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4年的烏克蘭抗爭被各方記者詳盡記錄後,被整理成紀錄片《Winter on Fire》,不久前剛在香港巡迴播映,得到不少迴響。年前造訪烏克蘭革命地點,拜訪了相關人物,當時沒有想過烏克蘭和香港相距千里,最終卻會連成一線。雖然兩地各方面都難以被直接相提並論,但畢竟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對我們有甚...
2013-14年的烏克蘭抗爭被各方記者詳盡記錄後,被整理成紀錄片《Winter on Fire》,不久前剛在香港巡迴播映,得到不少迴響。年前造訪烏克蘭革命地點,拜訪了相關人物,當時沒有想過烏克蘭和香港相距千里,最終卻會連成一線。雖然兩地各方面都難以被直接相提並論,但畢竟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對我們有甚麼啟示?
白馬非馬,另類事實,也是「事實」
在反《逃犯條例》運動開始初期,內地嚴格封鎖消息,有關香港的新聞幾乎不能找到。但後期轉變策略,出動國家級輿論機器,主動參與輿論戰,將香港的新聞大肆渲染,當中夾雜了不少「另類現實」。這場「戰爭」,絕對比現實世界更關鍵。回想互聯網出現初期,精神十分開放,例如曾經流行的ICQ,就流行一種「跟陌生人對話」的機制;通訊軟件尚且如此,其他就更不用說。但隨著網絡的在地化、財團化、城邦化,加上人類希望停留在舒適圈的墮性,網絡已經不再開放,現時我們使用網絡,幾乎都是跟現實上已經認識的人聯絡;而我們接收的資訊,只能被演算法牽著走,走不出同溫層。Fact Check是被動的,內容也不會輕易流傳到內地網絡;就算是民間,一條帖文能否廣傳,也看意見領袖和「大台」是否准許,中間有重重關卡。這也是「假訊息戰」(disinformation war)在當代往往取代了常規戰鬥,在國際上大行其道的原因。因為製作假新聞的成本低,成效高,Fact Check需要成本,於是製造假新聞的團體,可以用極少的人力物力,消耗對手大量人力物力。
這方面,深得KGB心法的普京領導的俄羅斯,自然是箇中高手。俄羅斯與烏克蘭在近十年都處於準戰爭狀態,反俄革命一開始的爭議,就是關於總統亞努科維奇不信守與歐盟建立關係的諾言,之後轉為親俄而引起的公憤,後來的示威,才變成抗議軍警殺人和濫暴的抗爭。俄羅斯輿論機器的責任,就是把烏克蘭分裂為兩部份,努力整合東部的親俄民眾,把示威者演繹為西方外國勢力傀儡、刻意搞亂國家、破壞秩序的暴徒,任何出現來自俄方的濫暴,都會被賊喊捉賊的陰謀論反擊回去。
這些伎倆原來不為世界注視,直到馬航MH17航班在2014年被「親俄叛軍」擊落,俄方及其宣傳機器不斷對事件作出各種質疑,例如指控班機其實是由烏克蘭軍隊擊落;而「譴責暴力」的歐盟和歐美國家也被拖下去,被指控為陰謀背後的黑手。亦有俄方說法認為,是美方指使烏克蘭故意擊落飛機,以嫁禍俄羅斯。這些論述發揚光大後,西方才發現俄羅斯輿論戰實力的龐大。到了2018年,俄國叛諜Sergei Skripal在英國被暗殺未遂,大量為俄方開脫的陰謀不脛而走。據外媒統計,不同版本的暗殺故事至少有46個,大部份的源頭,都是俄方的國家宣傳機器,而這些假新聞萬變不離其宗,都是暗示明示叛諜暗殺案,與普京和克里姆林宮無關,俄方反而是一場國際策動的「反俄大合唱」的受害者。美國朝野對「通俄門」如臨大敵,空穴來風,自然有因。
親俄叛軍:甚麼都是,甚麼都不是
在鏡頭之外,烏克蘭同時面對軍警以外的威脅。俄羅斯介入烏克蘭的方法很高明,特別是任用「親俄叛軍」在烏國國內製造事端,令其進入恆常的內戰,理論上卻與俄羅斯無關,這一場消耗戰曠日持久,由於缺乏單一大規模衝突的指標,也不容易得到各方持久注視。這些東烏克蘭「親俄叛軍」不斷進行游擊戰和佔領,製造類似戰爭的狀態,最終更宣佈獨立為「盧甘斯克共和國」和「頓涅茨克共和國」,雖然沒有國家承認,卻成了俄羅斯控制的緩衝區,為烏克蘭增加了大量外交和內部壓力。而所謂「親俄叛軍」微妙之處,在於這些軍隊同樣自稱與克里姆林宮無關,是「自發」的,後面沒有「大台」。類似的做法,在香港的示威活動中似乎也有出現,例如南下出現於街頭「參戰」的福建幫,內地自然不會承認有關,甚至連香港的福建鄉紳也表示無關,彷彿從天而降。至於曾經深獲民眾信任的香港警隊,今天是否全體上下每一個人依然是「香港」警隊,經過這幾個月的發展,真香港人大可自行判斷。
由於俄羅斯自然否認自己與這些軍事組織有關,於是事情在理論上,就只是烏克蘭的內亂,俄羅斯沒有動員軍隊與烏克蘭開戰,外國也缺乏國際干預的框架和法律工具。不少烏克蘭人期望國際人道介入,但這需要符合一定條件。例如根據《日內瓦公約》,有關於「武裝衝突」的定義,如果只是私兵,攜帶武器,沒有可資辨識的軍服,就只能被歸類為「騷亂、暴動」,而不是戰爭。雖然盧旺達大屠殺後,學界和外交界對「主權至高無上」有一定反省,提出「國家保護責任」(Responsibility to Protect)的說法,認為一個國家如果無法再保護自己的國民免於戰爭和反人類罪行,國際社會就有責任進行人道介入。然而這只是一個理想,在現實政治很難實行。威權大國可以鑽空子,反對外國干預自己的主權事務,同時積極透過國與國框架以外的方式影響其他地區,俄羅斯和美國,都是如此。加上聯合國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中,中俄都可以投否決權,敘利亞在亂局伊始,就有過進行人道干預的議案,但也是由於中俄投否決票而告終,最後導致ISIS的崛起;但在中俄媒體,ISIS的崛起普遍被演繹為美國的責任,輿論戰的玄妙,可見一斑。
我們自然不希望香港變成東烏克蘭。但和烏克蘭一樣,香港同樣處於文明衝突的斷層,早已是一個撕裂區。特區政府明知如此,究竟月來的行為是令香港烏克蘭化,還是反其道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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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斷層定義 在 巫師地理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臺灣能源 #核能 #斷層地震風險
陳文山/台灣大學地質科學系教授
2018年「以核養綠」公投案通過後,核一、二、三廠延役的可能性即不斷被提出討論,經濟部也啟動2個月的能源政策檢討,評估3座老舊核電廠延役的可能。但攸關核一、二、三安全的地質問題卻鮮少獲得應有的重視與討論。
核一、二、三廠分別在1971年、1975年及1975年核准,數十年來,全球核電廠發生的重大核安事故,除了人為因素,最主要的因素就是來自地質問題。尤其斷層引發大地震與海嘯,所以選址過程的活動斷層調查是至為關鍵問題,因此美國核安委員會曾訂定「活動斷層5哩內不適合有核電廠」的規定。
目前地質界對於當時選址調查的相關文獻所知甚少,其中最重要且唯一的活動斷層調查報告,由美國地質學家柏尼刺,於1973年1至2月為核電廠地質安全進行全台活動斷層調查,在1975年發表台灣第一張活動斷層分布圖,鄰近核一與核二廠的山腳斷層及核三廠的恆春斷層在選址當下,都未被列為活動斷層。
921地震之後,台灣活動斷層才進行全面實質調查,經過3次修定,最近於2010年公告的活動斷層共33條,攸關核一、二、三安全的山腳斷層與恆春斷層已列為第二類活動斷層。2011年日本福島核電廠因地震引發海嘯導致嚴重核能事故,各國紛紛重新檢討核電安全問題,地質安全更是被關注的重要議題。前立委田秋堇於當年在立法院提案通過,對核一、二、三廠進行地質總體檢,台電開始針對山腳與恆春斷層,及鄰近核電廠海域的活動斷層進行調查。結果顯示,山腳與恆春斷層於1000多年來曾有活動的證據,依活動斷層定義,這2條原屬於第二類活動斷層都應修訂為第一類。
調查資料更顯示,這2條活動斷層都延伸到外海,山腳斷層長度從35公里延長到至少100公里(已超過引發921地震的車籠埔斷層長度)恆春斷層從16公里延長至55公里。由於斷層長度是計算地震造成最大地表加速度的最主要條件,也是計算核電廠耐震係數的依據,此發現相當大撼動了運轉中3座核電廠原有的安全評估。
雖然,「以核養綠」公投案通過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似乎現在或未來的執政者都可以讓核電廠延役。但地質條件不會因為人民或政府的決定而有所改變。核一、二、三延役的討論,誠實面對這些地質新事證,真的是我們無可迴避的責任。
活動斷層定義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台大地質科學系陳文山教授:從地質安全看3核電廠是否延役!! (01/21/2019 蘋果日報)
"..... 鄰近核一的山腳斷層在選址當下,未被列為活動斷層,其延役的討論,必須誠實面對地質新事證。
這幾年台電在金山外海調查,除了山腳斷層之外,還有一條新發現的活動斷層稱為ST-II斷層,斷層長度37公里,僅距離核二廠3公里,一旦發生地震時產生的最大地表加速度必定遠遠超過0.4G。
核電廠不是一般建築物,任何安全性設計都必須以發生最大災害的可能結果作為最嚴格的標準。而台電也承認,若在數十年前選址時,知道這些活動斷層的存在與風險,必然不敢讓核電廠位處現在這些地點。如果都已認知到當時選址之不適當,那還適合在40年執照到期後,再延長使用20年嗎?
雖然,「以核養綠」公投案通過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似乎現在或未來的執政者都可以讓核電廠延役。但地質條件不會因為人民或政府的決定而有所改變。核一、二、三延役的討論,誠實面對這些地質新事證,真的是我們無可迴避的責任。....."
文:陳文山/台灣大學地質科學系教授
2018年「以核養綠」公投案通過後,核一、二、三廠延役的可能性即不斷被提出討論,經濟部也啟動2個月的能源政策檢討,評估3座老舊核電廠延役的可能。但攸關核一、二、三安全的地質問題卻鮮少獲得應有的重視與討論。
核一、二、三廠分別在1971年、1975年及1975年核准,數十年來,全球核電廠發生的重大核安事故,除了人為因素,最主要的因素就是來自地質問題。尤其斷層引發大地震與海嘯,所以選址過程的活動斷層調查是至為關鍵問題,因此美國核安委員會曾訂定「活動斷層5哩內不適合有核電廠」的規定。
目前地質界對於當時選址調查的相關文獻所知甚少,其中最重要且唯一的活動斷層調查報告,由美國地質學家柏尼刺,於1973年1至2月為核電廠地質安全進行全台活動斷層調查,在1975年發表台灣第一張活動斷層分布圖,鄰近核一與核二廠的山腳斷層及核三廠的恆春斷層在選址當下,都未被列為活動斷層。
921地震之後,台灣活動斷層才進行全面實質調查,經過3次修定,最近於2010年公告的活動斷層共33條,攸關核一、二、三安全的山腳斷層與恆春斷層已列為第二類活動斷層。
2011年日本福島核電廠因地震引發海嘯導致嚴重核能事故,各國紛紛重新檢討核電安全問題,地質安全更是被關注的重要議題。前立委田秋堇於當年在立法院提案通過,對核一、二、三廠進行地質總體檢,台電開始針對山腳與恆春斷層,及鄰近核電廠海域的活動斷層進行調查。
結果顯示,山腳與恆春斷層於1000多年來曾有活動的證據,依活動斷層定義,這2條原屬於第二類活動斷層都應修訂為第一類。
調查資料更顯示,這2條活動斷層都延伸到外海,山腳斷層長度從35公里延長到至少100公里(已超過引發921地震的車籠埔斷層長度)恆春斷層從16公里延長至55公里。由於斷層長度是計算地震造成最大地表加速度的最主要條件,也是計算核電廠耐震係數的依據,此發現相當大撼動了運轉中3座核電廠原有的安全評估。
此外,並確定山腳斷層距離核一廠7公里、核二廠5公里,恆春斷層通過核三廠大門內,距離核島區不到1公里。這些地質新事證在建廠前皆未被納為核電廠耐震係數PGV的評估當中(PGV是地震時廠址的最大地表加速度),導致3座核電廠耐震係數僅為0.3G、0.4G、0.4G(1G為1倍的重力加速度);其中核一廠耐震係數僅為0.3G,還低於目前大部分縣市建築物的耐震係數為0.33G。
而近年台電所做的耐震強化,也僅是針對台電自己定義的「停機路徑」,做相當小規模的局部補強,並無根本性地解決新發現的地質風險。而2007年日本中越沖地震,新潟縣柏崎刈羽核電廠受損,停止運轉21個月進行結構強化。
曾有核能專家聲稱台灣核電廠的耐震係數都比美國還高,確實如此;但美國60座核電廠中,有58座是考量地質風險後,選在距離活動斷層與地震區域百公里之外,是屬於地震災害潛勢低至非常低的區域。
不僅如此,這幾年台電在金山外海調查,除了山腳斷層之外,還有一條新發現的活動斷層稱為ST-II斷層,斷層長度37公里,僅距離核二廠3公里,一旦發生地震時產生的最大地表加速度必定遠遠超過0.4G。
核電廠不是一般建築物,任何安全性設計都必須以發生最大災害的可能結果作為最嚴格的標準。而台電也承認,若在數十年前選址時,知道這些活動斷層的存在與風險,必然不敢讓核電廠位處現在這些地點。如果都已認知到當時選址之不適當,那還適合在40年執照到期後,再延長使用20年嗎?
雖然,「以核養綠」公投案通過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似乎現在或未來的執政者都可以讓核電廠延役。但地質條件不會因為人民或政府的決定而有所改變。核一、二、三延役的討論,誠實面對這些地質新事證,真的是我們無可迴避的責任。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121/150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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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斷層定義 在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Green Citizens' Action Alliance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什麼❓核四廠緊鄰活動斷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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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台電將核四廠附近枋腳斷層上的有機物送往美國鑑定時,發現有一樣品定年約30500年,#符合35000年內地表附近至少曾發生過一次錯動之活動斷層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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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四廠內外有許多斷層,😨枋腳斷層距離核四廠1公里,😨屈尺斷層距離1.5公里,😨貢寮斷層和澳底斷層都距離2公里,😨其他更有海域中的活動斷層甚至不排除有海底活動火山。這些鄰近核四廠的斷層,若發生錯動與位移都會嚴重影響核四廠,釀成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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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內文:
台大地質科學教授陳文山表示,核四的一號反應爐與二號反應爐中間,有一個寬度50到70公尺的斷層帶,占了兩反應爐間大部分面積。而2013年時任地調所「核四地質調查檢核評議小組」與會委員也提到,核四汽機廠房正下方有一「S斷層」,這條斷層不排除是活動斷層,而S斷層是核四廠安全的關鍵問題,在鄰近斷層錯動時,極有可能影響上方廠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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