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發生了警察在執勤中,發生意外身亡的事故;這次是一位,剛從警專畢業分發一個月的學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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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不到一年,就有3到4位國道員警在執勤時被後車追撞殉職的情況,我不知道警察機關有沒有檢討 意外發生的原因、有無避免的可能、現行的裝備是否充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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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如果這幾啟事故的發生有相似的點,甚至是一...
再次發生了警察在執勤中,發生意外身亡的事故;這次是一位,剛從警專畢業分發一個月的學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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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不到一年,就有3到4位國道員警在執勤時被後車追撞殉職的情況,我不知道警察機關有沒有檢討 意外發生的原因、有無避免的可能、現行的裝備是否充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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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如果這幾啟事故的發生有相似的點,甚至是一樣的原因,那我認為政策上有不可抹滅的責任。
既然是政策上的責任,試問,警界的主管,你們是否有所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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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考慮很久,在猶豫要不要寫下我一點想法,畢竟還在警校任教,不想因為我自己的想法影響任何一位有志從警的學弟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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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以下的討論,大多是以我自己在當警察時所遇到的情況,對我來說沒有誇大,但如果有認為我講錯的,請不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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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派出所實習時,有民眾在街上大吵,我介入勸說,卻引來民眾的咆哮,當時帶我的學長立刻衝到我面前將打擋住,大聲喊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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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在警察實務工作上的第一個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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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警專畢業後,分發到專業單位(下稱第六人呆單位),是大家口中的爽缺,因為薪水差不多,又不用面對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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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第六人呆單位的體制,不是這麼爽,這就是我對於實務工作的所剩印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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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有許多怪異的制度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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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制外出」明明下班了卻要留在單位,不得外出,即便你隔天放假輪休,已經搭車返鄉,只要接到電話管制外出,就必須立刻返回單位;喔,這多半是沒有超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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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班時禁止攜帶手機;在每兩小時上哨前會「檢查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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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備勤時被叫去洗廁所、刷馬桶、倒垃圾;喔,我們的工友此時正在看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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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班要攜帶「識別證」;原因不知道,在每兩小時上哨前會請大家「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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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單位主管留宿」「值班」,結果是在玩手機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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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太陽花時,半夜把剛下哨正在休息的人叫起來去睡馬路或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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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忘記簽出入登記簿,不能爆超勤(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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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備勤時不能買早餐;我備勤去買早餐,被記了申誡;可是我們勤務都是連續8小時以上,難道不用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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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同單位裡的,警大畢業的可以留職停薪出國唸人資,我不能留職停薪在台灣唸法律;主管說,法律與警察無關。ㄜ,好像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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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雖然警械要定期保養,為的是不讓槍因為積碳卡彈;但是居然要擦到用白紙去摳,都不能有一點黑漬;理由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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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要統一帶隊上哨,還要敬禮後喊口令。聽說理由是為了作給機關內的「非警職的長官」看。但由於我要回去那個機關當任職了,我個人覺得,如果我看到這個畫面,只會無感(有時候還會阻擋來車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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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不得連續上班12小時,一定得拆班;所以會有一個情況是,先上10小時,空班2小時,再上2小時。等於一天我在機關的時間就是1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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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砍基層員警的假(這個我印象最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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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若被民眾檢舉,先記申誡再說(這是我同學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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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15 16等等等,可以說是不勝枚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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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奇怪的制度,都是法律上沒有的,而是單位主管自己搞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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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得不問,這些制度,哪一個是關乎到基層警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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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硬要我幫這些制度想個理由,那就是只有一個:
想惡搞內部的基層,來說明自己官階好像很大;但實際上對外(一般公務員),卻一句話都不敢說(也是因為高考的公務員,任官後就是薦任6、7職等,就相當於警察做了10年以上2線2、2線3的職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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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六人呆單位,我從警的那些日子以來,除了常訓,我幾乎想不起來有什麼制度,是在保護我們的安全的。如果非要我想幾個,大概就是叫我們去搬鐵拒馬有附手套,或者是,夏天在機關內巡邏(走路)也要穿防彈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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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警察主管們,你們可以做的事其實還有很多,多替基層爭取些福利,並嘗試在法制政策上,保護在第一線執法人員的學弟妹們,不論是訂定行政規則也好,撰擬修法草案也好,都是你們可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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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只是欺壓基層展自己威風,「打自己的小孩給外界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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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該做的,就是像我當時遇到的學長一樣,站出來,擋在所有第一線員警前面,避免相同的情況,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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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基層員警對身處警界主管的你們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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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我當時沒有勇氣期待長官可以兼善天下,只好期待自己獨善其身的離開。
如今要回去一樣的機關當「一般公務員了」,希望我可以用我自己覺得對基層好一點的方式,對待昔日的同學、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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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必須說,在警界還是有非常好的長官,例如我在學遇到的教官、區隊長;還有我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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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未來,不要再有任何一位警察同仁因為工作上的裝備不足、體制的不完備,還有任何可以避免的原因而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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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只是是替國家工作,不應該幫國家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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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的生命,跟所有的百姓一樣,都應該受到完整而安全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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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謝謝你們。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l4uu9Xk6fA&feature=youtu.be
#警察
#殉職
#警專
#基層員警
#基層
#改變
法制分發 在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市府應從根本解決績效警政問題,
而非僅是草率以調職切割基層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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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天前,三重發生一名合法外籍看護遭員警盤查,甚至被帶回警局、上腳銬偵訊的荒謬事件,最後在得知該名看護為合法移工後,員警沒將他載回雇主家而是「丟包」到路邊。儘管三重分局火速地做出將該名員警移送偵辦與調離現職的決定,但不禁讓人質疑這樣子就能解決這類時不時發生的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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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盤查事件屢見不鮮 #政府應該重視各種的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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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盤查移工的事情引發軒然大波,在網路上各大社群也有許多討論的文章,該員警所屬的三重分局認定該名員警在執法上有違失,全案將依妨害自由等罪嫌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並將該名員警調離現職,待司法偵審結果出來後再追究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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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明顯是一起執法過當的事件,但這種狀況不只一次地出現,相關單位該做的是探究原因、提出改革。屢見不鮮的違法盤查,原因之一或許是為了行之有年的績效考核,使基層警察疲於奔命的情形導致警察的執法品質良莠不齊。同時,為了追求績效表現,也變相地可能迫使基層離原先追求的使命感與信念越來越遠,最終也容易造成執法品質的低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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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認為,相關政府部門應正視「績效主義警政」所衍生的問題。特別是,新北市為了追求公部門績效而施行的「線上立破制度」,這讓基層警力為此抱怨的狀況也曾躍上媒體版面。出身警界的侯友宜市長總說與基層站在一起,但是總施加過多的壓力在基層上,遇到事情就火速切割,治標不治本的作法,難道是和基層站在一起應有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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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除了懲處,更應該去思考的是,是甚麼原因造成現今執法上的缺失與有待改進的執法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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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訓練不足
「學校訓練根本不重視法規在實務上的正確解釋與運用」、「學校教的,在實務上不適用」,這是媒體報導中,基層員警最常聽到的抱怨。警校在法律面與技術面訓練上的問題,讓「我是新人」與「沒學過、不會」成為員警在承辦案件中,若出現重大紕漏或明顯違法行為時很常用的理由。然而,相關的問題不只是存在警校的訓練,就職後分發到各地的警察也缺乏相關訓練機制作為配套,讓類似問題層出不窮。
2️⃣#追求畸形的KPI
除了警政署頒定的專案績效外,各地警局高層也時常為了博取「新聞曝光度」,以謀求升官之路,自訂各類荒唐的「達成率」,造成警察無視法規、違法辦案等只求業績而踐踏法治的情形。
3️⃣#學長學弟制
基層員警在辦案時與社會大眾一樣,大多信任上級指令與警界慣例,學長怎麼說,新進來的學弟就照做,因為新進的員警既年輕又經驗不足,只能夠遵照前輩的指令行事,這樣的情況導致許多錯誤的觀念、被扭曲的執法原則,就這樣經年累月的傳承下來,逐漸形成了集體不健全的歪風。
4️⃣#容易無限上綱的「行政協助」
依據規定,「行政協助」應該是輔助其他單位行事,但由於相關規定過於寬鬆,以及上級長官習慣把所有事情都攬過來做,這導致「行政協助」這項工作幾乎就佔了警察業務將近一半。因此,為了補上「行政協助」所耗費的時間,員警必須以更極端的方式,來達成上級長官所規定荒唐的「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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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原因的積累下,就造成了執法上不良的風氣。然而,類似的事件發生後,上級機關總是看起來當機立斷的將警察調職處分,但實則是警界斷尾求生。所謂「調職處分」的背後,是否有依法經過 #正當程序處置 或經過 #實質申辯決定,市民在外界也無從得知,但可以確定的是#警察執法改革刻不容緩,若不從根本來解決則會讓類似的事件一再發生,基層警察和人民都可能成為這類事件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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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症下藥: #政府應從根本來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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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上的問題應該要回歸到 #制度面 來改善,讓警察可以找回因為績效制度所犧牲的初衷。特別是,地方政府也應盤點好基層員警工作的優先順序,不該給予員警額外的要求以及更多的工作,杜絕無限上綱的「行政協助」現象,讓警察能夠專注在自身勤務上。對此,參酌「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日前所提出的訴求,時代力量新北黨部提出以下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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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失職員警的處分不能只是逕自切割:
警察機關應從法制面說明問題原因及解決方式,而非逕自做出切割基層調職處分,以及對外宣稱已獲當事人諒解,就當作事件已妥善處理。
2️⃣#落實2018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
將「警政績效管理委員會」與「警察教育訓練委員會」,引入基層聲音、外部專家意見與公開討論,合理的政策與訓練概念,才是根治問題的方法。
3️⃣#警察回歸治安本務而非追查非法移工:
追查非法移工並非警察本務,這種業務早就已經成立移民署專責處理,市府不應該將這項業務要求警察負責。另外,一味地查緝並非處理逃逸移工問題的最佳方法,應該要回歸制度性保障的增進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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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認為,警察是社會風險的最終防線,員警在服務人民的同時,更多的時候也背負著上級的壓力。政府機關從根本的制度面上改革相關問題,對症下藥,相關的問題才可能根本獲得解決。
法制分發 在 陳偉杰 Chen Wei-chieh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淡海國小興建延宕 教育局回覆解決方案
隨著新市鎮的人口增長,周邊學校已無法滿足就學需求,規劃中的淡海國小一直是許多家長所引頸企盼的學校,偉杰也長期關心追蹤。
不過由於淡海國小在今年4月兩次流標,導致招生進度被迫延宕。偉杰立刻於4月底質詢教育局,希望可以趕快提出解決方案,而後經書面答覆如下:
一、淡海國小重新招標案,於110年4月20日第1次開標及4月28日辦理第2次開標均無人投標流標。經本府法制局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新工處及教育局將基於公共利益之考量與學童就學權益,儘速檢討辦理新設淡海國小後續工程。
二、淡海國小預計 #最快於112學年度招生,並將盤點淡水區各額滿學校餘裕教室,評估各校可釋出增班空間,以決定增班數量。
三、111年度5月起將陸續補助淡水區各增班之額滿學校 #教室改造經費,以於新學期開始前完成。
四、淡水區4所額滿學校周邊尚有淡水國小、鄧公國小及文化國小未額滿,教育局將視學童需求, #規劃交通車方案,協助因額滿而受影響學童至改分發學校就讀。
淡海國小的興建討論已久,但一路坎坷,不過偉杰會持續做好監督角色,督促盡快完工,不讓新市鎮學童的受教權被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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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杰的淡海國小爭取歷程:
2018.10.29
競選議員時,提出淡海國小興建願景
https://reurl.cc/gWppNQ
2018.12.21
上任倒數四天,討論新市鎮人口倍增教育問題。
https://reurl.cc/VEQlA6
2019.08.12
討論:照顧學童就近入學!淡海國小將增加班級數!
https://reurl.cc/0jlRAk
2020.11.13
淡海國小立體示意圖
https://reurl.cc/9rLajX
2021.04.28
質詢:淡海國小籌建延宕!延一年能完成?
https://reurl.cc/AkLYQp
#淡海國小 #興建延宕解決方案
#新北市議員陳偉杰 #淡水魚丸
#淡水_八里_三芝_石門
#Your_Life_Is_My_Life
法制分發 在 立法委員葉毓蘭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我前天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人事長關於巡官派任派不出去的問題,以及NCC是否會淪為政治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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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陳耀祥主委。去年數位通訊傳播法座談會,業者「全部反對」NCC手伸進網路,我們也看到,自從108年蔡政府在刑事警察局設假訊息查處小組後,濫查案情形嚴重,109年移送案件飆升至316案,法院成案率暴跌至19.62%,查假訊息被政治介入後果非常可怕,機關變成完全沒有專業可言,辦案品質堪憂。陳主委說明目前NCC網路內容的立場是業者自律、不監管內容不認定違法,我們也希望NCC能頂得住政治壓力,不要淪為人民不信任的政治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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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樁政治打手,就是華視入主52臺頻道。曾任正副主委的石世豪教授,在NCC第97次、246次委員會會議紀錄,皆提出了不同意見書,質疑NCC只憑有線電視廣播法營業計畫「頻道之規劃及其類型」,就作「定頻」政策,是否符合法律授權?其實,少少的9個字就讓NCC從第1臺管道第200臺,實在有點超過!陳主委託辭NCC的管制只是「區塊化」,頻道是一整段一整段在管制。但是,各系統業者申請明明就是上架「52」臺,陳主委可以這樣睜眼說瞎話嗎?為了辯解NCC只是區塊化管制,沒有管到每一臺,陳主委還辯稱相關規範是看系統臺有沒有顧及內容多元、消費者權益、市場秩序。講到消費者權益,過去在三立、壹電視的頭牌陳雅琳出任華視臺長,但上架後收視表現不佳,這會不會影響消費者權益,NCC也需要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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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質詢施能傑人事長,司法院大法官760號解釋,本來只讓17名聲請人,可以去警大補訓取得警佐班第四類巡官資格,前內政部長葉俊榮大筆一揮,讓所有類似情況的人都可以去訓,卻導致目前警佐班第四類尚未分發人數高達3042人,今年就要畢業的警大二技、研究所也有193人,後續警官受訓後升遷的管道不只佐四,佐一二三也統統被卡住卡死。施人事長說警察人事很特殊,所以警政署有自己的體系,我還是希望這種打擊基層士氣的荒謬笑話,人總還是要以全國人事人員主管機關的身分,好好打開死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