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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流浪律師滿街跑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P律師:漫畫法律人生,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報載:「法律的案件都是『從零到1』,從頭開始,被動收入很重要,是因為後來買個一間套房出租,我發現兩個業務截然不同,當律師每一件從頭開始,當包租公只要出租前整理好房間,我的錢就會穩定入帳。」 我常和朋友說,律師沒有你們想像中輕鬆賺錢,律師本質就是手工藝與作業員,無法大量複製。你們覺得都是離婚案件或債...
流浪律師滿街跑 在 P律師:漫畫法律人生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報載:「法律的案件都是『從零到1』,從頭開始,被動收入很重要,是因為後來買個一間套房出租,我發現兩個業務截然不同,當律師每一件從頭開始,當包租公只要出租前整理好房間,我的錢就會穩定入帳。」
我常和朋友說,律師沒有你們想像中輕鬆賺錢,律師本質就是手工藝與作業員,無法大量複製。你們覺得都是離婚案件或債務清償案件,應該都一樣,改一改就好,但實際上每個案件都是獨一無二。
流浪律師滿街跑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根據監察院今天出版的財產申報資料,
尤美女與丈夫黃瑞明名下共有11筆土地、13筆建物、2輛車、
存款3832萬576元、有價證券6113萬3704元、保單38張,
另有總價60萬的投資事業。
顏寬恒和妻子擁有67筆土地,13筆建物,
另包括BENZ、BMW等4台名車,
存款1億6880萬餘元,有價證券496萬餘元,22筆保單,
8040萬4676元房貸債務,投資事業4800萬元。
感想一:
在流浪律師滿街跑的情況下,
看到這樣的新聞,頓時覺得很有希望,
希望20年後自己也有幾千萬存款跟股票...
(其他律師的os: 臭美阿你!人家是美女耶!你是帥哥嗎?)
感想二:
律師再怎麼會賺,還是比不上家裡開宮廟的阿!
流浪律師滿街跑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流浪律師?>
昨天親戚訂婚,
男方舅舅知道k是律師,
就說:"現在律師不好作了吧?報紙都寫流浪律師滿街跑!"
k只是笑笑的回答說情況應該沒那麼糟~
(難道我一個月賺好幾百萬要跟你說嗎?拿出修過圖的存摺~)
每隔一陣子,就會有這樣的新聞出現,內容都大同小異,
不外乎:現在律師市場飽和,律師行情很差,
很多人變成流浪律師balabala,
不禁令人懷疑是否記者間的新聞稿都互相抄來抄去勒~
有執照沒有執業(接不到案件)就是流浪律師?
那有律師執照卻流浪到法院當法官的,也是流浪律師囉?
都在法院當法官了,還能在外面接案嗎?
如果以接不到案件這個要件來看,
有律師執照的法官也算是流浪律師勒!
k也曾拿這件事向某法官同學開玩笑說:
"ㄟ,按照這個標準,你也是流浪律師的一員勒~"
某法官:"是阿,我要去找找,
把那個不知丟到哪裡去的律師證書拿出來晾一晾,
也許哪天用得著~"
我很訝異沒有人對新聞這樣的定義提出質疑,
你去查一查最近二十年國家考試
錄取多少司法官(法官檢察官)司法事務官檢察事務官,
以六至七成有律師執照來算,
新聞所謂流浪律師6000人
(13000律師執照-實際執業的律師7000人)
有多少人跑到公家單位做事(且是正職)?
還有阿,
太陽花運動戰神學長黃國昌,也有律師執照,也考上司法官,
但是他卻走學術路線,在中研院上班,
依照報紙的定義,他也是流浪律師的一員勒~
另所謂執業應該是指有向公會登錄的律師(訴訟律師),
而有些非訟事務律師及公司法務律師是不打官司的,
那扣掉這些人,究竟還剩下多少?
我認為這樣的新聞看看就好~
當然最近幾年律師執照放寬不少,
錄取人數從原本三四百個變成八九百個,
似乎律師行情不如以往,
不過勒,
從經濟學角度來看,
除了供給面(律師執照發放)外,還要看需求面~
最近幾年律師的供給是有增加,
但需求面有沒有增加?
k認為也有增加,
增加幅度不見得小於最近幾年多開放的名額~
20年前,只有大公司會找律師當法律顧問,
現在法治觀念比較進步
(拜一堆社會矚目案件之賜,民眾對於法律比較有所了解)
一些小公司也慢慢有權利意識,也開始找法律顧問勒,
像k之前有一個新客戶,
是什麼?
蔬菜雞蛋行!
連賣蔬菜水果的都開始想要請法律顧問,
你說這個法律市場需求有沒有增加勒?
最後,律師執照本來就是一張門票,並非飛黃騰達的保證,
如果很認真辦案,市場是看得到你的,
年輕的新進律師,
先要求自己認真,再來談市場有沒有飽和的問題勒!
ps:
另外有一次半夜在警局陪被告製作筆錄時,
偵查隊小隊長也講了相同的話,說你們現在都在流浪吼!
可見得流浪律師的想法確實深植人心(?)
其實喔,如果以工作型態而論,
k確實是在流浪阿!(不然三更半夜的誰沒事會在警察局?)
訴訟律師工作的時間,
在律師事務所寫狀開會的時間大約只佔50%,
在法院開庭的時間佔30%,
剩下的時間,可能都在跑來跑去,
也許上午在台北開完一個庭,
下午就到台中閱卷,或是到監獄律見(看犯人),
或是到某地方作法律諮詢,
晚上回事務所後再跟兩批客戶開會,
如果臨時遇到陪訊案件,
甚至會在三更半夜到警局協助做筆錄,
萬一是現行犯的話,又要一路陪到地檢署跟法院,
直到法院決定是否羈押犯人為止,
有一次k開完羈押庭,走出法院時,天空已經泛白,太陽都出來了,
看看手錶,上午6點30分~
所以說,律師確實是一直在流浪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