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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我們總是嚮往愛情的美好,暗戀、幻想與他進入關係,愛情結晶效應下 越遠越長的距離讓你對愛產生無限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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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文本、詞曲、影格,你逐一設下對愛的準則,後來才發現這些虛構的角色幾乎不存在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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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美好的青春回憶,初來乍到現實的世界,向完美的愛情與人設說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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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開始妥協,下放自己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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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我們總是嚮往愛情的美好,暗戀、幻想與他進入關係,愛情結晶效應下 越遠越長的距離讓你對愛產生無限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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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文本、詞曲、影格,你逐一設下對愛的準則,後來才發現這些虛構的角色幾乎不存在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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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美好的青春回憶,初來乍到現實的世界,向完美的愛情與人設說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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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開始妥協,下放自己的標準,終於,你遇到一個他,你們談得轟轟烈烈,你說:這就是愛情。直到經歷第一次海水退潮,你們如海邊的岩石坦誠相見,彼此身上的優缺如海藻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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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才是愛情,週期性的漲潮、退潮,如同你們之間的起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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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全然不同的個體,是幸運,也是磨練,你們的差異能激起更多可能,如美好浪花;
你們的差異也會針鋒相對,如觸礁擱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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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曾天真的以為,一段愛情可以只有前者,然而,這樣的奢望讓你們的關係吹彈可破,淚海也挽回不了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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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的失敗,你的世界對自己宣判:「我就是不懂得如何去愛」,但其實你只是沒有遇到一個他,耐著心與你經營關係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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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總是嚮往戀愛 卻忘記練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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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記得,每段愛情都是從胚胎開始,吸收養分到出生,逐漸長大熟成,沒有人生下來會走會跑
,也沒有人生下來知道怎麼愛,我們都遺忘了學走路時跌了多少跤,最後卻都能跑跳自如,你不會一直學不會,所以把抱怨摔倒的時間拿來療癒傷口,再糟的感情最終也成為茁壯的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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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什麼人、進入何種關係的模式,都是新的開始,單身的你懂得給自己勇氣,關係中的你也不能忘記,甜蜜的、矛盾的、枯燥的你還是你,只要記得這件事情,你才真正不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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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渴望的關係想去追尋,但起不要忘記打好內心堅實的基礎,你的能量比你想像的還要強大能量,你不知道你與他多久能抵達那片風景,但是看著充滿氣力的自己,就是一件再欣慰不過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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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之戀會所開放時間 在 林宜瑄-關心社會大小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讓養得起的人們多生一點! 】
因應少子女化危機,行政院會在2021年母親節前夕,通過衛福部提報的「少子女化對策-建構安心懷孕友善生養環境」,其中,為了滿足不孕夫妻的生育期待,政府加碼提供不孕症治療補助,將由由原先的中低收入戶擴大至一般不孕夫妻,相關育嬰條件也擴增至雙親可共同享有,然而身為「亞洲第一」通過同性婚姻的國家,卻依舊讓同志家庭有別於異性戀家庭,少子女化對策仍舊忽視台灣同志家庭的存在。對此,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 彩虹平權大平台 、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聯合發起聲明,呼籲行政院政策應納入多元家庭。
同婚過後,想要生養小孩的同志們,只會更多不會更少,我們呼籲政府:
🔥儘速修正《人工生殖法》, #開放女同志配偶合法人工生殖, #研議代孕政策時納入同志需求及經驗,實踐生育平等!
🔥修正同婚專法 未竟之處, #讓同志可以共同收養子女,保障被收養兒童權益!
🔥全面檢視國家家庭及人口政策,讓同志與異性戀家庭沒有落差!
發起團體: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 、彩虹平權大平台、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
利益與影響
#人工生殖政策牛肉 #同志家庭看得到吃不到!
2007年立法的《人工生殖法》,以配偶為單位進行人工生殖技術的協助,讓不孕夫妻可以透過台灣人工生殖技術的協助,實踐生養子女的夢想。同志社群在經歷30多年的努力後,終於在2019年迎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保障,成為享有國家法律保障的配偶。根據內政部戶政司統計,截至2021年1月份,締結同性婚姻的配偶共有5326對,然而也意味著5千多對的同性配偶,僅因為相愛者是同性,就失去國家對於人工生殖技術的使用資格與相關津貼。
《人工生殖法》尚未修正納入同志配偶,技術和補助僅限縮於已婚異性戀夫婦,少子女化對策的美意,同志們看得到卻吃不到!根據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的服務經驗,同志們只能花費大筆金錢求助海外醫療資源,承擔往返海外求子的法律風險與失去使用台灣優良人工生殖技術的代價,看著外國不孕夫妻前來台灣使用人工生殖技術,已經符合現行法中「妻有子宮」的已婚女同志配偶只能選擇前往海外,嚐盡同志生養資格被國家排除的辛酸,在2020年爆發新冠肺炎後,如今因為疫情出不了國,同志們等無可等。
#異性戀可以收養 #同志得要結婚小孩二選一?
此外,養育方面,同志配偶因為需要透過收養與另外一方所生的子女建立親子關係,實務上至少需要六至八個月,正是孩子最需要照顧的期間,因無法在小孩出生後直接享有育嬰假及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必須等待繼親收養流程結束,今日所提出育嬰假與津貼的配套在同志家庭也在時間上打了折扣。更甚者,無血緣收養家庭困於748同婚專法限制,面臨「收養前,小孩、結婚二選一;收養後,配偶無法接續收養自己的養子女」的窘境,讓收養家庭中沒有親權的家長連育嬰假與津貼都無法申請,至今實質雙親仍只能被迫單親,兒童權益保障只有一半。
#少子女化國安危機 #政策對象缺一不可
2021年至今,短短4個月,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已透過電話、郵件及實體聚會等方式,服務超過兩百人次有意生育及收養子女的同志們,面對上百人次的諮詢,我們卻只能無奈地告知,同婚通過後,同志配偶仍無法在台灣進行人工生殖,僅能持續提供海外人工生殖資訊。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彩虹平權大平台、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所組成的倡議小組,也已經對於同志收養的困境提出修法,訴求未來可以透過修法,讓同志不只可以結婚,也能生育、養育子女,減緩目前國家人口緊縮的困境。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13264682-78af-4f76-ba92-7ca8ff799444#endor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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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究竟「有效自決」能否改變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解決台灣在國際社會面臨的困境?
1.「有效自決說」的主要內容
2.「有效自決說」在法理論述上的問題
3.「有效自決說」在實際應用上的問題
4.「有效自決說」對實現建國目標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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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效自決說」的主要內容
1970年代陳隆志教授曾寫過的論文有探討的論述其實與我們法理建國論述差不多的,與我們差不多的地方在於他當時也主張台澎在二戰後主權歸屬未定,而他主張最終要是聯合國來協助台澎人民行使自決權,而我們主張的並不是要靠聯合國,聯合國是二戰成立的軍事政治同盟,當時中華民國仍舊在聯合國中擔任中國政府代表,還有聯合國成員現實上也是壁壘分明,所以要去期待聯合國可以協助台澎來處理台澎定位未定的問題可能性很低。比較有可能狀況,我們法理建國派主張台澎為原日本殖民地,從去殖民化的角度,台澎住民依國際法程序去殖民化來行使住民自決建國。
仔細看他當時持的立場是比較符合國際法上的主張。
後來他在海外支持著的台獨運動,被ROC政權列為黑名單。解嚴後才回到台灣。
當時民進黨創黨初期是有很濃厚的台獨色彩,但這路線在長期被洗腦的台灣人,對ROC的依戀太高,因此絕對不會想投民進黨,後來為了取得ROC政權的執政權無疑只能調整路線。
1996年ROC政權自由地區人民進行總統直選,民進黨推的彭明敏…KMT推李登輝,後來勝選是KMT李登輝。
為了在中華民國政權中取得執政權民進黨路線改往中間路線走,1999年5月8日台灣前途決議文就在這出現了,後來主張的說法是:台灣是主權國家名字叫中華民國。
與KMT主張的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正統中國就產生了些相似處,例如有中華民國,也有主權國家。
這時候陳隆志教授提出的論述就成為民進黨路線主張的依據,就是有效自決說。意即透過台灣人民因參與ROC政權的選舉來取得台澎領土主張,協助ROC政權民主程序,因此就讓ROC政權就變成台灣。台灣人透過參與選舉的過程確立台澎領土主權就屬於「ROC=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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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效自決說」在法理論述上的問題
如果有看過我們問與答就會知道,一個國家是否是主權國家 (具有國家法人格)與 這國家各項屬性(體制、名稱、國旗樣子等等)是無關的。
而民主體制並不是主權國家的必要條件,國際上仍舊有許多主權國家不是民主體制。再來,民主程度並沒具有客觀標準,無法成為判斷是否為主權國家的判斷標準。若A國會因為民主化變成B國,若假使之後民主倒退難道會變成A過嗎?如果只倒退一點點,會就變成C國嗎?
中華民國政權治理手段民主化,只是治理體制內的改革,仍舊沒有改變它是中國流亡政權的本質。因此,並不可能因為民主體制、民主選舉而成為主權國家,或者是讓ROC政權成為另一個主權國家。
也不可能去動ROC政權的憲法,就可以讓台灣成為主權國家,台澎現在是ROC政權憲法中指的自由地區,而ROC政權憲法中的大陸地區,就是目前PRC政權治下的地區。
所以去改憲法把自由地區寫成台澎金馬,就有辦法取得台澎領土主權嗎? 不可能的。
第一,憲法不是主權國家的必要條件。
第二,憲法屬於內部自決權範疇,不具有國際法效力。意思是憲法隨你怎樣寫,也不可能因此取得領土主權。
再來,國際法上主權國家建國時一定是要公開主張正式建國,所以不可能偷偷摸摸的建國,或者回頭選一個年份來說台灣已建國。
事實上,中華民國政權在台灣的法理根據是:
中華民國政權依據盟軍《一般命令第一號》中的安排到台澎接受日軍投降,並為盟軍全體成員佔領代管台澎,這就是客觀史實。
依照國際社會所遵循的規範,「佔領無法移轉主權」,所以中華民國政權口中的「台灣光復」不存在,這就是客觀史實。
中華民國政權1946年行憲後第一任總統蔣介石於1949年親筆寫下「台灣法律地位與主權,在對日和會未成以前,不過為我國一托管地之性質」告誡陳誠,白紙黑字有憑有據,這就是客觀史實。
因此,是不可能透過有效自決說的這種內部自決權,就以為可以取得佔領地台澎。
再來,也不可能透過台澎住民參與ROC政權體制內的選舉,來讓台澎領土變成ROC政權的。ROC體制內選舉,還有1949逃難來台的中華民國國籍的人參與,為何ROC就變成台灣?台灣人拿ROC身分證投票選ROC總統,為何ROC就變成台灣呢?
假如ROC總統開放讓美國三億人口可以參與ROC體制內選舉投票,那今日美國領土是否會變成ROC的領土呢?大家可以思考一下,讓可以決定腳下土地未來的人參與選舉就能取得領土主權的作法,合理嗎?再來,中華民國政權選舉還有讓移民海外,同時擁有他國國籍的僑民可以回來投票,所以這些移民海外的中華民國國籍人士可以決定台澎領土的未來嗎?
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住民具有的自決權,就是我們可以透過自決權決定台灣跟澎湖的未來、主權歸屬。這並不表示說台灣跟澎湖的主權現在是在住民手上。
再說一次,領土主權是國家才能夠主張的權利。它不是個人或一群人去主張的東西,譬如說像我一個人,我來主張:「我是台灣人,我主張說台澎的主權屬於台灣人民!」然後我跑去其他國家說我要主張台灣跟澎湖的主權,不會有人要理我。
還是需要有國際法法理程序,選三條路:1. 建國;2. 成為另主權國家的自由邦;3. 併入另主權國家的部分。
選建立一個主權國家,再用這個主權國家來主張行使台澎領土主權,雖然權利的根源必須是台澎住民來完成,但不能直接說台澎主權等於台灣人的。
舉例:
如果要開統一發票,必須要成立公司才可以。
假設統一發票等於台澎主權;公司行號等於國家;成立公司行號的人等於台澎住民。
所以台澎住民行使住民自決權建立一個國家,就好像我們成立一家公司來開統一發票。
我們都知道一個人不可以開統一發票,換句話說台澎居民沒辦法擁有台澎主權。
但一個人可以開設公司來開統一發票,換句話說,台澎住民可以行使自決權建立國家,才能行使對台澎土地的主權。
台灣人以前被ROC政權洗腦認為自己是堂堂正正的中國人,後來台灣本土意識抬頭後,認為自己是台灣人的比例就大幅上升。但台灣人對土地的認知並未達到一致,仍舊是有人認為自己是中華民國人,也有人認為自己同時是中國人也是台灣人,這就會讓這個「有效自決」產生分歧,這些認知不同的人透過ROC政權選舉要怎麼從台澎主權未定變成已定呢?
要如何讓台灣已定變成主權國家?而讓ROC政權本質就消失呢?
要如何讓台澎領土主權從未定變已定又變成主權國家?而讓ROC政權本質就消失呢?
有效自決說的論述主張沒辦法找到一個台灣主權已定的時間點。也找不到ROC政權等於台灣。
請問現在國慶日是幾號?現在是民國幾年?
有效自決說其實是為了政治目的提出來的論點,內容與國際法不符,也直接違背行使自決權的國際慣例:在行使自決權決定腳下土地未來時,住民必須很清楚知道自己正在決定土地未來,不可以將「根本與決定領土歸屬無關的行為」硬拗說是有自決效果。有效自決說的論點無法通過檢驗。
台澎住民被ROC政權長期洗腦下,根本不知道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如果主張台澎人透過參與ROC政權選舉會讓台澎領土歸屬於ROC政權想代表的國家,而且還不能質疑,這不就是詐欺嗎?憑什麼要被害人接受?認定台澎人在被洗腦的情況下投出來的票具有自決效果,怎麼可能會是合理合法的呢?
台澎人若還是在被洗腦的情況下投出來的票怎麼可能會是合理合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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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效自決說」在實際應用上的問題
有效自決說實務面遇到的問題,給大家看看幾張圖片:
圖片出自ROC政權海軍陸戰隊臉書粉專
中華民國政權海軍陸戰隊的標誌,看到秋海棠加上小蕃薯了嗎?
很多人其實不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主張「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理由,就是依據中華民國政權為中國取得台澎主權,這個光復台灣的騙局,就是它的法理依據。
而「九二共識」中,中華民國政權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有的「共識」就是「台灣是中國一部分」,「沒有共識」的地方是這個「中國」是由哪個政權作為合法政府代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為了確保自己能坐穩「中國代表政府」的位子,當然會去追殺「在法律上」也能被承認是中國代表政府的中華民國政權。
中華民國政權從 1949 年開始就逃到台澎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在打壓、緊縮中華民國政權國際空間的同時,若台澎人搞不清楚狀況,把台澎跟中華民國綁死在一起,而忽略《舊金山和約》台澎法理地位能切割中國與台澎最佳法理依據,那台澎被中華民國政權帶衰,陷入一中兩政權的泥沼而不自知,不就是台澎人自己搞不清楚狀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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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權在2021年祝賀「臺宏建交」八十週年。請問回推建交年份1941年,台澎當時還是領土主權屬於日本的唷!台灣有可能跟宏都拉斯建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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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新聞在報導「2017年巴拿馬轉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為中國政府」時,都會標題下成「臺巴斷交」,事實上,根本沒有所謂的與台灣建交,而中華民國外交部發布了一個聲明,說兩國邦誼超過一世紀,從1910年開始。請問1910年時台灣在哪裡? 這時候台灣是日本的領土!
啊1910年的時候中華民國在哪裡?還沒出世耶!所以這邊說超過一世紀,從1910年開始算,那中華民國政府到底是什麼角色?他覺得自己是台灣?還是中國?還是大清帝國?
來回顧一下中華民國政權建政的歷史脈絡。
//中華民國在 1912 年是建(立)政(府)而非建(立)國(家)。無論是孫文等人在 1912 年 1 月 1 日成立的「中華民國(南京府)臨時政府」還是袁世凱在同年 2 月 12 日成立的「中華民國(北京)臨時政府」,都只是「在法律上可以被承認是 China(中國)國家政府的中國政權」,並非建立有別於原本名為「Empire of China(大清帝國)」的「China(中國)」這個國家的另一個國家。所以,中華民國政權不應該說自己在 1912 年「建國」,而應該說自己在 1912 年「建政」,就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在 1949 年所做的事情一樣。而 1912 年建政的中華民國政權所代表的那個主權獨立國家,是原本名為「Empire of China(大清帝國)」的China(中國),而這個國家不是從 1912 年才成為主權獨立國家,而是在 1616 年就建國,當時的國號叫「後金」。//
所以主張說「台巴斷交」的人不對啊,真的跟台澎無關!那主張說「中巴斷交」也沒有真的斷交,巴拿馬只是換承認中國代表政府而已,中巴從未斷交。
中華民國本質不變,就是中國政權。
因此主張台灣早就透過直選總統建國的人,思考一下中華民國外交部說的邦誼一世紀是什麼歷史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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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瓜地馬拉官方網站上寫了與中華民國建交是1960.11.1,仔細看上面寫 China(Taiwan),這代表什麼意思?中華民國台灣?
1960年ROC政權還在聯合國代表中國喔!國際社會是看不到台灣。所以瓜地馬拉建交的對象絕對不是台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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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舉例,梵蒂岡跟中國中華民國1942年建立邦交,台澎這時候在哪?是日本的。可以看到梵蒂岡網頁上在中華民國(政權)國旗旁寫的是 China.
歐洲唯一一個承認ROC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的是梵蒂岡,是1942年建交的。這時候台澎還是日本的領土,所以梵諦岡建交的對象絕對不是台灣。
所以中華民國等於台灣嗎?中國是台灣嗎?還是中國在台灣?
不要讓中華民國用台灣的名字在國際上招搖撞騙,真的想要台灣跟他國建交,麻煩透過國際法程序來完成建國法理獨立。千萬不要把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當做承認台灣。
中華民國的邦交國歸零會如何?不會怎樣的!這個身份仍舊存在。而盟佔代管身份也仍舊存在。
之前直播正好有談到關於所謂的「台灣邦交國」是否是真的?大家可以回顧一下👉🏻台灣有邦交國嗎?https://wp.me/pd1HGm-7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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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從1991.5.1開始歷次修憲,第一句話都是「為因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仔細看看還有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中華民國大陸地區的定義。
中華民國自始至終一直把對面當作自己的領土一直都沒有改變過。
咦~這時候就會有人說:所以要「國家正常化」呀!
那就是還不清楚中華民國只是中國政權,不是主權國家喔!ROC政權是可以被承認為中國主權國家的合法政府代表,但它不是主權國家唷,而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意即沒有任何主權國家領土範圍涵蓋台澎,因此不存在「國家」可以來搞正常化。
所以,浪費時間改ROC政權的東西到底要幹嗎呢?
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中國(包含ROC),這個事實才是真相。台澎住民要知道台澎不是主權國家,欠缺國家法人格,這需要依國際法程序建國才有。
如果以為台澎是主權國家了,如果以為ROC等於台澎,只需要國家正常化,而不知道根本還沒有國家。
就會一直是走在方向錯誤的路上。
只靠改ROC政權的東西為什麼沒用呢?大家可以看看這篇👉🏻內部自決權 vs 外部自決權、民族自決權 vs 住民自決權、自決權的行使 https://wp.me/pd1HGm-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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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澎被捲入一中兩政權的困境,可以從中央法規中看出端倪:在全國法規資料庫搜尋🔍「公債」可以看到民國38年(1949年)6月以前公債法規,這些都還有效喔。1949年6月時台澎領土主權是誰的?日本的喔!而中華民國政權當時還在中國本土喔!
這些公債都是用在中華民國大陸地區領土上的,各種借款蓋中國建設。
所以以上這些跟台澎有什麼關係?
希望台澎人可以不要掉入這個陷阱題,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可以行使外部自決權來建國,才能真正切割一中兩政權的困境,建立以台澎為本的主權國家,台海安全直接提升,更可以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不能再拿中國內政當藉口打壓台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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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直播時間的關係,關於【4.「有效自決說」對實現建國目標的影響】,留待下週直播再來說明。
如果你很關心台澎法理地位的推廣進程,歡迎你加入推廣法理建國的行列,與我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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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斯達:中美開始鬥爭 港台都只是被動方】
世界巨變其實無關陳同佳甚至《逃犯條例》
後世的歷史家,會否真的如時人所笑,視香港人陳同佳和潘曉穎為第三次世界大戰的開端?從有限的角度來看,陳同佳確實是引發一切的開端,但如果將責任簡單歸咎一單犯罪事件,等於任由更重要的責任方逃之夭夭,隱形於歷史批判。
陳同佳在台灣殺害女友,逃回香港,香港法律只管香港發生之罪案,台港之間則無引渡協議。於是香港政府想修訂《逃犯條例》,引渡陳同佳回港受審。然而香港人群起反對,警察強烈鎮壓,引致香港近世以來最嚴重動蕩。
西方與中國的關係,又好像確是因為 2019 年而急速轉壞。英美國家開始制裁香港及中國官員,而中方也在自己範圍內「反制」。禍肇陳同佳,這就是一般人接收到的現象。當權者似乎亦樂於如此,要不就把責任推到台方不承認「兩岸同屬一中」而拒絕引渡,只願司法互助。
近代香港青年淪落
陳同佳和潘曉穎在命案時的處境,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都是社會大環境的折射。潘曉穎死前 20 歲,在香港回歸中國的 1997 年出生。陳同佳則約小她一歲。據說潘曉穎家景不錯,就讀赤柱聖士提反書院,學校聲譽不錯,但她沒有沿路向前,中學四年級時她離校轉讀職業訓練局的美容課程,後來則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的銀行及金融高級文憑課程。
20 世妃末,亞洲金融風暴重創香港,政府以推動「知識型經濟」為名,大肆擴張專上教育,即是正統大學學位之外,開設一大堆認受性成疑的「副學士」、「高級文憑」學位,以「進修、自我增值」的偉光正文宣,引誘不少前路茫茫沒有經濟出路的港青入局。後來副學士政策也經常被批評在職場世界認受性成疑,學生和家長花在讀書的錢,似乎沒有太大回報率。
巧合的是,兇手陳同佳也是讀商科副學士,但沒讀完就退學。陳同佳於深圳出生,後來隨家移居香港。這兩個人,其實是當時整個學位泡沫經濟的受害者。陳同佳可能還能說是「正常發展」,潘曉穎則誤入歧途。在香港,往往是出身良好的青年,都會因為社會對青年階層的冷漠無聞,而不幸成為邊緣青年。兩個邊緣青年,行事脫線程度也可能互相影響。潘曉穎和陳同佳在同一間公司工作而認識熱戀,但感情最終減退,二人打算去台灣旅行挽回感情,情到濃時,也許亦心軟了,竟向陳同佳透露自己懷有骨肉,但骨肉是另一個人的,於是陳同佳暴怒,之後的都是歷史。
除了是一宗無預警的情殺案,又牽涉巨大的中國人口移入政策 (單程證)、冷漠而近乎隱形的青年政策、學位泡沫化。甚至整個產業單一化亦是遠因而一。港英時代最後三十年,因為中國改革開放的經濟虹吸力和港英政府政策,製造業外流到中國,而香港則興起士紳職業和階層,專業人士開始增加,但如果做不了社會棟樑,反而不知道能做甚麼。樓價物價像火箭一樣向上,富窮懸殊開始擴大。陳同佳是低層,但在幾十年前大概都可以做工廠和勞力活,但這些工作在今日香港已經不吃香,甚至不再存在。
至於潘曉穎則可能是出身中游,但之後不幸跌入下游,這兩人才相遇。在這宗情殺案之前,甚至他們出生之前,一切因緣似乎已經慢慢具足。
華為才是重點?
再者,陳同佳案其實不是引致《逃犯條例》的主因。第一背景首先是權貴階層用香港走錢洗錢已久,中國想找方法封截。第二背景是修訂條例推出不久,美國通過加拿大拘捕了華為太子女孟晚舟,為了增加拯救華為的籌碼,華洋雜處的香港被單方面動用改造,要成為外國重要人士的捕獸器。
這當然沒有確切證據,不過有環境證供,即孟晚舟被捕 (2018年12月1日)到香港推出修訂《逃犯條例》的消息 (法案公布日期為2019年3月29日) ,一前一後,極為接近,幾乎令人想到兩件事存在一種因果關係。路透社則認為,條例是由中國中紀委提出,香港特區受命推動。預期中特區政府成功修訂之後,在香港捕捉要人,就可以移送中國審理,這對於拯救華為心切的中國,大概是吸引的圖景。
至於為何《逃犯條例》會引起極大反抗,又要說回自2010年之後,政府幾乎不理會和平示威,而且政治上法律上日漸強硬,2014年、2016年不管是追求民主,還是保衛本土民權,都被懲治體系大力硬下去,香港就此渡過日漸分化、沒有和解的十年,最終壓力窩炸開來。
最終香港的事情,其實是中美兩國你來我往下的犧牲品。跟香港人抱持激進還是保守政治觀行動觀,其實亦無甚相關,始終是大氣候決定小氣候,沒有反過來的。解放軍背景的華為是中國擴大海外影響力的旗艦,美國出手前大概已做了大量搜查功夫,大風起於青萍之末,在陳同佳潘曉穎還是小孩之時,大風已經在醞釀之中。至於中美之間的問題,現在看來是政治,起初卻是分贓不均。
陳同佳只是偶然的藉口
兩國「結合相戀」始於美國要圍堵蘇聯,而與反蘇的中國一拍即合,之後美國扶持中國成為世界工廠,即使發生了六四事件,美國亦不回頭。到中國風山水起入了世貿,世貿各國開始在心裡抱歉中國沒保護好外資知識產權,中國得到了別人的市場,自己的市場卻相當封閉。外資要入去做生意,要國企滲股,坐黨委,強迫轉換技術,還有國企補貼的企業到外國市場不公平競爭,凡此種種,由企業組合主導的西方政府年過一年,逐漸由親華派轉換到反華派。
西方肢解華為的戰略以及香港修例作為反制的事件,在二十年前一件在美國Walmart市場出售的超低價中國製產品,其實已見端倪。為甚麼可以那麼便宜?這中間的差價,爾後引起的權力不平衡,經過時間催化,最終成為複雜的政治鬥爭,並且席捲世界。
所以從最終的高空看來,香港發生的事情,是命運的平淡安排,有歷史的必然性,陳同佳潘曉穎兇案,雖然情節激烈狗血得多,卻只是歷史的偶然。沒有陳同佳,類似的鬥爭亦只會以其他方式上演。因為中美的利益問題,是必然存在的歷史動力推出機。
等於一戰前夕,民族主義刺客沒有成功殺死斐迪南大公 (Archduke Franz Ferdinand of Austria),巴爾幹半島就會和平嗎?歐洲各國就不會以此為藉口對彼此開戰嗎?不會。所以陳同佳現在投案無期,住安全屋生活無憂,看來十分荒謬,但其實大歷史是不在乎,因為鬥爭只需要一個藉口,一旦鬥爭已經開始,藉口就可以拋棄。陳同佳已經被歷史利用完畢,確實不再重要。陳同佳都不重要,更不用說香港人如何反應、台方取態如何。除了中美兩國,其他人都只是歷史的被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