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法院組織法怎麼讀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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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組織法怎麼讀 在 劉珞亦(法白Roy aka 陸伯言)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8-02 15:25:12

【那個大法官不敢回答的事】 嗨大家好,我是珞亦,我這不就來了嗎? 上一篇我們講到「固有疆域」,其實在台灣過去的歷史中,曾究發生過立法委員問大法官說:「我們的固有疆域到底多大?」 而大法官究竟怎麼回應這樣的問題呢? 就來看一下這篇故事。 - ∙ 立法委員有問題想問? 在1993年時,台灣剛經...

法院組織法怎麼讀 在 1分鐘法律教室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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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八月底、九月初,是法院跟檢察署大調動的時間。昨天,法務部的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要討論主任檢察官的推薦人選,一位檢審委員中途離席,讓這場會議暫時中斷。 這篇,我們來談談主任檢察官是怎麼產生的? 1️⃣逐鹿中原的基本條件 法務部的「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及主任檢察官遴選要點」規定了每...

法院組織法怎麼讀 在 1分鐘法律教室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8-18 20: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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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組織法怎麼讀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04 15: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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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性參政的世代對談及前行

    昨天晚上,很榮幸受到女書店的邀請,能夠主持「2021 眾女成城:世代對談」系列座談會的第一場「婦運與民主政治的交會:跨世代女性公共事務參與」。

    這個場次名副其實邀請了4位 #跨世代女性參政者 對話交流:

    #李元貞
    #成令方教授X台灣基進
    張淑惠-歐巴桑來了(歐巴桑聯盟)
    苗博雅 MiaoPoya

    大家的參與前後跨越近四十年,見證台灣女性參政歷程並實踐其中。整個座談會實在是太精彩了,感謝兩三百位與會者一起渡過了精彩的150分鐘。

    #婦女運動在台灣民主化進程中的重要影響

    現在的年輕人可能對「性平運動」比較認識,但其實台灣發展性別平等,是從婦運開始的。

    這場座談會世代傳承的意義格外重要,關心性別議題的各世代,可以直接由運動者的分享,了解婦運在台灣民主化過程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包含台灣成為 #亞州最性別平等國家 的歷程。
     
    #女性參政所帶來的改變與意義

    今天座談會主題是「跨世代女性公共事務參與」,「參政」只是其中一種實踐路徑。

    女性參政不是只為了女人要平等的權利,而是一個女性邁向平權的象徵與過程。如果性別真的已經很平等,以佔據人口一半來看,應該要有一半的決策者是女性,但實際並沒有。

    此外,女人參與公共事務,也會改變政治的結果。許多研究都看到,女性參與公共事務會讓公共政策不一樣;因為女性會更關心和家庭相關的公共政策與下一代,例如托育、健康、照顧和教育。
     
    #四起女性參政的重要事件
    台灣在女性參政上有許多重要的事件,以下列舉我自己最熟悉的4起事件作為分享:
     
    1️⃣1996年,彭婉如女士擔任婦女發展部主任時,成功推動「婦女參政四分之一保障條款」,要求民進黨內各類公職選舉提名,保障女性名額佔1/4,這是歷史性的突破。
     
    2️⃣2000年,當時婦女團體遊說了所有總統候選人承諾,當選後,女性內閣比例要1/4。陳水扁當選總統後,女性內閣比例21.4%,是首次台灣內閣女性超過20%(42位中有9位是女性)。
     
    3️⃣2005年,修憲的關鍵突破之一是「不分區立委中必須要有一半的婦女保障名額」,這件事我自己有親身參與推動。

    當時,立委要從「複數選區」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我們提出實證研究,說明單一選區對於女性不利,所以做出要求, #成功獲得跨黨派支持。

    這個關鍵改變,保障了全國113位立委中,即使區域立委皆無女性當選,至少還有17位女性能擔任不分區立委,佔整體的15%。

    也因此,愈來愈多女性的努力與傑出表現 #能被看見(之前是連機會都沒有);連帶影響更多女性能夠進入國會,到我們這屆女性立委比例已突破4成,不只是有史以來最高,也是亞洲之冠。
     
    4️⃣2016年,社會民主黨提名的區域立委,候選人中6位中有5位是女性,只有1位是男性,女性佔83%。

    當時還有人質疑說:女性候選人這麼多,社民黨是不是厭男?但反過來,過往常見許多候選人提名多為男性時,卻鮮少遭受質疑。

    #女性參政還要更往前

    過去,婦女運動為台灣女性參政打下重要基礎。現在,我們還可以做更多,為下一個世代創造更加性別平等的公共參與環境。

    我在立法院,有兩個相關的修法提案:

    🍀 內閣單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的修法草案:

    台灣在2007年就簽署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公約),其中第23號一般性建議便指出,女性參與政治和公共生活的比例應達30%至35%。

    我已提出「行政院組織法增訂第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希望台灣的內閣比例,#任一性別不得低於1/3,本草案已於去年9月一讀通過。

    🍀 政黨補助款5%培育多元人才參政的政黨法修法草案:

    促進女性參政已是國際潮流。以韓國為例,2004年起,政府對各政黨所補助的經常費之10%必須用來促進婦女參政,約占政黨補助款總額的2.5%。

    台灣應參考南韓培育女性參政之作法,培育多元族群(含女性)參政人才制度性的財源應更加擴大。因此我將提案,建議「多元參政人才培育」費用比例,應占政黨補助款總額的5%。
      
    #座談會精彩分享摘要

    昨天4位重量級與談人以及1位神秘嘉賓的精彩分享及回應,我就自己印象最深的點盡量摘要,希望能為這場豐富座談留下一些紀錄,也跟大家分享:

    🙋♀李元貞

    1982年婦女新知雜誌創辦人/台灣婦運先驅/淡大中文系榮譽教授/《眾女成城》作者

    20世紀70年代,台灣民主運動興盛,人權觀念開始被提出,但當時很少討論兩性平等,也缺少對於婦女議題的重視。

    所以我和好幾個婦運夥伴就在80年代婦女新知基金會知基金會,把全台各方面的婦女議題,包含兩性平權、女性各類議題(婚姻、家庭、就業、參政等),一方面研究,一方面提出主張及批判,讓社會能夠看見。

    我在威權時代做婦運時,常常被人家罵說:「你那什麼問題啊?!女人都已經有婦女節了,台灣哪裡有什麼兩性不平等?!」等話語。

    也因為我離婚,所以那時大家就說:「元貞就是因為離婚,心理有問題,一天到晚要講兩性平等。」

    當時的我面對人家這樣說,就覺得更要去提兩性平權;當人家說婦女哪有什麼情慾好談時,我就更要去談。
     
    婦運的努力從早期,一直到後來好多婦女團體紛紛成立,推廣各種不同面向的婦女議題,真的愈來愈好。

    當然推動過程中,也有很多的競爭與辯論,例如早期提出的婦女就業較無爭議,後來情慾部分的爭議就比較多。但整體來說,現在整個社會對女性權益愈加關注與提升,尤其是年輕人,對此我相當開心。

    🙋♀ #成令方教授X台灣基進

    2001年創立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2018年教授退休/2020代表台灣基進參選不分區立委/現任台灣基進黨 性別發展部 顧問
     
    今天的主題「眾女成城」雖然是「女」性為主,但這之中也有男性的參與。

    元貞寫的《眾女成城》這本書中就有提到,早期消基會的創辦人之一柴松林,每次婦女運動時,他就是一個白髮蒼蒼的男人站在一群女性中,跟大家一起遊行與支持。

    有人會說你們都不包括男人,我覺得不是,重點是以女性為主體,任何支持性別平等的男性,也都會是我們的好夥伴。

    談到女性的參與,公共事務的認定應該要很寬廣,我們的發言、開會、上街遊行、課堂教學、在外演講或寫書等,這些都是公共事務;我們不應該只將參選和擔任公職當成參與公共事務。

    例如當時劉毓秀堅持要從母姓,這個行動和發言就改變了大家的思考,去反思為什麼姓一定要用父親的姓?為什麼不能用母親的姓?
     
    另外,我自己的親身經驗是,1983年的暑假,我和婦女新知的夥伴聚在一起,大家開會討論 sexual harassment 這詞要怎麼翻譯?後來決定要翻成「性騷擾」;隔年,華航空服員做身體檢查時遭到醫師性騷擾,這個詞就開始有意義、成了公共議題。

    🙋♀ 張淑惠-歐巴桑來了(歐巴桑聯盟)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黨召集人/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創會理事長

    為什麼歐巴桑會參選?一個是身為小民的不服氣,另一個是做為一位女性的不服氣。

    不久前富比世雜誌指出,女性在領導國家時,比較具有公開透明、當機立斷、富同情心、鼓勵對話與交流等特質,也使得許多國家遠離新冠肺炎的疫情威脅。

    我們很希望女性能夠帶進不同的政治文化,因為父權文化其實影響我們生活各個層面,也影響了政治的場域,比方說逞凶好鬥真的是唯一的樣子嗎?

    2018年時南部還有男性議員的候選人,看板設計是把自己和金正恩的照片併在一起,然後下標說:敢說敢做敢爭取。

    但其實民意代表不只是爭取福利,更是要喚起民眾的參與才對。且這個照片雖然下面寫了「傾聽民意」,但金正恩這個人物本身就和民意有所衝突。

    當然,我們也不能認同女性候選人穿著結婚禮服下標說要嫁入議會。

    我們的參選是希望創造一個新的文化,包含女性帶來新的政治文化、更多的對話、溝通、同理.以及讓這個政治不是一個金錢的競賽。推動參政平權,支持更多女性和一般的小民能夠進入政治場域來為大家的生活帶來改善。

    🙋♀ 苗博雅 MiaoPoya
    台北市議員

    我自己剛好是在解嚴的1987年出生,我等於是大家努力奮鬥下的受益者,如果沒有先前二、三十年大家努力做的倡議和教育,今天台灣是不會進入到讓像我這樣子的一個人選上議員的時代。
     
    過去二、三十年,大家一起努力做到了一件工作,就是台灣性別平等法制工程其實是做得相當好。

    尤其是我有時候跟其他亞洲國家,例如香港和日本的朋友經驗交流時,他們常提到台灣有一些在亞洲相當亮眼的數字,比如說女性國會立委的比例、女性政治人物的比例、婦女的就業率及勞動參與率等等,他們常問說到底台灣做什麼麼才有今天的成果?

    我認為過去大家努力推動各種法律制度,顯著提升婦女與各種性少數、LGBT族群的法律地位以及國家公權力的保障,這點非常重要。
     
    包含《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性侵害防治法》等等,正因為台灣有這些相對完整的法律保障,讓我們的婦女不管是在職場、家庭,或我們現在不斷培育出新一代的青少年在學校內,都可以得到更多的保障,更自由地發展自我。

    🙋神秘嘉賓 ♀彭渰雯

    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教授/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理事長

    從現任各級民選政治人物的女性比例:
    總統100%
    立委41.6%
    縣市長31.8%
    縣市議員33.7%
    村里長16.6%

    就可以看到,和我們很驕傲的立委及縣市議員女性比例相比,女性村里長的比例相對很低;且在我們推女里長運動前,更只有13.9%。
     
    保障名額帶來了正面的效應,讓許多女性的亮麗表現被看見,讓愈來愈多女性被提名;但在保障名額制度無法執行的村里長層面,則必須要婦運的陪伴與支持。
     
    2016年的資料顯示,社區女性志工的比例有69%;但女性村里長只有14%、女性社區協會理事長只有19.3%,都不到1/5,這是一個不合理的現況,必須要系統性的改變。

    --------
    以上是 女書店「2021 眾女成城:世代對談」系列的首場摘要分享,接下來還有6場次。

    下一場接棒的是10/8(五)晚上,由紀惠容監委所主持的「女性身體自主權與社會保護機制」,相信精彩可期,請大家持續關注女書店臉書,報名參加!

    婦女運動四十年的歷史,讓我們看到,改變是可能的!

    我也會在國會繼續推動修法與政策監督,讓台灣成為一個讓所有人不分性別與認同,都能平等自在生活的地方!

  • 法院組織法怎麼讀 在 鄭宏輝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4-06 20: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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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悲憤為力量——台鐵改革刻不容緩

    從事政治工作,有時候必須妥協才能成事,但有時候必須堅持原則,才能成為進步改革的力量。我認為,改革台鐵的關鍵時刻已經來臨!

    要做到百分之一百的人都贊成的方案,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但只要路線正確,我們就應該頂著鋼盔前進。民進黨注定要在槍林彈雨中改革,這是歷史賦予我們的使命。

    陳水扁時代民進黨也曾努力將台鐵公司化,結果2003年台鐵工會通過春節罷工迫使民進黨讓步。當時我們沒有足夠的能量可以處理,難道這次的悲劇還不能召來改革的力量嗎?

    目前台鐵改革大致有三個方向,從輕到重分別是:工會主張的現有制度改革、台鐵總體檢報告提及的企業化改革、交通部次長王國材支持的公司化改革。我認為台鐵至少要進行企業化改革,並修改相關法規,才能觸及到台鐵真正的問題:組織僵化、人才流失、財務困難。

    首先,組織僵化:

    台鐵局受到高度立法管制,相關組織法共計五部,現行調整方式必經行政院審議、立法院三讀,過程曠日廢時,根本無法因應環境變化。我認為台鐵應該有即時反應、及時修正的能力,可以適度下放組織及人事權力,在政府監督下朝向企業化改革。

    以台鐵各部門員額觀察,運務處、機務處、工務處、電務處佔比9成以上,而企劃處人力僅佔0.84%,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台鐵根本無法發揮獨佔優勢,更不要提學習日本JR的車站及附屬事業開發來增加收入。儘管台鐵宣稱要進行「軌道經濟4.0」來全台開花,但目前收效甚微。至於新創設的資產開發中心,也只是治標不治本的單點開發思維,無法整合獨佔的系統性優勢。

    其次,人才流失:

    2020年台鐵的預算員額為17362人,但截至最新的公開資訊,台鐵現有員額僅15617人,缺額高達1745人,也就是10%;台鐵人力M型化,年資未滿5年佔32%,年資滿25年佔27.3%,加起來約莫六成,顯示台鐵在過去20年新進人員流失嚴重。

    這個問題源自台鐵結構不利於人才留用。台鐵員工多半要在惡劣環境下工作,但是加薪及升遷狀況卻不佳,不論工作狀況所有人都可以晉升到最高薪級,年資遠重於績效。這樣的環境不會讓人有誘因求新求變,而台鐵的持續虧損又讓員工無法獲得獎勵,士氣持續低落人才自然會往外走,台鐵只能成為員工生涯的中繼站。

    最後,財務困難:

    目前台鐵的資產約8314億,負債4067億佔比48.93%,2021年預估虧損32億,主要來自票價管制、舊制退休金每年40億開支、鐵道立體化的持續編列。以台鐵的資產規模來說,虧損32億還在控制範圍,運用適當的財務工程即可弭平。但如果要擁有更好的軌道運輸品質,我們必須改造台鐵的財務狀況,而這就是困難所在。

    票價管制、舊制退休金撥付都是純粹的政治問題,鐵道立體化則是不可避免的趨勢。如果票價要持續管制,政府是不是應該適當補貼虧損路線?舊制退休金必須持續撥付,政府有沒有要接手處理?軌道建設的龐大開支,要不要依照台北捷運的模式,政府出預算建設後交由台鐵管理?

    不論從組織僵化、人才流失、財務困難的角度,台鐵都必須進行徹頭徹尾的改革才行。但是要怎麼改?台鐵的利基在哪裡?我們要用稅金來養台鐵,還是要讓台鐵自謀營生?這些都是人民和執政者必做的選擇。

    太魯閣號失事顯示當前的軌道運輸充滿風險,要有更嚴格的工安守則和足夠專業的人力及設備來確保運輸安全,現在虧損連連的台鐵是不可能有餘裕進行充沛的教育訓練和設備投資,安全的背後都需要錢的支持。

    我認為台鐵不應該用稅金來養,這只會產生惡性循環,沒有辦法脫離組織僵化的泥淖。台鐵應該自謀營生,只要善用龐大資產及獨佔優勢,彈性調整票價及靈活開發副業,絕對能像高鐵一樣擁有健康的財務體質,也足以負擔更嚴格的公安標準來確保國民的安全。

    自謀營生又分兩種:組織企業化的內部阻力小,公司民營化的成功案例多,要怎麼選擇端看各方角力。但我要再次強調,一個虧損的台鐵不可能解決運輸風險,想要馬兒好,卻要馬兒不吃草,這可能嗎?台鐵能不能有更多的營運彈性和營運人才,進而系統性利用獨佔優勢來獲利,人民和執政者要給台鐵一個明確的答案。

    我的答案是:YES,台鐵改革刻不容緩,國民安全和國家發展需要一個健康的台鐵。改革必然會觸碰到保守勢力的逆鱗,民進黨要有血戰到底的覺悟才行!

    #台鐵改革

  • 法院組織法怎麼讀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3-06 2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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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敲槌通過,法律是怎麼制定的?】
    第10屆立法委員在2月1日報到並宣誓就職,有不少新科立委第一次走立法院表示歡迎而舖上的紅地毯,立法委員是民意代表,顧名思義要幫人民立法,我們在新聞上常常可以看到立委開會的樣子,究竟立委在開什麼會?一部法律的制定或修正,會經過哪些流程?

    🎸立法委員什麼時候開會?

    立法委員的任期一屆4年,一屆有8個會期,所以每年2個會期,會期通常在2月到5月、9月到12月,其他不需要開會的時間就像是放寒暑假,立委通常會回到選區做選民服務、考察、出國或者研究政策和法案。(憲法第68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條)

    開會期間,每週一、三、四開委員會,每週二、五開院會,每週二中午開程序委員會,這些「會」就和法案的制定有關係。

    目前立法院的委員會依照專業區分為以下8個,會期間每位立委就會在各自所屬的委員會審議不同的法案。(憲法第67條、立法院組織法第10條)

    1⃣內政委員會
    2⃣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3⃣經濟委員會
    4⃣財政委員會
    5⃣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6⃣交通委員會
    7⃣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8⃣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法律是怎麼訂出來的?

    1⃣提案
    立委開會很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立法或修法,立法或修法的第1個步驟是提案,就是提出想要訂立或修正什麼法律,目前台灣是五權分立,所以可以提案的有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還有立法委員及黨團。

    2⃣送程序委員會
    提案會先送到程序委員會,安排開會日程和審議法案的先後順序,並將法案分類,看屬於哪一個委員會審理。

    3⃣一讀
    程序委員會排好以後,法案就會被送到院會進行一讀,立法院長就會在院會裡朗讀法案名稱,問立委們,程序委員會這樣排有沒有人有意見?有人有意見,就會打回程序委員會,或是進行表決,沒意見就會完成一讀,簡單來說就是讀一下然後看大家有沒有問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8條)

    4⃣送委員會
    一讀之後,基本上法案就會送到分配好的委員會,除非是重大議案並經過法定程序,才會直接跳級「逕付二讀」,不然二讀之前都要先經過委員會的立委審查,而在審查法案時,可以邀請專業人士來說明或發表意見、舉行公聽會,作為立委審查法案時的參考。(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8條、第54條)

    👉黨團協商
    不過有時候法案內容會有爭議,很難在委員會開會期間讓所有人都有共識,這個時候,就需要先將法案送交「黨團協商」,也就是俗稱的「朝野協商」,黨團協商的結果,會經過所有參與的黨團代表簽名,表示形成決議拍板定案,簡單來說,就是「各黨都說好了,就這樣決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 8條~第74條)

    5⃣二讀
    當法案通過委員會或黨團協商後,就會再回到院會進行二讀,二讀一樣由院長朗讀法案,立委們對法案深入討論,並在最後進行表決,做成決議的法案,就會進行三讀。(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9條)

    6⃣三讀👉公布
    三讀除了發現法案內容有互相牴觸,或和憲法、其他法律牴觸以外,只能做文字修正,完成三讀的法案會由立法院函送行政院,並請總統在收到10日內公布。(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1條、憲法第72條)

    但如果行政機關發現法案很難如實執行,經由總統核可,立法院要進行覆議,看法案是不是要維持原樣,決定不改維持原樣,行政機關就得執行,決定改,或是逾期沒審,法案就會失效,一切白費功夫。(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32條~第35條)

    所以立委在立法院不只是在搞杯葛佔領主席台,法案也不是灑麵粉丟水球就生出來,每一部法案都經過好幾次的討論,如果你有關心的法案或想提出修法建議,都可以找自己選區的立委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