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波茲坦宣言內容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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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波茲坦宣言內容產品中有1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6萬的網紅中國國民黨 KMT,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慶祝九三軍人節暨紀念抗戰勝利七十六週年】 今天是九三軍人節,也就是中華民國歷經八年抗戰,在九月二日東京灣的受降儀式後,九月三日是正式勝利的日子。沒有抗戰勝利,就沒有台灣光復。沒有國軍犧牲奮鬥,也不會有今天中華民國自由、民主、繁榮的生活。我們在今日慶祝九三軍人節,中國國民黨除了感念過往為國犧牲的軍...

波茲坦宣言內容 在 公民不下課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4-04 18:44:56

【台灣主權未定論(二)】 . 在上次的介紹中,我們討論了涉及台灣主權未定論的條約。而今天,我們將進一步介紹的是這些條約、宣言等國際規範的內容,何以引起台灣主權未定論的爭議。 . 從宣言屬性、宣言內容與戰爭結果等,都有影響到日後主權未定論成形的因素。然而,在時隔七十餘年的今日,主權未定論似乎只有歷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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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03 09: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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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慶祝九三軍人節暨紀念抗戰勝利七十六週年】

    今天是九三軍人節,也就是中華民國歷經八年抗戰,在九月二日東京灣的受降儀式後,九月三日是正式勝利的日子。沒有抗戰勝利,就沒有台灣光復。沒有國軍犧牲奮鬥,也不會有今天中華民國自由、民主、繁榮的生活。我們在今日慶祝九三軍人節,中國國民黨除了感念過往為國犧牲的軍人,以及向當前辛苦保家衛國的國軍弟兄姊妹們致敬外,也有責任將這個重要紀念日的歷史和現實意義清楚的交代。

    八年抗戰期間,蔣中正委員長領導國民革命軍正面應敵,承擔絕大多數的重大會戰與大型作戰,抗戰勝利是全國軍民英勇奮戰並付出慘重犧牲所得的成果,不容任何竄改和扭曲。九月二日的東京灣盟軍受降典禮由國軍將領徐永昌代表簽字,中國戰區內受降典禮也全由國軍主持,就是此一史實的最佳證明。

    中華民國在二次大戰期間與盟軍並肩作戰,美國等盟邦提供了許多援助,派出了被稱為「飛虎隊」的「美籍志願大隊」來華助戰,展現了堅定的友誼。同時我國也多次派遣遠征軍偕同盟軍作戰,不但成功收復失土、提升國譽,也對同盟國的勝利做出積極貢獻。

    國民政府堅持抗戰,且與盟國並肩作戰獲得勝利的結果,不只改變世界格局,同時也大幅提升中華民國的國際地位,不但廢除了不平等條約,還成為戰後四強及聯合國的創始國。尤其是「開羅會議」確立台灣、澎湖及東北歸還中華民國,皆為史實。《波茲坦公告》吸收《開羅宣言》的內容,且為《日本降書》所接受而具法律效力,同樣也是事實。中華民國政府、國民革命軍、和全體國民浴血犧牲所得之成果,不容輕易抹煞。

    對於國軍先賢的犧牲奮鬥,中國國民黨一直銘記於心。民國一百零四年國民黨執政時期,適逢抗戰勝利七十週年,中華民國政府為了感謝國內外抗戰前輩們的貢獻,頒發「抗戰勝利紀念章」給昔日的參戰前輩們,藉此彰顯他們在抗戰期間的犧牲與奉獻。此外,也特別邀集曾於抗戰期間協助我國作戰或保護我國人民的外籍人士之後人,前來共同紀念。這是因為珍視戰時情誼,重視傳承、懂得感恩,不只是國民黨的立黨之本,更是中華民國在當今世界的生存之道。

    在七十六年後的今天,我們紀念抗戰勝利和軍人節的目的不是在歌頌勝利,而是為了銘記教訓、防止戰爭、促進和平。尤其是勝利雖然提升了中華民國的國際地位,但卻因為同室操戈的內戰,使國家再陷戰火而喪失早日復興的機會,殊為可惜。值得當前兩岸政府與人民,以及所有經歷二戰的國家所共同借鏡。

    七十六年以來,國軍的角色和任務更加多元,從捍衛疆土到協助救災,不論是現役或退役的軍人,都對中華民國有很大的貢獻。所以我們要提醒民進黨政府,當前的兩岸情勢已經讓軍人必須隨時處在高度緊繃的狀態,不要再讓軍人背負不該的原罪、承擔額外的任務,以及承受不必要的犧牲。國民黨會努力監督政府,盡力促進和平,做所有中華民國軍人的後盾。今天是九三軍人節,我們要一起祝福所有現役及退役的軍人同袍們,「軍人節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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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02 10:37:35
    有 705 人按讚

    US Taiwan Watch: 美國台灣觀測站
    因為我的粉專帳號留言一直無法成功,我就開本帳來回覆。
    (更新:但本帳在5/3被檢舉垃圾留言限制帳號紅標了🚫,所以我本帳不能留言了)
    傳送門:https://www.facebook.com/745690295614944/posts/1719824734868157/?d=n

    一樣整理在粉專上:)

    —————————文長慎入—————————

    美國對台立場沒有模糊,對中華民國政權也是仁至義盡,回頭看美國的立場聲明一直都很明確,模糊的是台灣人把中華民國當成台灣的國家,分不清楚台澎法理地位與金馬法理地位的差別。

    (延伸閱讀美簽👉🏻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1595519089003/)

    無論美國承認不承認中華民國是否為中國代表政府,美國立場就是中華民國只是受盟軍指令代表盟軍來台佔領代管,沒有台澎領土主權。

    以下節錄原文太長就不放了,請大家自行去網站看:http://www.rotpnetwork.tw/reference.php?LAN=TW

    👉🏻 1959.10.06美國地方法院審理 CHENG FU SHENG v. ROGERS 案時對台澎主權狀態表示意見
    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 District Court District of Columbia 表示:

    「自十七世紀中葉到 1895 年,福爾摩莎是中華帝國的一部分。在 1895 年,中國依據下關條約將福爾摩莎割讓給日本。於 1943 年 11 月,美國、英國及中國宣佈其滿洲、福爾摩莎及澎湖群島『應返還中華民國』是他們的『意圖』。蘇聯在1945.9.2的波茲坦宣言中,以及日本在其降伏文書中都接受該宣言所載項目。同盟國最高總司令之後發布了第一號指令,盟軍設在日本帝國的總部隨之發布一般命令第一號,要求在福爾摩莎的日本指揮官向中華民國的蔣介石總司令投降。從 1945 年 9 月開始,美國及其他同盟國接受中國對該島嶼進行治理。在1952.4.28生效的對日和約中,日本放棄對福爾摩莎一切『權利、權源與請求權』。此協議或其他之後任何協議都無意將福爾摩莎的主權移轉給中國。」

    「依據福爾摩莎的歷史背景資料,顯示同盟國在開羅表示他們有意讓中國恢復對福爾摩莎的主權,且中華民國在戰爭結束時於台灣接受日本軍隊投降。其也指出日本於對日和約中放棄對福爾摩莎一切權利、權源與請求權。但在該和約及其他和約中,並未將福爾摩沙明確地割讓給中國。因此,其狀況是,同盟國仍必須對福爾摩沙的地位作成協議或條約才行。」

    從前述國務院之官方聲明,顯示美國承認中華民國是中國的合法政府;中華民國的臨時首都從 1949 年 12 月已就在台灣(福爾摩莎)的台北;中華民國政府對該島嶼實施治理;福爾摩莎的主權尚未移轉到中國;且除非在之後簽署適當的條約,否則福爾摩莎並不是中國這個國家的一部分,至少還未成為其一部分。福爾摩莎可以說是由中華民國政府所佔領及治理的領地或地區,但並未被正式承認為中華民國的一部分。為避免作出此等承認,國務院的表達方式極為注意且細心。

    #涵義:台澎主權並未移轉給中華民國。

    —————-

    《台灣關係法》主要談到三個東西:
    1. 地理範圍:台澎
    2. 人:台澎自然人、法人
    3. 治理政權:台灣治理當局

    這是美國國內法,美國的立場就是《舊金山和約》對台澎的安排: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的事實喔!

    《台灣關係法》歷史脈絡: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1658133416075/
    說出來就是要跟大家說,在美國還承認中華民國政權為中國代表政府時,也一再重申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
    當美國不再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時,仍舊是不減對台澎戰略地位的重視。所以要分清楚美國對台的處理,千萬不要跟中華民國政權搞混喔!

    歷史脈絡依照美國國內法《台灣關係法》中定義:沒有台澎領土主權、現實治理台澎的中華民國政權是「台灣治理當局」,簡稱台灣、或是台灣政府。
    沒有台澎領土主權、現實治理台澎的中華民國政權的總統是台灣治理當局的總統,簡稱台灣總統。

    一點問題都沒有唷~

    👉🏻 1955.02.10關於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是否影響台澎主權之歸屬
    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主席 Walter F. George 表示:

    參議院批准本條約並不會強化或弱化蔣政府對於國際地位尚未決定之福爾摩莎的主權主張。

    #涵義:中美共同防禦條約不影響「台澎主權未定」的法理狀態。
    -
    👉🏻 1955.02.16關於中華民國治理台澎行為的性質
    國務卿 John Foster Dulles 表示:

    在 1945 年,中華民國被委託治理(福爾摩莎與澎湖群島)

    #涵義:中華民國是受委託治理台澎。

    -
    《舊金山和約》是同盟國48個國家與日本簽訂的和平條約是具有國際法效力的二戰最終處置,沒簽訂到這份的國家依舊金山和約第26條與日本簽訂其子約,條件不得優於母約,否則全體盟軍成員皆受用。

    因此,回覆第一點❣️
    美國的立場就是舊金山和約對台澎的安排,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


    #國際法小知識
    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是sovereign state,是具有國家法人格的政治實體喔,台澎還不是,台澎只是實質自主運作的單位而已,還未完成法理獨立。
    國際法上不存在事實獨立這個政治詞彙。

    國際法規上,稱主權國家是sovereign state,而country、Nation也稱作國家,但這兩個不一定是國際法上的國家。

    舉例:蘇格蘭🏴󠁧󠁢󠁳󠁣󠁴󠁿 是英國的構成國之一,領土主權屬於英國,雖然外交、軍事、金融、總體經濟政策等事務上受英國國會管轄,但蘇格蘭對於內部的立法、行政上,擁有一定程度的自治。2014年辦過獨立公投,後來沒過,他還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但是呢 英國用country 稱呼 蘇格蘭。所以以後看到country 先不要直覺認為他是主權獨立的國家 ,也可能只是一個政治實體政權,掌控一個區塊,但不一定具有主權國家的身份。

    ——
    第二點❣️

    《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我寫在這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4812378767317/
    美國的立場一直都很明確,#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中華民國是在同盟國的委託下治理台澎、#舊金山和約與台北和約都未決定台澎主權歸屬、#台澎法理地位與金馬不同。

    中華民國從1945.10.24以中國代表政府身分在聯合國代表中國,一直到1971.10.25因《2758號決議》喪失在聯合國代表中國席次之前,都不斷向國際社會宣稱「台灣是中國一省」。後來接著代表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坐上聯合國中國席次時,只是繼續延續中華民國政權的主張而已。

    換句話說,台灣會被聯合國認定為中國一省,始作俑者就是1945年就謊稱「台灣光復」的中華民國政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只是撿了個大便宜而已。

    從這段中華民國政權將台灣拖進中國內政的歷史,就可以知道中華民國政權永遠是中國政權,它無法等同於不屬於中國的台灣。

    而台灣要徹底擺脫中國,不是「讓國家正常化」、不是「正名制憲或修憲」,而是必須善用主權未定的國際法法律狀態,及早依國際法規範行使自決權建國,擁有主權國家法人格,才能真正在國際上勇敢自信向前行,這才是真正保護台澎人民的方法,讓台澎地位直接提升,讓中國無法再威脅,讓國際間可以不用顧慮「不干涉內政的原則」,與台灣站在一起:)

    #台灣欠缺的是國家法人格
    #台灣人欠缺的是建國意志

    ———
    第三點❣️

    主張1949中華民國滅國?是指流亡滅國然後又建國,建了不知道什麼的東西嗎?政治體?

    1949年台澎領土主權還是屬於日本的喔!國際法規定戰爭的結束是要簽訂和平條約,因此日本投降後停戰了,進入戰勝盟軍的盟佔時期,最終在《舊金山和約》48個國家與日本簽訂決議處理戰後責任歸屬。
    台澎領土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就是領土主權歸屬未定。

    那這裡就有個問題了,如果1949年的中華民國是另一個國家,不是中國,這代表這個國家從來沒有對日宣戰,也沒跟日本打過仗,那是要簽什麼鬼和約?

    沒有承認中華民國是中國代表,那是要簽什麼《中日和約》?日本跟什麼國簽條約?

    不要跟我說日本跟台灣國簽約喔,去把原文中日和約仔細看,基本英文能力不用太好,也看得懂。

    如果跟日本簽《中日和約》的那個東西不是中國,而且還是1949之後才出現的國家,那1941年以前中國跟日本簽的條約關它屁事?幹嘛在《中日和約》第4條扯到這些?

    👉🏻這篇有說明中日和約內容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0834052498483/?d=n
    -
    中華民國課本說的「《#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中的國家四要素」,其實應該稱國家四特質(不是中華民國課本說的要素)是對主權國家具有的特質做出來的歸納,並不表示湊足了這四個就是國家。
    國家四特質的作用是讓我們判斷哪個政治實體不是國家(缺其中任何一項就不是國家),但無法據以判斷哪個政治實體是國家。

    目前台澎現況:
    #土地:有,台澎;但把金馬東沙包進來就建不了國。
    #人民:有,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所謂的去殖民化程序是因為台澎曾經是日本殖民地,依法理地位來說行使住民自決權以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的台澎人為主。
    在行使自決權時,將中國難民及其後代算進來可能會造成法律上的瑕疵。無論中國難民及其後代是否參與自決建國程序,建國之後,他們都能直接歸化成為國民。可在新建國家的國際法上簡化歸順程序,實務上給中國難民及其後代方便,但法律上要知道人民是具有自由意志可以來選擇國籍,因此要尊重他們的自由意志。
    #政府:宣布建國之後才會成立的行政組織;建國前不存在政府,目前 ROC 政權只是治理當局。
    #外交能力:宣布建國、成立政府之後才有辦法展現的東西。

    👉🏻中華民國是建立政權,不是建國。https://www.facebook.com/media/set/?vanity=rotpnetwork&set=a.2763561250403580
    👉🏻 Q&A81:建國以後中華民國怎麼辦?會不會變軍閥內戰?金馬人呢?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2075806707641/?d=n
    👉🏻法理建國論述不是血統論 https://wp.me/pd1HGm-45
    -

    蒙特維多的四個國家特質,不是要素。
    有這四個不等於就是主權國家唷!這只是主權國家具有的特質喔~

    #延伸閱讀
    Q&A73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7885027126719/?d=n
    Q&A74承上題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8470730401482/?d=n
    Q&A75承上題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9048207010401/?d=n
    -

    #事實上
    把中華民國當成台灣人的國家,才是掉入一中兩政權的框架,台灣人把中華民國的敵人當成自己的敵人在害怕。

    如果願意擺脫害怕,重新了解歷史脈絡、台澎法理地位,就會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要怎樣主張,那是它的事情,若以為中國主權國家法人格內部的兩個政權的爭吵看做是中國共產黨與中國國民黨的爭吵,那你才是順了中國PRC的意。
    PRC主張自己繼承ROC,ROC說台灣是自己的,PRC繼承ROC的話,當然也主張台灣就是自己的。
    國台辦處理PRC的台灣地區事務,陸委會處理ROC的大陸地區事務:兩岸同屬一中。

    一中國內兩個爭奪代表政府地位的政權間戰爭(中國內戰)
    一中國內兩個爭奪執政黨資格的政黨間戰爭(黨爭,國共內戰)用這種視角就是把自己當作中國人。

    國台辦這麼說最重要的目的,是要將「中國代表權之爭」這個概念拿掉。透過將中華民國政權的滅亡跟中國國民黨敗逃連結來消滅中華民國政權。
    所以這不是講錯話喔,這其實是一種概念操作。
    中華民國政權也沒有真的消失。
    中華民國政權想代表的中國沒有台澎領土主權這才是事實。

    問與答也寫了很多篇告訴大家至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打不過來的原因就是因為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主權國家,不屬於中國,不是中國內戰的戰場。

    而台澎法理地位是至今一直保護台澎七十年的法理狀態,讓美國可以賣武器給我們,讓《美日安保條約》可以也保護到台澎。
    -

    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的意思是沒有任何主權國家領土範圍涵蓋台澎領土。
    ⚠️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不是一群人或者組織、政權可以主張的。
    住民具有的是自我決定權(自決權)。

    👉🏻Q&A26:住民自決權與國民主權差別是?: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82327711800144/?d=n

    仔細思考一下,二戰後去殖民化其實有兩個階段:
    1. 殖民母國、主權國,放棄殖民地主權。
    2. 第二階段領土上人民要決定自己的方向,看要建國,還是併入另一個獨立國家。所以台澎主權未定其實白話來說就是台澎人民什麼時候要來自決?

    台灣人民根本沒意識到有第二階段。

    釐清現狀是台澎地位未定,那台灣人要改變現況的方式,是真的針對台澎地位的問題在處理 嗎?之前台灣人說要從中華民國中獨立出來,但這主張基礎就不對了。

    台澎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欠缺國家法人格,這個要透過國際法法理程序建國才可以。
    建國後並不能主張中國領土金馬東沙,這樣是侵略他國領土違反國際法法理喔!

    🌻延伸閱讀:
    👉🏻我們法理建國派的目標:https://wp.me/pd1HGm-3U
    👉🏻我們的論述對象是台澎人:https://wp.me/pd1HGm-3M
    👉🏻 內部自決權 vs 外部自決權、民族自決權 vs 住民自決權、自決權的行使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6986638549891/
    👉🏻 李明哲事件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3204039928151/
    👉🏻九二共識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9153922666496/

    我開了部落格啦 追蹤起來❤️ https://journeyshin.wordpress.com

  • 波茲坦宣言內容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4-22 12: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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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ノ排程中晝發文 #國際法法理建國 Q&A

    Q103:中華民國1949年就滅亡了,沒資格在1952年的舊金山合約上簽字,日本確實可以不用屌中華民國。再舉一例,日本1972直接把台北合約直接作廢,中華民國屁都不敢放一個。事實上啊,台北合約被日本直接作廢後,所有台灣人都應該回復日籍沒錯。所有台灣人回復日籍後,台灣自然是回復成日本的領土。

    A103:

    中華民國這個中國流亡政權,沒有滅亡,世界上還有15個國家承認它可以代表中國主權國家的政府。

    中華民國流亡政權另一個身份是盟軍授權的代管機構。

    1945.9.2盟軍依照《一般命令第一號》授權佔領代管台澎的,是參與二戰的中華民國政權,依照這授權可以治理台澎的,是中華民國政權為了佔領代管台澎所成立的盟軍佔領代管機構「行政長官公署」。
    代管文件佐證文獻:https://www.facebook.com/rotpnetwork/photos/a.802796716480053/912051708887886/?type=3
    只是因為中華民國政權一直堅持「台灣光復」的謊言,所以將在台澎的盟軍佔領機構變成像它內部的行政機關一樣:「『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盟軍授予中華民國政權治理台澎的權限至今仍然有效,可參考英國 1955 年內閣文件 CAB 129/73/38的翻譯說明,https://www.facebook.com/rotpnetwork/photos/a.802796716480053/912347392191651/?type=3

    英國這份文件非常有價值,原因在於英國1950年就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但仍認為中華民國政權有繼續依據盟軍先前安排管理台澎的權限。
    -

    其實《中日和約》在法律上並沒有廢止,只是實質停止,原因是當時適用對象是中華民國代表的中國。不存在恢復的人民國籍效力。

    讓台澎人的日本國籍於舊金山和約生效時廢止失效的是日本發布「法務府民事甲438號通達」。

    在國籍上,1897.5.8,依據《馬關條約》第5款的規定,台澎島上所有原本具有大清帝國(中國)國籍的人在國籍上就全部變成日本人,但還是有給人民兩年時間來決定國籍喔!

    在日本因《舊金山和約》於1952.4.28生效喪失台澎主權之後,依據日本法務府民事甲438號通達的規定,原本有日本國籍的台澎住民就全部變成無國籍,然後依《中日和約》第十條「被視為中華民國國民」,接著又因為《中日和約》在1972.9.29隨日本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而實質廢止,使得「被視為中華民國國民」的台澎住民又恢復到無國籍的狀態。

    -
    原來你是主張台灣日屬哈哈!?完全就台灣民政府詐騙集團的邏輯啊!!

    看這篇台澎小堅果🌰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論述逐一駁斥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5451574036731/

    最後,節錄一下1964.02.29日本政府對台澎主權歸屬的立場,內閣總理 池田勇人 表示:

    ○岡田委員:請問總理大臣。一直都在問條約有點無聊,想請問一下總理大臣。那麼,如果台灣主權未確定的話,想請問總理大臣的是,終戰之後,特別是舊金山和約生效以來,所謂的中華民國政府正支配台灣這件事,在法律上要如何解釋。除了非法佔領之外沒有其他說法了吧。非法佔領,法律上。

    ○池田國務大臣:日本放棄且主權歸屬尚未確定。不過,在開羅宣言或波茲坦宣言中,台灣在將來應該成為中華民國的領土是當時初步的想法。只是,儘管有應歸還中華民國的想法,但法律上並未歸還,是這樣的狀態。所以,要說這是非法佔領嗎,我認為是(台灣歸屬)還不確定,所以姑且將該地交其(中華民國)支配。

    ○岡田委員:接下來。總理大臣對於台灣主權的歸屬也曾一再答覆。答覆內容是站在歸屬未確定的立場。舉例來說,在一月三十日答覆橫路議員的質詢時,閣下回答「雖然依據開羅宣言或波茲坦宣言,初步的說法是要交給中國。但實情是,在與日本簽訂的和平條約中,日本只有放棄,至於歸屬於何處則尚未決定。」您的答覆是這樣的。依據以上的論點,這樣的見解雖是政府的見解,但沒有錯誤嗎?

    ○池田國務大臣:日本只有對同盟國放棄。從而,客觀上,因為同盟國還沒決定,所以說未確定。日本只有放棄,這是法律上日本的立場。

    ○岡田委員:那我就再進一步問。所以在國際的共通認知上,台灣並不被承認為是所謂中華民國的領土,依閣下的說法,那是必須在將來決定的,其意義要這樣解釋,這是政府的見解。這樣說可以嗎?

    ○池田國務大臣:這不是需要承認的問題。是過程是這樣。這是將來要交由同盟國決定的問題,只不過在過程中曾就台灣應歸屬於中國達成初步共識,但在之後的舊金山和約中並未如此決定。只是,就目前在中華民國施政之下這點,那不是法律上的行為,也不是領土主權問題,稱之為施政比較妥當,我們認為那只是暫時性的方便措施。

    ○岡田委員:對這點不太瞭解,但因為是重點所以想請教閣下。台灣的主權歸屬是由同盟國決定的嗎?日本政府的見解也是這樣嗎?請答覆。

    ○池田國務大臣:因為是日本放棄的領土,而放棄的對象是簽約的同盟國。

    ○岡田委員:但閣下之前答覆說這是要交由同盟國決定的事項。所以,是這樣嗎?這是重點。

    ○池田國務大臣:就是如此。是應由簽約的同盟國決定的事項。

    ○岡田委員:那麼,這是蔣介石也知道的,台灣的主權歸屬要由同盟國決定,其並非所謂的中華民國的固有領土,日本政府的見解是這樣吧。

    ○池田國務大臣:法律上就是如此。只是在政治上,如先前所說,目前是由中華民國施政,這點請勿忘記。

    ○岡田委員:現實問題我知道。法律上的問題不搞清楚是不行的。法律上是這種解釋我覺得是很重要的問題。這會在中國內部成為熱議話題。這裡的中國在概念上代表包含中國大陸在內的地區。也有人稱之為 CHINA。這裡出現的問題是,在法律上台灣的問題不是由中國的人決定,而是由算是外國人的同盟國決定,會變成這樣的解釋。這是非常重大的問題,所以要再度確認。

    ○池田國務大臣:這是理所當然的事。因為舊金山和約是這麼決定的,您可能無法認同,但我們是認可舊金山和約的。我們是以日本國的身份認可。依據這個解釋,法律上台灣並非中華民國的,但就事實面,大家都認可中華民國對其施政,是這樣的狀況。

    ○池田國務大臣:北千島、中千島、樺太島也沒變成蘇聯的地方。跟同盟國沒將樺太島、中千島、北千島認定為蘇聯的領土一樣,法律上台灣也是應交由同盟國決定的地方。

    ○池田國務大臣:一如方才多次提及的,就舊金山和約的字面進行法律解釋的話,台灣並非中華民國的。但若從開羅宣言及承接開羅宣言的波茲坦宣言來思考的話,日本已放棄台灣,其歸屬是應由同盟國決定的問題,而台灣目前則是由中華民國統治。各國對於這樣的支配狀況也認為是過渡性的,依世界目前的現況來看,應解釋為過渡性的施政權。從而,當我說台灣是中華民國的,指的是中華民國具有施政權。若閣下基於開羅宣言、波茲坦宣言認為我的說法的意思是台灣是中華民國政府的領土的話,那並非我的本意。如果要這樣解釋的話我會取消我的說法,因為我真正的意思並非如此。為遵守舊金山和約,關於台北和約,是因為中國擁有施政權所以才說台灣是中國的。
    第46回国会衆議院予算委員会第17号昭和39年2月29日

    👉🏻涵義:中華民國不具有台澎主權,僅具有過渡性質的施政權。台澎主權歸屬應由簽署舊金山和約的同盟國決定。

    (關鍵字搜尋🔍國際法法理建國,敬請期待明天的問與答)

    延伸閱讀❣️
    👉🏻台澎人做著夢中夢中夢: https://reurl.cc/8yqAdj
    👉🏻法理建國派的目標:https://reurl.cc/ZQynqW
    👉🏻[英語繁中字]台灣在國際上不被承認的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聖峰演講影片Youtube :
    https://youtu.be/-a_qHXh_URM
    👉🏻聖峰演講實錄Podcast:
    https://anchor.fm/rotpnetwork-shin-hong-ng/episodes/2019-03-29-ep8k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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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yFXTxYOtkqrwEyV11w0kQyKujxEZsU8N/view?usp=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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