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海洋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海洋法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海洋法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海洋法產品中有49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萬國郵政 Simon's Stamps International,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郵票印度洋🇲🇺🇮🇴:萬國郵聯為大英殖民非洲蓋棺] 上個月萬國郵聯(UPU) 以 77 票贊成、6 票反對、41 票棄權通過動議,要求查哥斯群島使用毛里裘斯郵票。查哥斯群島即英屬印度洋領地,位處印度洋中心,殖民時代劃歸毛里裘斯管理。六十年代殖民地獨立潮期間,英國為避免毛里裘斯獨立而引致失去這極具...

 同時也有3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世界地球日!台灣前曕了嗎?》 ~高金素梅 2021.4.22 今天是世界地球日的第五十一個周年紀念日。2015年,聯合國的195個國家與歐盟代表,共同通過了遏阻全球暖化的《巴黎協定》。環保幾乎已經成為大眾日常生活的意識和習慣了。但我們卻發現:全世界基層大眾珍惜資源、愛護環境的日常點滴,始終敵不過...

海洋法 在 數位外交研究室 Digital Diplomacy Lab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16 10:22:16

#在挪台灣人正名運動|歐洲視角下的台灣:從人權出發 European Perspectives on Taiwan from a Human Rights angle|講者介紹 #報名已破百人!堅強的講者陣容,一起從歐洲視角討論台灣議題,就差你一個! 一群由挪威的台灣留學生發起的「在挪台灣人國籍...

海洋法 在 BusinessFocus | 商業、投資、創科平台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6-02 22:51:00

【@businessfocus.io】馬來西亞控訴中國軍機逼近領空 大馬外交部:擬召見中國大使解釋 . 馬來西亞皇家空軍(RMAF)1日發佈文告表示,週一(31日)偵測到有16架中國軍用運輸機進入東馬沙巴州亞庇(Kota Kinabalu)海事轄區,逼近大馬空域,迫使大馬皇家空軍緊急出動飛機進行攔截...

海洋法 在 BusinessFocus | 商業、投資、創科平台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4-02 10:57:33

【@businessfocus.io】李小加形容普通法為香港「命根子」 沿用仍可吸引外資經由香港投資内地 . 港交所(388)前行政總裁李小加昨日(30日)出席「十四五」規劃研討會時稱,儘管香港佔中國經濟總量比例不大,影響甚微,但也不應忽視香港所發揮的金融功能。李小加更形容,香港如今沿用的海洋法(普...

  • 海洋法 在 萬國郵政 Simon's Stamps International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19 12: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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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郵票印度洋🇲🇺🇮🇴:萬國郵聯為大英殖民非洲蓋棺]

    上個月萬國郵聯(UPU) 以 77 票贊成、6 票反對、41 票棄權通過動議,要求查哥斯群島使用毛里裘斯郵票。查哥斯群島即英屬印度洋領地,位處印度洋中心,殖民時代劃歸毛里裘斯管理。六十年代殖民地獨立潮期間,英國為避免毛里裘斯獨立而引致失去這極具戰略價值的群島,於是把它劃了出來,另成立英屬印度洋領地。現時英國把群島借予美軍作基地。

    前年聯合國通過議案,宣佈群島主權屬毛里裘斯,國際法院和國際海洋法法庭也先後否定英國對群島的主權合法性,現在輪到萬國郵聯表態,只獲 6 票的英國大勢已去,大英帝國殖民非洲正式終結。圖為萬國郵聯表態前,英屬印度洋領地最新一套郵票,成為「關門票」。

  • 海洋法 在 本土研究社 Liber Research Communit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15 23: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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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渾水一片:還原香港海界爭議發展史】 (上篇) #都市化洋謀 #9月專研

    過往在香港討論有關海洋邊界爭議,往往是香港以南的南海主權問題。事實上近年的焚船污染、明日大嶼、12人越洋、走私不斷等當下議題,都與海洋空間規劃、定界及海權問題有關,而香港早年殖民期的海界及海權作為各種海洋亂象之源,卻少有人深入探討。

    翻查一系列關於香港水域爭議的英國解密檔案,整理過往殖民地時期有關香港「含糊」水域爭議的發展史,揭示牽涉複雜的海洋邊界政治,除了作為當時中英政治角力的前緣,亦有助我們了解現時香港水域範圍的歷史脈絡及源起。

    一條海界 兩個表述

    殖民地時期早年,香港的水域範圍一直未有公開確實的版本,亦引伸出有兩種不同的界線表述。

    於20世紀初,根據《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的香港地圖顯示,香港水域呈「方型」界線(square boundary )。根據一份關於新界邊界及現況的英國解密檔案(1962 CO 1030/1334 Status and boundaries of Hong Kong New Territories),當時中方海關經常巡邏於以大嶼山以西大澳水域一帶(方型界線以外),似乎更視其為中方水域。然而,早在1901年英方已有向港督提及,按照國際上的海洋慣例,一般領海 (normal territorial waters)寬度應為3海里 (three nautical miles),因而,香港領海界線應呈現為「彎曲型」(sinuous),比起「方形」範圍雖然多了大嶼山以西水域,同時卻損失了東南方一大片水域,作為最早期的香港水域範圍的兩個表述。

    後續1911年修訂《釋義條例》(Interpretation Ordinance) 時,由於港督的錯誤公告字眼(wording of an incorrect Proclamation),令到香港水域繼續被闡釋為方型。

    而這個錯誤的公告去到1950年被修訂。英方於1950年重新檢視與領海相關的條例,表示若沿用1937年英方對於《釋義條例》的闡釋,地圖所顯示的「方形」界線,只是英方租用中方領土的一條分界線(merely a line of delimitation of the area within which all territory was leased) ,並不是租用香港3海里以外的水域範圍(this did not mean that there was a purported lease of any waters outside normal territorial waters),可見,內部確立「彎曲型」的領海範圍。

    參考一份1950年關於香港水域的英國解密檔案 (1950 CO 537 6036 Territorial water) 中的英方外交部內閣大臣Jim Griffiths跟港督的電報來往中顯示,因當時中日關係惡劣,為了保持當時英方中立 (neutral) 的立場。英方亦想盡量避免中日雙方於香港水域範圍發生衝突 (Jørgensen N. H. B., 2019),早於1937年至1939年,英方曾經指示香港水域要跟隨國際慣例,將領海寬度收窄至3海里。無獨有偶,1950年修訂《釋義條例》,已有英方法律意見表示當時擔心如果國、共兩軍在新海界(彎曲型)及舊海界(方型)之間的位置發生衝突,將會造成英方外交上尷尬,要盡快修例避免尷尬事件。可見,英方變動水域邊界時明顯有其政治考量。

    即使已修例,1952年當時國際法庭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有關英挪漁業案(Anglo Norwegian Fisheries case)的判決 (Jørgensen N. H. B., 2019),提及使用哪種基線方式來劃定領海的爭議,促使香港律政司重提「方型」領海是否合法地代表香港水域,但建議被英方否決。其後在1958年,即使英國外交部再次表示「方型」範圍只是表示港英領土的一條分界線 (all land within the line thus shown is Hong Kong territory),但同時亦保留方型界線,聲稱為免影響航空航線。

    早年香港水域邊界一直未被確實,即使在法律層面上,英方內部確立「彎曲型」領海範圍的合法性。然而,其後英方一直未有公開與中國共產黨政權講述其水域範圍,或擔心會侵犯中國領海主權。可見,香港水域一直受到變動中的海緣政治影響,經常遊走在當時國際上認可海洋慣例(彎曲型)與中英簽訂的《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方型)之間。

    中方圍堵香港水域的預言?

    水域範圍、基線劃定的方法及國際航海權一直是國際外交上一個十分敏感的議題。香港作為英國殖民地,卻緊貼住中國的領海範圍,除了香港水域定界,船隻來往香港的航道亦一直是英方十分頭痛的問題,稍有不慎,就會有被冠上侵犯中國海權的「辱華」罪名。

    中方於1958年第一次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已經單方面將其領海範圍擴展至12海哩,英國宗主國當時內部表明會反對中方單方面的領海宣稱,擔心會發生圍堵香港水域的情況。

    根據新界邊界及現況的英國解密檔案(1962 CO 1030/1334 Status and boundaries of Hong Kong New Territories)中的電報來往,當時港英內部評估,認為中方擴展領海將對香港造成「海陸空」影響,除了會收窄飛機的航道、需要重新佈線電纜和無線電纜、亦會限制海軍的演練空間,大大影響香港的船隻來往,來往公海的航道走廊更會收窄到1海里(corridor of international waters could be reduced to about one mile),形容「接近完全圍封香港」 (almost completely envelope Hong Kong)。

    隨著國際共識的改變,在1972年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前夕,英方亦打算將國土領海範圍的3海里擴展至12海里。翻查另一份1972年關於香港水域爭議的英國解密檔案 (1972 FCO 21 1024 Territorial waters dispute between China and Hong Kong),當時英方內部考慮這次擴展海界,應否包括香港殖民地,並計劃在香港附近水域進行海道測量 (Hydrographic survey),明顯想放風測試中方反應。

    然而,根據英國外交部及港英的內部電報來往,英方雖然一度打算在翌年與中方在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上提及香港殖民地水域擴展,但英方內部亦指出中方定會反對香港的水域擴展至12海里,除了因為香港擴展會跟中國水域重疊,中國亦一直視香港為固有領土,不可視香港為獨立的行政個體 (separate entity),應該維持現狀,限制今次香港擴海界。

    呼應早期50年代有關中方圍堵香港水域的擔憂,英方擔心如果掀起討論,更有可能令香港航道問題惡化 (a risk that any such discussion would vitiate the present adequate though limited freedom of passage)。按英國外交部理解,中方只不過默許船隻在不進入擔桿列島5海哩範圍的前提下進入香港;如果中國「執正嚟做」嚴格實踐其12海里的主權宣稱,則連博寮海峽都不能通行 (a 12 mile limit strictly adhered to in this area would make normal surface access to Hong Kong through the Lemma Channel impossible)。最後,英方外交部為免觸動到中方神經,加上「信唔過」中方 (their good will… cannot be relied on a year ahead),建議的對策卻是避免「打草驚蛇」(let sleeping dogs lie),絕口不提香港擴海界。

    直到1987年,英國正式將水域擴展到12海哩,但香港並沒有納入被擴展的範圍。在香港前途談判過程中,亦未有正式提及香港水域擴展12海里一事(Jørgensen N. H. B., 2019)。可見,面對中方進取的領海主權宣稱,英方在香港水域邊界問題上,尤其顯得無力。

    香港「渾水」邊界的潛規則

    面對中國擴海界後將會圍堵香港的擔憂,根據一份有關香港水域及其爭議的英國解密檔案(1968 FCO 21 547 Dispute with China about territorial waters),當中牽涉中英雙方就香港海界爭議鮮為人知的權宜之計(modus vivendi)。

    事緣1968年一艘美國貨船於萬山群島近珠江口一帶(Lema Channel in the estuary of the Pearl River)被中方海軍的警告已入侵中方水域,檔案中有一份美國國務院情報與研究局官員Thoms L. Hughes事後對中國共產黨於香港鄰近水域的主權宣稱(Communist assertions of sovereignty over waters in the vicinity of Hong Kong)進行一份內部評估報告,提到中方不時會「放生」來往香港的商船。

    於50年代初,船隻可以經萬山群島近珠江口一帶接近香港水域,可謂當時的潛規則(local ground rule)。然而,在中方宣稱12海里領海後,於1959年曾發出達20次警告,外國商船透過萬山群島近珠江口一帶接近香港期間入侵中方水域,並禁止一切外國船隻通往萬山群島近珠江口一帶,評估報告中亦提及多次美國商船及軍艦通往香港遇上中國海軍的事件。

    然而,中方不但少有採取實際軍事行動,多是「口頭」表示抗議及警告外國船隻侵犯中國水域,更沒有對外公開批評數次入侵事件。就以上例子,美方評估中國當時並不是新的「強硬路線」宣示領海主權(new harder line from Peking),只是由於過多船隻進入萬山群島內沿而作出的回應(is a reaction to an increasing number of passages through the interior Lema Channel)[萬山群島內沿被中國視為內海]。

    而當時美方估計中方「放生」的動機,很可能取決於政經考量,其一為不想失去香港作為(kill the goose)來往外國商船主要來往中國的航道,以及香港為中國帶來的外匯,而另一原因則是避免發生中國海軍與美國軍艦於海上起衝突。

    此外,除了英方一直未有公佈香港水域邊界,中方一直並未有公開宣稱香港以西南的珠江通道12海里的精準劃界(public silence regarding the exact limits of its claim)。中英雙方基於政治考量,對於香港水域劃界及航道,更被美方稱靈活的實用主義(flexible pragmatism)。

    而美方認為英方亦知悉船隻來往香港的「後路」,根據一份英方未被公開的非正式文件( informal note)顯示,除了船隻背後的註冊國家將成為影響進入香港的政治因素,英方更提及最合適的接近香港水域的航道,是經萬山群島以南以及擔桿頭島五海里以外(keep to the south of the Lima Group and five miles or more off Tam kan Head),港英政府早於五十年代,已廣傳這份文件到商船公司及中方,有共識地默許外國船隻經香港東南方水域,作為當時來往香港的「後路」。

    可見,比起香港陸上的邊界,早期香港水域由定界、擴界到圍堵,可謂「渾水一片」。而當中牽涉複雜的海緣政治,亦顯示香港水域並非一條確確實實的邊界範圍,反而是中英雙方的妥協空間。而後來香港水域邊界將如何落實為現時版本?當中牽涉多少談判?而所引伸的一系列有關領海執法權以至政府管轄權的問題,將揭示香港水域日後跨境執法以至逃犯移交的爭議。(下集待續)

    參考資料

    Jørgensen, N. H. B. (2019). The (Unequal) Relationship between Hong Kong’s Waters and China’s Baselines. Asia-Pacific Journal of Ocean Law and Policy, 4(1), 1–27.

    1950 CO 537/6036 Territorial water

    1962 CO 1030/1334 Status and boundaries of Hong Kong New Territories

    1968 FCO 21/547 Dispute with China about territorial waters

    1972 FCO 21/1024 Territorial waters dispute between China and Hong Kong

    1974 FCO 18/154 Hong Kong territorial wa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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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洋法 在 大紀元時報 - 台灣(The Epoch Times - Taiwan)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15 18:30:54
    有 104 人按讚

    中共官媒報導中共海軍現身美國阿留申群島經濟專屬區,稱這是針對美軍在南海航行的「反制」,讓大陸小粉紅一度非常激動,不過專家點破其中奧祕,原來這不過是中方遵循海洋法的普通航行而已,而且已經有過多次先例。😓

  • 海洋法 在 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1-04-22 06:00:12

    《世界地球日!台灣前曕了嗎?》
    ~高金素梅 2021.4.22

    今天是世界地球日的第五十一個周年紀念日。2015年,聯合國的195個國家與歐盟代表,共同通過了遏阻全球暖化的《巴黎協定》。環保幾乎已經成為大眾日常生活的意識和習慣了。但我們卻發現:全世界基層大眾珍惜資源、愛護環境的日常點滴,始終敵不過那些為資本家圖利的國家政策。

    美國在2016年簽訂巴黎協定之後不到一年,就又被美國總統川普否決了。

    聯合國在1982年通過的海洋法公約中,明文規定各國應該:保護和保全海洋環境,但日本政府竟然可以視若無睹地宣佈:兩年後要將福島核災後所收集的核汙染廢水,排入海洋!這些事件狠狠地打了「世界地球日」好幾個耳光!

    今天,全球的氣候高峰會正討論著環保和減碳的迫切議題,但我們的政府卻仍然抱著非核家園的能源政策,不顧碳排放節節升高的危機。這樣的環保政策,已經和世界的前瞻展望,逆向而行,民進黨要將台灣的環保帶向何方呢?

  • 海洋法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1-04-15 14:55:14

    日本政府拍板確定福島核一廠的儲存核廢水將稀釋後排入海洋,引發周邊國家反彈。中國外交部痛批,太平洋不是日本的下水道;南韓總統文在寅指示各部門積極研究,包括向國際海洋法庭提出申訴,禁止日本將核廢水排入海。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21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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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洋法 在 林俊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11-09 18:47:40

    對民主國家來說,每一次選舉就像是對社會的總體檢,現在結果大致出爐,接著我想來與大家談談從大選過程中觀察出的心得。

    美國有選舉的200多年來,很少有像今年一樣整個國家面臨分裂的情況。尤其美國文化講究「誠信」,加上採用海洋法系的緣故,在許多制度、尤其政治制度上僅靠慣例維持,並沒有成文法規可以遵循。

    例如從華盛頓宣布只做2任總統後,這個規定從來沒有寫入法律,卻可以維持近160年,直到羅斯福因為二戰打破限制後才修法補洞。同樣的,憲法從未規定選舉人跑票的處罰,卻可以維持200多年都沒出現危機。這種靠慣例、信任維持的制度,一但遇到高度分歧的時代,就會非常危險。

    有許多人看到這次美國大選的情況以後,開始覺得台灣選舉模式甚至比美國好:強制親自投票,沒有通訊投票的爭議;開票時公開唱票,而不是像美國部分機器點票,部分人工點票;而美國也沒有公開唱票這個過程。事實上,我認為這的確是台灣身為後發民主國家的優勢,我們發展民主路數十年,看過太多奇奇怪怪選舉舞弊的方式,幾乎這次在美國大選發生的,台灣以前就發生過了。因此已經發展出一套非常難作弊的嚴格系統,台灣人應該要盡力守護這套得來不易的機制。

    那麼美國接下來會怎麼發展?我認為這是史無前例的情況,從南北戰爭以後就從未如此分歧。美國身為台灣最重要的盟友,我們自然不希望美國走到衝突這一步,但美國是最古老的現代民主國家之一,每一次的衝突過後都會讓國家更團結、制度更完善,希望這次的大選最後也能帶來一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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