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用實聯制簡訊掌握犯嫌行蹤?
#感謝米國應景一下🇺🇸
台中地方法院有法官當起吹哨者撰文說,刑事局就一已取得監聽票的案件,因為實聯制的關係,掌握犯嫌的行蹤
剛好刑事局有幾位朋友認識我,因此就來問我意見(只是通案的問,並沒有涉及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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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初步的想法是這樣:
⭕️ 首先,警察取得...
#警察用實聯制簡訊掌握犯嫌行蹤?
#感謝米國應景一下🇺🇸
台中地方法院有法官當起吹哨者撰文說,刑事局就一已取得監聽票的案件,因為實聯制的關係,掌握犯嫌的行蹤
剛好刑事局有幾位朋友認識我,因此就來問我意見(只是通案的問,並沒有涉及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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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初步的想法是這樣:
⭕️ 首先,警察取得的資訊不是來自指揮中心(收受端),而是來自犯嫌(發送端);若案件已經有依通保法等取得監聽票,在此範圍下取得的證據,若也沒有違反刑訴,自然有證據能力。
⭕️ 就好比,警方合法監聽查克,查克傳簡訊給「#胖胖喬」(我在刑事局的朋友)說:「胖子,我在你家樓下了,下來開門」。
警察依法取得這樣的通訊紀錄,為什麼不具有證據能力?
⭕️ 換言之,除非警方沒有監聽票,或是私下向指揮中心要簡訊的內容等,沒有依刑事訴訟法、通保法的規定,才有問題。
⭕️ 就算行政機關沒有遵守承諾(雖然民眾也習慣了?),法官也是依 #法 審判,不用「紆尊降貴」依行政機關 #講過的話 來審判(若本件是擄人勒贖或者是捷運炸彈案,見解會不會改變?)
⭕️ 我同意彰化地檢署陳姓檢察官的想法:
行政機關(不含司法警察等)說不做其他使用、做出完全無效承諾,是行政機關的問題,不是司法調查單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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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該文也提及:「更嚴重地假設,若類似做法仍被默許,未來在各種民刑事案件中,簡訊資料都可能會出現在法庭,作為證明民眾在特定時間、出現在特定地點的證據。舉例來說,僱主是否也有可能要求員工提出通聯紀錄,來審查員工居家上班時有無蹺班購物?」
我是覺得這個有點言之過早,因為其他民刑事案件,#跟已偵查機關已依法取得監聽票而得知簡訊的情形是不一樣的😅
就算沒有實聯制,僱主也可以要求員工打開Google Map記錄呀(會亂要求的僱主就是會亂要求),重點不是僱主可以要求什麼通訊紀錄,或通訊紀錄可否端上檯面,而是 #通訊內容的取得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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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剛剛新聞報導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次說,已通知警政署主動排除實聯制簡訊內容blablabla
我個人是很保留拉,這樣的說法除了打擊偵查機關士氣外,行政機關可以限制偵查機關合法取得的證據嗎(會不會是隱匿證據😂;#要嘛就是你自己要設好斷點,#不應該叫偵查犯罪的機關幫忙兌現你開出來的支票)
好拉,縱使可以限制在隸屬內政部的警政署好了,檢察官不「主動排除」你能怎樣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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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費用:$200(名額有限,額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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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方法一 電話報名(專線:02-2763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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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贏得選舉,使用這種下流的「奧步」對付老師,試問這就是「為人權奮鬥」嗎?而這樣的人,有資格擔任監察院長嗎?以陳菊的「德行」,當監察委員顯然都不夠格,何況是接掌監察院長!設若蔡英文真要提名陳菊接掌柏台,可能還要給國人更具體、更充分的理由,而不是只拿人權的大旗唬弄國人。>
監察院職司糾彈不法、揚善除奸、整飭官箴,即連監委都應是高風亮節之士,更遑論是院長了,監察院自1931年成立以來,歷任院長蔡元培、于右任、李嗣璁、余俊賢、黃尊秋、陳履安、王作榮、錢復、王建煊至張博雅,無一不是才德兼俱、素孚清望,至少是人格與操守都能為社會接受者。
報載,蔡英文要任命陳菊為監察院長的理由,主要是「考量本隸屬總統府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已改隸監察院之下,而為人權奮鬥多年的陳菊,是最適合新氣象的監察院長」。如若此一報導屬實,亦即陳菊並非是「德高望重」而獲蔡英文青睞,而是因「為人權奮鬥多年」而中選。
2006年12月8日深夜,競選高雄市長的陳菊總部,在法定競選活動全部結束後,以「黃俊英賄選抓到了」為名召開記者會,由競選總幹事陳其邁主持並有5名矇臉的「證人」出面,指控黃俊英陣營在造勢晚會後於遊覽車內發放「走路工」,公然買票賄選,還當場播放由「青年軍」以針孔蒐證拍下的畫面佐證,媒體連夜大幅報導此事,高雄市民一片譁然,最後民調一直保持穩定領先的黃俊英,竟在隔日的市長選舉,以1114票的些微差距敗給了陳菊,錯失市長寶座。
事實上,從陳菊陣營提供給司法單位的錄影帶,縱使有人在遊覽車上發放所謂的「走路工」,但發錢的只向民眾請託票投市議員黃柏霖,自始至終都未提及黃俊英,真相如此清楚明白,陳菊陣營居然可以硬是栽贓黃俊英賄選,這種張冠李戴、指鹿為馬的手段真是叫人大開眼界,即連一審法官在勘驗錄影帶時,都忍不住問陳菊的委任律師:「請看清楚整個錄影帶內容,有哪一句提到黃俊英了」?
2010年9月19日凡那比颱風來襲,造成高雄大水患,很多地區都水淹及膝,但風災發生時,市長陳菊居然不在防颱中心並且行蹤成謎,市長的去向說法紛紜,對要競選連任的陳菊似乎不利。
市政府為化解外界質疑,就公布了所謂的「高雄市政行程表」與「高雄市凡那比防救災行程」,這兩項公文書都誆指919當日下午2至5時,陳菊在市區視察並至三民區澄清路及義華路視察積水情形等,後經踢爆這兩份行程純係偽造,市議員王齡嬌並向地檢署告發,檢察官偵辦後將市長辦公室主任曾文生及觀光局主祕賴瑞隆起訴,後經法院審理曾文生判處拘役50天緩刑二年,賴瑞隆無罪。
曾文生與賴瑞隆都是陳菊的親信,曾、賴偽造假行程即使陳菊事前不知情,但兩份假行程發布之後,正常情況陳菊豈非應該即刻下令收回並向媒體及市民道歉,而如果不是民意代表踢爆並告發,陳菊是否就「佯裝」颱風來時她在巡視災區呢?更耐人尋味的是,案發後曾、賴兩人非但未丟官,前者還升任經發局長,後者則升任新聞局長,這是「論功行賞」還是「賞罰不分」?
【Yahoo論壇】構陷正人君子的陳菊掌監院?蔡英文錯亂的人權思維
https://ppt.cc/f3Ex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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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線三的日常—臭
為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本篇以創作為標題,
若有雷同,純屬虛構,請別吉我。
非經同意,請勿轉載、複製、引用,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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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來了從警備隊調來的同事,叫做阿良,據說在來他到四季分局警備隊之前,曾經在飛鴿部門服務過。
這下有趣了,一般來說隸屬於專業單位的飛鴿部門是個擠破頭都進不去的大爽缺,從來都只有聽說想進去卻分數不夠、沒有缺額,這還是第一次聽到有人從飛鴿部統調到各縣市派出所的。
這種人,要不是做過違法犯紀的事情被列管,就是單純的腦袋有問題吧。
果不其然,有一次我休假,轄內的KTV發生打架,跟我交情不錯的Sam禿居然被酒醉的民眾打了一拳,眼鏡都噴出去碎掉了,我趕緊打電話關心,Sam禿在電話裡稍微描述了現場的狀況,當天他跟阿良一網巡邏,接獲KTV報案有人鬧事砸店,到現場控制情勢與查證身分的時候,一不小心被帶頭的酒空揮了一拳。
「然後阿良,唉,真不知道該怎麼說。」可以感覺到電話那頭的Sam禿揉著額頭煩惱著。
基本上除非站位觀念很差或是心不在焉,我不會讓民眾有機會接觸正在盤查的同事,加上我們的作風比較強勢,處理聚眾或者鬥毆現場,到場後一定強勢作為、把對方的氣勢給壓過去,但想到現場處理人是從飛鴿部調來的阿良,若是沒有處理過類似場面的現場,會怯場或是不知所措也是合理的。
「你錯了,阿良馬上衝上去把對方爆打了一頓,還要靠龍哥把他們分開。」
剛好,阿良的番號跟我是同條,基本上五天有三天會一起上班,就趁著一起擔服路檢勤務的空檔跟他好好的聊了聊天。
阿良是警專31期的,平時臉上都掛著很誠懇的微笑,說話也都很有禮貌,是個好好先生,但從聊天過程中我發現他還滿語帶保留的,經驗告訴我他大概是個受過傷的人。
在大概了解飛鴿部門的工作內容後,我問他,有沒有處理過什麼印象深刻的案件,阿良皺眉頭想了想後說:
「我辦過幾次妨害公務,所以我在督察組眼裡還滿臭的,呵呵。」
阿良說,飛鴿部會特別編排勤務,取締鴿舍周邊違規拉客的白牌車。因為鴿舍有編排計程車排班的車位,但有些不肖業者會開著自小客,用比計程車跳表更便宜的車資招攬旅客,進而影響排班計程車的權益,所以他所屬的分隊對於取締白牌車很重視。
白牌車統稱黃牛,黃牛裡面分老牛跟新牛,老牛多半都已經脫產了,所以也不怕警察開單,既然不怕開單也就不會跟警察發生衝突,單子收了,等警察走了之後繼續偷偷來;新牛就是新加入的白牌車,可能是口耳相傳、也可能是想賺一筆而來到鴿舍,通常新牛在被開單時態度會比較強硬、也容易跟開單員警發生口角。
故事是發生在一位年約四五十歲的新牛身上,那天阿良執行勤務發現新牛在招攬一位香港旅客,便上前攔查,示意新牛出示證件,準備告發取締。
新牛不依,血氣方剛地開始辯解,
「你有看到我拉客嗎?哪隻眼睛看到?」
「你有錄影嗎?放出來我看啊!我就不相信你有錄影!」
「幹你娘,死警察只會搶錢!」
聽到關鍵字,阿良也火了,當場在宣讀權利後就把新牛上銬,帶回隊部。
也許在飛鴿部門真的很少接觸類似案件,阿良自己也沒有相關的經驗,當初把隊部上下搞得雞飛狗跳、雞犬不寧,最後由隊長出面協調,將新牛以侮辱公務員移送。
因為這次的新牛事件,動用到飛鴿部許多中隊的同事前來協助,鬧得有點大,所以督察組長親自到部隊警告阿良,要他別再這麼衝動,造成整個中隊的麻煩,也嚴正指責他的脾氣,並耳提面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這種職業態度的重要性。
我可以理解,畢竟飛鴿部門這種專業單位,裡面不是等退休納涼的老學長、就是打算讀書考試拚三等的同事,鮮少有人會認真做事,通常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因為新牛事件,讓阿良的一夕之間在飛鴿部嚐到「好事不出門,惡事傳千里」的滋味。
在第一次開庭後,新牛私底下來找阿良,表示希望可以和解,聲稱家中還有年逾九旬的老母親臥病在床、自己也快六十了,患有輕微躁鬱症與嚴重的憂鬱症,因為之前的案子現在還在緩刑期間,怕自己若遭牢獄之災,家中年邁的母親無人照顧。阿良思量後便同意了,簽下和解書的同時也沒有對新牛做出任何求償。
俗話說,不打不相識,在被阿良辦過一次後,新牛客氣了許多,甚至會在阿良上班時到隊部打招呼送飲料,或者阿良在站崗時上前攀談,雖然稱不上是朋友,畢竟不管交情如何,該有的界線還是要有。到最後他們兩個還交換了電話,新牛會打電話給阿良,假如當天阿良有上班,便看著他的面子不會到鴿舍排班,也一直跟阿良說等他列管到期,一定會洗心革面把職業小客車的駕照再考回來、重新開計程車,不當白牌車了。
阿良去查了這位新牛口中所謂的緩刑,發現他曾經在新北市跑計程車,因為車資糾紛而和乘客起衝突,拿出預藏的西瓜刀砍向乘客,造成流血事件,職業駕照因此遭註銷,阿良從此便對新牛特別留意。
過了幾週,新牛在一次被阿良開單的過程中表明,自己已經完成脫產手續,之後就無敵了不怕他開單;同時也透露家中的母親最近狀況很差,好像快撐不過去了,聽到他這麼說,阿良也不知道該做何表示,只能在開單後對新牛拉客的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接著又過了幾週,都不見這位新牛的蹤影,阿良還特地問了在現場的幾位老牛,畢竟黃牛們都有自己的群組,也都說好久沒看到那位新牛了。
再一次看到新牛,是在媒體報導上。新牛在某縣市把車停放在鄉間小路,於車內燒炭自殺,運氣非常好地被巡邏員警撞見,便破窗將他拉出車外,送至醫院急救。
本來阿良想要主動打電話關心新牛,卻遲遲沒有拿起電話,一個被自己法辦過、違法又違規載客的黃牛白牌車,以警察的身分打電話去合適嗎?最後只拿起手機,輸入短短幾個字的簡訊:
「如果你有困難就打給我,我們一起想辦法。」然後送出。
後來有一個晚上,因為人手不足,阿良被調配到安檢單位支援鴿舍的安檢,加上當時的罷工與旅客因停飛所引起的騷動,是個非常忙碌的夜晚。在一陣忙碌結束後,阿良發現手機有三通來自新牛的未接來電,卻又因為被叫去支援,所以也沒把這事放在心上。
最後,再也沒有在鴿舍看到新牛的蹤影。
事過境遷,幾個月後阿良也漸漸忘記這個人、這件事,直到有一天阿良準備換單位,要把所有舊卷宗整理完帶到新的中隊,再度瞥見那起他主辦的侮辱公務員的卷宗,一個念頭閃過便拿起警用電腦輸入新牛的身分證字號,查查他目前的駕籍狀態,看看他被吊銷的職業小客車駕照考回來了沒有。
新牛的駕籍狀態:死亡註銷。
「大概是死掉了吧。」阿良神情黯淡地說。
「這…」
阿良故事說到這裡,我倒抽了一口氣:
「那你當下有什麼想法?」
「就覺得對他很歹勢,辦了他那次侮辱公務員,」
阿良臉上的笑容絲毫不改色,悠悠地說:
「還有,如果那天我有接到他的電話,不知道會不會有什麼改變。」
故事接續,後來又是因為開單,阿良被一個無照、全身刺青、嚼檳榔的流氓罵了髒話,還動手推了他一把,這次可是貨真價實的妨害公務,嚴正執法的他依舊當眾將流氓上銬。
在上銬之後,流氓突然抓狂,開始瘋狂地對飛鴿們口出穢言,作勢要踢人、踹人,一邊大聲咒罵。飛鴿們鮮少遇到這樣的場面,當下又因為勤務的關係,隊部內部也沒幾個人,手足無措的大家都不知道怎麼處理。最後是待過外勤單位的老學長想辦法通知流氓上頭的堂主出面,堂主姍姍來遲後當著所有人的面,重重地賞了那個流氓兩巴掌,這才把情勢控制了住,把大家都嚇壞了。
完成妨害公務的手續後,過了幾天阿良準備出庭,出庭前又接到來自督察組的電話,很緊張地交代阿良千萬不要亂說話,要求他在法庭上字字句句都要依照督察組所下給阿良的SOP流程回答法官的問題,一邊又持續責怪他為什麼又如此衝動、動用到全隊部上下所有的支援,讓阿良打從內心的賭爛飛鴿部門的督察組。
阿良說,在整件事情告一段落後,督察組長又親自拜訪了他們的隊部,也找他過去喝茶聊天,在一陣噓寒問暖後,組長直接切入正題,義正嚴詞地對阿良說:
「飛鴿這個單位不適合你,」
「想認真做事的話,你給我調去別的單位。」
「所以,你就寫統調,調來四季分局哦?你真他媽有病欸!」
在聽完了阿良的故事後,我頂了他的肩膀,戲謔地問,
「你不知道四季分局的長官也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嗎?」
「對啊,管他的,反正我很臭嘛,誰怕誰啊。」阿良笑道。
看來往後和阿良一起搭班的日子應該會有不少樂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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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Mo
writing by 一線三
post by M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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