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派遣離職程序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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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06 23: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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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罷工日記](個人拙見)
    沒想到罷工真的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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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十幾日輪班坐在我的公司運航大樓大門前、工會搭起的棚子底下,有時輪到夜班還要準備蓆子睡在柏油路面上(相當新奇的經驗),風吹日曬雨淋偶爾蟑螂襲擊,對比一邊公司那棟灰色大樓內的看似如常(但我知道裡面所有內勤人員一定為我們的事情忙炸鍋了),心底總是有一縷怪奇:我究竟在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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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地,早班想睡起不來最不想進的公司、長班前難以跨出家門好想留在家最不想進的公司、年度複訓考試壓力太大想就此消失不見最不想進的公司⋯⋯,就這樣聳立在眼前卻就是想進也不能進。我們在一個層面上已經變成相互憎恨的仇敵似的,不再是從前對外形象營造出的「家人」樣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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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對外界「不爽不要做」的聲浪質疑,我必須很誠實地說,以台灣的物價水準而言,我的薪資水平的確相對高及穩定,人才會喊出這樣的幹話(真的是幹話,因為很幹自己做牛做馬賺得比空姐少,她們還膽敢罷工)。但氣憤之餘,往深一層想,「不爽不要做」其實是薪水較我低的人的對於難以翻轉階級的深深無力感;亦是薪水較我高的人對我們職業的一種隱晦鄙視,認為我們的能力就是只值這樣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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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謂世間正義,很直白地說,就是關於資源分配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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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酋長是神的化身,帶領族人打贏另一個部落,分配戰爭成果的時候,自然最好的東西、最美的姬妾,要分給酋長,其他勇士按照割下敵人的頭顱數來決定拿多拿少——這是原始社會的資源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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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選拔模範生到教育局領獎、接受表揚。除了考量該生的學業狀況,人品性格、家庭背景(是否在困苦環境下依舊孜孜不倦)、甚至是人際關係都會被納入評估之中。進到現代社會,除了「成績」這樣直接的證據以外,我們逐漸開始重視一些難以數值衡量的人性品德,期待有「完人」現世——這是我們脫離動物本性,啟蒙過後的資源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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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別為身心障礙人士保留的停車位、補助、費用減免,是為補足他們先天或後天造成的社會不適性,卻依舊尊重及肯定他們身為人的價值,所給出的平衡優待;位於城市精華地段的古蹟是否要為了蓋億萬豪宅而拆遷;為保育台灣原生種動植物,比如雲豹好了,政府該投入多少經費致力復育,還是反正不關我事應該把錢拿來大家發大財⋯⋯這些所有,都是資源分配,也就是公義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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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遺憾的是,現代科技還無法令我們感知到他人的疼痛,即使醫生問我一到十分幾分痛,我說五分,隔壁的病患也說五分,但我面有糾結,他卻看起來老神在在,我們也無法跨職業別地說因為我比護理師(大家最愛鼓吹他們才該罷工)還累、還辛苦、還血汗,所以我罷工。因為跨職業別本來就無法比較,就像我們沒有人可以衡量是踢足球累、還是打籃球累,是長跑累、還是短跑累;而職業的薪資計算標準即使和身體操勞相關,卻不是絕對。各產業別的薪水計算有其神秘廣大的市場供需原理(單位產值、勞動力再生成本、隱形的心理成本、物價高低、員工學養基礎⋯⋯),一般勞工僅能依循常識,及最簡單的和同產業從業人員的比較,來獲知自己是否有遭到剝削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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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也正因為如此,我們在為自己的工作爭取任何權益的時候,和別的產業,比如大眾呼喊最該罷工的醫護人員,其實根本沒有比較的立論點,因為本就建立在不同的基礎上。我們每個人,都只能為自己的權益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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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在某論壇底下一篇發表對於我們罷工心得的文章回覆中,看到一位護理師留言,由於該心得的結論亦是:「妳們怎麼不去跟比妳們累的人比,醫護人才該罷工吧!」護理師似乎再也不想看到自己的職業一直被拿出來鼓吹比較,便留言道:「我們的產業特殊不能罷工已經很可憐了,拜託不要再拿我們出來說嘴,不希望我們那麼辛苦,麻煩病人自己提升素養或是家屬動手幫忙,不要因為醫療廉價就把我們當傭人使喚。真的是累到每天都在祈禱健保倒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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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人人都以「不爽不要做」做為就職與否的唯一標準,其實也掉入了這座過勞之島雇主最愛的邏輯誤區,只要雇主尚且找得到人力替代,勞工就成免洗筷,我們誰也沒辦法更好,只能比爛。即便勞工在工作中培養出經驗與價值,老闆只要一句「不爽不要做」,勞工就被一二三木頭人,只能定格或是砍掉重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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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人會將求職美化成自由市場機制,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勞工有能力就該自己移動到更優待的地方,不然就等著被淘汰。但若是我們的勞動力被自由市場機制化了,全面廢除勞動基準法,各位請以自己的本事博得雇主喜愛,會發生什麼事?沒有保障的最低工資、沒有限制的最高工時,除非這是一座佛心之島,時薪三十、四十幹不幹?隔壁公司時薪二十五,老闆已經佛心來著⋯⋯就會發生這種遑論勞權,根本連人權也談不上的事,勞工的自由是假自由,人或許也會為了生存而愈發輕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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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勞資關係中,勞工本就是相對弱勢的一方。若勞工認為自己遭到不公對待的唯一選擇只有「不爽不要做」,我們是否也等於給了老闆無限秀下限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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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自由主義浪潮橫掃的現代,我們尚且保留勞基法、環境保護法、文化資產保存法⋯⋯,不希望一些也許對於絕對利益、絕對自由無益的事物消失,就是我們對身為「人」這件事有深刻的反思。所以我們會以理性去探討公義、會希望心裡難以言喻的惻隱能被重視。且勞動基準法居然稱為「基準」,就該僅是我們社會公約待人處事的底線,沒有違法只是剛好而已,願意多給的才能算是真正對勞工價值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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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現如今有多少雇主以自己「沒有違法」為樂、為人人都該謝主隆恩的依據,我想各位勞工應該心有戚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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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多人不能接受我們的訴求,將我們貼上貪婪標籤。在此我想以我同時身為空服員及工會會員,投下罷工贊成票、實際加入罷工行動,闡述個人對整起事件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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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我想先將八大訴求粗分為三組:薪資組、飛安組、管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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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談錢最難,我們就先從難的來處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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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薪資組有關的訴求有三:人人琅琅上口也是公司緊咬不放的日支費一百五合流禁搭便車、國定假日出勤兩倍薪、除有語言需求航班外,各航班派遣外籍組員人數不超過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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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多人質疑工會這一百五十元是怎麼算出來的。我身為一介沒有金融財經背景、數學程度到二元一次方程式就舉手投降的勞工,還真不知道這是怎麼算出來的。但是,我至少會用計算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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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我們和台灣另一間國際航空公司的友人私下比較,我的公司和友航空服員的薪水,一個月至少可以差到一至兩萬,而且職級越高差距越大。相信存有「不爽不要做」之心的人在這裡會炮轟一句:有能力就跳槽啊!
    我考過友航,我的許多同事也考過。而自我的公司開航以來,從來沒有友航空服員跳槽過來我的公司,我們過去友航的人倒是不少。往年我的公司在友航招考空服員的日子,總要排上大量待命人力,因為去考的人實在太多。幸好友航的人力資源變動率小(福利較佳之故),一年頂多悠悠地招個一期,有時還不招。而我們完訓上線後需與公司簽訂至少三年契約,沒有做完即離職要罰款十五至二十萬,所以我們私下時常玩笑說我的公司表面是航空公司,實則是空服員補習班,替其他航空公司訓練好了收補習費(罰款)再送給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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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抱歉的是,我沒有考上友航。但這代表我能力比較差嗎?我想實則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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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籍空服員遴選標準除了多益五百五十分及身高一百六十公分以外,基本沒有具體的其他事項可以參考。我有位同事天生菸酒嗓,長相甜美但一開口像昨晚去錢櫃唱歌徹夜未歸,照樣神秘地考上。且我的公司屢屢獲獎怎麼解釋?雖然這是所有部門上下齊心的結果,不只是空服員,不過不能否認我們也確實傾盡了自己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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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聽到許多旅客說,不知道為什麼,一上你們的飛機就能馬上有回家的感覺。所謂的「家」,絕對不是靠形式顯擺出來,而是因為有令人安心的人在身邊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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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我的公司主管在協商會議上主打「日支費是餐旅費」的說詞,問:是哪一站的吃飯錢讓妳們覺得不夠用?比如紐約、巴黎物價較高,看似釋出善意說願意逐站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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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我所知,空服員的薪資計算方法基本分為兩種:一種是像我的公司及友航一樣,除了底薪、飛時加給(以實際的飛行時數計算一個小時多少錢,像是便利商店打工的時薪一樣),以及俗稱吃飯錢的日支費(我的公司從報到時間算錢到降落後一小時,一小時九十元新台幣;友航從飛機引擎開算到引擎關,一小時五鎂。我的公司的計算方式每趟會較友航多三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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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種是如新加坡、香港、中東的航空公司所採用的,一樣有底薪、飛時加給,但日支費卻是實際在每個外站發放當地貨幣,依入住的飯店餐點一餐多少錢、停留期間能吃到幾餐,來計算核發多少餐費現金。這種方式的日支費就實在是吃飯錢了。但若上述航空公司的底薪、飛時加給和國籍航空一樣的話,這些空服員的薪水還會比我們少上許多,但我們都知道他們的薪水又較我們更高,其貓膩就在於這些外國航空公司的飛時加給非常高,依職級不同,可以是國籍航空的兩到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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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兩種薪資計算方式沒有優勝劣敗,只要不虧待員工便好。但可以簡單得知國籍航空所使用的第一種,是比較簡單的方式,公司不用換錢承受各個外站的匯差、物價不同,每個月用統一標準把錢發下去,空服員自己到外站愛怎麼花就怎麼花。所以即便名目是日支費,這個吃飯錢卻實在是我們薪水的一部分。比較特殊的是,因為名目是日支費,所以這筆錢並不扣稅,國籍空服員的薪水中只有底薪和飛時加給會扣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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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我的公司主管在協商會議中說「是哪一站的吃飯錢讓妳們覺得不夠用」時,本身就陷入了邏輯矛盾。且若是依各個外站不同調整日支費,那麼日支費高的航班一定會造成貪心公主們熱烈搶奪,對不飛長程航線的空服員來說更是極度不公。這樣主管的說詞又陷入了第二層矛盾,因為公司是以「同工不同酬」會影響機內士氣為由,反對「禁搭便車」條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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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弔詭的是,同工不同酬的現象早就在我的公司空服部門行之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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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忘了從哪一年開始,經濟艙空服員開始接受短程航線的商務艙服務訓練,基本上有經濟艙半年以上資歷的空服員,都會被召回公司進行訓練。完成短程航線商務艙服務課程的經濟艙空服員,我們稱作CAE,在短程航線時就可以到商務艙去工作,不過只能負責外場,內場廚房還是要由真正的商務艙空服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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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麼做的理由很直白就是用較便宜的經濟艙人力,去補較貴的商務艙人力。因為這些CAE並沒有因為多了一項技能而有較多的薪水,她們與真正的商務艙空服員之間薪資有落差,負責的又是較原來經濟艙更精細的服務內容,但一樣領經濟艙空服員的薪水,這種差異不啻是一種白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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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我的公司以擔心薪水不同會造成空服員團隊合作不佳為由,緊緊咬住無法接受禁搭便車條款之際,沒有想到的是,空服員們即使同工不同酬,還是團結地為公司屢創佳績,甚至團結到兩千多人寧可手牽手去罷工,整日沒薪水、睡路邊、接受各種謾罵也緊密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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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公司真的這麼擔心影響士氣,反而應該加倍鼓勵我們趕快上車,而不是禁搭便車啊(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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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國定假日兩倍薪,與其說是又要效法友航,不如說是更好地增加我們上班的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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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空服員的工作性質特殊,有不能中斷的越洋航線,所以我們須與雇主簽訂勞基法84-1條。這法條也同時令我們不受勞基法對一般勞工例假、休假、最高工時⋯⋯的限制與保護,須另行與雇主約定這些內容。但我們在簽下這個約定書的時候,公司只是請我們簽名,卻沒有與我們「另行約定」,然後就裝傻當我們全盤接受國定假日沒有兩倍薪、工時可以全部超過十二小時這些一般勞工享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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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續假期是航空業最賺錢、亦是所有一線服務人員最操勞的時期。在每逢佳節倍思親的時刻還要工作雖是空服員都知悉的事實,但簽下了勞基法84-1條,並不代表公司不能以慰勞特殊時刻的辛勤為由,依舊照一般勞基法給我們兩倍薪資。況且,過去要是公司肯給我們談的機會,我相信所有空服員都會希望自己放棄與親朋好友相聚的時刻,能夠獲得一些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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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有位同事自嘲某年過年期間剛好上班次數較多,被朋友笑是「搶錢」,因為一般民眾都以為我們過年上班能賺到較平時更多的錢。不過我們其實整個過年期間,只有除夕到初二上班能領到一個六百元的紅包,一天一個,三天都上就是最多一千八百元。端午連假、二二八連假⋯⋯不論連幾拉幾,則連個屁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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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人在心裡天秤的激烈搖擺下,也不願請假好像自己沒有一點職業道德似的,所以選擇將自己的年假,擺在國定連續假日上。但在這類需要大量人力的國定連續假期,不是不能放年假,而是能放的人少之又少,要大半年以前就用大學時代搶熱門通識課之姿,起早趕晚地守在電腦前去搶那寥寥數個公司願意開放的名額。若開放搶假的時段正好在上班,則是連搶的一絲機會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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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這種情況下,有時情感價值大於實際薪資,我們會想乾脆請假算了。畢竟我們也是活生生的人,若是只以責任制為教條來規範我們在國定假日工作,誘因未免太小,也顯得是雇主過於冷漠了些(老闆們不能沒違法就高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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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機內還存有一種同工不同酬,這也是我最不願說的一項。不過為了解釋為何工會主張「除有語言需求航班外,各航班派遣外籍組員人數不超過兩人」這項訴求,我還是必須說明,在我的公司,日台泰越四種國籍的空服員,其實薪水會依所屬國籍的物價水平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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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公司的空服員薪資高低,也是以日台泰越為順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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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台籍空服員罷工後確實加了薪水,難保我的公司不會大量起用泰籍及越籍組員,變相打壓,使我們「看得到吃不到」,工會才會在加薪的訴求後一同綁入這項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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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我知道原來我們空服員的薪水依國籍不同而有差別的時候,我其實很難過。除了薪水比台籍還高的日籍外,那些離鄉背井來台灣工作的泰籍及越籍,也做著和我完全相同的工作內容。雖然這是全球化沒有辦法避免的狀況,資本為了擴張會去尋找更便宜的成本,但當這些人的臉孔不再模糊,是實際和我一起並肩作戰的同事,還是會有些心疼油然而升,盼望世界大同、盼望至少人的價碼可以平起平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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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來我想先來說最容易解釋的飛安組訴求:東京、北京、金邊、瀋陽、呼和浩特⋯⋯等九條易超時航班改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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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許有人會質疑為何飛安這項運輸業最重要的價值,在工會訴求中的佔比居然這麼低,只有八分之一,啐一句:貪婪,就欲轉身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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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細細琢磨,飛安訴求佔比低其實是對我的公司的讚許,因為公司本來就將飛安把關地相當嚴密。若是知道我的公司空服員每年關於飛安的年度複訓有多令人頭皮發麻、演練飛機迫降的緊急逃生程序有多逼真,而空服員是守護飛安的最後一道防線,前頭還有機師、機務,及其他我不知道的公司同仁們的協力相助,就能明白我的公司在關乎飛安的每一個環節上都付出超然的努力,只剩這條易超時航班的漏網之魚還令我們無法做到滴水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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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公司提出給服勤易超時航班一趟一百五十元(是一「趟」一百五十元,來回算一趟)的飛安獎金,以及派自願的空服員包月專飛,且每月多給六至十天休假(咦,同工不同酬?)這樣的應對方案,會遭到工會拒絕,純然是因為我們將「追求安全,決不妥協」的核心價值,注入生命之中在貫徹之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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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由於民間謠言四起說這根本是貪心公主想去東京過夜的陰謀(喔,誰不想去東京過夜),為了闢謠自清,工會也提出易超時航班帶兩組人上機工作,一組服勤去程,一組服勤回程,不過夜,這樣的替代方案,不過還是沒有和公司達成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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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的經濟再差,世界競爭力排名還算是名列前茅,但勞權意識卻低落地如同第三世界。要不是我切身遭遇到這次罷工經驗,我其實也沒有機會去思考,在這樣政經高度發展的國度(我們同婚立法了耶),為何會有勞權低落這樣如同平行時空般的問題存在。之前我曾去旁聽的一場勞資協商會議上,討論易超時航班時,工會提出了光是一百零六、一百零七年度,我的公司航班超時就被檢舉超過一百二十次,罰鍰累計一百五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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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回頭去算了一下,光是令空服員在東京過夜,一年成本算下來,我的公司至少要支出一千五百萬。兩相權衡下,若你是雇主,是我的公司的老闆,兩年罰一百五十萬,讓員工冒著超時工作的風險;和一年至少支出一千五百萬,只為了不讓員工超時工作,你怎麼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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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們開始罷工後,我和我的姐姐討論過一個雇主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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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姐姐最近自己開了公司,當了老闆,小心翼翼地走在創業維艱的道路上。她說:「我要是發現一個員工的能力很好,會很想將他留下來,他有自主的想法,讓我不用操心那麼多,我也信任他可以把事情做得很好。但我同時也知道,一個能力好的人,沒有給他比較多的薪水,絕對留不住。這時候我會突然寧願選能力比較差,但我不用付出那麼多,而且好使喚沒有自己想法的人。因為利潤就是這樣,我要給別人還是給自己,這是我每天都在掙扎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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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沒有當過老闆,很難設身處地去換位思考到姐姐的層面。我知道她選擇在這個時候和我說這樣的話,是在軟著暗示我,大有大的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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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姐姐聊完後,我依舊去罷工,白天頂著烈日,夜晚傍著焦土。或許是因為時間的侵蝕,或許是因為外界的風向,我逐漸變得焦躁不安。我的胸中依舊哽著一口不願放棄的氣,可除了這口氣外,我什麼也吃不下,我因此削瘦到了夢寐以求的狀態,卻也快樂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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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日,我輪完罷工棚靜坐的班後走至客運站欲搭車回台北,罷工期間我們算是暫時與雇主解除了勞雇關係,當然不得搭公司交通車。不過,我還是認為我的公司有些過於斤斤計較的是,有同事在罷工開始後由洛杉磯飛回台北,一落地,機門開,公司派來的人就和才剛飛完一趟長班的她們說:「有工會的人在機場要收參與罷工的人的證件,證件被收了就要自己想辦法從機場搭車回家,不參與罷工的人才能搭公司派的交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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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趟洛杉磯的座艙長很保護學妹,回道:「我的組員才剛飛回來,大家都很累,怎麼有辦法馬上做決定?而且回來後每個人也都還有兩天的休假可以考慮要不要參與罷工。怎麼能不讓大家先進公司換衣服、拿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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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人才解釋自己只是代為傳達公司的意思,沒有要大家當場決定。後來那一路她們壓根沒在機場遇見半個工會的人,這才搭上了公司的車子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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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會的人有去機場倒是僅有一次。罷工剛開始的時候,機場的地勤人員因為航班大亂承受著旅客的壓力。有罷工空服員心生不捨發起去機場代替地勤與旅客道歉的活動,工會幹部要大家守在罷工棚就好,她們去。她們揹著請不要責怪地勤的牌子到機場,接著被批為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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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世上黑的與白的似乎已經沒個準則,在這整個罷工的故事裡,我時常看見黑的變成白的,白的變成黑的。或許是我的眼睛和人長得不一樣吧,我陷入了一種哲學式的,你看見的黑不是我看見的黑,你眼裡的白不是我眼裡的白的考驗。我看見許多人連想都沒想便全盤接受了眼前的一切,指鹿為馬,我突然發覺這樣的生活好輕鬆,比罷工輕鬆許多,那麼我坐在這裡幹嘛?我又陷入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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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走去客運站的路上,站在馬路的一側等紅燈時,遠遠看見另一頭站著一位公司的學姐。即便是罷工期間,學姐依舊謹守公司規範的儀禮,梳著漂亮而一絲不苟的法式包頭,身穿及膝而式樣優雅的A字長裙,及不露趾的低跟包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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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戴著棒球帽,視線被遮蔽,只要頭不轉向她的方向,可以完全假裝沒看見,何況這是公司外、是罷工期間。而且,我是有點怕學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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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燈結束後,我還是舉起了右手,向著學姐揮了揮。學姐笑容燦然與我回打了招呼,我突然胸中那口氣鬆動了些,明白了自己的倔強從何而來。學姐是出了名地對工作要求的學姐,若以姐姐的話說,就是那種會讓老闆想要留下來的而陷入放利兩難的好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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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說公義的本質是資源的分配,那麼一個人情操的高低、一個社會文明的程度,乃至於企業明明是為了營利而生,人卻會在意資本獲得的手段、在意企業有無盡到社會責任回饋世間,是因為我們對於至善還有期待。所以我們不會暴虐地修一條法要比爾蓋茲必須將自己資產的百分之九十拿出來發給窮人,卻會期望他是情願拿出自己資產的百分之九十去做對的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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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估摸學姐行來的路徑,她應該是住在公司附近步行而來。住公司附近、對工作有十分地要求,我們自然會將她連結到是「公司派」。畢竟此人的大半青春、花漾年華、生活樣貌、談吐思想,該已經和這間公司連成像呼吸與空氣的共生關係,她該是最愛也最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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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像她的前半生,年輕可愛的時候,有人豔羨似地輕輕簇擁著她,道:「妳該去考空姐。」在對世界的渠道相對封閉的早些年代,她也曾懷疑是否這樣的自己就能站上國際的舞台。然而嘴上硬著說只是試一試、最終面試階段卻緊張到手心不止地冒汗,她才發覺自己很在意。熬過了訓練的嚴謹、熬過了職場的高壓、熬過了身體一再地生病、甚至熬過了公司生意不好隨時可能被不當裁員的恐懼,她用驚人的韌性撐住了自己、也撐住了經驗的傳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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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說有新來的學妹稱她作「鬼」,她有些無奈笑笑,不知該怨還是該氣,心說妳們不知道我對妳們有多網開一面。然後她不禁想自己為什麼撐到了現在,還買了房子背了貸款,肩上多駝了一座雷峰塔似的令自己再難離開。而後她才領悟原來自己為人有些老派,她不想做太跳躍、創意的、沒有規範的事,這不是古板,而是匠人一樣,在日復一日近似於無的微小修正上釀出精誠所至金石為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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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虔誠地割下一塊心頭肉獻祭予一份職業,她想通了以後愈發敬重自己,然後像是鞠躬盡瘁最後一次做好四菜一湯就欲離婚的家庭主婦,悉心妝點自己,昂首罷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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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後我收到一位相熟的機長私訊,說這罷工期間上班,空服員配置無法按照正常,大多都是較資淺的學妹,他從駕駛艙打電話到後頭,沒人聽得懂他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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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怎麼能做好前後艙良好溝通?」他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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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只是氣沒人給你打咖啡吧。」我揶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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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是這樣的玩笑話,我突地就明白他隱隱然的憂心不假,還有他暗藏在話語中的鼓勵:妳們不是免洗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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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世間人對我們存有這樣的誤解,摸摸鼻子也就算了;但若說是家的一個地方還存有這種心思,有家也歸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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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來說管理組:開放工會幹部參與人評會等懲處機制,並有發言權及表決權;開放勞工代表參與公司治理(就是之前被幹到爆的勞工董事);給予工會理監事、會員代表會務公假;變更空服員現有勞動條件與工作規則應先與本會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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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這裡會發現,其實訴求中最多的是關於我的公司的管理方法的改變。除了勞工代表參與公司治理這項爭議太大,且要尊重我的公司身為一完全的民營企業,關起門來的確可以「朕不給的,你不能要」。其他的,都是期待工會得以壯大制衡我的公司對空服員的一種有些羞辱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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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人說這是工會的陰謀,是想煽動空服員而後爭權奪利的手段,我自己聽了都有些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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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這幾日看著都是自己空服員的工會幹部們,有的要帶活動鞏固靜坐空服員焦躁的心、有的整理物資跑腿訂便當、有的不惜冒著生命危險站上高台要站到公司願意出來協商(不過被我們自己空服員們勸退了,太危險,不要這麼賣命)、有的製作懶人包開記者會發新聞稿⋯⋯。許多人譏笑我們毫無謀略可言、反應太慢、看不懂在幹嘛,我才明白這樣的諷刺反而是一種激賞,面對龐大的資方,我們手無寸鐵,只能盡量有樣學樣、有什麼做什麼,杜甫石壕吏中的老嫗般,請從吏夜歸,猶得備晨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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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說這是一場陰謀,我只能說這個陰謀太累太深太龐大,不如回去洗洗睡了隔天向公司報到復飛來得輕鬆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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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後我突然發覺那些對我們憤怒的地勤、內勤人員、一開始就沒有加入工會的、罷工行動真的開始了回去上班的,其實是看得最清明的人。他們實在明白這個世間運作的現實,知道不要雞蛋碰石頭,知道要偎在高牆下才能獲得最好的保護。
    ·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空服員是只有女生的部門的緣故,所以在這間父權的公司裡備受歧視。當人嘲笑說我們怎麼可以拿血尿蕁麻疹內分泌失調尿道炎中耳炎爆痘爛臉失眠肌腱炎⋯⋯當作抗爭的理由的時候,我想問,若是身體都出狀況了還不能要求改變,那麼要到什麼程度才能要求改變?
    ·
    我很幸運,是個身體還算承受得住這份工作的人,除了剛進公司第二年,曾有一度內分泌失調,耳下至下顎處密密麻麻長滿了不是痘子但紅紅一點一點的東西;還有因為時常感冒上班,每次都會引發中耳炎,即便感冒好了,半個月一邊的耳朵都會像浸泡在水裡一般聽不真切。
    ·
    或許有人會問,生病為什麼不好好休息,硬要上班身體搞壞要怪誰?
    ·
    如果生病請假很難呢?
    ·
    如果只是感冒都要到公司核可的大型醫院去拿「診斷證明」,想多休兩天還要拜託醫生寫「宜休養幾日」,連生理假都要到醫院拿證明,被公司刁難一次、再被醫生嘲諷開這種證明前所未聞一次(不過這不怪醫生,因為這種證明大概放眼全台只有我的公司需要而已),有時即便身體不堪負荷,也會想說算了乾脆去上班好了。
    ·
    這種制度設計明顯就是在最大化壓榨空服員的單位產值,我必須承認,管理階層真是聰明絕頂。
    ·
    一次,我去公司上班的路上出車禍,所幸只是皮肉傷,沒有傷及筋骨,但兩腳膝蓋大面積擦傷,需要每天換藥包紮,傷口結痂走路會痛,當然也不能穿絲襪。我問醫生我多久能好,醫生說每個人復原時間不一定,我說我必須開證明需要休息多久,不然公司不會讓我請假。
    ·
    「我要是可以斷言妳多久能好,我就是神醫了,我不能開這種證明。」醫生道。
    ·
    「那至少給我一個至少的時間,如果還沒好,我再來醫院開,拜託。」我懇求。
    ·
    我當時兩腳膝蓋都包得像要去打排球穿護膝一樣,就算醫生不給開證明,相信有眼睛的人都會要我休息先別上班了。不過我的公司奇妙之處就在於,即便是外觀上明顯的傷病,只要沒有按照請假規定,還是麻煩去服勤。有同事去拔智齒不慎臉腫了兩倍大,不好意思要請假就是要證明;有同事眼睛發炎化不了眼妝 ,那妳可以擦口紅;有同事失聲開不了口,那妳不要講話就好⋯⋯。
    ·
    醫生後來開給我兩個禮拜。
    ·
    兩個禮拜後,我可以緩緩走路,但傷口還沒痊癒,還包著紗布,公司評估了一下,說妳還不能上機就來公司打雜。我被分配到了替空服員辦證件的部門,護照、台胞證、美國簽證。裡頭的課員們都對我很好,知道我不是專業的只會讓我做些簡單的文書處理、抄寫影印,令我從一開始的有些怨恨(為什麼不讓我在家好好休息),到後來也因為這些溫暖的內勤同事,最終傷癒要回去空中時還有些不捨。
    ·
    還有一位學姐,工作以來一天假都不請,連母親病危都極力調班換班並懇求公司核放特休整整全勤了九年(她說謝謝很多同事願意幫忙)。後來母親過世,她卻累壞了身體而不自知。一日,穿戴好制服裝備,突然一陣尿意,進簡報室前先去了趟廁所,低頭一看,卻在胯間望見一片血紅,這才發現,原來自己血尿了。
    ·
    觸目驚心的身體警訊,令她終於肯面對健康的臨界點,不再勉強自己。但已經將近報到時間了,公司規定的請假時間是報到前三個小時,她向公司請示自己的狀況,事出突然,能不能臨時請病假回家休息?
    ·
    公司只是說,用一貫的制式的口吻,請病假可以,但不在規定的時間內,後續會有懲處,自行負責。
    ·
    學姐捨不得自己的全勤紀錄、也不願就這樣被記了一個警告還是申誡的明明自己沒有犯錯,回家後,她想起了現在尚在母親百日,而自己還有一天喪假可以用,便致電公司:「那我改請喪假可不可以?我不是請假慣犯,這次真的是突發狀況,請看看我的請假紀錄。」學姐哀求道。
    ·
    「妳是血尿怎麼可以請喪假?」接電話的那頭說,還是一貫的制式的語言。
    ·
    後來她被公司約談,要她寫報告,請她「成熟理性」地面對。並告訴她,念在她九年全勤的紀錄,公司能將那天病假視為一般病假,免除請假不合規定的懲處,不過還是不能改為喪假。
    ·
    令人有些羞憤的約談結束後,她搭電梯,下樓。等電梯時,一位聽見她與主管對話的內勤同事過來,悄悄在她耳邊說:「學姐,講白一點,喪假已經是大老二了,他們怎麽還敢這樣。」
    ·
    這樣的請假方式施行良久,才終於在近幾年改為較為人性的方式,只要一般診所的收據即可請假(感謝老天)。
    ·
    ·
    ·
    ·
    罷工第一天,看著許多內勤同事衝出來對著我們賤人、婊子地叫罵,我覺得難過,也十分不解(不過幸好沒有看到我認識的內勤同事),甚至有人成立了網路社團,裡頭充滿各種針對空服員酸澀不堪的言語。令我發覺平行時空的問題不只存在台灣社會,也存在於我的公司之中。
    ·
    有位身為專業經理人的朋友提醒我,製造對立也是一種管理手段。
    ·
    部門之間的猜疑與嫉恨,能夠形成一種強大的互相監督的網路,管理者不需另外成立監控部門,就能以相當低廉的成本收割對立之後互揭瘡疤的果實。管理者也能收束權力,形成至高無上的權威。好處絕不全體適用,因為賜給誰什麼都是恩典,因為總要令人有點眼紅;責罰就要連坐,令系統中的人人心惶惶,永遠懸在一種驚懼之上。
    ·
    我很想輕蔑地回朋友說你小說看太多,可有時發現的一點小線索又會令我不禁往這個方向四面楚歌。
    ·
    我曾在上述社團看見一則地勤同仁的留言,大意是在說公司已經對空服員很好了,什麼都給我們,我們憑什麼罷工。地勤同仁舉例空服員的鞋子襪子都由公司提供、下班有專派的公司交通車可以坐,而他們即便和我們穿著同樣的制服,鞋襪卻沒有補助,從機場下班時還要碰碰運氣搭空服員的便車。
    ·
    看完留言我相當詫異,想起自己從前還覺得公司對待地勤更優渥,戴眼鏡、戴牙套都不用像空服員一樣需經過申請審查,而明明我們是穿著同一套制服工作。
    ·
    那社團裡還有許多公司同仁放上自己參加各種公司餐會、慶祝會、運動會的照片。我看著螢幕裡的喧騰熱鬧,總有一種冷宮妃子聽見宮裡慶典的絲竹鑼鼓之聲,自己卻清冷寂寞不在行列的幽微心酸。一般空服員若是被邀請去參加公司的這種聚會,只有一種可能,就是去端盤子當服務生。
    ·
    想來自己工作近九年,的確沒有參加過我的公司的什麼活動。還記得剛上線的時候,知道公司有運動會,還興奮地有些期待空服部門會不會派人去參加呢,我喜歡運動,也喜歡在遊戲中有點競爭的感覺。然而空服員僅是一人發放一件大會T恤,就算是在這個活動中盡了本分。
    ·
    我們代表公司飛向世界,回來後,進公司換便服、放行李,就算是銀貨兩訖。接到公司電話不是抓飛,就是有客訴請儘速回覆。不飛的日子進入公司,不是約談,就是訓練考試。
    ·
    前陣子我的公司終於有首批空服員做滿二十五年退休,這在空服員間是不得了的大事。然而在偌大的整個企業,也是人微言輕如一縷青煙。
    ·
    看著許多人如此愛戀我的公司的言論,我很嫉妒,因為他們定是在我們不知道的地方備受了公司的珍惜才能那樣振振有詞。然而他們又覺得公司早已把什麼都給我們了、然而一個內勤實習生可以大言不慚要我們回家做媽媽的寶貝(同事表示:我不單是我媽的寶貝,還是我阿嬤的金孫)⋯⋯,我太混亂了。
    ·
    社會的陰鷙令我只能牽緊身邊的同事,只有她們眼裡還留有一片澄澈,無關黑白,就是單純的信念。
    ·
    ·
    ·
    ·
    日前,我的公司一位高層在媒體面前哭訴,沒有工作不辛苦,這些空服員好歹都是大學生了,怎麼還不懂呢。我們這些大學生,再怎麼愚蠢,也弄了一場曠日持久的罷工行動,充分顯示我們的自我進步能力非常強啊,這樣的員工才能令公司Proud到全世界不是嗎(開玩笑)。
    ·
    而若高層真正知道我們的工作辛苦,為何沒從想過要如何改善勞動條件,而是在外狂打我們是幸福企業這樣背道而馳的話?
    ·
    乾脆一點如另一位高層直接承認就是威權及專制不也很好嗎(開玩笑)。
    ·
    然後他又說,感謝所有願意和他站在一起的地勤、內勤人員。看到此,我希望高層是真正地珍惜這些願意為你加班的員工。至少,鞋子、襪子、交通車,不要虧待了人家。
    ·
    ·
    ·
    ·
    這幾日在罷工棚,有相熟的學妹心中很有疑慮來找我聊聊。她說,她怕再不回去,會被公司清算。
    ·
    我深呼吸一口氣,想了想我的公司對待空服員一慣的作風、想了想罷工至今公司的態度,我真的沒辦法有自信地告訴她,不會的,在法律的保障下,如果是公司要懲罰我們甚至開除我們,他們才違法。
    ·
    我只能語帶保留地說:「如果妳回去了,留在這個棚子裡的人越少,那麼最後公司要想辦法處理我們的時候,他們所能用的手段就越狠,因為罷工的人數越少,他們越好開刀。如果棚子裡的人夠多,公司要動手段就越難,人數越多,本來就越難處理。」
    ·
    沒想到罷工都開始了,我們都還恐懼地感到打壓渺小。我們要促成這場罷工有多麼地困難,尤其在台灣這個工會組成率不到10%的國度、在我的公司這樣業界出名高壓管理的地方。我失眠了好幾個夜晚,就算不是輪夜班要睡在罷工棚的日子,躺著床吹著冷氣都心有餘悸。
    ·
    而在罷工後的協商當中,我的公司連最基本的「不秋後算帳決議」,至少恢復員工福利票的權益都不是很願意。要知道,這張員工福利票在航空公司的員工之間暱稱為「乞丐票」,因為機上有空位才能搭,不如一般人想像的那樣輕鬆愉快。
    ·
    機上空位沒賣出去,以便宜價格賣給員工這樣的事都猶豫再三,我的公司在罷工開始後放出的各式狀似溫馨的「回家吧」宣言,不禁令人腦內顛覆。或許「回家吧」只是做給媒體看。
    ·
    ·
    ·
    ·
    這十幾日在罷工棚中,看著許多學姐妹自發性地擔負起很多事,收三寶、收垃圾⋯⋯,甚至是辦理領回三寶的程序,大家時常習慣性地使用原先在機上會用的語言,交接組、cross check、safety check、go that way go that door⋯⋯,好像我們都還在機上工作一樣,令人感到可愛之餘,也總默默令我鼻酸,大家天真地還奉這份工作為圭臬,不願忘了所有曾經烙印在身上的一切訓練,期望就算外人無解,這樣激烈的舉動也能喚起我的公司重視。
    ·
    真正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向來只把工作當工作,是糊口的工具,說是我的天職什麼的太唬爛。可是罷工開始以來,我卻反常地想回去、想再和這些學姐妹們一起做我們慣常做的那些呼吸成自然,但還是會令人煩躁的事(我們工作真的很累啊)。 我感覺我身邊的這些人的心意好珍貴,在獲得我的公司真正的回應重視之後,我們才能不把自己當奴才,不是因為害怕而磨損自己的身心,是因為被珍視而願意貢獻自己的一切;不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是完整而成熟的尊重自己。
    ·
    ·
    ·
    ·
    在之前的文章中,因為放了我的公司與世界上最豪奢航空公司的薪資比較而被許多人提醒,應該注意兩地工作條件及物價水平。
    ·
    在此補充中東航空公司的飛行狀況:中東由於地理環境炎熱,為了避暑,許多飛機的起降時間都在早上八到十點或是凌晨一到三點的極早或極晚、一杯珍奶加一份炒飯或煎餅就要台幣八百、月飛時往往破百甚至到一百六十小時、和我們一樣快閃美澳24小時,及一人拉一台如果放滿可以重達百斤的餐車⋯⋯,寫到這裡我愈發慶幸自己身在一個可以合法罷工的地方,因為在中東組工會是犯法的行為,可以被抓去牢裡關(謝謝中東航空姐的資訊提供)。
    ·
    但必須注意的誤會是,我們從沒要和世界上最豪奢航公司一樣的薪水(當然如果有也很好啊),放出比較圖是希望這樣的落差可以提點眾人,為什麼我們上不去?為什麼台灣的勞資環境一直停滯不前?為什麼能合法組工會卻組成率這麼低?
    ·
    我們訴求中雖然喊出了日支費一百五的價碼,卻從來沒有要好要滿(讓我破個三位數一百零五也是可以嘛),在我的公司高層後來向工會提出的新六大方案中,關於薪資的部分大打折扣,工會會員們含著眼淚也是同意,只能說,沒見過罷這麼久還這麼溫柔的罷工。
    ·
    新的文章附圖為我的公司學妹與一位年資相當友航同仁的薪資單。
    ·
    學妹當月飛時為90.43小時,友航同仁為88.58小時。兩人年資都是五年,但我的公司學妹已經是商務艙空服員的職位,而友航同仁因為友航人力結構較穩定,所以還是一般空服員的職位。
    ·
    學妹的月薪為77,513;友航同仁為94,817。我用計算機算了一下若我們的日支費提升到每小時一百五十元,的確是接近到友航的程度了。而我的公司提出的新六大方案,與薪資有關的只有每趟短班含過夜班加飛安獎金三百元;長班每趟加飛安獎金五百元。而我們答應了。
    ·
    我們真的是貪婪的公主嗎?
    ·
    只能說,你必須先有承受如此心理壓力的勇氣,才有資格說我們貪婪。
    ·
    罷工結束了,我心目中最高貴的公主們,明天我們機上見。

  • 派遣離職程序 在 吳濬彥 Wu Jun Yen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2-17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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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民連《條約締結法修正草案》條文

    增訂條文
    【第十二之一條(法律適用、政治條約之定義與例示】
    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其所屬間政治條約之締結,適用本法第十二之一條至第十二之七條之規定。
    前項政治條約係指任何可能影響台灣主權歸屬或地位事項之約定。
    前項可能影響台灣主權歸屬或地位事項包括和平協定,軍事互信機制,延續非戰爭狀態,安排階段性或終局性政治方案,劃定或分享疆界,商定雙方在國際上之代表或地位,讓渡或分享行政、立法、司法等統治主權,以及其他任何可能影響台灣主權歸屬或地位等事項。

    【第十二之二條(政治條約與談判之事前民主監督)】
    開啟談判前,總統應經行政院院會決議提出政治條約締結計畫草案,咨請立法院審議。其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審議通過,公告半年後交付公民複決,且獲有效同意票超過公民投票法有投票權人總額之半數,即為締結計畫通過,得開啟雙邊談判。
    前項締結計畫,應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
    一、 締結政治條約之名稱、目標與主要內容。
    二、締結政治條約之期程與主要效益。
    三、雙方之可能主要爭點與因應策略。
    四、我方負責議約之機關(構)及授權代表。
    五、我國應以主權國家之地位參與談判及條約之締結。
    六、條約內容不得損害台灣人民之國民主權,亦不得影響我國之主權國家地位。
    七、條約內容不得侵害人民受憲法及國際人權公約保障之基本權利。
    八、其他應遵守之原則。

    【第十二之三條(政治條約與談判之事中民主監督)】
    負責議約之機關與授權代表應依締結計畫進行談判協商,並適時向立法院報告;立法院或相關委員會亦得邀請負責議約之機關進行報告。
    總統判斷雙方談判協商已無法依照締結計畫進行時,應終止協商,並向立法院報告。
    立法院依據第一項報告判斷雙方談判協商已無法依照締結計畫進行時,得經立法委員總額二分之一以上之決議,要求負責議約之機關終止協商。

    【第十二之四條(政治條約與談判之事後民主監督(一))】
    負責議約之機關依締結計畫完成條約草案之談判協商後,應於十五日內報請總統核定。
    總統為前項核定後十五日內,應向立法院全院委員會報告協商過程及協商結果,並主動公開條約草案之完整內容。
    總統完成前項報告後九十日內,應依據條約草案之內容,向立法院提出條約對我國自由、民主、人權等事項之憲政衝擊影響評估報告及影響因應方案。
    人民或民間團體,得於總統依前項規定提出評估報告後六十日內,向立法院提出相對應之憲政衝擊影響評估報告。
    前項民間報告對條約之憲政衝擊影響評估,與總統提出之評估報告於內容或結論有重大差異時,立法院全院委員會應於總統提出評估報告與影響因應方案九十日後,就條約的憲政衝擊影響,舉辦聽證會。
    依前項規定舉辦之聽證會,應就事實爭議之點,要求總統提出有關文書及證據,並傳喚可能之利害關係人、民間團體與相關學者專家到場,進行正反意見之詰問。
    受前項聽證會傳喚之人,於影響事實認定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不得為虛偽陳述。
    總統應依據憲政衝擊影響聽證所認定之影響事實,評估應否重啟協商。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認條約草案有違背第十二條之二第二項第五至八款之情形者,應以決議要求總統重啟協商。有其他重大不利之情形者,得以決議要求總統重啟協商。

    【第十二之五條(政治條約與談判之事後民主監督(二))】
    條約草案經立法院全院委員會審查,認無違背第十二條之二第二項第五至八款規定,且無重啟協商之必要者,提交院會審查。
    立法院院會審查條約草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通過,且未經修正、附加附款或保留,公告半年後交付公民複決,其獲有效同意票超過公民投票法有投票權人總額之半數,即為條約通過,得予簽署。
    憲政衝擊影響評估報告、聽證會紀錄、立法院全院委員會與院會議事錄,應併同條約草案刊登公民投票公報。
    條約草案,其經立法院院會決議修正、附加附款或保留者,負責議約之機關應通知對方重啟協商。
    違反第十二之二條至第十二之五條規定所為涉及台灣主權歸屬或地位事項之協商或約定,無效。

    【第十二之六條(私與中國訂約之禁止與處罰(一))】
    現任民選公職人員、政務人員、公務人員、軍人、受託行使公權力之人、政黨代表或曾任此等職務離職未滿五年之人,未經第十二之二條至第十二之五條之正當民主程序及授權,不得就涉及台灣主權歸屬或地位事項,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共產黨或其所屬機構、所屬人員或其派遣之人為書面或口頭之約定、發表共同聲明或相應聲明或出席會議參與決議。
    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六個月以上有期徒刑。授權談判人員逾越或違背其授權內容者,亦同。

    【第十二之七條(私與中國訂約之禁止與處罰(二))】
    不具前條身分之人,未經第十二之二條至第十二之五條之正當民主程序及授權,不得宣稱代表全部或部分台灣人民,就涉及台灣主權歸屬或地位事項,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共產黨或其所屬機構、所屬人員或其派遣之人為書面或口頭之約定、發表共同聲明或相應聲明或出席會議參與決議。
    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經民連《條約締結法修正草案》條文

    增訂條文
    【第十二之一條(法律適用、政治條約之定義與例示】
    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其所屬間政治條約之締結,適用本法第十二之一條至第十二之七條之規定。
    前項政治條約係指任何可能影響台灣主權歸屬或地位事項之約定。
    前項可能影響台灣主權歸屬或地位事項包括和平協定,軍事互信機制,延續非戰爭狀態,安排階段性或終局性政治方案,劃定或分享疆界,商定雙方在國際上之代表或地位,讓渡或分享行政、立法、司法等統治主權,以及其他任何可能影響台灣主權歸屬或地位等事項。

    【第十二之二條(政治條約與談判之事前民主監督)】
    開啟談判前,總統應經行政院院會決議提出政治條約締結計畫草案,咨請立法院審議。其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審議通過,公告半年後交付公民複決,且獲有效同意票超過公民投票法有投票權人總額之半數,即為締結計畫通過,得開啟雙邊談判。
    前項締結計畫,應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
    一、 締結政治條約之名稱、目標與主要內容。
    二、締結政治條約之期程與主要效益。
    三、雙方之可能主要爭點與因應策略。
    四、我方負責議約之機關(構)及授權代表。
    五、我國應以主權國家之地位參與談判及條約之締結。
    六、條約內容不得損害台灣人民之國民主權,亦不得影響我國之主權國家地位。
    七、條約內容不得侵害人民受憲法及國際人權公約保障之基本權利。
    八、其他應遵守之原則。

    【第十二之三條(政治條約與談判之事中民主監督)】
    負責議約之機關與授權代表應依締結計畫進行談判協商,並適時向立法院報告;立法院或相關委員會亦得邀請負責議約之機關進行報告。
    總統判斷雙方談判協商已無法依照締結計畫進行時,應終止協商,並向立法院報告。
    立法院依據第一項報告判斷雙方談判協商已無法依照締結計畫進行時,得經立法委員總額二分之一以上之決議,要求負責議約之機關終止協商。

    【第十二之四條(政治條約與談判之事後民主監督(一))】
    負責議約之機關依締結計畫完成條約草案之談判協商後,應於十五日內報請總統核定。
    總統為前項核定後十五日內,應向立法院全院委員會報告協商過程及協商結果,並主動公開條約草案之完整內容。
    總統完成前項報告後九十日內,應依據條約草案之內容,向立法院提出條約對我國自由、民主、人權等事項之憲政衝擊影響評估報告及影響因應方案。
    人民或民間團體,得於總統依前項規定提出評估報告後六十日內,向立法院提出相對應之憲政衝擊影響評估報告。
    前項民間報告對條約之憲政衝擊影響評估,與總統提出之評估報告於內容或結論有重大差異時,立法院全院委員會應於總統提出評估報告與影響因應方案九十日後,就條約的憲政衝擊影響,舉辦聽證會。
    依前項規定舉辦之聽證會,應就事實爭議之點,要求總統提出有關文書及證據,並傳喚可能之利害關係人、民間團體與相關學者專家到場,進行正反意見之詰問。
    受前項聽證會傳喚之人,於影響事實認定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不得為虛偽陳述。
    總統應依據憲政衝擊影響聽證所認定之影響事實,評估應否重啟協商。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認條約草案有違背第十二條之二第二項第五至八款之情形者,應以決議要求總統重啟協商。有其他重大不利之情形者,得以決議要求總統重啟協商。

    【第十二之五條(政治條約與談判之事後民主監督(二))】
    條約草案經立法院全院委員會審查,認無違背第十二條之二第二項第五至八款規定,且無重啟協商之必要者,提交院會審查。
    立法院院會審查條約草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通過,且未經修正、附加附款或保留,公告半年後交付公民複決,其獲有效同意票超過公民投票法有投票權人總額之半數,即為條約通過,得予簽署。
    憲政衝擊影響評估報告、聽證會紀錄、立法院全院委員會與院會議事錄,應併同條約草案刊登公民投票公報。
    條約草案,其經立法院院會決議修正、附加附款或保留者,負責議約之機關應通知對方重啟協商。
    違反第十二之二條至第十二之五條規定所為涉及台灣主權歸屬或地位事項之協商或約定,無效。

    【第十二之六條(私與中國訂約之禁止與處罰(一))】
    現任民選公職人員、政務人員、公務人員、軍人、受託行使公權力之人、政黨代表或曾任此等職務離職未滿五年之人,未經第十二之二條至第十二之五條之正當民主程序及授權,不得就涉及台灣主權歸屬或地位事項,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共產黨或其所屬機構、所屬人員或其派遣之人為書面或口頭之約定、發表共同聲明或相應聲明或出席會議參與決議。
    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六個月以上有期徒刑。授權談判人員逾越或違背其授權內容者,亦同。

    【第十二之七條(私與中國訂約之禁止與處罰(二))】
    不具前條身分之人,未經第十二之二條至第十二之五條之正當民主程序及授權,不得宣稱代表全部或部分台灣人民,就涉及台灣主權歸屬或地位事項,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共產黨或其所屬機構、所屬人員或其派遣之人為書面或口頭之約定、發表共同聲明或相應聲明或出席會議參與決議。
    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派遣離職程序 在 郎祖筠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2-12 09:26:35
    有 133 人按讚


    哇!
    這篇無知的媒體和所謂名嘴應該好好詳讀!

    本次罷工只因少數花航少數20人武斷而起,文長,但是請務必看完

    #宦官亂政
    中國歷史上有發生宦官亂政有哪些朝代?東漢,唐朝,明朝.....我想大家都唸過歷史,尤其是皇帝的權利不是那麼集中的時候,往往就變成了宦官掌權而皇帝只是個幌子⋯⋯而今天正在進行的花航罷工,真的就是一個典型的宦官亂政的鮮明例子。
    #帕金森定律
    現今的民主社會裡面,如果一個縣市長或是一個部會首長,可以利用選舉來汰舊換新,而找到一個合適的首長人選,但是對於在首長週遭的決策幕僚,就無法用選舉的手段來達到汰舊換新的目的,而往往人性的慢性沈淪就會在這個階層開始墮落,因為完全沒有一個正確的機制來防堵『帕金森定律』的演化,這裏我簡單描述一下何謂帕金森定律:
    『在行政管理中,行政機構會像金字塔一樣不斷增多,行政人員會不斷膨脹,每個人都很忙,但組織效率越來越低下。這條定律又被稱為“金字塔上升”現象。
      機構人員膨脹的原因及後果:一個不稱職的官員,可能有三條出路。第一是申請退職,把位子讓給能幹的人;第二是讓一位能幹的人來協助自己工作;第三是任用兩個水平比自己更低的人當助手。
      這第一條路是萬萬走不得的,因為那樣會喪失許多權力;第二條路也不能走,因為那個能幹的人會成為自己的對手;看來只有第三條路最適宜。於是,兩個平庸的助手分擔了他的工作,他自己則高高在上發號施令。兩個助手既無能,也就上行下效,再為自己找兩個無能的助手。如此類推,就形成了一個機構臃腫、人浮於事、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的領導體系。』
    正確全文請參照
    https://wiki.mbalib.com/zh-tw/帕金森定律

    自卑容易產生敵意,這些站到上位的人的敵意⋯⋯由他們的決策中慢慢的展現

    #無能的掩飾手段
    而有這麼多會逢迎拍馬而無能的主管花航為何還能保持盈餘跟獲利呢?這乃是因為花航是一個寡占市場,而且幾乎算是一個人生必須品,所以只要大方向不變,其實就可以穩定的成長獲利,而這些站到董事長跟總經理(官派)位子以下的管理職,便可以像宦官亂政一樣的來做自己想做的事,而且發生重大決策錯誤時,還可以全身而退甚至還能夠用獎勵來掩飾過錯,例如2007年發生的反托斯拉法被美國罰款5.85億而在2017年和解,
    #新聞插播1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1209000984-260204
    正常的公司被罰如此的金額,一些決策主管都要被降職甚至裁撤,而有宦官亂政的花航,怎麼可能宦官自己承認決策錯誤而處分自己呢?反而利用職權來強調已經把被罰的金額降低了,所以申請褒獎,安然度過自己被降職處分的危機(事實上根本無人在把關),因為在上頭的董事長跟總經理通通都是外行人,只要在旁邊稍做有利於自己的言論,搓一下湯圓就把自己的過錯給帶過了。
    而帕金森定律所形成的主管有一個特色—無能而善狡辯(講幹話,某黨好像也有出幹話撲克牌),而無能的人就是常用懲罰或是反對(維持原狀)來代替管理(反對飛行員罷工訴求),而善狡辯的特性就很經典的在每年發的年終上面展現出來,明明只發少少的定額的6萬,但是對外就用工讀生的基本薪資號稱發2.2個月,這無形中就是在吃薪水比較高的機師跟空服員的豆腐,實際上機師可能領0.2個月而已(仇視飛行員跟空服員最明顯的例子)。
    我們都知道,人的智慧通常跟他的品德成正比,也就是智慧越高的人,他的品德越高尚,而品德越高尚的人,越能夠帶領人心,正所謂『以德服人』,這可以在古羅馬時期的五賢帝時期把羅馬版圖拓展到最大的規模得到印證,德性,是一個不可獲缺獲得人心的領導者必備的條件。
    而相對的這些缺乏遠見智慧跟品德的宦官,正不斷的用負面的智慧啃食著花航的枝幹。
    #以德服人
    而在花航這個半公營半私營企業中,已經很久沒有出現像2003年李雲寧董事長那種像哲學家飽讀詩書的飛行員背景的董事長,以前每個月李雲寧董事長會開飛安月會,親自跟飛行員溝通交流當下的飛安問題,並且分享一些專業及非專業的知識,造成飛行員有強烈的向心力,但是近年來已經沒有飛行員背景的董事長了(後來的就是A350購機案回扣被調查的趙國帥,跟強行成立虎航造成十幾億虧損的孫洪祥),隨著時間的過去這些原本被飛行員壓在腳下的宦官,慢慢地爬上來目前的位子(兩人之下,萬人之上),而且這些宦官除了輔佐了兩任董事長幹了荒唐事之外,
    #新聞插播2
    http://news.sina.com/…/101-102-…/2008-04-06/20502792605.html
    感謝交通部指派
    #新聞插播3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7100
    再次感謝交通部指派
    還有跟兩任董事長共同的特點,就是仇恨飛行員跟空服員,如果發生在二次大戰的德意志納粹,那飛行員跟空服員在花航等於是被屠殺殘害的猶太人(無能與自卑仇恨優越與高薪),其中一任董事長當年就在公司內部會議直接說,飛行員要走就走,我台北橋下找隨便都有!而我曾多年前有幸著著機長的制服跟他們同乘電梯,當我很有禮貌的跟他們打招呼的時候,他們非常明顯的點頭之後馬上轉看著電梯的燈號,好像我有瘟疫一般,那個一臉不屑的嘴臉我永遠不會忘記。
    在李雲寧董事長的時代,飛行員是沒有人要離開花航的,除了當時大刀砍了一些不適任或是專業能力不足的飛行員以外,那時候大約有一百多人因不適任而離職,但也因此奠定了花航很好的飛安基礎,在那年之後的飛安紀錄,只有澎湖外海飛機解體的空難發生(非人為因素),而近幾年來,由於對於飛行員的不友善狀況下,飛行員離開花航的數字遠高於當年的兩三倍以上,而且當年被迫離開的都是弱的爛的不適任的,近幾年來離開的,幾乎都是花航最好最精英的,好多個總機師及優秀的飛行員(包括筆者?),都離開花航在國外的航空公司工作,為什麼呢?因為管理階層(以下簡稱宦官)缺乏一個很簡單的東西,德性,沒有德而不能服人,而德又跟能力成正比,沒有能力的人,只能靠一些小動作或是禁制的行為來對抗威脅自己威信的人或是團體(例如空服員工會,機師工會)。
    #仇視飛行員的成本
    而飛行員的出走,攸關著公司訓練成本的增加,一個飛行員的訓練要500萬元,走了三百個飛行員代表著損失15億,而要再替補這300個飛行員又要再花15億來訓練,這些仇視飛行員的宦官,無形中已經造成了30億的飛行員訓練損失,更別提那些優秀飛行員所能帶來的實質獲利了!
    而這次忽略飛行員的訴求,擺爛而置之不理衍生出來的成本,也完全是這些宦官仇視飛行員所造成,其心裡一直埋著飛行員憑什麼高薪的心態,不斷的在媒體面前提出休假多而高薪貪得無厭之說,企圖混淆事件的核心,殊不知飛行員的出發點來自於保護飛行安全啊!
    #空服罷工緣由
    (缺德無能沒有專業想壓縮休時來省成本,結果倒花一屁股)
    我們來看三年前空服罷工的起因吧,完全是管理階層為了要節省空勤人員報到時間的成本(事實上一年省沒有幾萬),導致公司的重大損失,因欠缺對勞基法的知識,想要執勤時間適用勞基法84-1條的空勤人員比照適用一般勞基法的地勤人員來計算報到時間,而造成空服罷工事件,照理來說這些宦官在空服罷工事件認知錯誤而又沒有按照程序貿然實施,嚴格說來是一種嚴重失職,要有人出來負責接受懲處或是要被換下來甚至解僱的,結果反倒是皇上(董事長)被撤換了,新來的外行皇上面對協商結果只能照單全收,照理來說,空服員在罷工後拿到更好的福利,應該會更開心,而在面對客人的服務品質上會更進步,但是很可惜的卻沒有,因為宦官對於此罷工事件耿耿於懷,所以不斷的在公司內部利用小動作來變相減少空服的福利,例如取消外站早餐,更換更便宜的外站飯店,在這裏我真的不禁納悶,一個沒有吃早餐的空服人員,在執勤的時候服務態度跟精神會更好嗎?這是一個很明顯的Lose-Lose的管理,公司花費了更多的金錢(支付罷工條件),卻得到了更不開心的空服以至於服務品質無法提升。
    另外一點令人好笑的宦官缺德作為是,趁著空服工會在春酒餐會的時候,到遊民聚集地發送預先造假的免費餐會入場卷,要遊民一起去參加工會的晚會,還好空服工會也是有肚量的一併招待,這點就可以看出這些宦官的德性跟智商了(好似心胸狹窄的小學生)。
    #新聞插播4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119/1282022/
    另外宦官還有臉在罷工後實行秋後算帳,明明是自己過錯造成罷工,不顧法律的規定強行藉故開除空服工會帶頭的幾位同事(其實最該被開除的是自己吧),這不是宮廷劇裡面才會有的奸詐缺德橋段嗎?
    #新聞插播5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122/1283359/
    #機師罷工訴求
    現在話鋒轉回機師罷工現場,在於機師強調的疲勞派遣的人員配置,12小時以上的航班多增派一人為四人,這在國外早已行之有年,而且國外的民航局的法律就比台灣的還要重視飛行員的休時管理,國外四人最多飛16小時,而台灣卻能飛到18小時,台灣三人能飛到16小時,而國外兩個Capt一個FO只能飛到14小時,一個Capt兩個FO只能飛到最多13小時,注意喔!這是民航法的限制喔,而公司的派飛就應該要比民航法來的保守,所以12小時以上的派飛四人是絕對的常態,而今天花航的差別在哪裡,這些宦官因為飛行員的需求要增加,所以公司的成本會提高,而不想要花這個錢,也就是想要繼續利用飛行員的勞累來節省成本,這個原因就是這些宦官都沒有飛行專業背景,反而要用財務成本角度來領導飛行,但是這樣的外行想要領導內行,就會造成認知上的衝突,舉當年張國煒在擔任長榮董事長時候為例,因本身為777機長,在執行北京航班來回之後,發現自己有點疲累,會影響自己的專注力跟健康,隔天馬上更改飛行員的休息模式,就是去了住一天後隔天再回來,其考量的是飛行安全,花航宦官考慮的是成本,所以多住一天這種決策在花航就不會發生,因為思維完全不同,而這些缺乏專業而短視的宦官,早該在多重事件弊案後被撤換或董事會及股東提告求償了,但是就是沒有制度可以汰除,這也就是為何機師罷工的訴求裡面有一樣就是要撤換對於飛行員敵視的主管!因為它們就是整個花航的亂源啊!
    #消弭帕金森定律
    這種不適任的管理階層,在各行各業甚至政府裡面比比皆是,要訂立出一種去除帕金森定理的機制,來消弭各行各業裡面的宦官亂政啊,例如每三年做一次領導能力撤查,凡事沒有領導Charisma 的人,都要被換下來,不然在這個人能力之上的人都會出走,如果能力越差的人擔人主管,組織裡面的菁英出走跟民怨會更嚴重。
    以德服人,非常重要!
    #外行皇上影片插播
    https://youtu.be/8QuifBUwbl8
    花航董事長在面對媒體詢問時,一直強調法律修法的問題,是他不能夠改變的事實,很明顯的他就是聽信宦官的說詞來回答問題,法律明定為14小時下可以3人派遣,並不是說無法4人派遣啊?是個完全被宦官操弄的替死鬼,然後民眾也霧灑灑的聽著好像若有其事.....而媒體也沒有深入課題研究追問,所有人就這樣持續演一場鬧劇!而宦官就躲在幕後笑看魚蚌相爭。
    #宦官的公關武器
    機票和機位是花航標準的產品,但也是最好的公關工具,甚至是扭轉事實的magic trick ,舉凡政治人物上達總統下達市井小民,如果有機會認識到能拿到機位權限的主管,那在旺季一票難求的時候,不知道有多好用,立法委員,新聞媒體,各部會官員,如果平常都拿到機票機位的好處,在媒體上會怎麼說話?新聞稿會怎麼寫?只要宦官想媒體報些什麼,媒體直接照單全收發表,交通部官員平常都直接拿好處,這時候怎麼可能出來落井下石?新聞談話節目都在罵高薪不知檢點的機師,而為什麼所有官員都靜悄悄的看罷工一天一天過去,只因為過去收了太多機票的人情債,進而影響到自己職務上應該負起的社會責任!
    #被水蛭附身的巨人
    花航像是一個巨人,董事長跟總經理就像是大腦小腦,而宦官就像是在心臟裡面的水蛭(吸血而多餘的),但卻主導著血液的分配,機師是右手,空服人員是左手,機務是右腳,地勤是左腳,而血液就像是薪資跟福利一樣,提供較多比例的血液給雙腳就可以繼續往前移動(所以地勤覺得公司福利很好),而故意提供稍微不足的血液也能讓左右手運作但是不順暢,一個手是在掌控航空公司服務品質,當血液不夠用的時候,手就會握起拳頭來撞擊一下心臟(空服罷工),告訴心臟你這樣會危害服務品質,現在維持飛行安全的手也正在發出警訊,敲擊心臟(機師罷工),這樣不對的,飛行員太過疲勞飛安容易出問題,而且雙手也告訴了大腦小腦的皇上(最好太上皇交通部長也要知道),我們的心臟長了水蛭,請你把水蛭移除了就好,這些水蛭是多餘的,沒有了牠們公司可以正常運作更有向心力,飛行會更安全,服務會更提升。
    這些仇視飛行員跟空服員的水蛭宦官,最多不超過20人,但是卻危害了60年花航的聲譽,上萬花航員工的努力,數萬乘客受影響,數以億計的公司的營收,水蛭宦官不除,花航這個巨人就無法健康的站起來啊!

    團結!
    #新聞插播6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57293
    宦官拉攏親信假扮地勤,抗議工會罷工,反被地勤揭穿,歹戲拖棚
    #新聞插播7
    https://udn.com/news/story/12408/3642940
    宦官利用媒體放話不實消息,企圖破壞勞方成員結構

    #不是那麼恨鐵不成鋼
    #寫不出這樣的文章
    #外行領導內行
    #找飛行員共同擔任董事長為上上之策
    #官派的董事長都是來撈錢的?
    #水蛭宦官全數撤除並求償損失
    #宦官只要推冤大頭皇上去面對媒體即可
    #罷工的源頭就是缺德
    #要求內部開會全程錄影釐清責任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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