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法律修正案程序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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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修正案程序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16 09:48:44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美國德州實行了最嚴厲的反墮胎法 —— 前幾天,德州實行了幾乎是全美國最嚴厲的禁止墮胎法案「德州心跳法」。 根據法律的定義,懷孕六週的胚胎具有心跳,因而有了「生命」,從此刻起,屬於需要被法律保護的「生命」。除了有緊急醫療的情況,否則任何懷孕超過六週的女性,包括性犯罪受害者,都不...

法律修正案程序 在 立法院·修憲白話文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9-03 18:48:05

【你,想要參與修憲嗎?】 但如果告訴你,重要的修憲議題通通不會過,怎麼辦? - ➜ 修憲,怎麼修? 2005 年,「萬年不改選」與「自肥」的爭議,讓國民大會在第七次修憲中被廢除,立法院因此取得完整的立法權! 與此同時,修憲的程序也跟著改變。 憲法原本規定,立法院提出的憲法修正案,必須通過國民...

法律修正案程序 在 1分鐘法律教室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8-18 20:30:10

799號解釋處理的是強制治療的問題,幾乎都合憲,只有一個正當法律程序的違憲跟兩個警告。 一、 刑法第91-1條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2-1條 94年修正的刑法第91-1條規定,犯性侵害相關之罪,在兩種情況下,得令入相當處所,施以強制治療至再犯危險顯著降低為止。 100年的時候,發生了...

  • 法律修正案程序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26 19: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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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恭喜恭喜🎊
    #Ehefüralle 🌈
    #瑞士成為第30個同志婚姻合法化國家

    根據研究機構 gfs.bern 的 SRG 推斷,64% 的瑞士選民在投票箱中同意“全民結婚”。誤差幅度為正/負 3 個百分點。
    隨著瑞士民法的修訂,婚姻將向所有夫婦開放,無論性別或性取向如何。
    通過同意提交,同性戀夫婦也可以一起收養孩子。已婚女性夫婦可以獲得精子捐贈。
    爭取“全民結婚”的鬥爭是一場漫長的鬥爭:八年來,議會中進行了激烈的討論和爭論。綠色自由主義者讓球滾動起來。2013 年底,他們呼籲修改憲法,允許同性伴侶結婚。在西歐和中歐的大部分地區,這一直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包括除意大利以外的所有瑞士鄰國。

    國內編輯 Iwan Santoro 的評價

    對於瑞士的同性戀者來說,這是具有歷史意義的一天。同性戀夫婦現在可以結婚,並在入籍、共同收養和寡婦撫卹金方面享有與異性戀夫婦相同的待遇。

    在今天的周日投票中,同性戀社區完全有理由為自己感到自豪,也為瑞士選民感到自豪。因為原本聯邦委員會和議會的很大一部分都想排除兒童問題——即同性婚姻“是”、兒童收養和精子捐贈“否”。人口還沒有準備好,這是每個案例的論點。同性戀保護傘組織與“婚姻燈”無關,與進步政治勢力一起全力以赴。

    反對者的運動還集中在兒童收養和精子捐贈上。通過與哭泣的孩子甚至殭屍的情感運動,他們為反對而運動。然而,反對的論點並沒有得到大多數選民的支持。它不想忽視孩子的問題,並且明確表示是,它幫助同性戀夫婦爭取平等權利長達一年的鬥爭取得突破 - 為每個人的婚姻而不是婚姻之光。

    各種措施
    自 2007 年以來,同性伴侶就可以註冊他們的伴侶關係。每年大約有 700 對夫婦這樣做。近年來,這種註冊的伴侶關係在法律上在個人方面更接近於婚姻。但仍然存在很大差異。這一突破直到 2020 年 12 月才發生:全國委員會和國務委員會通過了民法典修正案,允許同性伴侶結婚。隨著投票贊成,同性戀伴侶之間的婚姻將很快成為現實。

    當他們去登記處時,同性戀夫婦也有權一起收養孩子,並使用簡化的程序將他們的外國伴侶歸化。此外,女同性戀夫婦可以合法訪問精液數據庫。如今,女同性戀夫婦經常出國捐精。此外,“全民婚姻”通過承認非親生父母的父母身份,改變了同性伴侶子女的法律地位。

    在對“全民結婚”說“是”後,社會最迫切的關切得到了滿足。但是,匿名捐精、捐卵和代孕仍然被禁止。

    支持者在過去幾週一再強調,它應該暫時保持這種狀態。反對者對此表示懷疑,他們在公投中指出,在同意開放同性婚姻之後,捐卵方式和“道德上不可接受”的代孕方式已經不遠了。目前唯一可以確定的是,進一步的社會政治自由化將是未來幾年要討論的話題。-SRF.com

  • 法律修正案程序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22 18: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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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院長承諾研議協助疫苗接種受害民眾、完善生物病源災害救助制度,請儘速落實」
     
    今天的院會質詢,蘇院長承諾要提供疫苗接種受害救濟爭議當事人法律協助,以及研議訂定「生物病源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讓整體防疫制度更加完善!
     
    一、疫苗接種受害救濟爭議當事人的法律協助
     
    自從Covid-19疫苗施打以來,嚴重不良事件的通報數量已經達到將近七千五百例,其中有將近八百件死亡案例。
     
    雖然不是所有通報的事件都真的和疫苗相關,但是通報事件越多,就表示有越多潛在的疫苗接種受害救濟爭議案件。現在也有830件進行中的救濟申請案件。
     
    施打疫苗,是達成群體免疫的公益行為,因此有「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給予受害者補償救濟,由整體社會分攤接種疫苗的風險。
     
    除了實體法上的風險之外,當事人進行救濟爭議程序的風險以及正當法律程序的權益,也應該要保障。
     
    事實上,過去就曾經有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認為當事人的死亡和預防接種無關,但被行政法院判命核給補償的案例。這些行政和司法程序的成本,不該由受害者獨自承擔。
     
    因此,我建議蘇院長,可以如行政院各部會目前的法律扶助專案,為遭遇到疫苗接種受害救濟爭議案件而陷入困難的當事人提供協助。
     
    院長也承諾,會交由相關部會研議,盡量給遭遇相關困難的民眾實際的幫助。
     
    二、訂定「生物病源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第二個問題,則是衛福部遲遲未訂定的「生物病源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依據災害防救法第48條規定,各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應該要會商地方政府,統一訂定災害救助的種類和標準。
     
    但是,衛福部在2016年的「立法院105年3月25日三讀通過『災害防救法修正案』後續應配合訂定、修正或廢止之法律、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分工會議」中表示,依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處置傳染病媒介物補償辦法」、「執行第五類傳染病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辦法」、「傳染病防治財物徵用徵調作業程序及補償辦法」就能處理,因此沒有規定的必要。
     
    問題在於,這些規定並沒有處理「受災民眾」的救助。這也就是為什麼在疫情爆發一年半後,衛福部才另外制定一個慰問金發給要點,並溯及回疫情發生時適用。
     
    雖然Covid-19的受災人民,因為要點的訂定而可以領到死亡慰問金,但還有其他生物病原災害發生的可能性。
     
    在災害防救法已經有授權規定的狀況下,主管機關可以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斟酌政府能力和救助必要性,訂定救助種類及標準,但不應該完全怠於訂定法規命令。否則就會違反立憲法治國依法行政原則,更因為欠缺法源依據,讓受災民眾沒辦法及時受到政府的救助。
     
    蘇院長也表示,現行規範可能已經不足使用,應該要在讓規範不易發生爭議的情況下,制定生物病原災害的救助種類及標準。

  • 法律修正案程序 在 立法委員林為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10 19: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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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仲傑清白了嗎? 肥貓漏洞待補中】

    前總統府秘書長蘇嘉全外甥、唐榮鐵工廠前總經理張仲傑,先前涉四大採購弊案,包含外包活動給妻兒公司,採用愛子作為採購人員等,而高雄地檢署卻於今表示因其「均符合採購規定」故不起訴處分。不考慮顯見疏漏,未來只要「法規訂的好,肥貓漏洞任你用」嗎?如此違反企業內規也無法律責任的僥倖心態,易使中央政府有實質控制權之公營事業,淪為酬庸、養肥貓的溫床。

    董事長吳豐盛與總經理張仲傑,連幾年親筆簽名提出的公開可受查詢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中,列出了「誠信與反貪瀆」原則,其中包含利益迴避原則與道德行為準則,對比今日不起訴的結果不免令人深感諷刺。由經濟部派任的公營事業總經理,將公司的員工旅遊、物資採購、員工衣服等分別交予自己兩個兒子、妻子辦理,此舉明顯有採購程序瑕疵,張仲傑在媒體訪問時也清楚坦承於利益迴避上有所遐思,同時這樣的行為也違反該企業之「董事與一級主管,應利益迴避以避免利益衝突,對於內部人之競業行為均提報股東會、董事會討論」,而經濟部糾正其作為的文件卻透過密函方式發送,也令人不禁想詢問民進黨政府,這樣可受公評的事件,為何要密件?

    令人無奈的是法制上對這樣顯見的關係人交易,卻無法適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只因唐榮公司雖由政府實質掌控,且具指派董事長之權利,可該法中訂定公營事業投資達50%投資事業資本的條件,才適用該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故未來只要透過未達公營投資50%之公營事業,即可明目張膽的圖利自己人,這樣不合理的法治漏洞,成功救援了張仲傑,但還有多少個張仲傑沒有被發現?

    去年(109)我們所提出的「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其中明訂國營事業單位任用需有相關資歷、經歷,期望使公營事業的高階主管不淪為酬庸位置,但如此追求公平公正公開的法律修正案卻被民進黨一拖再拖,司馬昭之心毫不隱瞞,令人感到不齒,請民進黨政府不要再鑽法律漏洞,我們將持續為人民監督,不讓肥貓輕易拿走政府資產。

    #肥貓漏洞
    #無法可治
    #綠色是原諒的顏色

    林為洲服務團隊

  • 法律修正案程序 在 范琪斐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9-10-25 22:00:02

    英國脫歐就像一場噩夢,不知道大家記不記得上個月的琪斐大放送有談過,一直用無協議脫歐威脅大家的英國首相Boris Johnson,硬是將國會的休會假期從九月中開始,延長到10/14日整整放了五週的假,打算不給英國國會出招的空間。

    誰知道就在上次會期結束的前一個瞬間,在野黨火速聯合跳槽的執政黨員,在24小時之內就通過了一個「禁止無協議脫歐」的「班恩法案」,規定要是沒有能讓國會滿意的脫歐協議,強生就必須再次跟歐盟申請延期。

    這就像在打籃球。強生隊靠著犯規戰術,在第四節領先兩分,好不容易拖到最後半秒鐘覺得贏定了。結果他的隊友突然把球傳給對方,然後對方就轉身擦板得分,直接進入延長賽。

    這些都是上個月發生的事情,而這個月呢。十月月初強生提出了新版的脫歐協議,在17號跟歐盟進行了熬夜馬拉松談判之後,終於說了OK。接下來就是只要英國國會點頭,整件事就算塵埃落定。那麼究竟Johnson會不會是帶領英國擺脫脫歐泥沼的國家救星,還是被迫得拉下臉再次去歐盟面前跪算盤說求求泥呢?

    強生一直很有自信,說只要通過他的協議,英國就可以在經濟、法律、自主權上重新站起來!北愛爾蘭也不會跟本土分裂!Let’s make UK great again。自信滿滿的強生就在上週跟國會說,好了這週六加班,大家趕快投票投一投通過老子的協議,不要再浪費時間了。於是上週10月19號的會議,就是大家所說的「超級星期六」。

    所謂的Super Saturday超級星期六就是英國國會超級不爽。上一次周末加班是1982年快40年前耶?而且還只給我48小時要看完400頁的協議!怎麼可能!啊要搞大家來搞啊。上次休會前跑票,也就是把球傳給對方陣營的那個強生豬隊友之一Oliver Letwin,在表決脫歐協議之前提出臨時動議,要先立好脫歐協議的實施辦法,才可以表決新的脫歐協議。

    結果這個修正案竟然通過啦!實施辦法在哪?好沒有!所以也不能表決脫歐協議,因此,強生是沒有辦法在31號之前讓他的脫歐協議過關了。之前的班恩法案又規定他不能硬脫歐,現在他就只能再去跟歐盟申請延期了。

    強生先前就在一次記者提問中說,「我寧願死在水溝裡也不要延期!再留在歐盟裡每個月都在噴錢,延沙小!?」好啦當然他沒有講沙小,英國人還是比較有禮貌,不會講髒話,但他心裡一定滿肚子髒話。

    那些投贊成修正案的那332票國會議員心裡一定覺得:哎呀我們一切依法行政謝謝指教喔~哎呀好像時間不夠用呢,你要不要再去延長時間呢~哎呀我家附近有一條水溝感覺很好躺喲~

    結果強生也沒有去躺水溝,只是摸摸鼻子寫了三封信給歐盟。第一封說我家國會提過了一個修正案。第二封說請問可以再延期嗎?第三封說欸可是我真的不想延期。絕口不提水溝,不過反正政治人物講的帥氣做的漏氣也不是一天兩天了。台灣也有什麼沒達成633要捐半薪啦、不惜任何代價邀請迪士尼啦、要吞曲棍球的啦。反正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來都當作沒有沒關係。

    那這次強生的脫歐協議跟之前梅伊的版本有什麼不一樣呢?

    把梅伊弄到下台的舊版協議裡,爭議最大的就是北愛爾蘭的「邊境保障措施」(backstop)。幾乎是把北愛從英國本身切割開來,自身單獨留在歐盟經濟體系裡,等於是在經濟上把領土割讓給歐盟。對有些人來說,北愛明明就是大英帝國神聖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整個英國和北愛的統派都氣氣氣氣氣,就把梅伊搞下台了。

    到了強生的版本換成fullstop。讓北愛爾蘭留在英國關稅區,但適用特定歐盟規則。什麼意思呢?就是英國本島的貨品只要跨海運到北愛爾蘭,英國就會先代徵收一筆「差額稅金」給歐盟。如果進出口廠商能「主動證明並擔保」這些貨物只會留在北愛爾蘭,不會流入愛爾蘭與歐盟關稅區,就可以主動申請退稅。

    要怎麼證明呢?嗯之後會有人想辦法。

    然後經濟及土地都緊密相連的北愛爾蘭及愛爾蘭呢。目前共識就是,不會在邊界實施關稅檢查。只要你是攜帶個人貨品從愛爾蘭跨境進入北愛爾蘭,就不用支付歐盟關稅。

    那什麼是個人用品?嗯之後會有人定義。

    所以強生版跟梅伊版的差別就是,強生把事情弄的更複雜,沒有人看的懂就不會有人來囉嗦。光是北愛爾蘭雙邊邊界的概念就超級混亂!更別說整個四百多頁的協議。只有48小時我才不信這些國會議員每個都從頭看到尾,難怪他們會不爽來一招不表決。

    脫歐之後的關稅系統,除了目前在執行程序上有一大堆技術性的漏洞之外,連要執行的內容都還只是一堆~嗯之後會有人處理的程度。這些問提不僅對英國政府是極大的行政負擔,更可能直接阻礙企業投資、讓企業不願意駐點北愛爾蘭。

    英國脫歐延了又延延了又延。我都覺得這快要變成英國政治的帶狀節目了,說不定過了50年都還在繼續吵,一邊喊北愛爾蘭自古以來就是英國領土,一邊喊歐盟英國,一邊一國。藝人支持脫歐就要被歐盟封殺,進場看英國超級盃舉國旗要被趕出場。

    這個狀況我們台灣就很有經驗,到時候我們再來好好教教他們什麼叫維持現狀。

    -----------
    🛰最新脫歐進度
    英國首相強森與歐盟達成的《脫歐協議》一再被英國國會阻擋,眼看就要錯過10月31日的「脫歐大限」,強森接受BBC專訪時就表示,他願意給國會更多時間,來審查他的脫歐方案,但國會必須同意在12月12日提前舉行大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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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琪斐ㄉ寰宇漫遊》每週四晚間十點在 #寰宇新聞台 播出,沒跟上的也沒關係,歡迎訂閱我們的 YouTube 頻道 🔔#范琪斐ㄉ寰宇漫遊 🔔https://reurl.cc/ZvKM3 1030pm準時上傳完整版!

  • 法律修正案程序 在 蔡旺詮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7-10-25 15:08:43

    繼市議會總質詢,第四次、第五次大會中向賴市長提出應適度調回房屋稅漲幅後。於第六次市政總質詢2017/10/25蔡旺詮議員再度提出臺南市房屋稅課稅爭議,認為台南市90年7月以後之建物於105年適用1.67倍之稅率,同時追溯15年根本是罔顧程序正義,如此突擊性大幅調漲以致人民生活財產受到嚴重衝突,已經破壞人民對政府之信賴保護原則,且對人民而言是真正突擊之不利益。
    蔡旺詮指出,民國83年12月公告的大法官釋字第369號房屋稅法與土地法第147條與第187條內容有衝突,本應該檢討修正,然事過20多年行政與立法仍未完全解決此法律爭端,只修房屋稅條例卻遺漏土地法第187條,以致房屋稅調漲尚缺正當性。他認為中央賴院長應接地氣提修正案與立法院一同解決此法律爭議。
    蔡旺詮強調,政府因人民而存在,每3年檢討房屋稅都不調漲,如今因為一只中央公文說30年未調漲,竟然一次調漲個夠,臺南市更是六都首創追溯15年課徵房屋稅,人民荷包失血怨聲載道。
    蔡旺詮表示,房屋稅之調整應秉持憲法法律原則,保護人民權益不受侵害,立法意旨有利當事人可溯及原則,不利當事人不可溯及原則,公共政策行政處分應兼顧比例原則及人民之可期待信賴保護,行政立法怠惰、法律衝突、人民無辜,建議市府應調降房屋稅比照台中市政府的作法,而行政院也應做出全國一致性的天花板限制以防止如雙北兩市兩倍的漫天漲法,否則不排除和人民一起打行政訴訟或政策性的公民投票來解決。

  • 法律修正案程序 在 容海恩 Eunice Yung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6-12-14 18:21:05

    在11月30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我就打擊「假難民」動議提出修正案,促請政府全面檢討及優化統一審核機制,增加律師及傳譯員數目,並運用資訊科技如視像和電話通話來協助加快審核免遣返聲請。我希望政府能研究透過立法,收緊審批程序時限,避免出現非法拖延和機制遭人濫用的情況。
    政府表示會全面檢討處理免遣返聲請的策略,加快審核程序,並研究措施羈留更多非法入境者。
    以下是我的發言全文:
    在發言前我要先申報,我以大律師身分參與了當值律師服務計劃,同時亦有處理免遣返聲請個案。
    主席,根據入境處的資料,在今年頭10個月,入境處共接獲3,481宗免遣返聲請,而統一審核機制自2014年3月實施至今年10月底,尚待入境處審核的聲請已累積超10,600宗。按入境處新訂的目標,倘若每年可以處理5,000宗或以上的聲請,最快都要2年才能夠完全處理現時過萬宗積壓的聲請個案,還未計算平均每月有約400多宗新增聲請。部分市民會擔心,免遣返聲請數目持續高企,它對香港已帶來不少問題,包括社會、勞工、歧視,以至「假難民」等,如果情況持續下去,將會對香港造成深遠影響;加上政府每年用在審核聲請、公費法律支援和人道援助等方面的開支非常龐大,預計今個財政年度在這方面的開支就高達17億元,對公帑造成沉重負擔,我們絕對不希望見到它變成一個「無底深潭」。
    香港在九七回歸後,繼續履行《禁止酷刑公約》的規定,即如有外國人聲稱被遣返原居國家,會遭受酷刑、不人道對待,以及迫害,特區政府就不可以強行把他們遣返。隨著終審法院在2012年12月對Ubamaka案,以及2013年3月對「C等人」案作出裁決,政府亦於2014年3月3日起實施統一審核機制,由入境處一併處理主要以酷刑、不人道及迫害三種理由提出的免遣返聲請。同時,政府明確表示,根據「所有適用理由」而提出的免遣返聲請,會按統一審核機制一次過審核。但其實,統一審核機制實施2年多以來,不少律師對於「所有適用理由」的涵義都感到模糊,尤其是《香港人權法案》第2條在統一審核機制下是否一個適用理由,所以不少律師都向入境處作出查詢。
    入境處在今年9月12日終於發出通告,正式闡明處方對「所有適用理由」的立場,即在統一審核機制下,入境處除了評估聲請人如被遣送至另一國家會否遭受《入境條例》第VIIC部所訂明的酷刑風險外,亦會評估聲請人根據《香港人權法案》下的絕對及不容減免的權利會否有個人及重大的風險受到損害,例如《人權法案》第2條所指的生存的權利及第3條所指的不人道處遇。簡單來說,統一審核機制下聲請的適用理由,除了原來的三種,包括酷刑、不人道處遇及迫害,由今年9月12日起,生存權利亦已被入境處確立為第四種適用理由,而聲請表格亦已於該日起作出修訂。
    主席,入境處正式將「生存權利」確立為適用理由,雖然已經訂立個別的一次性措施,但是否證明了現在的統一審核機制存在一些漏洞?將來會否因為有更多的適用理由而令到審核聲請再翻炒,讓入境處的工作量百上加斤,清理未處理的案件更是遙遙無期?
    針對免遣返聲請及其造成的潛在問題,我在今年4月聯同新民黨葉劉淑儀議員和田北辰議員,以及多名區議員和在港的印度商人,約見了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反映了我們的意見和建議。而我今日提出修正案的主要目的,是希望促請政府全面檢討及優化統一審核機制,包括研究規定免遣返聲請人士須在抵港後的指定時間內提出聲請、增加律師及傳譯員數目,以及引入電視直播聯繫及電話中心等資訊及通訊科技,以加快處理現時積壓大量的聲請個案,同時希望政府全面檢視公費法律支援制度、研究設立收容中心,妥善安置及管理提出免遣返聲請的人士,以及檢視為聲請人提供的援助機制。其實,新民黨早前已向保安局提出,希望政府考慮在香港偏遠地方設立禁閉營,在合理時間的原則下,安置來港提出聲請的人士,此舉既可提高阻嚇力,亦可減低偷渡來港的誘因。
    事實上,涉及免遣返聲請的問題眾多,現時審核程序就有不少需要優化地方。我認為政府應研究是否透過立法,收緊程序,包括明確規定聲請人須在抵港後的指定時間內提出聲請,避免一些在港完成工作後因為簽證到期要離港,之後再提出免遣返聲請以此留港。規定聲請者在指定時間內提出聲請,既可以縮短他們留港的時間,亦可以減低他們在香港非法工作的誘因。
    主席,為加快審核現時積壓大量的聲請個案,保安局在11月11日的保安事務委員會上表示,政府打算推出法律支援試驗計劃,希望透過設立一批律組成的輔助名冊,以補當值律師服務計劃的不足。從增加律師人手角度出發,有關試驗計劃是可以增加律師的供應,但同時又有一些疑問和憂慮,包括香港律師會和香港大律師公會在培訓方面能否配合?在當值律師名冊及輔助名冊兩者同時推行下,會否出現同工不同酬的情況?政府聘請律師或大律師後,若由無經驗者提供相關支援服務,包括接見個案人士及負責行政工作等,會否令律師要承擔更大的法律風險,甚至可能會造成更多上訴案件,結果令聲請個案所需的處理時間變得更長?
    事實上,除了我之外,不少法律界人士對於這個試驗計劃的內容和具體運作都有不清晰的地方,但在未搞清楚這些疑問的時候,入境處已急不及待在11月中向現有當值律師名冊內登記的律師發信,介紹有關試驗計劃,並邀請他們參與該計劃。我當然希望有關計劃能成功推行,以加快處理現有積壓的個案,但同時亦希望政府正視有關問題,及早妥善處理,以免影響計劃的推行和成效。
    此外,我建議政府應研究如何透過改善和優化現有的傳譯安排,進一步提升個案處理的效率,以及加強善用資訊及通訊科技,包括引入電視直播聯繫及電話中心等,聲請人以透過這些通訊科技與負責處理其個案的律師,在兩個已安裝有關系統的地方,進行視像通話,過程中,傳譯人員亦可透過有關系統提供傳譯服務,相信對加快處理現時積壓的個案會有莫大幫助。事實上,在現行的司法制度下,已有法例規管以電視直播聯繫方式向法庭提供證據的程序,亦是行之有效,所以很值得在免遣返聲請過程中引入。
    主席,其實不少國家在處理難民或尋求庇護人士方面的經驗,都是值得香港參考。例如澳洲政府處理難民庇護申請時,如申請人無法親身前往澳洲移民局辦理相關程序,澳洲入境官員會考慮以視像設施或電話與申請人通話,節省交通時間和人力成本。此外,澳洲移民及邊境保護部亦提供翻譯及傳譯服務,為有需要人士提供24小時全年無休,超過160種語言的即時電話傳譯服務。我相信澳洲在這方面的經驗都是值得香港參考。
    主席,免遣返聲請及其引發的連串問題,對香港已造成一定影響,我希望政府全面檢討及優化現有審核機制,讓這些困擾香港多年的問題,早日得以紓緩。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