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法務英文職稱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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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法務英文職稱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674的網紅小金魚的人生實驗室,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2020年小金魚的日更200篇挑戰 #Day37 #100個最常見的職涯問題 009 Q:大公司底下的新創公司,是好的選擇嗎? 看到這個問題,彷彿看到我自己這幾年的工作經驗(笑) 我待過三個新創的團隊,而且共同特色是:團隊的規模小而美,但是公司本體不是。 我簡單稱之為:大公司底下的新創公司...

  • 法務英文職稱 在 小金魚的人生實驗室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7-14 08: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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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小金魚的日更200篇挑戰 #Day37
    #100個最常見的職涯問題 009

    Q:大公司底下的新創公司,是好的選擇嗎?

    看到這個問題,彷彿看到我自己這幾年的工作經驗(笑)

    我待過三個新創的團隊,而且共同特色是:團隊的規模小而美,但是公司本體不是。

    我簡單稱之為:大公司底下的新創公司。

    這樣的公司,有什麼特色呢?是不是個好的選擇?

    以下是我的五點心得。

    🎯1. 大公司底下的新創公司的總體悟與必要的心態

    一個字的形容詞是「累」,兩個的形容詞是「好玩」,三個字的形容詞是「好刺激」。

    累、好玩、好刺激大體上我這幾年的心得。

    大家可以注意到,我把「累」放在第一個形容詞,因為,不是普通的累,是真的很累。所以腦袋中第一個蹦出來的關鍵字就是「累」。
    這個累是:

    (1)時間上的累:我有過三年是沒有週休、24小時待命、週休和姐妹逛街隨時會停下來回覆訊息的

    (2)心理上的累:那三年睡覺的時候我鈴聲開到最大聲,因為我怕漏接了任何電話,時常半夜會被打電話叫起來處理系統問題。
    我記得很清楚,有一次我半夜三點半被叫醒,我一路監控到六點半,然後眯一下,九點準時上班。

    我現在想想,其實大可不必這樣,公司沒有我不會倒的,事情永遠會有人處理。

    但是我為什麼這樣做呢?

    因為,就是當時有太多人都覺得「事情有人會處理」,而我就是那個處理的人。

    而我,一個剛出社會的菜鳥,我非常非常非常需要舞台,我甚至可以說:我就是鐵了心在尋找自己的舞台。

    那時候,每次被說是工作狂的時候,我都會反駁,覺得「哪有?我沒有!」

    我現在細想:哈,我就是標準工作狂。

    但是這個累不會一直下去,我覺得一直這麼累很不正常,24小時待命這件事情會讓身體出問題,年輕的時候可以,之後就必須轉為多靠一點腦袋,而不是一直是靠時間上的付出來贏得注目。

    但如果年輕的時候,沒有任何技能,又想要前輩教自己,那麼唯一人家不願意但你多的是的就是「時間」。

    (3)至於,「好玩」跟「好刺激」則是我現在的心情。累過了之後,開始發現這其中有趣的地方,但我必須說一個很重要的心態:

    「Shit happens everyday. Don’t complain. Complete it.」

    我聽過/見過太多喜歡抱怨的人,真的不必要。

    新創團隊原先就比別人還要不穩定、不知道未來、什麼事情都有可能發生、你以為的工作只是人家商業模式裡的beta測試版。抱怨不會讓事情變好,只會讓你的心情變糟,一旦心情變糟,你處理事情的效能就會降低。

    英文有一句話說「take it or leave it.」(要就要,不要就拉倒)我覺得很適合用在新創。

    遇到問題,你要不就是接下來做完,要不你就不要管。看清了事情的本質後,其實你會更海闊天空。

    🎯2. 大公司底下的新創公司,適合誰?

    (1)新創適合「你任何部門都想要碰,你有絕對渴望學習的心。」

    很多人會覺得新創不穩定、不知道在做什麼,所以進去之後很痛苦,覺得為什麼你跟一群和你差不多懂的人一起工作,想象中那種有前輩帶領的安心感呢?

    難道是做夢嗎?

    對!就是做夢!你真的想的太美好了。

    有令你信服的前輩帶領的安心是可遇不可求,不要看太多偶像劇,覺得到處都有這樣的人,其實很少。

    新創人數少,只要你願意,你什麼都可以做!

    我在新創裡碰了:教學、訓練、行政、客服、業務、人資、合約、產品、系統維護,我幾乎把我所有想要做的事情都做過一輪了。(只差沒有下廣告跟寫程式而已)

    如果你不知道你要做什麼?那你就去新創用心的把每一個部分都學習一次。

    你可以把新創想成他就是你的「職涯大學」,在大學裡,你什麼都學,有興趣就去上課,但要認真上。

    只有認真,拼了全力,你才可有所收穫。如果你只是當作你在上通識課,那如同你已經忘了所有的通識課在所什麼那樣,你也不會在新創學習到任何東西的,甚至可以說你也不會在任何地方學到東西。

    (2)新創適合「你有絕對的渴望想帶領團隊」

    你想在新創帶領團隊其實沒有想像中的困難,只是你的心態而已。

    因為你可能不會加薪與有好聽的職稱,但如果你以一種「我會先想辦法了解全部的事情並設法解決」,很快的,全部的人都會凡事第一個想到你,這時候,你跟帶領團隊沒什麼兩樣。

    有些人不喜歡,覺得沒有職稱怎麼管人怎麼帶領團隊?

    那想一下,下一秒公司就答應你讓你就變成主管了,你就突然有能力可以管理與帶領團隊了嗎?你就可以有勇氣做決定了嗎?你還不是主管時,決定錯了都是they的錯,你是主管後,就都是你的錯,你有信心?

    如果你是那個願意想方設法解決的人,位置會是你的,不是在這裡拿到位置,也會是在其他的地方。

    接下來三點是我在新創團隊的三點現實面提醒:

    🎯1. 你雖然不想承認,但你就是含著金湯匙出身的

    對,當你聽到這句話的時候,你不要不開心,你要開心。

    你知道真正的新創團隊是每一分每一秒每一毛錢都要斤斤計較嗎?
    但因為你是大公司的底下的新創團隊,所以你不用面對投資人、你可以一直投廣告、一直辦活動,彷彿錢從天上掉下來那樣,你要珍惜。

    不相信的話,你就去問任何一個正在創業的朋友,問他如何錙銖必較分秒必爭,你就知道你有多幸福了。

    🎯2. 那些你討厭的繁文縟節:小團隊的人力走大公司的流程

    有個富爸爸,就必須遵守富爸爸的規定。

    因為你吃他的用他的花他的,人家有什麼規定你就要怎麼做。

    繁文縟節很麻煩,但是事情是人做出來的,我給你的良心建議就是:你一直卡關在哪,就去跟哪個關主做好朋友。

    例如,財務、法務、技術一向是我的好朋友。

    為什麼我提的工單,特別快速被修復?
    為什麼我的請款錯誤不會被退回只需要修改?
    為什麼我的合約法務願意先看?

    不是我長得漂亮,而是我真心花了很多時間了解他們的困難點,當他們給予我支援的時候,我從不吝嗇給很大的誇獎。

    🎯3. 整間公司什麼都有,但你什麼都沒有:系統沒有、人力沒有、標準化沒有

    把這個列為本篇文章的最後一點,是因為這是一個事實,但也就是一個事實。

    不用太多說,認清這個事實,你就會少點抱怨。

    你問我:「難道你都不抱怨的嗎?」

    當然會,心情不開心的時候,當然要說個兩句,但是,我儘量在處理事情的時候不帶有抱怨的情緒在。

    我期許我自己是解決問題的人,不僅僅是提出問題的人。

    我最常說的話是:我不是沒有情緒,我也不是喜歡每一個人,我只是很清楚知道我為何在這裡而已。

    一個工作是不是好的選擇,從我問我自己、到人選問我、到諮詢者問我,我永遠只問一句話:
    「你想獲得什麼?」

    當你知道你想獲得什麼,你就知道這個工作是不是好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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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務英文職稱 在 WorkFace Taipei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3-04 21: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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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報 | #C式語言】C_O辭典!3秒記憶那些看起來「很新創」的職務

    #C式語言 第三話「COO」,營運長,英文全名為Chief Operating Officer。

    大家都知道CEO代表何種職稱意義,但COO呢?

    營運長們經手的事務的多半是「內務」,必須精熟領域包含:文化、策略、變革、IT、財務、人才、營運、風險、公司治理、法務、供應鏈、內部溝通與公關、永續經營等議題。

    因此也常在公司中扮演以下七種角色:執行者、變革促進者、導師、另一半(互補者)、夥伴、繼任者、MVP(留住珍貴人才)。

    不少CEO會請與自己性格互補的人擔任這個職務,例如:有遠見的CEO+務實、謹慎的COO,像蘋果的賈伯斯與庫克;麥當勞的COO定位,就很明確的是未來的CEO接班人。

    COO的職務時至今日對臺灣的中小企業特別重要,你知道為什麼嗎?

    -

    👉【答案在此】
    企業擴張的關鍵職務:被忽略的營運長
    https://mymkc.com/column/content/660

    --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武漢肺炎)防治,二月份主題例會全數延期,三月份例會照常舉行,詳情請見下連結
    https://pse.is/JVF88

  • 法務英文職稱 在 謝金魚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6-06-10 17: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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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魚泡泡 我身邊有好些長輩受害

    【法理闢謠】

    據消息指出,先前主張台灣是美國未合併領土,後來改主張台灣是日屬美佔應回歸大日本帝國的假獨真統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於 2016.4.28 在其粉絲團發布消息,謊稱:「美國法務部 國家安全署 正式批准『台灣民政府』為外國政府」

    此訊息讓許多受台灣民政府詐騙仍未醒覺的台灣人因此紛紛高潮,分享資訊人數突破百人。

    唯經本連線深入調查後發現,這只是另一起台灣民政府利用語言隔閡及台灣人不熟悉他國政務的弱點,扯謊胡說,好讓台灣人繼續相信台灣民政府的鬼扯說詞,藉以詐騙金錢的具體事例。
     
    【基本資訊】
    1.關於該消息所稱「美國法務部國家安全署」:
    a.美國沒有法務部,只有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
    b.美國沒有國家安全署,只有國家安全局(National Security Agency)。

    2.關於該消息中所提供的連結:
    http://www.fara.gov/quick-search.html]
    a.此連結開啟的網站是美國司法部依據1938年外國代理人登記法(FARA,Foreign Agency Registration Act of 1938)建構的網站。
    b.在該網站可以查詢到的資料,是外國人/單位在美國的代理人。外國人/單位的代理人可利用該網站提供的表格向美國政府提出登記。

    3.該網站資料庫中收錄的代理人,所代理的是否都是國家政府?
    http://www.fara.gov/fara-faq.html]
    a.依據該網站上常見問題集之說明,資料庫中登錄的代理人所代理的對象並不限於外國政府。也可以代理外國政黨、位於美國境外不是美國公民的個人或組織、任何依外國法令設立的機構,或任何主要業務在外國進行的組織。
    b.因此,可以在該網站的資料庫中搜尋到的單位不一定是外國政府。
    c.出現在搜尋結果中的單位究竟性質為何,要以該單位的代理人提出的申請書為準。
     
    【說謊自打臉鐵證】
    若要讓資料呈現在該網站上,代理人必須依外國代理人登記法 (FARA of 1938) 之規定提出申請,而我們就在該網站公布的申請書文件中,發現台灣民政府說謊自打臉的鐵證:
    http://www.fara.gov/docs/6340-Exhibit-AB-20160315-1.pdf]
     
    根據台灣民政府的說法,美國是「批准」台灣民政府為「外國政府」。姑且不論美國根本沒有權利「批准」外國政府,如果台灣民政府的性質真的是外國政府,而且美國真的批准了,那麼台灣民政府代理人 (Global Vision Communication) 提出登記申請時,必定會明白指出他所代理的對象是外國政府。但我們卻發現:
     
    在台灣民政府之代理人提出的登記申請書中,
    一、台灣民政府的英文名稱變動:
    台灣民政府的英文名稱明明是 Taiwan Civil Government,為什麼用 Taiwanese Civil Government 申請呢?是因為申請人發現原本的英文名稱有文法錯誤所以才改的嗎?
     
    二、「代理外國政府的代理人」必須填寫的項目完全空白:
    6.If the foreign principal is a foreign government, state:
    6.如果外籍本人是外國政府,請指明:
    a)Branch of agency represented by the registrant
    a)登記人所代表的機關部門
    b)Name and title of official with whom registrant deals
    b)登記人接洽的官員姓名與職稱
     
    三、「不是代理外國政府的代理人」才寫的項目卻填了資料:
    8.If the foreign principal is not a foreign government or a foreign political party:
    8.如果外籍本人不是外國政府或外國政黨:
    a) State the nature of the business or activity of this foreign principal.
    a) 請指明此外籍本人的業務或活動性質。
    Education and advocacy group
    教育與倡議團體
     
    如果「台灣民政府」真的是以外國政府身分提出代理人申請,為什麼申請表中,外國政府代理人必須填的部分完全空白,非外國政府或政黨代理人才需要填的項目卻寫了資料呢?
     
    而且,有哪個外國政府會說自己的業務、活動性質是「教育與倡議團體」呢?
     
     
    【結論】

    台灣民政府說美國批准它是外國政府完全是鬼扯的詐騙訊息。其目的在於利用語言隔閡及台灣人對外國政務的不熟悉,利用外國政府的法律程序製造外文文件,然後胡亂翻譯、扭曲外國機構提供之資訊,好讓台灣人相信台灣民政府是獲得美國認可的外國政府,以遂行詐取金錢之目的。
     
    實際上:
    1.美國沒有法務部。連這點都不懂的台灣民政府可信嗎?
    2.美國沒有國家安全署。連這點都不懂的台灣民政府可信嗎?
    3.提供的網址是連向外國代理人登錄資訊網站,不是「外國政府」資訊登錄網站。鬼扯這點的台灣民政府可信嗎?
    4.美國沒有資格或權利「批准」外國政府。
    5.台灣民政府的代理人提出登錄申請時,連台灣民政府的名稱都沒寫對。連填表名稱都能寫錯,台灣民政府值得信任嗎?
    6.台灣民政府的代理人提出登錄申請時,在「外國政府」必須填寫的第 6 項留白。自己都不承認自己是外國政府了,美國會承認它是外國政府嗎?
    7.台灣民政府的代理人提出登錄申請時,填寫了「不是外國政府、政黨」的單位才須填寫的第 8 項。台灣民政府這不是公然承認自己「根本不是外國政府」嗎?怎麼現在又說美國承認它是外國政府呢?
    8.台灣民政府的代理人提出登錄申請時,說台灣民政府的業務活動性質是「教育及倡議團體」。有哪個外國「政府」的業務是這個?
     
    台灣民政府這次藉由向美國司法部提出代理人登記申請,然後將申請結果扭曲解釋胡說八道的做法,跟之前控告美國政府,然後將自己敗到脫褲的法院判決胡亂解釋成勝訴判決的手段如出一轍。
     
    台灣民政府及其衍生團體,如美國台灣政府、大日本人民救援委員會(自組大日本帝國重建政府)等,長期以來散佈錯誤法理觀念,利用台灣人對日本的喜愛及美國的崇拜,謊稱台灣人是日本人、美國人,以諸多謊言吸納愛台、護台、支持台灣建國獨立的人力、物力、金錢與資源,否定台灣人決定自己未來的自決權,更使「台灣地位」、「佔領」之相關論述遭到嚴重汙名化。
     
    本連線謹在此以破除台灣民政府近期詐騙論述為契機,由衷希望所有到現在還相信台灣民政府的台灣人早日醒覺,別再繼續受騙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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