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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海巡署組織架構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78萬的網紅馬英九,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今天是「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簽訂10週年。2009年6月29日,臺灣與中國大陸在重慶簽訂ECFA,降低539項臺灣工、農產品進入大陸的關稅,也降低267項大陸貨品進入臺灣的關稅。ECFA簽訂後,臺灣石斑魚的年產值, 6年內從新台幣38億元增加到84億元,躍居世界第1位,創造臺灣石斑魚養...
海巡署組織架構 在 馬英九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今天是「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簽訂10週年。2009年6月29日,臺灣與中國大陸在重慶簽訂ECFA,降低539項臺灣工、農產品進入大陸的關稅,也降低267項大陸貨品進入臺灣的關稅。ECFA簽訂後,臺灣石斑魚的年產值, 6年內從新台幣38億元增加到84億元,躍居世界第1位,創造臺灣石斑魚養殖業的黃金時代。
日前我在黃昭順前立委的安排下,參觀高雄彌陀區龍膽石斑魚、鱸魚、與草蝦的養殖業,訪談漁民與漁會幹部,關心他們近年因兩岸關係惡化所陷入的經營困境。13年前我競選總統時就曾訪問屏東石斑魚業者,答應他們我選上總統會開放石斑魚的活魚運搬船直航香港,不再被海巡署當作走私取締。2008年5月30日,我上任10天後就開放了。2009年3月起,並陸續開放直航23個大陸港口;6月就簽了讓業者們都受惠的ECFA。
這次訪視高雄養殖業者,他們最關心的,就是ECFA會不會在10週年時被終止,斷絕了石斑魚出口大陸之路。我告訴他們,依據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規定,簽訂「架構協議」(framework agreement)的締約雙方,應在協議生效後10年內完成所有的關稅減讓談判,否則其他的WHO締約方或經濟體可對此「架構協議」提出異議。10年前,兩岸之間的ECFA 貨品部分只完成「早收清單」中出口539項與進口267項貨品的談判,而服貿協議又因「太陽花學運」惡意干擾未能依法備查生效,理論上確有其他締約國提出異議的風險,但目前尚無任何跡象。
不過,ECFA本身第16條就有終止條款,雙方都可以用書面通知對方終止ECFA協定,除非雙方協商後達成不終止的合意,否則ECFA協議在終止通知發出後180天開始生效。最近大陸也有不少學者作此主張,用以「制裁台獨」,因此經濟部與陸委會都很緊張,不斷公開向大陸呼籲不要終止,強調ECFA對雙方都有利;國台辦主任劉結一則說,「兩岸經濟互利合作的基本格局沒有改變」,被解讀為ECFA不會終止。
荒謬的是,經濟部與陸委會的呼籲,已違反蔡英文總統10年前的承諾。當時ECFA簽訂時,擔任民進黨主席的蔡英文強烈反對,認為ECFA是「走向中國」、「包著糖衣的毒藥」、「喪權辱國的不對稱條約」,會害死臺灣經濟,揚言未來民進黨一旦執政,就會發動公投廢止ECFA。
蔡總統既以倫敦政經學院國際經濟法博士自詡,應該知道要終止ECFA根本不必發動公投,只要依ECFA第16條書面通知大陸當局,雙方協商無合意,6個月後即可終止。但蔡總統執政4年多來,從未履行當年的承諾去終止ECFA,為什麼?
就是因為ECFA對臺灣,尤其對我們的中小企業與農漁業很有利,10年來已替臺灣產品出口到大陸省下超過2千億元新台幣的關稅!幾十年來一向是大陸出超3億美元的兩岸農產品貿易,6年前就開始逆轉,臺灣出現1千萬美元的順差,逐年增加,這也拜臺灣農漁產品大量外銷大陸之賜。蔡總統敢犧牲這麼多國人的權益,片面終止ECFA嗎?
事實上,臺灣能跟大陸簽ECFA,是因為兩岸之間有「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政治互信。蔡總統反對「九二共識」,現在卻不敢反對在「九二共識」基礎上達成的ECFA,這不是矛盾嗎?或許,蔡總統很掙扎,畢竟ECFA造福國人,只好當初說一套,如今做一套,就算是雙重標準、唾面自乾又怎樣?
在ECFA簽訂10週年的今天,我要誠摯呼籲兩岸執政當局,能夠同時回到「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初衷與精神,求同存異,共創雙贏。中共方面,應還原「一中各表,九二共識」的原貌,立即停止否定或攻擊「各表」,兩岸才能恢復共同的政治基礎與難得的互信。我也要呼籲蔡總統,就像ECFA一樣,當初說一定廢掉,現在卻緊緊擁抱,那麼,只要有利於臺灣,面對「九二共識」,再一次「髮夾彎」又何妨?
海巡署組織架構 在 高雄好過日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海洋委員會進駐高軟園區
圖文/ 陳信諭 醫師
今天行政院宣布:將在四月成立「海洋委員會」,如之前宣布將落腳高雄,成為高雄第一個直屬行政院的中央部會(但仍是二級機關)。
過去台灣因不重視海洋事務管理,因此各項業務分散在國防部、內政部、財政部、國安局、農委會等單位。加以過去以「海防」為主,把海洋視為威脅的想法,因而情資是由警總協調,後期才改成海巡司令部,缺乏整合。
在2015年海洋委員會組織四法通過後,海巡署、海洋保育署以及海洋研究院將統合在海委會的大旗下,而除了海巡署仍留在台北外,海洋保育署和海洋研究院也將跟著本部在高雄合署辦公。據媒體報導,海委會已確定租下高軟鴻海研發大樓,並簽約四年,合計租金為7990萬元。
好過日過去長期倡議「首都機能分散」,並以戰略性的佈局促進國土平衡,因此非常樂見海委會設於高雄。過去早在民進黨第一次執政期間,漁業署和體委會就曾進駐高雄,但在中國國民黨再次執政後,部會南遷政策立即被抹殺。但在這段短暫的南遷期間內,也的確發現了部會協調困難、公務員難以配合,消極抵抗南遷或在台北設「聯絡處」,架空高雄總部等問題。
為了建立高雄為「海洋首都」,避免部會「假南遷」與功能不彰,我們希望:
1. 提出「海洋部」設立期程:合併漁業署、航港局並南遷台灣第一大港高雄港。
2. 整合海洋研究:如賴瑞隆委員也提出應整合科技部設有「台灣海洋科技研究中心」和海委會「海洋研究院」之間,並加強與中山大學、台灣大學等學術機構在高雄的研究機能合作,提升學術研發能量,增加學研經費投資和在地職缺,並拓展產學合作與技轉關係。
3. 強化高雄本部機能:在目前資通技術下,行政院院會和各協調會議應常規引入線上作業標準機制,減少公務員奔波,另應在「首都風險分散架構」下,強化行政院南服的通訊、指揮等備用機能。
我們希望,海委會的設立,是台灣更加重視「海洋立國」的第一步,也是高雄走向實質「海洋首都」的第一步。
#高雄 #海洋委員會 #部會南遷
海巡署組織架構 在 臺灣意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我們不缺海洋保護區 缺的是整合平台
台灣呢?我們海洋保護區的發展狀況又是如何?除了東沙環礁與南方四島兩座海洋國家公園以外,我們其實還有很多不同主管機關以不同法源依據所劃設的海洋保護區,包括「漁業法」的漁業資源保育區、「野生動物保育法」的野生動物保護區、「文化資產保存法」的自然保留區以及「發展觀光條例」的國家級風景特定區等,只要範圍涉及海域或海岸地區,都可算是具有管理法源的海洋保護區。
換言之,我們其實並不缺海洋保護區,只是這些保護區都有各自的管理、執法機關,我們目前缺乏的,是一個能夠將這些行政資源加以整合的上位機關或協調平台。也因此導致我們常常會看到漁民因為進入到不同主管機關、法源所管理的海洋保護區而誤觸法律,而執法機關(多為海巡署)也時常因為不同法源所劃設的保護區導致執法時面臨法規適用的問題。
此外,亦因為缺乏一個層級較高的海洋專責主管機關,導致主管漁政的漁業署也必須「兼顧」保育工作,但由於資源的開發與保育本來就互相衝突,這也使得漁業署為執行這兩項業務時常自我扞格,遭致非議。這些都是我國目前推動海洋保護區所面臨的問題。
■令人期待的「海洋委員會」
好消息是,目前政府的組織再造正在進行中,而其中關於「海洋委員會」這個未來國家最高海洋專責機關的討論越來越清楚,其下轄「海洋保育署」、「海岸巡防署」等保育、海域執法專責機關的安排也經過立法院的多次討論、協商而愈加明確。大家期盼當既有的行政或法律架構相互衝突時,能有一個具有實權的在上位機關出面協調,甚至裁決,讓海洋保育相關政策的推動更加確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