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法務部修復式司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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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法務部修復式司法產品中有2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7萬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百合的花語,是暗夜微光中的陪伴者~ 藉由再次修訂犯保法,同時也想再為太魯閣號事故的受害者多做一點事。 在2012年初,在日本語文學校就讀的台灣女學生芷瀅、立婕,不幸在宿舍遇害,當時因為犯罪行為發生在我國境外,不受我國《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的保障,被害者的家人經歷國際刑案調查、媒體強烈的報導與國內法...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5萬的網紅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按這裡,你可以幫助志祺七七繼續日更: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iWXd0nmBjlKROwzMyPV-Nw/join #翁仁賢 #死刑 ✔︎ 成為志祺七七會員:http://bit.ly/join_shasha77 ✔︎ ...

法務部修復式司法 在 林佳龍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8-17 12:30:06

藉由再次修訂犯保法,同時也想再為太魯閣號事故的受害者多做一點事。 在2012年初,在日本語文學校就讀的台灣女學生芷瀅、立婕,不幸在宿舍遇害,當時因為犯罪行為發生在我國境外,不受我國《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的保障,被害者的家人經歷國際刑案調查、媒體強烈的報導與國內法律訴訟,強忍悲傷,也凸顯出司法保護網的...

  • 法務部修復式司法 在 林佳龍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04 19: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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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合的花語,是暗夜微光中的陪伴者~

    藉由再次修訂犯保法,同時也想再為太魯閣號事故的受害者多做一點事。

    在2012年初,在日本語文學校就讀的台灣女學生芷瀅、立婕,不幸在宿舍遇害,當時因為犯罪行為發生在我國境外,不受我國《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的保障,被害者的家人經歷國際刑案調查、媒體強烈的報導與國內法律訴訟,強忍悲傷,也凸顯出司法保護網的死角。

    佳龍擔任立委時,在2013年4月和當時立法院同仁,促成《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訂通過,包括擴大犯罪被害人的保障範圍、賠償金從實從寬認定提供補償等,「百合」是芷瀅的日文名字 ゆり〈YURI〉,也是後來我們稱為的《百合條款》。

    促進修法也希望在降低不幸事件以外,能夠陪伴受害者家屬走出悲傷,成為他們的後盾,補足社會與司法間的安全網,法規與條款尚未盡善盡美之處,法務部近來也著手修正。

    今年初法務部和王婉諭立委、司改會提出修法建議,特別在太魯閣號事件發生後,包括兒童權益促進會理事長王薇君,也和佳龍共同與各界努力推動修法,對犯保機制進行了全面的檢討,其中,對於被害人的補助措施,希望改變過往「代位求償」方式導入「國家責任」。

    強調「尊嚴」與「同理」,代表加害人有應負擔的責任外,國家也應該透過公權力的調和讓弱勢一方的權益受到保障,不只是將犯罪事件視為加害及被害人兩造之間的關係,而是要藉由犯保法的修正,明確界定出國家提供社會補助以及協助修復被害人家庭的責任,另一方面,也希望幫助「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在協助與陪伴重建被害者的家庭的工作上,能做的更好,達到「社會安全」的目的。

    #暗夜微光中的陪伴者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

    ➡️ https://youtu.be/R5-yw2aAa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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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心亮點》
    在事故發生後,有誰能夠提供幫助呢?

    犯保協會23年來,默默守護在被害人的身後
    227位律師協助處理法律問題
    130位心理師修復心理的傷痛
    780位志工持續關懷並陪伴

    這一集《台灣心亮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董事長 #邢泰釗、組長 #尤仁傑、南投分會主任 #王麗焱,將分享在犯保協會裡看見的故事,以及他們的努力。

  • 法務部修復式司法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2-04 18: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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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設獨立調查機構,促進軍中人權保障——軍冤制度公聽會」
     
    從行政院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2014年8月28日結束任務之後,軍中仍常發生意外、疾病或自殺死亡的案件。案件中,往往有家屬和軍方各執一詞、無法互相信賴的情形,也有深入調查後,發現事實與第一時間說法不同的狀況。
     
    為了討論制度面如何讓事情能有公正客觀的調查,並重建軍民雙方的信賴,會期的第二天(2月2日),我舉辦了「常設獨立調查機構,促進軍中人權保障——軍冤制度公聽會」,邀請軍冤受害者家屬、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及國防部、法務部與內政部役政署等機關進行對話。
     
    #設立常設委員會 #制度化軍事冤案調查
     
    吳景欽副教授首先指出,外部軍冤調查制度,是解決軍中案件調查疑義和信任的方法,並認為以台灣國軍將近二十萬的規模,有必要成立常設化的委員會。吳教授所屬的陪審團協會也曾經提出民間立法草案,將服役期間死亡、失蹤,或者心神喪失、重傷和軍中不當管教的事件納入調查範圍,並讓專家學者、公正人士和家屬代表參與,達成組織上多元性。吳教授強調,委員會必須有強制處分權,以避免形式化,最好還有司法背景甚至檢察官身分的調查官,讓組織更有專業性;且在調查結束之後,也可以考慮賦予委員會提起訴訟或補償的權限。吳教授進一步舉出曾經被發回偵查五次、最後交付審判,但還是不了了之的江國慶案為例,認為進行軍事冤案調查改革的同時,也需要進行司法改革。
     
    胡博硯教授強調,處理軍中不當處遇事件,是轉型正義的最後一步。雖然國防部這幾年不斷地努力,但努力不只是軍方要對自己交代,更是要對人民交代。如果國防部花費時間心思的調查沒有人相信,也只是事倍功半。胡教授並舉出最近的司法弊案,認為有公正第三方在,才能取信大眾。胡教授也以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成立的歷史為例。運安會的前身行政院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是因為民眾不信任民航局的調查而成立,後來職權更擴張到各種交通運輸事故。因為運安會,交通安全調查的公正性才被建立。胡教授也舉出德國基本法的軍事監察使為例,建議可將相關事務交給一個專門的職位或機關,並可針對軍中制度問題提出報告,藉由第三方的監督反饋,獲得幫助機關改善的力量。
     
    #癥結在於信任 #落實透明參與
     
    洪文玲教授基於犯罪防治的專業,指出案件預防、危機處理和對家屬的事後協助是最大重點。
     
    洪教授表示,軍中管理制度和外界差異很大,因此要理解是不是軍中管理制度、霸凌文化或體制造成問題。洪教授在研究訪談官兵時,就得知因為精實案等原因兵力縮減,造成基層及高層壓力很大,也讓休假不穩定或工作量越來越重,甚至做到不適任的工作,以及部分軍人因為人際關係或資歷而被欺負的狀況。洪教授也認為,軍方的輔導機制,要和家人加強溝通服役情形,不要讓父母親最後接到一句孩子自殺了,但對軍中的生活狀況完全不清楚。
     
    在遺憾發生後,洪教授強調重點不在於苛責軍方,而是要追求真相。然而,如果相關程序不夠公開透明,家屬會不信任,也會有很多衝突和激烈情緒投射在軍方第一線的處理人員。洪教授並藉由犯罪防治理論中的中立化理論,指出軍方可能表示自殺是因為無法適應軍中生活等狀況,導致家屬在第一時間常常有軍方在推卸責任和傷害被否定的感受。然而,不論是自殺或者人為所致,也無論是出於人格特質或受到霸凌等因素,都不能否定死者身上受到的傷害。關於對被害家屬的協助,洪教授認為可以提供家屬免費法律諮詢、心理輔導機制以及社會救助。並建議可以考量像是犯罪被害人補償的制度,讓家屬能有救助的補償金。
     
    關於設立軍冤委員會,洪教授指出,獨立調查機構的需求,是因為家屬無法信任軍方調查的結果。然而,如果軍人為了榮譽或不願意傷害同胞而掩蓋事實,獨立機構能否調查真相,也有問題,更重要的是第一時間尋求諸如警方等外部證據保全和鑑識機制。洪教授也期待,能用更建設性的方式,藉由軍方的再教育讓大眾重拾對軍方的信心。不要讓過去「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練」等想法,成為合理化折磨與虐待等犯罪行為的藉口。
     
    最後,洪教授認為,建立獨立機構之後還需要建立信賴;而要建立信賴的因子,必須要修復軍方和家屬的關係。然而,軍方如果為了要維護「榮譽」而不願表示真相,修復關係就很難。也可能有人擔心說真話會害到同胞,因而良心掙扎。如果在修復式司法程序中能有保密機制,可以讓家屬能夠得到真相和道歉,也能讓家屬不會走得那麼辛苦。
     
    #真相不能重現 #家屬負重前行
     
    有許多家屬出席這場公聽會,從切身的經驗和感受出發表達看法。
     
    2020年4月,發生了黃姓中尉自戕案。黃中尉的姐姐指出,黃中尉的案件遇到手機無法解鎖和監視錄影系統故障等困難,地檢署也作出不起訴處分。軍中調查的資訊不對等,導致沒辦法第一時間保全證據。因此希望有相關機制,不然難以調查真相。而家屬之所以希望成立獨立委員會,是因為軍中封閉獨立的特性。並且,檢察官軍事經驗不足,也相當依賴軍中的調查結果,因此只有熟知軍中文化的調查,才能深入剖析死亡原因。最後,她也質疑軍中死因調查欠缺第三方介入,讓家屬求救無門,並認為目前的體制會合理化軍人在軍中死亡的結果。如果不雙管齊下推動司法和軍中的改革,就會不斷發生同樣的狀況,家屬也得不到真相。
     
    2012年發生的陳替代役男死亡案,讓家屬沉痛至今。陳媽媽表示,她想要的是真相,不是要撫卹,因此到現在仍拒領撫恤金,並質疑調查沒能查明相關疑問,以及事後役政署高層沒有積極溝通回應。陳媽媽也表示了對立獨立調查機構的期望。
     
    2008年的蔡學良案,讓蔡媽媽投入軍冤行動的行列。蔡媽媽表示,在蔡學良死亡的第一時間,她就列出十項不合理之處,但沒有獲得回應。還有她的堅持努力,蔡英文總統最後指示行政院、國防部進行實彈測試,並推翻原本認為蔡學良是被步槍槍擊的判斷。蔡媽媽進一步認為,只有由家屬參與成立軍冤委員會,協助委員會的相關人員也必須獲得軍冤家屬的認同,才不會被吃案。
     
    軍冤家屬丁爸爸表示,當初他的兒子是因為弊案而死,但當立法委員到軍中視察時,軍事檢察官竟然在電梯裡面恐嚇他不要亂講話,不然讓他一塊錢都領不到。丁爸爸同時指出軍中階級和貪汙等諸多問題,並感嘆大眾不知道軍中的黑暗。
     
    2020年1月,蘇威宇因為部隊延遲送醫,成為植物人。蘇爸爸表示,在事情發生的時候,家屬都很恐懼,更不知道怎麼面對。他到處尋找方法和真相,也想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蘇爸爸並質疑,事發後軍方以偵查不公開等理由,拒絕提供調查資料給家屬,對孩子有利的錄影更只有單張截圖;調查也不確實,每當家屬向上級提出質疑而有壓力,才有簡略的補充報告。從這樣的經驗出發,蘇爸爸認為有軍冤委員會存在的必要。
     
    2004年,在陸軍高中服務的連上士因為不堪軍中壓力而燒炭身亡。連爸爸也控訴,連長當時不合理禁假、工作做不完,孩子也和他說等不到回家。並質疑當初軍隊說會進行相關協助,才會簽和解書,但事情到現在都沒有辦法解決。到現在他已經七十幾歲難以工作,卻還要想辦法照顧將近百歲的母親。
     
    嘉義縣議員何子凡議員也舉出親戚的故事。40年前,何議員的大伯於金門服役時死亡,軍方只表示是工事意外,阿公阿嬤也未能到金門認屍,只收到送回來的骨灰罈就不了了之。何議員並指出,除了設立常設的獨立委員會,更重要的是如何在制度和資源上進行配置,讓第一時間能進行證據保全並釐清爭議。
     
    #承諾進行內部改革 #尊重相關制度設計
     
    國防部法紀調查處陳代處長表示,國防部近年有進行相關改革,從去年10月1日即試行軍風紀律改革專案,並在今年一月正式施行。有別於過去由單位自行調查,改革案建立了由上級單位調查的三級調查機制。而在死傷案件中,也讓家屬可以親自或指派律師見證調查經過,並根據案情邀請外部專家協助調查。此外,監察委員也對軍中案件非常關切,所以案件結束後都會將卷證資料送給監察院再進行調查。而如果相關制度立法通過,也會配合執行。
     
    役政署替代役訓練班張副執行秘書表示,對於役男不幸的事件感同身受,也會尊重設置常設獨立調查機構的機制。張副執行秘書並表示,前任與現任署長曾經到場關懷慰問家屬,役政署也會協助家屬進行後續事宜。事發後,役政署也已加強相關制度設計及訓練,並設置意見反映信箱及專線,希望能及時解決問題,防範事故發生。
     
    法務部法制司張科長則表示,涉及案件辦理的建議,會帶回給相關單位參考研究。至於軍冤條例,有待提出具體條文再表示意見。
     
    #四年期待落空 #盼有實質進展
     
    胡博硯教授、吳景欽教授和蔡媽媽都指出,在2016年洪慈庸委員、顧立雄委員就曾經舉辦過公聽會,也有法案提出,但在立法院的議程上沒有進展。吳教授並表示,陪審團協會在2020年底也開了軍冤委員會常設化的記者會,提出民間版條例草案,希望不要過了四年之後,還是在提出同樣的訴求。
     
    #建置獨立調查 #重視民間意見
     
    我認為獨立調查的意義,不只是家屬要找到真相,也是國防部要找到人民的信賴。現在的國防部和過去雖然有所不同,但是行政組織和方法更應該與時俱進。例如運安會、災害事故調查會和監所的外部視察小組等外部獨立機制,都可以協助機關避免同時是調查主體和被調查對象的問題,也避免和當事人或家屬發生緊張的關係,更能累積能量和經驗而專業化。而且,從國防部的角度認為不重要的問題,或許外部看來是重要的,如果有專責機構,才能避免盲點而提出改善。
     
    最後,我也提醒國防部應該更重視家屬的意見,因為沒有人比家屬更在意這樣的議題。就如同日本福知山線出軌事故,家屬和JR西日本公司合作努力,改變了諸如要求列車準點等造成風險的作為。我也認為,只有藉由各方的努力,一起推動制度改變,才能發現真相,並避免悲劇一再發生。

  • 法務部修復式司法 在 范雲 FAN, Yun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1-18 14: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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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建社會對司法的信任
    #爭議案件重啟調查特別救濟

    #實質從嚴認定不能有533準則
    #涉案人員依法從重嚴懲
    #職務法庭公開審理以昭公信

    去年監察院揭發 #石木欽案外案翁茂鍾案,爆出審、檢、警、調等多名司法人員與翁茂鍾有不當交往、收受贈物,報載甚至說翁茂鍾儼然 #喬事中心,有專用的 #茂鍾用箋,甚至還握有27本 #百官行述 筆記本。

    今天早上,司法院、法務部終於相繼公布行政調查報告結果。根據司法院的調查報告,共有 #20名現任或曾任職法官者,與翁茂鍾有不當接觸或受贈物品,其中7人情節重大、有移付司法懲戒的必要。

    而根據法務部的調查報告, #共有20名檢調人員受調查,其中3人移送檢察機關分案調查者、1人移送監察院審查是否司法懲戒、16人行政職務監督或行政議處。

    這樣的結果讓人震驚又遺憾,大批司法人員有不當行為,重創司法形象。

    蘇院長已經指示 #徹查向人民交代,我認為後續相關單位應具體採取作為,重建社會對司法的信任:

    #爭議案件重啟調查特別救濟

    相關司法人員經手的案件結果,既然已無法受到社會的信任,我認為應依法重啟調查;已經判決確定的案件,更應啟動特別救濟(非常上訴、再審)。

    司法權、行政權,面對已經發生的錯誤、有引起社會疑慮之虞的案件結果,應用最高的法律標準協助人民救濟,重新確認結果或修復既有錯誤。

    #涉案人員依法從重嚴懲

    我知道,有年輕司法官在現場履勘時,連一杯當事人遞上來的白開水都不敢接;與友人聚餐,甚至都約在法院附設的餐廳避嫌,這樣努力在維持法官獨立、廉潔的形象。反觀這次翁茂鍾案,相關單位被報載批評用所謂的 #五件襯衫、 #533準則(受宴飲、衣物、禮品各5次、3次、3次)作為調查標準。

    今天早上司法院已經否認有所謂的 #533準則,但因為調查報告還沒完全公布,無從檢視個案認定標準為何。

    而看法務部發布的新聞稿,調查參考標準確實白紙黑字寫有 #接受翁茂鍾宴請5次以上者、 #接受翁茂鍾餽贈襯衫5次以上者,被諷刺原來不是533準則而是 #55準則。讓人意外:報載的誇張量化標準居然雖不中亦不遠!

    法務部這次的調查名單中,有前監委方萬富在擔任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期間,也是接受過宴請五次、襯衫五件,但購買翁的怡安股票50張!前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曲鴻煜,接受過宴請2次、襯衫6件,購買翁的怡安股票10張!

    換言之,這樣寬鬆的量化標準,根本無法真正揪出有不當往來餽贈的司法人員!

    不論是司法院、法務部或內政部,都不該用寬鬆的形式標準來調查,而應綜合考量實質認定,出現在翁茂鍾 #百官行述 筆記本中的,就該逐一檢視調查,若有不當,就應依法從重嚴懲。

    #鬆掉的政風螺絲應檢討

    這次司法院受調查的13人,因情節較輕,且已超過行政懲處(職務監督)的5年行使期間,而無法懲處。

    這顯示過往司法院的 #政風螺絲鬆了,是否內部政風監督不嚴或標準不一,導致多年以來都未揪出不當的往來餽贈,也應該啟動對政風的檢討。

    #職務法庭公開審理以昭公信

    目前相關案件有的已在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中、有的可能即將進入職務法庭審理。但目前懲戒法院對審理司法官懲戒案件的職務法庭,採取 #原則不公開例外公開 的作法。

    有鑑於這次事件已經重創司法形象,石木欽更曾任公務員懲戒會委員長,同時也有現任懲戒法院法官被調查。我認為職務法庭除了依法邀請國民參審,也應例外採取公開審理,已昭社會公信。長期來看,司法院也應評估是否修正《法官法》,改為以 #公開審理 為原則。

    《法官法》、《公務員懲戒法》在2019年才有過大幅翻修,全面強化公務員、司法官懲戒的相關規定。這次的事件正給我們一次機會教育,檢視現行法制是否還有強化的必要。

    我也會在立法院持續監督、檢視相關法規,希望能重建社會對司法的信任!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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