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eliou (麵線)
看板Lawyer
標題[台中] 惠晟法律實習心得
時間Sun Jun 17 17:30:19 2012
各位律師先進好
以下僅分享我在台中惠晟法律事務所實習之簡單心得
希望對於在找實習的新進律師有所幫助
薪資待遇:22K,扣除勞健保後實領21287元
分享在台中實習的薪資 理X台中分所 32K
法X 26K
其他兩間 24K
福利:午餐供餐,晚上加班有便當吃
出差:補助交通費莒光號、國光、統聯及大眾交通運輸車資
早餐30元、午餐60元、晚餐60元
PS.需檢附車票票根、發票+統編
搭高鐵、自強號也可以,但只補助莒光車資
組織:指導律師一位、法務一位(事務所部分)
工作時間:表定早上8點至下午5點半,週六隔週值班半天
當初在律訓結束後找了兩個月都找不到事務所
照著全聯會的指導律師名冊投履歷才找到這間
本所的案件大多是政府標案,也就是擔任政府機關的訴訟代理人
政府機關的案件案情相似且量大
這五個月負責處理某市社會局及某林管處案件有20來件
都是外縣市的案件所以經常不在台中開庭
這五個月以來
律師會因為衝庭、鄉鎮市公所法律服務(很多)、初一十五拜拜、一號發薪水等事由
叫我去開庭,所以我大約複代理40次
累積去過的法院有:高雄地院、苗栗地院、南投地院、嘉義地院、台中地院、台中高院
但是,指導律師沒有帶我去開過庭...
本所真正有權掌控運作的是顧問
每日下班前需寫工作日誌經律師及顧問簽名後才可下班
顧問及律師合開旅行社在一、二樓、事務所在三樓
所以前陣子旅行社太忙缺人手時
我還去幫忙帶團兩次,一次台南安平、一次六福村
前三個月因為接到政府標案
較多訴狀要寫,大多要8點多才能下班
近兩個月因為沒有新的標案進來
所以大多6點多就能下班
訴狀寫作方面
大多是自己去找相關實務見解、事務所之前訴狀來參考
再拿給律師修改
但因為律師實在太忙,常常寫好之後就擱在那
等開庭前一兩天才看
經常性當庭才遞訴狀
建議真的找不到實習、對旅行業有興趣或以後另有其他出路的可以來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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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5.14.13
推 J98:推,認真敢言的實習經驗 06/17 17:47
推 ROCKMANX6:真不錯。我有領隊導遊及格,沒時間去受訓,更沒機會帶團 06/17 17:48
推 greenteas:太扯了吧~~~ 06/17 17:53
推 forpeople:最後一句XD 敢問顧問跟指導律師關係是? 06/17 17:53
推 juliantin0:話中有話XD 06/17 18:05
推 ROCKMANX6:顧問是實際決策者的事務所其實不少。 06/17 18:06
推 StarCatcher:請問指導律師是不是姓劉? 06/17 18:14
→ StarCatcher:讀到最後一句忍不住大笑:D 06/17 18:17
推 Balders:XDDDD 06/17 18:20
→ forpeople:想起少年時在台中的荒唐歲月,為了女同學從台北機車下去 06/17 18:27
→ onstar:律師實習還可以有帶團經驗,真是神奇 06/17 18:38
推 schnappi:推,辛苦了 06/17 18:42
推 jsports1:推難得看到的實習心得 就算是前二年的經驗也沒關係 06/17 18:53
→ jsports1:希望能有更多前輩分享實習的心得作為後輩的參考 06/17 18:54
推 littlehouse: 06/17 18:57
推 phb50120:推難得一見的心得文! 06/17 19:05
推 keyman0208:貴所指導律師想必深謀遠慮,藉由帶團訓練實習律師將來 06/17 19:25
→ keyman0208:應對當事人,可謂用心良苦,所以大家都誤會指導律師了~ 06/17 19:27
推 xul33:推一個 06/17 19:45
→ tort:可以改名叫免洗工了 比工讀生還慘 06/17 19:50
推 voon:我之前還代替指導律師傳遞運動會聖火,我以為已經很奇特了 06/17 20:09
→ voon:沒想到還有人比我強,真是遇到強者 06/17 20:09
推 oldman13:實習內容還有幫忙帶團....真的是太屌了 06/17 20:09
推 Christineyu:記得該所剛好標到了林務局的訴訟標,所以林務局案爆多 06/17 20:10
推 honduras:還要帶團...真是太有趣了... 06/17 20:10
→ Christineyu:但平均下來一件酬金非常之少,我們聽到後有點傻眼 06/17 20:11
→ preattyall:高官表示欣慰 06/17 20:16
推 kimkim:這算非自願性的培養雙專長吧 06/17 20:16
推 johnny0399:實習律師還要帶團,乾脆去考導遊好了XDDD 06/17 20:28
推 hiphoprabbit:推22K!!!!! 06/17 20:32
推 RobertAlexy:推XD 06/17 21:07
推 carlkan:實習的逆襲~~~ 06/17 21:22
推 hwp1006: 06/17 21:34
→ preattyall:高官的野望 06/17 21:51
推 ChrisBear:22K..外加帶團...版主快收進精華區 06/17 22:02
推 whereian:還好啦,至少沒聽過實習律師像實習醫生過勞死的案件發生 06/17 22:03
推 whereian:去醫學生板看,一堆人在唉說後悔讀醫科,看他們在酸好玩 06/17 22:05
推 KPline:推....有GUTS 06/17 22:16
推 itski:22K響應政府勞資政策 推一個 06/17 22:23
推 pageloo:請問先進,律師事務所可以兼營其他事業嗎? 06/17 22:32
推 whereian:律師應該可以兼職,投資開店應該OK吧 06/17 22:37
推 whereian:剛去查律師法第32條,不得從事有辱律師尊嚴之行業,這啥? 06/17 22:47
→ whereian:行業不是沒有貴賤嗎?什麼行業會有辱律師尊嚴? 06/17 22:48
推 Blue130:以前這一條是不得兼營商業的樣子 06/17 23:25
推 whereian:現在商業不會有辱律師尊嚴了... 06/17 23:30
推 nk10:這應該是全國首例吧 06/18 00:50
推 warranty:債各有旅遊契約 真是專業分科的好典範XDDDD 06/18 01:27
推 whereian:一兼二顧,摸喇阿兼洗褲 06/18 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