劃3房2廳1衛,主打「比車位還便宜」,不過也是沒有產權,只有建物使用權。

    屋比房屋總監陳傑鳴表示,在如今高房價環境下,許多首購民眾因薪資成長不易,只能先從「低總價」產品入手,而目前中南部或北部偏遠地區確實還有總價只要100萬元左右的產品,但這類產品常有坪數過小、屋齡老舊或是地處偏遠的問題,多數銀行貸款限制較多,而且這類房屋所在地區往往年輕人口持續外移,未來的轉手性與保值性也會較差,購屋者購買前仍須多留意。

    美商ERA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表示,基本上便宜沒好貨,一定有原因。地上權物件隨著持有時間快到殘值也愈來愈低,加上可能無法貸款,因此要拿出幾乎是百分之百的現金,相較之下,不如拿現金買更好的有產權的物件。陳泰源過去也曾經成交位於新竹的百萬元套房,通常要注意屋況是否陽春,買方可能要多負擔一筆房屋整修費,因此要仔細看屋況說明書,是否有凶宅、海砂屋、輻射屋等問題。

    陳泰源補充,地上權除了免繳地價稅,其他中南部低於百萬元的房子,房屋稅與地價稅皆趨近於零,通常租金投報率也不錯,假設月租金保守估計3000元,100萬元入手的話,換算投報率3.6%,「比台北市正常的房子2%好多了」。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3/210307-40.html

  • 海砂屋原因 在 酸酸時事鐵絲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2-13 11:06:55
    有 3 人按讚

    網友留言非常優秀,例:
    當演員的料。找到吊車尾的原因之一了?上次說自己重考三次才考上台大也有哭 😆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60946884956030&id=241284961029

    土星六號之狼:聽說柯文哲又在哭哭了,幫大家複習一下去年陳時中記者會上落淚時,柯粉怎麼羞辱他的。朝聖雙標黨😏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58841972149487&id=100191361347885

    【回顧】
    一「【亂蓋社會宅】建商真是蓋屋奇材 沒設計圖照樣蓋」
    一「北市推44坪月租4萬社宅 柯P稱符合「居住正義」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39354942871249&id=584986081641475

    【回顧】
    一「陳時中的眼淚,帶著我們走向更好的社會 | 林艾德 — vocus」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575738509232889&id=584986081641475

    【回顧】
    ➡「新新聞》「我有時候會恨民進黨!」這原因讓柯文哲專訪哽咽:我怨恨小英…-風傳媒」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386750594798349&id=584986081641475

  • 海砂屋原因 在 新北市議員張錦豪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2-02 18:09:39
    有 476 人按讚

    【流標17次的努力 終於成就自強里活動中心】

    在2016年的時候汐止自強里與新昌里市民活動中心都因為同一個原因「海砂屋」,需要招標重建。

    到2019年時自強里活動中心招標不利,已經達到流標次數13次。錦豪實在忍不住向民政局長提醒,招標的條件應該變更才能解決這個問題。

    表明後民政局仍然不為所動。第一次的質詢便在2019年5月直接表明,請承諾增加預算!在議會上獲得民政局長的承諾,但是!這答應動感覺上只是口頭上的答應而已,流標的問題仍然繼續發生!

    2020年的第二次質詢,錦豪明白的拿出面子問題,流標次數太誇張了,這是第16次流標且市長已經來動土了,拜託重視好嗎!?

    在錦豪不間段的要求下,民政局終於有所改變,調整招標條件之後,終於在第18次招標成功!

    終於在今年初竣工,感謝每個努力的人!錦豪真是備感欣慰!

    #自強里活動中心
    #耗費不少堅持
    #議會上二次質詢是真的
    #帥但不見得要搶鏡頭
    #汐止金城武

    新聞連結
    真的等好久!汐止自強里活動中心拼啟用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5153011
    汐止自強活動中心 現代感十足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521873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歷經18次流標 侯友宜今主持汐止自強市民活動中心啟用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1-01-30/531101
    汐止自強市民活動中心啟用 嘉惠周圍1萬名居民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130001965-260421?chdtv

  • 海砂屋原因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3-11-27 13:58:23

    131126東森 成交怕後悔 簽約註明特約條款自保
    影片網址→http://youtu.be/_hcOdi5rxdg

    感謝記者 劉盈盈 的採訪,會有這一則新聞其實是源自於今天有報導永康商圈的店面,屋主要賣,後來反悔,法院判賠仲介與買方。

    關於類似這種案例,我自己也親身經歷過。例如:買方簽約時,要求註明「某一面牆我要打掉做開放式,如果確定不能打掉,就要解約」,賣方也同意,於是,合約就在「有解約但書」的前提下進行了。

    通常賣方反悔不賣,9成原因都是發現「賣太便宜了!?」所以現在委託合約中,都會多加了一條「房仲已提供屋主近3個月不動產成交行情」,讓賣方簽名,這樣至少將來賣方想解約,就得再傷腦筋想別的理由了。

    以下是新聞報導......↓
    連房仲廣告,都強調買賣房子要成交實在不容易,最常發生的就是房仲帶看完,屋主賣了才後悔,但可不得了,假設斡旋金90萬轉成訂金,賣方不想賣就得賠償兩倍180萬。

    如果簽訂合約後,不管買方、賣方後悔,就得賠償成交價3%,等於得賠270萬。

    賣方後悔關鍵原因,通常是成交後才發現賣太便宜,其實有保障方法,在委託書中要求房仲提供最近三個月成交行情,如果有其他要求,要在特約條款中載明清楚,後悔不賣時才有保障。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會有一個條款就是,仲介已經提供賣方最近3個月不動產的成交行情,請他簽名。

    除了賣方怕後悔,更多時候買方付了訂金才後悔,所以簽約時務必看清楚是否確認沒漏水、不是海砂屋、也沒有發生兇殺或自殺,甚至和鄰居發生糾紛等。

    如果有其他疑慮,像是嫌惡設施條款,房屋公尺內不能有墳墓、基地台等設施,同樣也要在雙方同意下註明清楚。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你可以在買的時候,在特約事項註明說「如果是什麼情況」,那就解約,我就不買。

    白紙黑字寫清楚、講明白,降低後悔時的損失,其實買賣前建議多看多比較、多詢問,否則後悔解約,難免都會麻煩多多。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7138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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