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流速流量換算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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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流速流量換算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9萬的網紅曾玟學 苗栗縣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最近許多朋友跟我詢問,台13甲線造橋段的區間測速什麼時候會開始,因為公路總局在台13甲南北雙向8.3至9.5公里及9.8至11公里處,皆設置了區間測速裝置,路過的時候都可以看到,這邊速限60公里,夜間8時至隔日6時降為50公里。目前還沒測試完成,尚未上路,請大家先放心。 公路總局設置的理由是為了...

  • 流速流量換算 在 曾玟學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6-23 23: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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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許多朋友跟我詢問,台13甲線造橋段的區間測速什麼時候會開始,因為公路總局在台13甲南北雙向8.3至9.5公里及9.8至11公里處,皆設置了區間測速裝置,路過的時候都可以看到,這邊速限60公里,夜間8時至隔日6時降為50公里。目前還沒測試完成,尚未上路,請大家先放心。
     
    公路總局設置的理由是為了石虎降低用路人車速,而為了要保護石虎降低車速我覺得百分百贊同,舉雙手同意,但什麼其他措施都沒做直接限制用路人,這我沒辦法接受。
     
    要降低車速和保護石虎有非常多方法,這附近有做生態廊道,但數量是否足夠、圍籬是否有效引導野生動物通行,都是可提昇的部份,交通部最近也有研發紅外線感應的野生動物警示系統,在夜間應該能更大幅度的警示駕駛與野生動物。同時不必要的植匹也應移除,增加石虎和駕駛的視野,也降低不必要的養護成本。而要降低車速還有緩速坡、減速標線、路幅縮減、道路鋪面顏色變換等等,有很多手段可以讓駕駛人降低速度。
     
    這些都沒有認真做的情況下,就直接限制車速,我不認為是個負責任的方式。我自己實際到該地用時速60開了一次,我怎麼想都覺得若沒做調整,這邊未來一定會成為開單熱點,因為做區間測速的這三公里多台13甲造橋段,路又直又寬,且沒什麼紅燈跟交叉路口,時速60開起來是很彆扭的速度,有走過這段的朋友一定會同意我的說法。
     
    而這道路速限的如何訂出來的?有沒有任何科學的評估流程與依據?
     
    公路總局都是說依照「公路設計標準分類」中各公路等級的「最低設計速率」,來說明速限制定的依據。但邱顯智委員日前就質詢過,這其實在迴避問題。公路等級只規定「最低」的「設計速率」,也就是說這條路的道路設計「至少」要能跑多快,並不是「最多」能跑多快,當然,也就不能是速限的依據來源。
     
    比較科學的方式,應該是依照自由車流速率分布來定制定。所謂的自由車流,意思是在車流量不高,駕駛人可隨其意願決定行車速度時形成的車流。接著,如果我們把通過車子的車速換算成百分位數,會發現平均速率或是PR50並不是事故率最低的車速,PR85~PR90才是事故率曲線的低點。
     
    所以,以用路人的安全跟道路順暢來考量,速限定在自由車流速率下的PR85~PR90,才是合理、安全的速限。
     
    再來,石虎是夜行性動物,這邊晚上做降速就算了,連白天也進行區間測速到底在幹嘛?接著,原本在這邊的測速照相還為了不浪費,移到了頭屋交流道出口旁的橋下,這也是個很有疑慮的地方,交流道一下來右轉,很有可能沒注意到警示標語,且測速相機又躲在柱子後面。警方的說法是過去這邊發生過A1事故,但究竟是道路設計的問題,還是用路人車速過快導致?我認為不能一昧的用限制速度來解決問題。
     
    要保護石虎大家一定都認同,也都很願意配合,但必須是合理的政策,這邊我會請在交通委員會的邱顯智委員和宋國鼎 苗栗縣議員一同來關心,希望可以在道路設計上有更多友善動物的措施,也讓速度限制有科學依據,讓人和野生動物都有合理、安全的通行環境。
     
    (自由)注意!苗栗縣「前測速桿王」轉移陣地:https://auto.ltn.com.tw/news/15563/43

  • 流速流量換算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5-20 21:47:38
    有 1,902 人按讚

    【區間測速的速限合理性feat.自由車流】 2020-05-20@交通委員會
     
    關於區間測速應納入國家標檢局驗證、檢定後才可以執法的修法提案,今天終於在交通委員會排審了。
     
    具體進入法案討論前的詢答,我提出兩個問題來跟交通部討論:
     
    1.請問王國材次長,支不支持我們「建立國家標準之檢定及驗證方式前停止使用區間測速」的臨時提案
     
    由於修法還要一些時間,在修法完成前,區間測速仍然要達到國家標準的檢定及驗證方式,才能具備執法的正確性與公信力,這一點,已經是跨黨派委員的共識。

    很遺憾的是,王次長還是沒能正面表態,支持這個合理的訴求。

    2.訂定合理速限,就從區間測速落實。
     
    我詢問公路總局、道安會、運研所,如何訂定道路速限的?有沒有任何科學的評估流程與依據?
     
    結果,他們反覆提到「公路設計標準分類」中各公路等級的「最低設計速率」,來說明速限制定的依據。這其實在迴避問題。公路等級只規定「最低」的「設計速率」,也就是說這條路的道路設計「至少」要能跑多快,並不是「最多」能跑多快,當然,也就不能是速限的依據來源。
     
    我提出了依據自由車流速率分布跟事故發生率的所羅門曲線,來說明速限制定的一種科學方法。
     
    所謂的自由車流,意思是在車流量不高,駕駛人可隨其意願決定行車速度時形成的車流。如果我們把通過車子的車速換算成百分位數,奇妙的事情發生了,平均速率或是PR50並不是事故率最低的車速,PR85~PR90才是事故率曲線的低點。
     
    所以,以用路人的安全跟道路順暢來考量,速限定在自由車流速率下的PR85~PR90,才是合理、安全的速限,而不是用「感覺」去定。
     
    我也拿出一份交通部運研所,過去針對西濱新竹香山到苗栗通霄段的自由車流調查,結果顯示,PR85的速率,皆高於該路段的速限,顯見速限的制定,還有賴更科學的方式來決定。
     
    我認為,既然已經有區間測速儀器(車牌辨識系統),藉著這個機會,用它來量測有區間測速路段的自由車流,從這裡來檢討速限劃設的合理性,應該是一個可以嘗試的方向。
     
    未來,我也會跟相關單位,針對速限合理性的議題,做更多的探討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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