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洗錢防制法主管機關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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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洗錢防制法主管機關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萬的網紅曾銘宗,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108.9.11記者會:陳明文遺失300萬現金案 10問蔡政府?》 一.蔡碧仲次長說:「依據法令分次提領沒有問題,很多人都規避通報,只要每次不超過50萬元,法律不能強制申報!」,如一般民眾都依照這個說法分次從銀行提領現金,規避通報,《洗錢防制法》將形同虛設? 二.蔡碧仲是法務部次長?還是陳明文...

洗錢防制法主管機關 在 許毓仁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5-10 10:05:18

【三讀通過!虛擬通貨正式納入洗錢防制一環】 很榮幸參與這次洗錢防制法修正,感謝法務部、金管會與跨黨派立委對我提出的第五條修正案的支持,讓虛擬通貨這個新興的科技產業納入洗錢防制。 這看似小小的一步其實至關重要,除了在產業發展之初,奠定最首要的反洗錢規範,可以杜絕虛擬通貨的不當運用,促進產業正向發展...

  • 洗錢防制法主管機關 在 曾銘宗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9-22 1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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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9.11記者會:陳明文遺失300萬現金案 10問蔡政府?》

    一.蔡碧仲次長說:「依據法令分次提領沒有問題,很多人都規避通報,只要每次不超過50萬元,法律不能強制申報!」,如一般民眾都依照這個說法分次從銀行提領現金,規避通報,《洗錢防制法》將形同虛設?
    二.蔡碧仲是法務部次長?還是陳明文委員辯護律師?為何以私害公? 蔡次長是否違反《刑事訴訟法》第241條:「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之規定?
    三.本案嘉義地檢署已經進行偵辦,蔡次長如此宣示,地檢署辦得下去嗎?
    四.蔡次長為何確定陳明文委員的300萬元是分次提領?是聼說的?有確切依據?還是相信陳明文委員的講法?
    五.洗錢防制法主管機關是法務部,法務部主管次長卻公然教導大眾,分次提領現金規避法律規範,要不要下台負責?
    六.徐國勇部長說,300萬元要帶出國,一定要申報,申報就沒有洗錢的問題!確定嗎?說法不對要不要更正?
    七.法務部次長、內政部部長瞭解案情嗎?為何急於護航?不當護航合適嗎?要不要道歉?
    八.這件事講清楚有那麼困難嗎?面對外界的疑問!卻想以提告阻止更多質疑?本件事情這麼複雜嗎?
    九.這件事情據陳明文說明,300萬元現金是分次從銀行提領的,那就公布分次提領的時間、金額及銀行名稱?不就真相大白了嗎?為何不公布?
    十.不要告訴我們!本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不方便透露細節!此種説法不合理?外界會接受嗎?
    誠實為上上之策,所以我們呼籲蔡政府有必要向社會大眾說清楚講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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