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法定財產制修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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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法定財產制修法產品中有6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元照出版,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月旦法學雜誌 第317期(2021,10) 政府機關與各項公務之運作,端賴文官體制與公務員之良善治理。但公務員與其僱傭人間之法律關係,並非一般之私法人與其受僱人間之一般契約關係,而有一定之身分、資格、任用、晉升、退休、撫卹與各項職務執行評估之特殊規範。早期基於特別權力關係理論,相關公務員之內...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5的網紅凌子楚 最清楚,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一日議會 第十次 都市計畫專案小組會議】(1097) 首先感謝蔡榮豐議員、王美惠議員、孫貫志議員、都發處顏處長、都發處科長、地政處饒處長、行政處法制科科長,共同參與容積移轉自治條例,或者是容積移轉許可要點辦法修正,最後的定案會議。 首先說明的是,容積轉自治條例,是為了解決50年來公設保...

法定財產制修法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8-03 15:23:53

#政治歸政治 #法律歸法律 —————————— 18 歲登大人,我有哪些權利呢? ——————————  18 歲就可以登大人,代表你已經足夠成熟,可以獨立和社會進行「無閹割版」的互動,但於此同時,也表示你已經做好準備為其他人負擔完全的責任。  到底民法之中,成年和未成年之間的距離,...

  • 法定財產制修法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18 15: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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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旦法學雜誌 第317期(2021,10)
      政府機關與各項公務之運作,端賴文官體制與公務員之良善治理。但公務員與其僱傭人間之法律關係,並非一般之私法人與其受僱人間之一般契約關係,而有一定之身分、資格、任用、晉升、退休、撫卹與各項職務執行評估之特殊規範。早期基於特別權力關係理論,相關公務員之內部關係與外部關係,均由特殊之法律規範,且其救濟亦有特別管道,甚至僅有內部救濟管道。然而近來由於此等特別關係之再檢視,相關「特別」之處越來越少,而公務員關於其權利救濟亦有真正外部化之司法救濟。有鑑於此,本期特別邀請到黃錦堂教授針對釋字第785號解釋與公務員訴權、許育典教授以該號解釋後之公務員程序保障等議題,提供嶄新的分析與省思。
      
      
    此外,在新興法學議題部分,本期則有陳忠五教授對最高法院關於金融機構於受債權質權設定通知時之告知義務、王皇玉教授就侵害營業秘密之犯罪行為、沈冠伶教授就民事法院數位轉型與現代化等議題,均有精彩的闡述與論證。郭大維教授與劉明生副教授,則分別就今年新修正公布之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以及公害事件責任成立之因果關係與舉證責任,提供了即時性之論述。而中國大陸學者部分,本期則有方堃教授就環境法與稅法之互動、魏求月講師就涉外網路人格權紛爭之管轄決定,進行新穎的法學思考。同樣關於新興熱門涉外議題,吳光平副教授就跨國同性別結婚之準據法問題,分析了既有涉外民法的適用困境與修法建議。
      
      
    關於實務見解之闡述,李素華教授就最高法院關於智慧財產權侵害之損害概念、許恒達教授針對詐欺罪之新近判決動向,均有第一手的評論。
      
      
    📕本期內容
      
    【本月企劃】公務員權利保障與救濟程序
    🎯釋字第785號解釋與公務人員訴權之發展
     ──德國法之比較/黃錦堂
      
    🎯法治國下的公務員特別權力關係與程序基本權
     ──釋字第785號解釋後的公務員程序保障/許育典
      
    【法學論述】
    🔸金融機構於受債權質權設定通知時,有無告知質權人其得行使抵銷權的義務?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039號判決引發的問題/陳忠五
      
    🔸論侵害營業秘密之犯罪行為/王皇玉
      
    🔸民事訴訟之線上起訴與遠距審理(下)
     ──民事法院數位轉型及現代化之展望/沈冠伶
      
    🔸論2021年1月新修正公布之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從比較法的角度觀察/郭大維
      
    🔸公害事件責任成立因果關係舉證責任分配與舉證減輕之研究/劉明生
      
    🔸環境保護中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法理思考
     ──以優化環境法與稅法的功能配置為切入點/方堃
      
    🔸涉外網路人格權糾紛中「損害結果發生地」法院管轄的分野與修正
     ──兼評2019年《使用互聯網侵犯人格權》決議之第5條/魏求月
      
    【專題講座】
    ✒臺大民商法判決研究會系列之一
     再論智慧財產權侵害之「損害」概念
     ──評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2359號民事判決/李素華
      
    ✒國際私法新趨勢系列之二
     論跨國同性別二人之結婚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之現在與未來/吳光平
      
    【實務選評】
    ◾刑法裁判精選
     ──詐欺罪之近期判決動向/許恒達
      

    📕本期完整介紹: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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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財產制修法 在 工商時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04 14: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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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用離婚榨乾另一半財產?先看看你對婚姻的貢獻】
    有個竹科新貴抱怨老婆,婚後原形畢露,每日只知打扮得漂漂亮亮,喝下午茶及購物,既不打理家庭,讓他沒日沒夜地賣肝工作,回到家竟得不到溫暖。

    他跟朋友提到「好想離婚」的事,朋友卻提醒說,小心《民法》第1030條之1條文,財產要被另一半「分走一半」,嚇得離婚的念頭都吞了回去...

    #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法定財產制 #分別財產制

  • 法定財產制修法 在 台灣民眾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22 21: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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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全台灣的愛貓人士心都碎了,#惡劣的業者為了牟利,走私154隻稀有品種貓隻,導致這些來源地不明的貓隻,在防疫的前提下必須依法進行人道處置(安樂死)。

    事發後,蔡英文總統用臉書表達痛心,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也在輿論壓力下出面說明,並承諾將修法加重罰責、販售寵物必須出示相關證明等,杜絕業者又因為有利可圖而走私動物進口販售。

    #民眾黨肯定蔡政府迅速回應作出上述亡羊補牢的作為,但我們仍然遺憾的是,為何蔡政府老是要等到犧牲生命之後,才會有系統性的檢討改進?

    酒駕撞死太多無辜生命,刑度也不斷提升,「酒精鎖」制度卻始終沒有落實;太魯閣號犧牲了49條人命,才換來台鐵願意全方面改革的承諾,甚至重新檢討工程招標上的缺失。

    如今,154隻貓咪生命的逝去,能不能喚起蔡政府對於查緝走私動物、杜絕非法販售的重視?

    如同本黨 蔡壁如 委員所提出的,全台灣到目前為止,#動物保護檢查員才192人,根本沒辦法處理每年數十萬件的動保相關案件,而且這些動檢員沒有司法調查權,讓過去「動保法」定罪率僅2.5%,#根本沒辦法有效遏止虐待動物、#非法販售及走私等案件。

    如何保障動物生命權?增設「#動保警察」是可以思考的方向,透過賦予動保警察司法調查權,讓涉及刑事犯罪的動保相關案件可以有效被執行,貫徹罰則,才能避免類似的悲劇再度發生。

    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保障生命財產安全,希望蔡政府能貫徹改革,不能總是在無辜的生命逝去後才發生!

    #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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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眾黨2歲了,#歡迎一起加入民眾黨,「起造新台灣」💪
    https://joinus.tpp.org.tw/

  • 法定財產制修法 在 凌子楚 最清楚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0-01-01 16:08:02

    【一日議會 第十次 都市計畫專案小組會議】(1097)

    首先感謝蔡榮豐議員、王美惠議員、孫貫志議員、都發處顏處長、都發處科長、地政處饒處長、行政處法制科科長,共同參與容積移轉自治條例,或者是容積移轉許可要點辦法修正,最後的定案會議。

    首先說明的是,容積轉自治條例,是為了解決50年來公設保留地,財政不足,無法徵收的結構性問題,造成公設保留地的所有權人,不但需要無限期的繳稅,也無法進行土地利用開發,嚴重違反私有財產權的保障。

    歷經1964年都市計劃法,法定規定10年內要完成公設保留地的徵收,1973年無法完成,再度修法延長公設保留地徵收期限15年。

    後來,又經過兩次大法官釋憲會議的解釋,分別是1994年的336號解釋文,和1996年的400號解釋文,才確立了雖然財政困難,無法完成公設保留地的徵收,也需要立他法來作為補償,這就是容積移轉自治條例的緣由。

    蔡榮豐議員指出來的問題癥結,即使這一個自治條例修正,或是許可要點修正通過,也是沒有辦法根本解決公設保留地所有權人,長期以來,權益受損的問題。

    我有透過中央修法,全國一個區,讓需求容積率移入最高的六都,可以向全國買入容積率,才能根本解決容積移轉,保障私有財產所有權人,政府財政困難,無法徵收公設保留地的問題。

    基於建築法規容積率和建蔽率的結構安全考量,同意採用都市發展處的專業,建議修訂許可要點,第七條第六款,位於舊市區,基地面積未達250平方公尺的文字修正,和第七條第七款位於其他地區,基地面積未達450平方公尺的文字修正,下修有容積買入需求的土地上線,活絡容積移轉,保障公設保留地所有權人,增加出售公設保留地容積移出的可能,並在三個月內,完成法定程序。

    再次代表市民朋友,感謝都市發展處、地政處,和行政處全體同仁,在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要點修正上,共同的努力,展現和市政府保障人民權益,解決問題的最大誠意。

    我們會繼續追蹤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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