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酒駕,未滿18歲,禁止飲酒】
在家期間,會不會覺得很悶?
幹,廢話。
那怎麼辦?俗話說得好,開酒不喝車,喝車不開酒。
既然都在家,所以就來開酒一下,但是開酒之前,有些事情我們要注意一下。
就是現在疫情期間,我們可以叫外送來送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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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怎麼規定的?
關於酒的法律,我們首先...
#【禁止酒駕,未滿18歲,禁止飲酒】
在家期間,會不會覺得很悶?
幹,廢話。
那怎麼辦?俗話說得好,開酒不喝車,喝車不開酒。
既然都在家,所以就來開酒一下,但是開酒之前,有些事情我們要注意一下。
就是現在疫情期間,我們可以叫外送來送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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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怎麼規定的?
關於酒的法律,我們首先要先來看一下《菸酒管理法》。
其中第30條這樣規定:「酒之販賣或轉讓,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或受讓者年齡等方式為之。」
如果違反這條,就會被處罰 1 ~ 5 萬的罰鍰。
我們都知道,未滿 18 歲不能喝酒,所以賣酒這件事就會變得比較麻煩,按照法律規定,你必須要有可以確定買的人是超過 18 歲。
所以如果不是親自自己「當面」賣,就必須要建立起相關的機制,可以辨識買者是否超過 18 歲。
所以假設外送機制,有可以辨識買方為18歲以上之人,應該就可以吧!
但問題就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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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怎麼做到?
問題就在於,這樣的辨識機制有存在的空間嗎?
有判決認定非常嚴格,就認為為了要保護未成年不要取得酒,只要有「要約引誘(就是有產品以及價目表)」就應該要被處罰。而財政部曾經也有函釋採取差不多的想法。
就因為相關的規範規定很嚴格,所以大家應該從來沒有看過網路上賣酒的選項,更沒有外送酒的狀況。
台北市議員呱吉,就曾點出,按照《臺北市政府財政局處理違反菸酒管理法案件認定原則》第二點第三款,只要訂購方式是以電話、手機、簡訊、app等方式,且在買賣成立前有明確辨識購買者年齡的機制,就不會違法。
但問題還是回到上面說的,到底要有怎麼樣的辨識機制,才會被認定是可以的?邱議員有說他們辦公室問了一下財政局,但都沒有一個正面的答覆。
過去可能大家比較沒有外送酒的需求,因為只要出去喝就好,但因為現在台灣進入三級的狀態,所以突然這樣的需求就冒出來了。
所以目前好像沒有一個很好的解決機制,這值得相關的行政機關要來思考一下,如何認定一個適當的辨識機制。
一方面讓業者在疫情下有生存的空間,一方面也滿足像我這樣的酒鬼。
那到底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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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要採購時,順便買一下吧!
目前在沒有解決的方法下,提醒大家,若在「必要」的出外採購時可以買一下酒喔。
今天就要來推薦一下「海尼根Silver星銀啤酒」!
感謝海尼根在疫情期間給我了這樣的好物,讓我每天晚上都可以獨自chill一下,而且很好喝。
重點是還有一個漂亮杯子,直接就把酒裝在裡面,晚上一個人喝起來,我想是一件最棒的事。
不過大家還是要注意,飲酒過量不好,適當的喝就好。
我曾經有喝醉過,但那是另外一件故事了。
希望大家在疫情期間也可以喝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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