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派遣資遣費計算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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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派遣資遣費計算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67的網紅政經八百,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時事星期五資訊不落伍  〔11/7-11/13一周大事〕  #政時事  ❶ 祕魯總統遭罷免下台 抗議四起引發關注  無黨籍的祕魯前總統馬丁•畢斯卡拉因涉嫌貪汙收賄,國會於11/9投票表決,在130票當中,國會以遠高於罷免門檻87票的105票同意票通過罷免。  畢斯卡拉隨即於當天...

派遣資遣費計算 在 政經八百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4-04 16:46:53

#時事星期五資訊不落伍  〔11/7-11/13一周大事〕  #政時事  ❶ 祕魯總統遭彈劾下台 抗議四起引發關注  無黨籍的祕魯前總統馬丁•畢斯卡拉因涉嫌貪汙收賄,國會於11/9投票表決,在130票當中,國會以遠高於87票彈劾門檻的105張同意票通過彈劾(註)。  畢斯卡拉隨即於...

  • 派遣資遣費計算 在 政經八百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1-13 21: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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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星期五資訊不落伍
    
    〔11/7-11/13一周大事〕
    
    #政時事
    
    ❶ 祕魯總統遭罷免下台 抗議四起引發關注
    
    無黨籍的祕魯前總統馬丁•畢斯卡拉因涉嫌貪汙收賄,國會於11/9投票表決,在130票當中,國會以遠高於罷免門檻87票的105票同意票通過罷免。
    
    畢斯卡拉隨即於當天結束其總統任期、離開位於首都利馬的總統府,並表示此為毫無根據且不實的指控,但仍尊重國會決議,也不會採取任何法律行動。
    
    而在畢斯卡拉宣布下台後,引發祕魯全國各地的抗議活動表達對局勢的不滿。
    
    抗議群眾認為不論是投票的祕魯國會或是新接任的秘魯臨時總統曼努埃爾•梅里諾都不能代表國民的意見。
    
    數十名示威者與警察發生衝突,衝突中警察使用了催淚瓦斯驅離示威者,引發人權團體的關注。
    
    對此,美洲國家組織 OAS 認為是秘魯的新政治危機,對接任的梅里諾會是一大挑戰,並認為其有責任確保民主運作,使祕魯能夠於 2021 年 4 月 11 日舉行原訂的選舉。 
    
    ❷ 台灣無法參與世衛大會 各國出聲相挺!
    
    世界衛生大會( WHA )於本月 9 日正式復會,但台灣仍舊被排除於觀察員之外。台灣於 2009 至 2016 年間,直至蔡英文總統上任前,世界衛生組織( WHO )皆持續邀請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加入。
    
    世界衛生組織持續阻擋台灣參與,美國出聲批評中國從中作梗,「讓政治凌駕於公共衛生之上」。
    
    而於會場中,外交部表示有諾魯、帛琉、貝里斯等約 14 國發聲支持台灣重返世界衛生大會,而華爾街日報也指出,台灣對於控制武漢肺炎疫情的成效顯著,卻無法參與大會供其餘國家學習。
    
    ❸ 高加索停戰兩樣情 兩亞再協議停戰
    
    回顧九月底的兩亞衝突,五分鐘停戰的故事事件,如今有了新進展,(沒印象的可以回顧幾個禮拜前的時事~)
    
    11/9 亞美尼亞、亞塞拜然和俄羅斯簽署協議,亞美尼亞在協議中將大片土地拱手讓給亞塞拜然,終結納卡地區的軍事衝突。
    
    俄羅斯派遣維和部隊進駐該區,軍事角力激烈的高加索地區,勢力平衡邁向新局面。
    
    根據新協議,亞美尼亞同意陸續從鄰近納卡的地區撤軍,僅控制含納卡區首府在內的部分土地。
    
    而亞塞拜然會繼續領有因衝突而取得的該區土地,俱連近日占領的戰線城市Shusha。
    
    另外,俄羅斯武裝部隊將在當地部署至少五年,駐守於兩亞交戰的交界線,以及亞美尼亞本土與所屬納卡區連接的公路沿線,擔任維和任務。
    
    協議消息傳出後,亞美尼亞首都出現的示威群眾,疾呼不滿割地協議,要求總理帕辛揚下台。
    
    帕辛揚說,高地要城Shusha淪陷後,納卡區首府已無險可守,若不停戰將面臨更大損失,因此納卡區政府也同意休兵。
    
    反觀拿回大片納卡區土地的亞塞拜然滿城欣狂,民眾聚於首都大肆慶祝,樂不可支。
    
    #經時事
    
    ❶ Google相簿取消無上限儲存空間!
    
    2015 年開始,Google相簿提供用戶無上限的儲存服務。不過,Google 於 11 日宣布,將於 2021 年 6 月 1 日起取消此一服務,僅提供用戶 15 GB 的儲存空間,且Google 帳戶裡的所有檔案將一併計算至免費儲存空間中。
    
    Google 指出,此項儲存空間的限制並不適用於 Google旗下品牌 Pixel 手機,也就是說 Pixel 用戶仍然享有免費無上限的儲存空間。
    
    另外,Google 強調,將雲端檔案刪除前,系統會傳送通知給用戶,使其有充分時間將檔案從雲端備份下來。
    
    有使用 Google 相簿的八百壯士們記得在明年 6 月前處理好 Google 雲端的檔案喔!
    
    ❷ 台積電赴美投資定案 照顧員工台灣正職調薪 20 %!
    
    今年5月時,台積電即表示有意在美設立晶圓代工廠。 11/10 台積電赴美設廠投資案經董事會決議正式通過,於美國亞利桑那州設立100%持股的子公司,實收資本額為35億美元,約近新台幣1000億元,預計於2021年動工,2024量產。
    
    對此,台積電表示,雖然美國總統換人當,但投資案將不受影響。
    
    而就在今天台積電內部也宣布自明年1/1起,將對台灣直接聘僱的正職且參與分紅的員工進行調薪,固定薪資將調升 20 %,希望藉此照顧公司最重要的資產──員工,並提升人才留任與招募年輕世代上的競爭力。 
    
    ❸不敵新冠肺炎疫情 東南旅行社裁員15%
    
    新冠肺炎疫情看不見盡頭,即使政府有紓困方案補助,旅行業仍無力苦撐。
    
    「東南旅行社」今日證實,將裁員 15 %員工,1143名員工目前已有約70人收到資遣通知,後續將按相關法規處理。
    
    由於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旅行社海外業務停擺,繼五福、加利利及行健等老牌或大型旅行社無奈裁員後,東南旅行社今也證實會裁員 15 %,目前已有70多位收到資遣通知,後續還會有第二波,預計會裁掉170人左右。裁員對象將以「無業務」為主,像是海外線、業績未達標者,皆在裁員名單內。
    
    東南旅行社表示,旅行社業務有7成以上為海外業務,然而因疫情國境封閉,即使轉型力拚國內旅遊業務,仍無法補足缺口,因此在考量後,不得不進行裁員。東南旅行社說明,會按照勞動法規提前告知員工,依規定發放資遣費。

  • 派遣資遣費計算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05-13 21: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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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幾天我才搭Hello Taxi,沒想到就發生這件事...
     
    🎸司機能不能主張勞基法的相關權利?
     
    我們可能會直覺想到既然是類似計程車的交通工具,那麼就應該是勞工的一種,但Hello Taxi跟Uber或其他的車隊(計程車派遣業者)一樣,都可能主張自己是作為一個媒合的「平台」來仲介乘客與司機,平台業者與司機不是雇用關係,沒有勞基法的適用。
     
    實務上有些判決認為,這種業者雖然主張自己只做媒合,不過從業者與司機簽的契約以及實際營運狀況,從外觀上來看業者仍有監督管理的功能,因此司機與媒合業者間仍構成雇傭關係,例如大都會衛星車隊這個業者,就曾有判決認為屬於民法上的僱用人。
     
    如果延續法院這種看法的話,雖然目前較新穎的媒合平台(Uber與本案的Hello Taxi)是否適用勞基法還沒有法院見解,但也許能先假設這些司機仍屬於勞工而不是自雇者,因此可以主張勞基法的保護。
     
    🎸碰到這種問題,基本上法律上的主張有兩個,一個是依照勞動契約向雇主請求履行債務、給付積欠的薪資;另一個是依勞基法請求資遣費以及終止勞動契約,拒絕再幫該雇主服務。
     
    依照勞基法第14條第1項,若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違反契約損害勞工權益,勞工可以不用事先通知、逕行向雇主終止契約,藉此免除自己再為雇主提供勞務的義務。
    其次,依照同條的第4項,這種情況雖然不是被資遣,而是自己主動終止契約,勞工還是可以向雇主請求發給資遣費,以工作每滿一年就發給一個月的工資來計算。
     
    🎸訴訟程序上,勞工可以自行提起訴訟,向雇主請求積欠薪資以及發給資遣費,也可以選擇團結起來,一起進行訴訟。
     
    一種方式是由Hello Taxi的司機們團結起來選定一人為代表來進行訴訟,如此一來就不需要每個人各自起訴、參與訴訟進行,證據資料也可以共享;
    另一種方式,也可以由Hello Taxi的司機組成的自救會或其他團體作為代表來起訴,實務上已有不少判決承認可以由自救會作為原告、被告,來代替自救會內的團體成員進行訴訟。
    不過可能要特別注意的是,最高法院給這種非法人團體進行訴訟的條件,必須要有代表人、辦事處以及獨立財產,因此自救會可能須要仔細團結、訂立組織目的、選定地點處理事務以及創設專用帳戶,以符合法律需求。
    (最高法院64年度台上字2461號判例)
     
    🎸勞資訴訟在我國還享有一些優惠。
     
    依照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7條,可以暫免徵收裁判費的一半,勞工不需要為了打訴訟而墊一大筆錢在法院。
    其次,為了保全自己的債務能夠實現,往往需要提起假扣押、假處分來避免公司脫產跑路,但法律要求當事人提供一定額度的擔保金,作為平衡。
    而依照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8條,在勞工為了保障欠薪、資遣費而提起假扣押假處分時,法院最高最高只能要求目標金額十分之一的擔保金。
    如果當事人屬於收入較低者,在符合法定標準的情況下(調解不成、月收不超過8萬、資產總額300萬以下)也可以向法扶提起訴訟扶助的申請。
     
    這些訴訟上的事情可能都有點遠了,不過先知道一定會有好處。另外,若公司真的是倒閉歇業,趕緊揪一揪同事們組成團體並推派一位代表,去勞保局申請積欠工資與資遣費的墊償,以度過這現在這一個難關。

  • 派遣資遣費計算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7-04-27 22: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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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闆,你說的是真的嗎?
    ~育嬰假回來,說好的職缺呢?

    「我在上市公司工作五年,沒有任何違反公司工作規則的紀錄,自認請育嬰假理所當然,只是半年的時間,沒道理公司會剝奪像我這樣盡忠職守的員工做母親的權利嘛!然而,請完育嬰假才回到工作崗位兩個星期,公司就通知我,請我月底自行離職。隔月的第一天,我妾身未明的待在家裡,越想越不服氣,決定委託律師發函給公司,表示公司的資遣是違法的,我的狀態隨時都可以回去上班,是公司受領勞務遲延,公司拒絕了之後,我也很快地委託律師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的訴訟,並要求公司給付從我沒有進公司上班那天起到公司讓我復職為止每月四萬多元的過去平均薪資,還包括遲付期間的利息,這樣很合理吧!」

    「我們公司受到景氣影響,這5年的營業額及員工人數每年都在下降,當初資遣她時,不論公司營收及生產能量的確都有下滑,確實有業務緊縮的情況,所以才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2款規定資遣她。她所說我們還在人力徵才網站上刊登求才訊息,是她離職半年以後才刊登的,在她離職的時候公司的確沒有職缺;公司官方網站上所顯示的人才招募訊息,只是人事概況之介紹,用來推廣企業形象,事實上,公司資遣她時,真的沒有其他部門需用勞工,而且公司跟她開過一次離職座談會,是她同意公司用資遣的方式來終止雙方勞動契約的。(她已經領走了公司20多萬元耶~~還來告我們)。」

    你覺得,哪一方說的有道理呢?

    先來看處理本件勞資糾紛的法官怎麼說吧!

    (一)勞基法第11條第2款規定雇主經營業務減縮時可以經預告單方終止跟勞工間的勞動契約,但必須終止契約已經是雇主最後的手段,也就是說雇主業務緊縮或虧損的狀態已經持續一段時間,而且沒有其他方法可以使用,為了因應景氣下降或市場環境變化,才能以虧損或業務緊縮為由來單方終止勞動契約。本件公司方提出損益計算表、勞工保險局保險費繳費單來證明五年來公司營收下滑及人員減聘的狀況,甚至本件員工任職的部門還發生虧損之情形,可見該公司業務確有緊縮,而且非一時而是長期的趨勢。

    (二)本件員工表示公司將其所從事之工作全部委由其他公司承攬,顯見公司在其營業範圍內仍需要她原所屬部門的貢獻,客觀上並無緊縮業務之必要,但企業計畫將公司某部門裁撤後外包,是否由勞資雙方代表先行協商轉業及訓練事宜,並非資遣的要件,所以與資遣是否合法的判斷無關,而且本件公司營業額、員工人數逐年減少,也證明該公司業務確有緊縮,因此並未違反最後手段性。

    (三)本件員工主張公司資遣她之後還在人力網站徵才,但依公司所提出的資料顯示,公司徵才職缺與該員工原任職務不同,且日期上也無法認定該公司資遣該員工時已有此職缺;另外員工所提出的公司網頁所顯示之人才招募訊息,只是人事概況之介紹,並無關於需用人才以及特定職缺的召募資訊。

    (四)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雖然規定:「前條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時,除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外,雇主不得拒絕:一、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者…」。該員工雖然的確是育嬰假期滿之員工,但因本件公司確有業務緊縮之情形,所以終止兩方間的勞動契約,應具正當性。

    (五)本件員工於離職前與公司人事部門懇談時,所填載的「員工懇談書」員工意見」欄記載:「因公司組織變革,故不得不配合公司規定」,並親自簽章。離職前離職座談會的錄音內容曾向公司表示:「經理,希望在4月31日拿到錢,不要再拖了,不然我還到公司來一趟嗎,是領支票嗎?」甚至於離職當日受領資遣費時,切結「本人同意退職後,不再對公司有任何費用請求」之切結書,可見該員工離職時,是同意雙方以資遣方式終止勞動契約,並同意不再對被公司有任何費用請求。因此,雖然一開始是公司片面表示終止勞動契約資遣該名員工,但經過雙方溝通、協調,該名表示已經表示同意終止勞動契約,雙方確實發生終止契約的效力,所以不能再主張勞雇關係存在,更不能請求薪資。

    律師娘怎麼說?

    其實,隨著這幾年景氣起伏大,企業經營更加不易,然而相對勞方法治意識卻一直在高漲,育嬰假後的復職糾紛非常的常見。

    坦白說,以目前台灣的就業環境中,要能找到企業確實配合政府的政策支持育嬰假的政策美意,不僅是員工的運氣,更是企業的實力,而像一些一個蘿蔔一個坑的小公司,一個會計、一個業務、一個司機.....隨便一個人請一年育嬰假,必定得找人來替補,等到請育嬰假的人回來,這個坑由誰來蹲呢?或許派遣公司會是個選擇,而折衷的方式其實律師娘有聽過,讓想請育嬰假的同仁改暫時的部分工時或在家上班也是個選擇,甚至還有老闆跟員工商量把小孩帶到公司來上班,另外設置一個育嬰室。無論如何,希望勞、資雙方可以彼此體諒,做彼此生涯中的貴人與夥伴。

    (忙碌中如忘了回覆留言,請私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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