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法制職系任用資格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法制職系任用資格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Ikoh (『結夏』)看板PublicServan標題Re: [請益] 有人要轉法制職系嗎?時間...
※ 引述《huchain (huchain)》之銘言:
: 小弟深覺得的長官嘴巴說依法行政
: 結果拿法規出來 還是視若無睹
: 覺得只是我的單一解釋 單位又沒設政風
: 深覺得技術類公務人員仍需有法律的認知
: 面對長官施壓民代關說刁民無禮等因素
: 有感於此 深覺得只有轉職一途 尚可延年益壽
: 享受終身俸的短暫福利
: 有人可以分享其他轉法制的方式及工作環境嗎?
: 有人要一起去世新法制學分班嗎?(目前才8人...)_
: 已尚 謝謝
分享一下轉法制職系不完全的經驗(因為最後沒商調成功)
本身也是高考技術類科及格
錄取的隔年就進了貴陽街法學院的碩專班
最短修業年限四年
達到法制高考要求的20學分後
就可以寫好申請書備妥學分證明到銓敘部請求認定具有法制職系任用資格
銓敘部會回個書函告知是否具備法制職系任用資格
但也會告訴你任用與否是機關權責
拿到這張就可以開始找缺投履歷了
技術類科如果具備法制專長
在技術為主的機關升遷會有優勢
我是在中央三級機關任職
拿到法學碩士以後馬上就有地方三級機關開出P07-P08的法制專員來挖角
商調來了以後因為某些原因放棄
半年後應徵中央二級機關法規會P07-P09法制專員
以備一的資格錄取
商調來了以後原機關開P08-P09缺留人
記得法規會面試的時候問了一個問題
你是技術職系來法規會幹嘛?
我的回答是因為我是技術職系出身
更能了解技術機關業務單位的需求和想法
加上後來的法學訓練養成
應該能夠協助業務單位和法制單位更有效的溝通
或許是這樣的回答有打動法規會
讓我能在一群法制 政風職系人員的面試中以備一錄取
不過我是不清楚只有學分班的學歷是否足以讓機關任用你為法制
因為面試過程中我提到我的興趣是行政法
馬上就被問行政處分的撤銷和廢止之區別來秤秤斤兩
或許在法制和行政類科眼中這問題只是行政法的ABC
但至少我身邊的技術類科同仁可能有50%說不出所以然
當你具備這樣的能力就能凸顯你的不同
台北市和新北市的局處內都有編制的法制專員或秘書缺
技術類科的如果取得法制職系任用資格後在這類機關轉職系會比較容易
他們很需要懂業務又懂法律的人
以我認識臺北市的某局和某處法制專員來說
一位是建築工程職系的法學碩士
一位是地政法律雙學士學位
具備這樣的資格以後 大概可以保證不會P07到老
最後順便幫母校貴陽街法學院碩專班打一下廣告
四年80學分其實一下就過去了
歡迎大家踴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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