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法律相關工作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法律相關工作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法律相關工作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法律相關工作產品中有1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律師A走扣案證據藏在口袋遭判刑案】 翁姓律師受貪污案件之被告委任為辯護人,在勘驗程序時,趁檢察官不注意,偷偷把扣案的證據(銀行匯款申請書)藏在自己褲子口袋裡。 一審台北地院認定該律師犯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判有期徒刑6月。 這‧超‧扯‧的! 派決全文當然是公開的,請看: 臺灣臺北地方法...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1萬的網紅VOGUE Taiwan,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如果你有看過《新聞急先鋒The Newsroom》,應該會對那位擁有美麗華裔混血臉孔、嗓音磁性的女主播印象深刻。事實上,奧莉薇亞穆恩Olivia Munn有比你想像中還要特殊的經歷。她可以說一口流利的日文,因為擁有越南血統的她其實是在東京長大的。她有從事法律相關工作的妹妹,喜歡嘻哈音樂,認為自己家裡...

法律相關工作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8-03 15:23:53

【你想不想英文考高分?跟法律翻譯師一樣?】 - 法律系畢業,是不是只能考律師司法官?當然不,你還有法律翻譯師可以做! - ■ 什麼是「法律翻譯師」?  好比說訴訟文書,我國訴訟中外國人的送達證明、起訴書和判決或是法律文件的最大宗-各行各業的契約,例如授權契約和商品買賣契約。  但是法...

  • 法律相關工作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1-22 20: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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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A走扣案證據藏在口袋遭判刑案】
    翁姓律師受貪污案件之被告委任為辯護人,在勘驗程序時,趁檢察官不注意,偷偷把扣案的證據(銀行匯款申請書)藏在自己褲子口袋裡。
    一審台北地院認定該律師犯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判有期徒刑6月。

    這‧超‧扯‧的!

    派決全文當然是公開的,請看: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9 年易字第 400 號刑事判決:https://bit.ly/399nGN2

    相關新聞:
    〈涉貪警開偵查庭 律師竟把證據藏口袋遭判刑6月〉http://bit.ly/2MbJK0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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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法律人倫理議題正夯。
    「權貴死亡筆記本」的「飲宴襯衫門」事件,不少位高權重的法官、檢察官、法務部官員、調查局高層、警政高層等牽涉其中,重創我國司法(廣義司法,包含司法警察與法務官員)之形象。
    律師倫理問題事件也層出不窮,還有偷藏貪污案證據被判刑的這件。

    真的讓人感嘆,當年在學校裡意氣風發的這些法律人,還記不記得當年的理想?
    還記不記得自己到底是為什麼唸法律?為什麼選擇進入法律從業職場?
    難道人活著的目的,沒有尊嚴、沒有驕傲,只有金錢和權勢?

    這問題,值得所有從事法律相關工作的法律人好好思考,
    不要覺得自己只是事不關己的旁觀人、不要覺得自己只是基層,
    因為也許有一天,你我都會面對這些誘惑。

  • 法律相關工作 在 鍾文音 Chung Wenyin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0-17 12: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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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靈魂的騷動與安靜

    ︾不良品︽是我近來讀過最好看的中篇小說,伊麗莎白.斯特勞特2016年的作品,她的第五本小說。她原本讀法律,卻只做半年法律相關工作就投入創作。這種對創作的熱情,讓我想到另一個我年輕時著迷的作家莒哈絲,莒哈絲曾說一開始她就屬於寫作這個地方。 

    斯特勞特曾說她非常想當作家,以至於她幾乎無法承受任何失敗的想法。而她的創作也真的沒有失敗過,因為她一直對創作胸有成竹,且生活有餘裕投入創作,更重要是她禁得起狩獵似的等待成果。四十二歲她才出版長篇處女作︾艾米與伊莎貝爾︽,一出手就得到文學獎,第二本書︾與我同在︽,還登上全美暢銷榜,有質有量,簡直讓人豔羨。 

    不意外的是,她的書如此文學性卻又有大量讀者,這不是她的媚俗,相反的是她不媚俗,她的文學直接卻優美,敘述貼近大眾生活,且她不用太繁複的字句,經常直球對決題材,用詞簡約而內斂,文筆淡雅深刻。 
    這是真正生活過的人才能動員的藝術能量與語彙,因為生活過的打底功夫深厚,累積了通透人生的智慧之眼,又能將筆墨定錨在普通人崩裂傾斜的日常,於是獲得了很多的共鳴。 第三本作品︾生活是頭安靜的獸︽更讓她獲得了2009年的美國普立茲小說獎,得獎連連,且暢銷百萬冊。 斯特勞特已是在現今美國文壇最能以文學之姿撼動廣大讀者的作家了。美國書評甚至寫:只要讀過她的作品,就會臣服於她的書寫,且一路跟隨。 

    這對我來說,簡直是文學傳奇,也是台灣文學小說在當代不可能抵達之境,質量齊高,夢幻逸品。 
    ︾不良品︽原英文書名︾MyName is Lucy Barton︽ ,依然是斯特勞特最擅長的傷痛書寫,文字真實而簡白,意蘊深刻的敘述風格。這本小說顯而易見是以露西lucy為主角的書寫,中文翻譯為不良品,指的是露西的那個原生家庭,只能住車庫的貧窮孩子,走過屈辱生活,變形人生,雖然努力要和過去和解,但記憶卻永遠銘刻著每個人都曾經是那個不良品。 
    小說一開始敘述露西住院,她央求朋友帶兩個小女兒來讓她看看,然後露西推著點滴架幫髒汙著臉的兩個小女兒淋浴,小女兒看見母親大喊:媽咪,你好瘦啊!小說一開始果然就舉輕若重,將露西的現狀帶出,為之後露西的母親來看她做了敘述的提前鋪路。母女情感的複雜,在小說裡卻寫來直接且撼動人心,很多細節都藉著不經意的三言兩語就抵達核心。 
    母女之外,短短的一本小說也描寫了露西一家都是怪胎的往昔,破爛不堪的車庫就是所有,上課對被其他人喊著:你們一家人都臭死了,且捏著鼻子跑開,老師甚至上課抓著露西的姐姐當著全班人說,窮不是理由,沒有人窮得連
    一塊肥皂都買不起。羞辱,屈辱,讓他們與世隔絕。 
    小說環繞母親來看望露西四次,每一次都談話逐漸帶出往事,之後她出院,給母親寫信,母親也回了明信片,且還署名 「媽 」。
    露西經常拿起來看,捧在手裡看著母親的筆跡。 短短的幾個書寫,就意在不言中了。 露西後來也變成一個非典型母親,她後來離開了丈夫,連帶也離開女兒。 我「是個可以分心,把心分掉的人。」 至於露西是怎麼把心分掉了,大家來讀小說吧。 人生和小說不同的是,無法重寫一遍。  
    不良品,不良不是不好,不良是有各種可能,可能生產時有瑕疵,可能過程有品管問題,可能上帝在看顧你時打盹了,可能是別人推了你臨淵一跳,可能是自己走歪了。生命傾斜,一路校正,需要勇氣。 這讓我想到黑夜其實並不可怕,因為黑夜正是率眾星而來的黑天使,只是我們星星太幽微,且我們經常忘了抬頭看向朝著你眨眼的前方。  只有願意停格駐足者,才能目睹躲藏在黑幕裡,那千變萬化的流光燦爛。如露西最後所看見的:天光猶在,猶在,然後終於暗了下去,彷彿靈魂可以安寧幾許的時刻。 

    整本小說幾乎環繞在露西與母親的對話,旁及和丈夫的複雜關係。  直接破題,簡單明白的入口,卻吸引我一口氣想要把它讀畢,然後闔上書,靜靜撫平被露西攪動的心緒。抓著痛不放的陰影,母女感情的凝視,力量強大而讓在照顧臥床母親的我讀了非常非常的心痛(但卻又無比的安靜)。  
    媽咪!露西一個人在公寓時偶爾會溫柔地大聲叫著。而我也經常在失語的母親旁邊大聲喊著:媽媽!一個人默默地大聲喊出傷痛,只為了丟開早已變形的人生,這是每個普通人都想要重返的生活啊。
    不良品,餽贈我們良多因為我們終於知道什麼是良品了。跟著露西一起喊聲:媽咪!
    很暢快!!

     ︾不良品︽遠流出版,2020九月出版

  • 法律相關工作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9-18 19: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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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各位道長還想「同行相挺」,以為拿塊遮羞布蓋起來就可以維護住搖搖欲墜的「尊嚴」,那你們跟那些過去你們批評違反正當程序還要「挺警尊嚴」的警官、無視政治責任「官官相護」的政府官員有什麼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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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全文引自作者個人臉書:
    昨天晚上跟同學聚會,話題是「人類和動物的區別」,也討論到政治議題(大家比較有興趣的是聽我討論台灣與中國的問題),這麼枯燥的話題也可以聊得太嗨,灌了一堆啤酒,真的不多,就大概大啤酒杯3大杯,結帳掏出歐元時才感覺心痛。
    還好啤酒不算酒(?)一大早還是可以爬起來開完視訊Meeting,接著出門跟同學拿資料,回來的公車上看手機,就發現訊息好熱鬧。
    大家都在討論最近雙寶網紅律師們的拆卷事件以及誤導解剖程序事件,還有不約而同提到聽說最近又有一個地院也發生「拆卷事件」了——這問題或許已經不是某些大律師試圖輕描淡寫的「偶爾的疏失」,真的就是律師倫理的問題,再加上據說司法院也收到民眾寫信相要求「保管好卷宗」,連帶影響的就是未來規定是否要更加嚴格的芻議。

    我上禮拜才跟某位跟我討論一個警方實務問題的某位隊長說:「我已經辭職了,不要叫我檢座,還有不要提醒我以前on call的日子。」不過叫什麼「座」的,是警察圈的習慣,他們就是改不了的。
    粉專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當初命名時就跟編輯討論過,為什麼強調3年多,是因為資歷真的不長,3年多就覺得應該離開,事實上,我在進司法官學院(司法官訓練)時就決定2年訓練+3年「義務期間」完畢,就要離開。
    多那9個月反而是一場意外,GG專案在我滿第三年時剛動,要收尾。
    為什麼說是一場「(噩)夢」,粉專簡介那邊都有說明開宗明義說明,編輯也是不斷強調「粉專沒有檢察官,大家對檢方有什麼不滿請不要錯棚」「對個案起訴或不起訴不滿,請依法律途徑處理」。

    在職期間,不少同僚就覺得我「太過敢言」,也有實務老師和主任提醒我小心,也有主任跟我說「體系內的檢改注定是一條失敗而且跌跌撞撞遍體鱗傷的路,20年前就是如此。」
    離開不一定是「逃兵」,而是人各有志。
    不然,這麼有正義感的話,大律師們何不轉任檢察官?為何每年申請轉檢的律師少得可憐?

    但無論如何、不管在院、檢、律、或是從事其他法律相關工作、媒體或出版、演藝等,學校裡學的基本的風骨還是要有。

    一位律師學姊的臉書提到專門職業人員的形象等話題,她昨天跟我討論此事,我想起一件往事,跟她分享,討論時仔細想來,也許我在兩三年前曾經有點誤解了一位檢察長,嚴格來講,不算是誤解,而是價值有點衝突。
    在司改國是會議期間,很多人對於司法、特別是對於偵查不公開所以「好像很神秘」的檢方有不少誤解——真正應該務實改革的議題,卻反而被視而不見。當時幾位院方學長組成的法改司跟公視合作司改國是無雙會客室節目( http://bit.ly/2YtgVS4 )。他們找上當時還在澎檢的我。
    我第一時間拒絕,因為我當時才剛分發一年多,我曾經想過平平順順的就把三年「義務」服滿,然後出國,不要去沾染什麼改革的議題,自找麻煩。
    後來是兩位當時還不認識的學長私下發訊息找我談,剛好當時的主任晚上加班(晚上8-10點加班在地檢署是常態),看到我這間燈也是亮的,敲門來聊天,我就跟他提到法改司相邀的事情,但是我還沒決定。
    我們討論了一下,當時整個氛圍對檢察體系很不利,覺得總是要有檢方向民眾說明一下檢察官的工作、改革議題到底在吵什麼、什麼是誤會、什麼又是真正應該改的事情。他說這種對外發言的事情 #必須陳報檢察長,所以主任就去找檢察長了。檢察長第一時間沒有決斷,我聽主任轉述是說,檢察長在思考這事情 #是否應該報法務部。
    大概一兩天後吧(隔了多久我忘了),檢察長下來找我和主任,他說他想了一下,考量了承接這個節目是有公信的媒體、節目的出發點是公益,如果透過非官方的討論、新興的臉書直播、Youtube播放,或許能夠讓民眾更能了解檢察官——「這個出發點很好,所以我贊成。」
    不過,檢察長要看節目的內容訪綱,我印給他一份訪綱,沒多久後,他跟我說同意,但是對我在節目上的發言內容,甚至包含語速(一直提醒我講話不能太快,他說:「妳的語速和思維方式有時連我都跟不上」)、服儀這些小細節都提醒。

    討論的過程中,我曾經認為檢察長「相對保守」。
    我去台北錄製節目前一週,檢察長知道這節目車馬費很少(我忘記多少了,只記得當時跟公視笑說,台北澎湖來回飛機機票錢都還不構),但是檢察長跟我說,要我自費注意服裝打扮穿著,他的意思是「雖然這不是官方節目,但是在外人看來,人家就會覺得你給人的印象、談吐的專業程度,會影響檢察官的形象。」
    他還跟我說:「妳不要穿著這一身(指我在澎檢辦公室裡短袖上衣+短褲+拖鞋,因為很熱!)就跑去節目,至少要有個套裝吧?」
    我當時真的覺得檢察長有點古板,因為前幾集的法官、立委就比較隨意。

    結果我回到台北下飛機後,另一位檢方學姊約我去百貨公司,害我花了5000多買了新外套和襯衫(不過學姊不承認是她害我的,她堅持是我自己也想買,事隔已久又沒有證人,我們只好各說各話)。
    所以當時我的外套和襯衫都是新的,看起來比我穿著短裙在澎湖趴趴走的生活照老很多,我當時還覺得為什麼要故意「裝老」。

    唯一讓我感覺比較自由的,就是事前沒有備稿、只有題綱,完全無稿談話,讓我感受到還有一點空氣可以發揮(?)

    我記得該節目是事前錄製剪輯,之後某週一集臉書直播。我負責的這集直播時,我跟朋友出去吃飯然後看花火,花火結束後回到辦公室,看到一位學長的訊息:「我竟然看到你們老闆在線上看直播,他比妳緊張。」
    我有什麼緊張的?都錄完了。隔天檢察長說:「我有上臉書看完直播,表現很好。」
    我當時聽前幾集錄節目的學長說,庭長或是院長沒有這麼「關切」,所以我覺得上一輩的檢察官跟院方相較之下,更保守。

    在我今天收到的訊息以及眾多關於律師倫理、相驗與解剖、網紅作秀等議題的討論中,我覺得最值得分享的,是一位檢方資深學長的肺腑之言,也是他在體系中奮鬥了幾十年、到現在來沒有當「逃兵」的真心話,他是針對網紅律師對於「相驗與解剖」的誤導內容提出的評論:
    〔話說這些明知實務經驗不如檢察官的律師都還懂得「尊重」,不然還知道藏拙,不敢如此跟檢察官對著幹,反唇相譏。現在是真的把檢察官當稻草戳,口無遮攔,沒料到會被前檢察官洗臉,這也是 #為何一再挑妳的前檢察官身分的原因,因為看準了「現職的」自顧不暇,還有 #倫理規範綁手綁腳,才會 #任人作賤至今〕
    學長認為,如果不懂相驗與解剖,就不要拿著律師的身分胡說,甚至說什麼解剖「殘酷」 。

    不過讓我覺得有意思的是,他對「為何一再挑妳的前檢察官身分」那段的解讀,這還是我沒想到的。
    我在想,學長口中的「倫理規範」是不是就是當年檢察長心目中所想的「形象」問題,最後變成過度的「謹言慎行」,連對於外界對於程序的誤導與誤會都默不作聲。
    有些體會在心中朦朧的形成,這確實是價值衝突的問題。
    但我一時也說不清感受,只覺得可悲。

    我不論在離職前或離職後,我對於體系內的問題,都是願意說出來的,從來沒有害怕得罪大官、學長姊,法務部長也好、某些檢察長也好,對於他們的問題,我也公開批評甚至投書過了。
    我從來沒有因為自己曾經待過檢方就不討論檢方的問題,反而是針對律師市場逐漸沉淪、反智與愚民化的作秀市場、市場無法進行公平的選擇導致劣幣驅良幣的文化有意見但卻隱忍不發很久了。
    律師做為司法程序重要的角色,偏偏這個作秀文化不斷惡化,人民被敲盤子重金聘用的律師,卻往往反而是司法程序中讓人頭痛的角色;在我看來很多表現亮眼的律師,因為沒有站上作秀舞台,反而默默無名。這才是對於司法的斲傷。
    我之前承辦一件上新聞的案件,曾經遇到幾次律師嚴重違反倫理規範,而且作秀到侵害當事人權益的情況,曾經和當時所在地檢署檢察長陳報是否應由地檢署送懲戒,檢察長也認為嚴重,但是 #考慮該律師背後勢力龐大,還是忍耐息事寧人。畢竟「事不關己,何必樹敵」。

    為什麼我過去針對這議題一直沒有直接正面破題提出,為什麼一直忍著委婉地講?因為這個市場問題因素太過複雜,背後涉及很多很多複雜的制度、人性議題,很難一次講完。
    更不要說,律師圈更加人多嘴雜,什麼惡性攻擊、造謠抹黑都有,連跑去跟教授講不實內容(但事實上已經三審定讞還有新聞報導)的事情都幹得出來。說實在話,連律師圈的前輩也都不想惹。
    直到最近的這一連串荒腔走板事件,拆卷也好、未卜先知鐵口直斷公務員責任也好、甚至是說解剖殘酷說家屬應該去看韓劇也好……太過荒謬,是值得討論這個議題的時機了。

    過去的鄉愿,確實是錯誤的。正是因為大家的鄉愿,助長了這股歪風,變成嚴重影響法律人形象的妖氣在作亂。

    如果各位道長還想「同行相挺」,以為拿塊遮羞布蓋起來就可以維護住搖搖欲墜的「尊嚴」,那你們跟那些過去你們批評違反正當程序還要「挺警尊嚴」的警官、無視政治責任「官官相護」的政府官員有什麼兩樣?

  • 法律相關工作 在 VOGUE Taiwan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5-12-11 11:48:04

    如果你有看過《新聞急先鋒The Newsroom》,應該會對那位擁有美麗華裔混血臉孔、嗓音磁性的女主播印象深刻。事實上,奧莉薇亞穆恩Olivia Munn有比你想像中還要特殊的經歷。她可以說一口流利的日文,因為擁有越南血統的她其實是在東京長大的。她有從事法律相關工作的妹妹,喜歡嘻哈音樂,認為自己家裡最酷的東西是她的免治馬桶。另外,曾登上最性感女星榜的她,其實不相信任何男生的把妹台詞。跟著vogue 73問答,了解這個魅力女星有個性、獨當一面的私人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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