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法律人電腦版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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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人電腦版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11-14 01:00:21
    有 249 人按讚

    不實廣告的典範。
    請問調法務部辦事的檢察官們,是多久沒辦案了?有沒有看過全台各地地檢署的真實破爛設備窘境?
    果然,要夠無恥才能成為高層官員。

    要聽實話嗎?
    真實版在這裡:〈檢仔聊齋(三):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檢察體系〉http://bit.ly/2lPZEk9

    〔 只要有司法實務經驗的法律人都知道,檢方的硬體設備有多貧瘠。

    以筆者的偵查實務經驗,偵查庭電腦設備陳舊,當筆錄與錄影播放系統同時使用時,時常會當機,導致錄影中斷、書記官打好的筆錄滅失。此等情況並非罕事,輕則浪費檢察官與當事人的時間重新訊問,重則導致庭期空轉、無法鞏固供述證據。

    檢察官辦公室的公務電腦也有一樣惡劣的狀況。筆者與不少檢方學長都有相同的慘痛經驗——使用「漢書」(檢察官書類製作系統)時,如果同時勘驗錄影檔案、上網查詢資料,書類系統很容易當機,存檔功能也時常發生問題,導致辛辛苦苦繕打的書類進度付之一炬。

    至於相關辦案資訊系統、遠距訊問系統當機、停擺,也是家常便飯。「公務電腦與辦案資訊系統彷彿停留在20世紀」是許多檢察官的夢魘。不少檢方學長私下譏諷法務部提供的作業系統是「拖延辦案系統」,甚至也有不少偵查隊員警表示:「檢察官的辦公環境比我們還差!」

    提到辦公環境,也不得不提一下冷氣與其他硬體設備。不少律師界的友人都有類似的經驗,炎炎夏日,在酷熱的環境裡很難在開庭時靜下心思考,且當事人的脾氣有時也會「隨著氣溫有所改變」。法院與地檢署通常在隔壁,但在某些地檢署,如果是假日或夜間,為了省電,中央空調與特別偵查庭的冷氣就會停止服務,但如果聲押而進入法院,馬上就有空調讓大家平心靜氣思考。「一牆之隔、好幾度的溫度之差」,這是不少司法從業人員的共同心得。

    在硬體設備方面,有些地檢署建築老舊、提解人犯通道動線設計不良,不但造成法警與司法警察執勤風險、檢察官人身安全潛在風險,甚至更曾發生人犯逃亡墜樓死亡的案例。

    某些一級地檢署,檢察官人數較多,數名檢察官共用一間辦公室,辦公室環境擁擠,檢察官被淹沒在卷山卷海之中,而擁擠的環境,也不免有蟑螂、老鼠橫行。筆者過去在新北地檢署服務期間,承辦一件卷宗厚達數千頁的案件,在我將書記官推來的卷宗放入辦公室卷櫃時,卷櫃隔板應聲而垮,還被砸傷腿。

    然而,在我向總務科反映卷櫃須修繕後,將近一年無人聞問,直到我在遞出辭呈後,忍不住公開投書提問:「那個被卷宗壓垮的卷櫃隔板,何時有預算可以修繕?」在文章刊出翌日,行政科室主管才至筆者辦公室「關切」。

    環境惡劣至此,更不用談需要負擔高額費用的專家鑑定了。人人都期待「精緻偵查」與「科學辦案」,現代許多新興犯罪均需要專家鑑定,然而有人關心鑑定費用在哪嗎?以鑑定費用為新臺幣3,000元的直轄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費用為例,很抱歉,這筆錢地檢署付不起,所以在具有爭議性的案件開庭時,檢察官必須花費精力「說服」當事人繳納費用送鑑定,說有多卑微就有多卑微。〕

  • 法律人電腦版 在 李開復 Kai-Fu Lee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9-04 12:34:24
    有 345 人按讚

    創新工場總法務官,最認真、最專業、最有耐心的律師。

    文章轉載自微信公眾號瞰法
    ………………………………
    創新工場林鶯:李開復的硬核總法務官 ,創業浪潮的見證者

    故事得從十年前講起——

    2009 年 9 月,身為「明星經理人」的海歸李開復,離任谷歌大中華區總裁,開始創業。

    他的創業方式,是成立「創新工場」,幫助年輕的創業者們創業。

    沒有任何創業經驗、也沒有任何投資經驗的李開復,同樣經歷了創業的艱辛。

    在那年的央視《對話》節目中,周鴻禕對李開復說,你的計畫非常好、非常創新、非常值得一試,但「您自己沒有從零開始過,如何教別人從零開始呢?」

    在那個大量靠親朋好友及個人做天使投資的時代,創新工場旗幟鮮明地要將天使投資機構化,這不免讓人覺得「書生意氣」。李開復飛遍全世界,才融到第一筆基金。

    在中關村鼎好大廈第 10 層的辦公室裡,創新工場這艘創業大潮裡的衝鋒舟,艱難地啟航。

    2011 年,正在大成律師事務所做合夥人的林鶯,接到獵頭的電話。在金杜工作 4 年、大成 3 年的律師林鶯,在投融資領域富有經驗。

    尋人者,正是當時帶著光環的投資公司:創新工場。

    林鶯來到鼎好 10 層,見到李開復,還有其他兩位核心創始人。這位在電視上、網路上十分富有魅力的名人大咖,在她的眼前,親和而務實,是一個執著而樂觀的理想主義者。

    開出的薪酬條件只夠她當時收入的「腳脖子」。

    但「是一群有理想、想做事的人」。林鶯決定登上這艘船。

    創新工場引入林鶯,是為了建設超強的投後部門。

    這在當時同樣是不被看好的方向。那時對於「優秀投資人」的定義,就像神槍手,在眾多參差不齊的項目中,能命中那個潛力大的。命中了,是神;沒命中,認栽。

    創新工場的理念不一樣,他們覺得創業者需要「扶一程」。創業者也有短板,幫他們補上短板,長板才能跑得更穩更快。

    他們找來業內最資深的財務、法務、HR,為被投公司提供很深度的幫扶。

    林鶯負責組建法務團隊。初來上班時,創新工場的開放式辦公室裡,坐著加速計畫、助跑計畫孵化起來的早期專案,工場內部孵化的六個項目中就包括後被阿裡巴巴收購的友盟,創始人蔣凡幾年後成為淘寶新總裁,還有曾經名噪一時的豌豆莢。

    李開復在創立之時曾說:「人是社會最寶貴的財富,如果創新工場能夠培養出優秀的創業者,這些人的公司可能夭折,但這些人才是我們培育出來最有價值的。」


    而在林鶯眼裡,當時的創業環境實在是原生態,原生態到簡陋。創業者可以獲得的資訊和支援都非常有限。

    林鶯之前在律所見慣了企業從 1 到 100 的過程,現在著實被這些從 0 到 1 的小創業公司所面臨的艱辛和所處的狀態「驚」到了。

    小黑屋裡,她在白板上給創始人講什麼叫做 VIE 結構,怎麼搭、怎麼走流程,哪一步的審批怎麼做,從頭掃盲。

    有些政府流程很複雜,林鶯帶著創始人去和主管人員溝通解釋,一點點解決困難。

    有一天,她接觸到一個種子項目的創始人,公司的底層結構做得讓她這個法律人很意外。幾個兄弟註冊一個公司就是股東,專案沒成簽個協議說了拜拜以為就散了,甚至不知道還需要做工商變更。

    那個時代沒有像今天這樣友好的創業環境,萬事靠自己摸索,在網上都查不到多少有用資訊。創業者只能這樣野蠻生長,憑著本心「天真」地摸爬滾打過來。

    林鶯幫他們從頭做了梳理,重新設計架構。這個項目自 2013 年上半年上線,已經成長為中文互聯網最大的知識型討論社區——知乎。

    後來知乎搬離工廠辦公室,創始人卻還是會經常回去,一起聊聊財務、法務等方面的問題。

    2013 年,磨刀霍霍、躍躍欲試的米雯娟,拿著幾頁十分簡單的商業計畫書,單槍匹馬地跑到創新工場找李開復。

    沒有海外留學背景沒有互聯網經歷,只有一個創業 idea。但李開復覺得她是一個難得的創業者,「土洋結合,非常接地氣,同時又上得了檯面」。

    米雯娟拿到了 300 萬元天使投資,並且在創新工場辦公區開始孵化VIPKID。

    最初的 4 個學生中有 3 個是創新工場高管的孩子,包括林鶯的孩子,還有工廠 CFO 的孩子。

    不少公司都是入駐之後才設立起來的。林鶯幫助他們「走一步想三步」。未來是要融美元還是人民幣?結構大概怎樣去搭建?他們在市場是在什麼地位?可能會涉及什麼牌照?行業有何特點?員工激勵該如何設計?

    事無巨細。她覺得,只有把法律管理的理念注入到整個管理體系中去,創業公司才是有了一個穩固的地基。

    創業者應該繃上一根弦,知道在做 Logo 之前先要去問一問律師需不需要注冊商標,知道在整個產品發佈之前,先要去問一問是不是某一些專利要去申請。有了這跟弦,創業才能有備無患。

    VIPKID 經過一年多只有幾個技術、幾個內容、幾十個學生的艱難孵化,2014 年 10 月,獲得了經緯中國、創新工場和紅杉資本聯合投資的 500 萬美元 A 輪融資。2018 年,VIPKID 完成 5 億美元 D+輪融資,據 36 氪報導,估值突破 200 億元。

    同樣的信任還來自于米未傳媒的創始人兼 CEO 馬東。作為《奇葩說》、《樂隊的夏天》的締造者,馬東能力不可謂不強,資源不可謂不多。但他有重要決策做不下來時,也會跟林鶯討論。有一次聊完之後,說,這事兒我們聊了很久,但現在我可以做決定了。

    這讓林鶯十分自豪。作為法律工作者,能夠給到創業者解決方案,給到安心和信心,能夠為許多有潛力改變世界的創業項目保駕護航。這份工作的價值給到她很大成就感。

    但並不總是那麼走運。

    創業項目常常像在刀刃上行走,創新、突破,意味著就要打破現有規則,挑戰社會的既有習慣。

    對於工場投資的專案,林鶯團隊會寫文章、請專家來做講座,普及知識,對於某些專案還會對接律師,專項幫他們做資料的梳理和建議解決方案。但無論如何作為一個投資人,也只能夠做一些週邊協助,最後的決定、具體的管理只能靠創業團隊自己。

    這有時候就能體現出人性的弱點,當創業者在模棱兩可的地方,或者在一些業界都有但是又不合規的地方,怎麼樣能夠克制自己的欲望、合理平衡風險,怎麼樣能夠做到既能讓業務發展又能合規合法,這是每一個創業者都應該思考的問題。

    但這恰恰也是林鶯這個法務團隊的特點:從不簡單地說 No。

    一個項目的法律風險常常是真實存在的。但是這個風險有多大?是不是核心的?是不是致命的?未來有沒有調整的機會?

    作為投資來講,風險的控制也是分階段的,是動態的。把住紅線,而後對趨勢進行判斷,在發展過程中不斷去化解風險。

    法務往往沖在前面,從專案的第一手資料開始,努力深挖,力爭吃透整個行業,給到投資部門更多具體的參考。在專案成長的過程中,又不斷和創業者一起去尋找解決方案,開闢道路。

    2013 年,李開復患淋巴癌赴臺灣治療,離開創新工場一年多時間。

    很多人說老闆走了,公司是不是要崩塌了。恰恰不是,創新工場的同事們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團結。林鶯的法務團隊也沖到前面和同事們一起去募集基金,跑業務。

    作為公司唯一一個有獨立辦公室的大佬,李開復的房間始終敞開在那。他不在時,這裡就是大家的會議室。這個習慣,一直保持到今日。

    2016 年,創新工場 AI 工程院成立,李開復親任院長,王詠剛任執行院長。2017 年,兩人合著的《人工智慧》出版。

    這位卡內基梅隆大學的電腦學博士,深信人工智慧將會、也已經在改變人們的生活。

    在書中,律師這種強社交、高決策型工作,被劃在相對於「危險區」、「慢變區」的「安全區」。

    林鶯也堅持,人工智慧之於法律,更是一個輔助性的工具,而不是簡單替代性的。

    機器學習就像小孩子一樣通過餵養資料長大。以前微軟有一個人工智慧聊天產品,很多網友故意惡意去引導它,對它說髒話,於是就變成了一個愛說髒話的人工智慧。法律同樣,社會在變化,法律在變化,哪些資料可以用來餵養,始終是要有人把價值觀注入進去,不斷去做糾偏,才能成長得越來越成熟。但不可否認,技術發展的洪流,是不可阻擋的。

    2019 年 9 月,距離創新工場成立正好十年。

    這十年,中國的創業大潮經歷了一輪爆發,又正在趨於冷靜,深化。

    這十年,我們見證了各種賽道的湧現、跌宕,有許多明星公司崛起,也有許多陪跑者黯然離場。

    互聯網毫無疑問在持續深度地改造著我們的生活。有一些人,眼界更高,視線更遠,他們註定,是為未來而活。

    在這一輪大潮裡,林鶯是見證者,更是參與者。

  • 法律人電腦版 在 Chicken Joanna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6-21 19:39:49
    有 100 人按讚


    ...

    1. 先簡單解釋一下現行法律”強制授權”的意思:在”無法”聯絡上原作者(伕名/往身)的前提,政府可以代為授權”音樂著作”;反之,若作者還活著,而且可以輕易藉由FB或版權公司聯絡上的話,政府是無法行使強制授權的;若不經作者同意而侵犯到他的著作權可是要背上”刑事責任”的。
    而下週二即將三讀通過的新版強制法,簡單來說就是不管作者死活,只要你的作品在台灣公開發行滿六個月,就可以被任意申請授權,且授權金額由政府來決定。所以,任何人的作品發行六個月後,任何有心人士都可以任意侵犯作者的著作權而不用負上”刑事責任”...而付不付錢這件事?基本上那屬於民事範圍。 這就是為何之前那幾百首歌被強制授權後,廠商賴著不付錢的原因—反正不會被抓去關。

    2. 可怕的來了:新修法條裡有”電腦伴唱機”這個從來沒有出現在任何一部法律裡的名詞。什麼是電腦伴唱機?簡單來說就是有電子元件,可以伴唱功能的機器--說白點,有可能就是你現在看到這段文字所使用的手機、電腦、平板....

    有發現最恐怖的事了嗎?這就是為何MCU總幹事 Chi-Kang Peng 發的懶人包裡下了那樣的結論:新法一過,台灣音樂圈就完蛋了,因為新歌只要發行後6個月,就隨便人家用、隨便人家給錢了。那誰還願意花錢出唱片?整個工業不用太久,從創作端到製作端就此瓦解...

    3. 最可惡的是,通常這麼重要的修法,政府是要經過一定程序(比如公聽會徵詢各方意見...等等) 之後,確定此法”毫無爭議”才會進立院三讀。但「執政黨立法院黨團」認為此法毫無爭議,所以跳過所有程序,細節我不清楚,總之下週二前若沒另外的爭議,這法就三讀通過了。

    此惡法一過,整個社會都是既得利益者(再也不必付錢買音樂了),除了音樂人!除了音樂人!除了音樂人!執政黨為了得到選票,把音樂人當祭品了,憲法賦與我們的財產自由就這樣被犠牲、剝奪了。

    此惡法一過,你再也無法自主決定自己作品值多少價,選擇你想賣的客戶了。

    此惡法一過,你唯一可以選擇的就是轉行。

    或是,想辦法讓這份爭議浮上枱面!如果你跟我一樣是小人物,那就一起拼命分享這資訊!直到讓那個願意挺、有流量的音樂圈朋友/歌手/藝人發表對這件事情的關注,請跟他說:完全不需要選邊站!只要表達對新法的不解就可以了!那就代表所謂的「爭議」~那就代表這次修法需要公聽會!而不是就這樣在極短的時間內默默地被絕對多數的立委諸公們強暴了!

    ps.我本人不是學法的,可能有些專業法律名詞使用不恰當,敬請海涵~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細節,今晚彭老師 Chi-Kang Peng 會在FB上開直播,他才是專業法律人,到時大家可以問他~

    ps2.也可參考MUST李董事長 Eriky Lee 的FB文章,也能了解更多的細節。

    #音樂人救音樂圈
    #我不想成為祭品
    #台灣音樂當自強
    #不自殺聲明在此
    #請幫忙用力分享
    #為了下一首好歌
    #音樂人再不團結
    #以後就沒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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