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法定空地爭議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法定空地爭議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法定空地爭議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法定空地爭議產品中有1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元照出版,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第21期(2021,9) 📕本期內容 【月旦時論】 🎯房地合一稅之規避防杜條款──談所得稅法第4條之4的修正/柯格鐘 🎯輕鬆掌握房地合一2.0,別讓獲利大失血/廖建勛 🎯股權交易課徵房地合一稅可能之爭議/林俊宏 🎯稅捐執行之拍賣無效/黃俊杰 ...

  • 法定空地爭議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23 08: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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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第21期(2021,9)
      
      
    📕本期內容
      
    【月旦時論】
    🎯房地合一稅之規避防杜條款──談所得稅法第4條之4的修正/柯格鐘
      
    🎯輕鬆掌握房地合一2.0,別讓獲利大失血/廖建勛
      
    🎯股權交易課徵房地合一稅可能之爭議/林俊宏
      
    🎯稅捐執行之拍賣無效/黃俊杰
      
    🎯個人在投保年金保險各種給付之稅負解析/陳心儀
      
    【爭點解析】
    🔸私設通路如何連結法定空地?得否免徵地價稅?──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1013號判決簡析/鄧輝鼎
      
    【學習式判解評析】
    ✒遊戲幣交易的進項稅額問題──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071號判決/吳俊志
      
    【函令解析】
    ◾所得稅法函令釋示:公告房地合一2.0非自願交易房地情形/吳鳳琴
      
    ◾營業稅法函令釋示:正常營業人之營業稅溢付稅額轉列應退稅額抵繳欠稅處理原則/黃琦文、夏翊翔
      
    【法規解讀】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解讀/曾邑倫
      
    【環顧租稅要聞】
    ◾重要租稅法令(三則)(所得稅法令、貨物稅法令)/黃琪媖
      

    📕本期完整介紹: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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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空地爭議 在 守望家園.改變金門-董森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8-12 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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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土地讓售案看毫無章法的公有財產管理制度

    金門縣議會將自8月14日起召開第七屆第八次臨時會,這次的會議將審查27案的縣府提案,其中絕大部份為爭議較小的中央計劃代墊款案。

    但在此次的縣府提案中,我實在是無法瞭解平日宣稱金門土地利用困難、苦無公有土地可供公部門進行建設開發的縣府,為何在此次會期排入土地讓售案,案件不但沒有明確的開發計劃、使用方向、影響公部門土地利用計劃,更有圖利他人之虞。

    其中,此前排入議程的第六案,審議「財團法人佛教慈濟功德會申請承購金寧鄉北二三劃測段710地號縣有地」,同意讓售案。

    該土地位於鄰接環島北路的基地上,這塊基地面積為2522平方公尺。後方鄰接的農路、國有地、縣有地廣達6500平方公尺,照理說應該是一塊非常適合公部門利用的基地,但不知縣府為何無故讓售予慈濟功德會?

    目前,慈濟功德會在下莊營區已有一間營舍做為共修處,如以現有地價價購710號地需耗資約1900萬元,但該基地的市價開發價值絕對不只1900萬元,縣府讓利於慈濟功德會實在過於明顯,有圖利個人團體之虞,且此例一開恐將造成社團法人申請價購縣府土地的亂象。

    另慈濟公德會如欲尋找辦公處所,不妨向縣府承租釋出的營區使用,一來活化金門閒置營區,二來則可收公益團體正面宣傳形象。

    ✳️ 個人建議,縣府應主動撤回慈濟功德會價購案,以正視聽!

    —————

    最後,談及適法性問題,按《金門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五十八條 非公用不動產出售範圍如下:

    一、都市計畫及國家公園計畫範圍內土地分區使用編定為可供建築使用之 土地。基地上建有縣有土地改良物時得一併出售。

    二、因情況特殊或政策需要,經本府核定者。

    三、無法單獨建築使用之畸零地或裡地。

    四、戰地政務終止前贈與、徵收、價購或徵購取得之土地,經管理機關( 單位)確認已無使用或廢置者,管理機關(單位)得專案標售。

    五、其他依法令規定得辦理出售者。 前項不動產出售,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土地法有關規定完成法定程序
     
    另第五十九條也規定,前條規定出售之不動產,其處理方式如下:一、空地、空屋應予標售。雖然《金門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六十二條另有規定,非公用不動產,為社會、文化、教育、慈善救濟團體舉辦公共福利事業或慈善救濟事業所必需者,且已依法設立法人並備具事業計畫,指明價款來源報由各該事業主管機關核定者,得申請專案讓售。但以慈濟功德會的社會地位與營收狀況實在沒必要申請價購這塊具有一定開發面積的公有地,佔縣府和所有縣民的便宜。

    最後,我想請問處份這慈濟土地的適法性何在?開發計劃在那裡?是不是有圖利個人團體的問題?會不會影響總體的土地開發計劃?還有,我們的公有財產管理制度何在?

    躍動金門-楊鎮浯

    #嚴守財政紀律
    #落實公有土地開發管理制度
    #啊不是說有做好資源盤整

    ✳️ 第七案待書面內容確認後再補上說明。

  • 法定空地爭議 在 李永萍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5-19 10:23:51
    有 552 人按讚

    【平溪舊有合法建物土地更正編定說明會】
    永萍5月14日參加了新北市地政局在平溪區公所舉行的說明會,平溪及偏鄉各區的老舊建物無法合法修繕,是困擾地方居民最嚴重的問題,也是自民國七十年以來,相關法令未能與時俱進造成的後遺症,不僅傷害 #居住正義,也阻礙 #地方創生 的未來。

    這個說明會的由來,是平溪里長聯誼會李明宏副會長於#侯友宜市長 #行動治理 下鄉時所反映。平溪區由於潮溼多雨,房屋容易損壞,又因位於水源保護區及山坡地,受到嚴格土地使用法令限制,房屋居住環境不佳,年輕人口外流嚴重,形成惡性循環。

    出席的地政局及工務局科長詳實説明,經中央機關放寬非都市計劃土地既有房屋認定後,舊建物座落土地在實施建管前,已有合法房屋存在事實者,可申請 #更正編定,將座落用地變更為建地,以申請時建蔽率標準,按建物實際面積反推其應留設之法定空地,據以辦理分割及更正編定,並增加以工研院典藏民國36~59年航照圖來加以佐證。這個作法一定程度能解決部分房屋合法化的問題。

    與會的菁桐里鄭賢良里長,在會上進一步提出了「臨時建照」「臨時建號」的提議。在更正編定同時,由工務局發給臨時建照、地政事務所於土地謄本上加註臨時建號,讓民眾得以作為申請戶籍、接水接電,並避免產權使用爭議,保障交易安全。這項簡政便民的提議,地政局及工務局科長也承諾帶回市府跨局處研議參考。

    永萍認為,#偏鄉土地房屋合法化 的問題拖延四十年無法解決,實在對不起偏鄉居民。他們為了都會民眾的水源保護,被嚴格限制土地開發,甚至自己居住的房子也無法取得合法建照進行適當整修,犧牲居住品質;也連帶影響偏鄉旅遊、經濟無法發展,青年子女欠缺工作機會只好往都市求出路,又造成了獨居老人的養護問題...。如此形成惡性循環,政府及立法機構實應加速檢討不合時宜的法規,在#國土計畫 的定期檢討過程中,重視偏鄉的居住正義、青年返鄉的地方創生才會有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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