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法人設立登記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法人設立登記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法人設立登記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法人設立登記產品中有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9萬的網紅民報,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高醫校地是買的,不是陳啟川捐的」!高醫校地問題首度搬上高市議會總質詢。議員吳益政在質詢中公佈官方1954年(民國43年)的購地買賣表:高醫建校當初係以現金向南和興產公司買下建校用地。 「陳啓川既沒捐地、也沒有捐現金,其捐資額為零元」。杜聰明創辦高醫,關於高醫創校資產,依據民國49年教育部首次核准財...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90的網紅李基銘漢聲廣播電台-節目主持人-影音頻道,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本集主題:「漫夜馨光:愛與勇氣的旅程」新書介紹 專訪:吳佳穎(台南分會執行祕書) 內容簡介: 必看!緬甸首屈一指熱門景點全攻略 仰光人民信仰中心大金塔、曼德勒三大古城遊 蒲甘搭乘熱氣球、茵萊河賞漁夫絕技 還有絕對不能錯過體驗庶民生活方式──搭乘環狀線火車 再帶你深入庶民街道,吃遍...

法人設立登記 在 1分鐘法律教室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8-18 20:30:10

798號解釋是一個關於稅法的解釋。 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 第1項第9款規定:「下列交通工具,免徵使用牌照稅:專供已立案之社會福利團體和機構使用,並經各地社政機關證明者,每一團體和機構以三輛為限。」 依照財政部的函釋,「每一團體和機構以3輛為限」,應以同一法人於同一行政區域(同一直轄市或縣(市...

法人設立登記 在 セゴリータ三世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8-17 13:04:38

8月2日(月)に提出した法人登記が認可され、正式に法人設立となりました。 全く思うようにいかなかった勤め人時代、 1再生0.1円という内職より残酷な収益、 今日再生されても明日はどうなるかわからないという不安定さ。 全く認知されず、アカウント削除して引退しようかと何度思ったか数え切れません。 その...

法人設立登記 在 皆里しおり??日本一メルカリ博士/輸入仕入れ到着???%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5-17 16:29:25

\4人に1人しか上手くいかない/ って言われて、 ・ あなたは、 上手くいかない3人? 上手くいく1人と思う? (法人化後も壁にブチ当たりつつも(笑) 一つずつなんとか越えてきている 鉄マインドを1つシェアします😁) ・ ・ ・ 💎𝐹𝑜𝓁𝓁𝑜𝓌 𝓂𝑒💎 @shiori_minasato6161...

  • 法人設立登記 在 民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2-08 18: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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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醫校地是買的,不是陳啟川捐的」!高醫校地問題首度搬上高市議會總質詢。議員吳益政在質詢中公佈官方1954年(民國43年)的購地買賣表:高醫建校當初係以現金向南和興產公司買下建校用地。
    「陳啓川既沒捐地、也沒有捐現金,其捐資額為零元」。杜聰明創辦高醫,關於高醫創校資產,依據民國49年教育部首次核准財團法人設立登記時所列的資產723萬餘元,高雄市府補助300萬元,省政府180萬元,後續美援50萬元等大額政府機關捐款佔73%,其餘為賢達仕紳與學生家長捐獻,而陳啓川佔 0%。
    高市長陳其邁回應詢答指其曾協助釐清證實創辦人是杜聰明,市府並允協助後續調查。吳益政質詢後,高醫海內外校友群組討論熱烈,全球高雄醫學大學校友會聯合會與海內外多個重要團體今聯署發表聯合聲明肯定吳益政,並請高市府盡快收回對高醫大應有的權益及管理建設之職權。
    此外,三項堅決要求包含高醫大財團法人捐助章程中,不應以「無捐地無捐款之陳啓川」領銜代表捐助人。建請由高市府向教育部聲請修正高醫大捐助章程條文,撤除以陳啟川為首的捐贈記述,改列高雄市政府為主要捐贈者,以符合高醫大創校史實.......
    2. 要求《高醫大捐助章程第五條》修正為:「本法人之財產(包括動產、 不動產及其他產權)由高雄市政府等捐助,……..」
    3. 建請高市府將各種證據知會教育部與高醫大董事會,要求按當初官方捐 贈比率(政府機關捐款佔 73%)派符合比例人數之董事代表進入高醫大董事 會。
    ※【影音】《高市議會總質詢》「高醫校地是買的,不是陳啟川捐的」!/吳益政質詢與市長回應2020/12/8ru04m6

  • 法人設立登記 在 MATTU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8-11 10:00:57
    有 1 人按讚

    こんにちは、MATTU(@sunmattu)です。 先日、法人設立登記をオンライン申請で無事完了しました。登記申請はそこまで苦労せず、簡単にできました。 登記が受理されたら、次は法人税・法人地方税・社会保険関係の手続きを行う必要があります。 本来は5か所ぐらい回らないといけないのですが、2020年2月より、こちらも「法人設立ワンストップサービス」を使えば、自宅にいながらほぼすべて完了します。 ただし、若干戸惑うところ、罠があるので、手続き方法と注意点を解説します。 [ 201 more words ]
    https://www.sunmattu.net/life-design/blog/32863

  • 法人設立登記 在 楊博宇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6-10 18:06:38
    有 448 人按讚

    【#黨員大會建議及討論】
    #遇到問題就要解決問題,身為「#理工人」喜歡「#系統化」依法解決問題。
    「方向不對努力白費」!「方向正確,事半功倍」!

    🔴「#黨員大會」可能會「#遇到的問題」:
    1️⃣#場地限制及法定人數規定:註1
    #法定人數規定:
    依照政黨法及民眾黨章程關於表決權數的規定,民眾黨如果要透過本次黨員大會修改章程,選舉黨員代表並召開黨員代表大會行使黨員大會之職權,至少需要有#6千名黨員出席(#含委託書),並有4千名出席黨員(#含委託書)同意,才能修改章程。否則民眾黨只能每年度召開規模達6千人以上的黨員大會(若出席人數不足,其召集亦屬無效)。

    #場地限制問題:
    #可及性高場地:依目前開過5000-1萬人的經驗「#全國會員大會」理監事選舉地點: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丶台北典華丶王朝飯店⋯⋯⋯

    2️⃣#冗長計票時間
    若採#「#傳統唱名計票」,可能長達"#20-24小時(1張選票有300人參選:若要唱票1張約5-8分鐘)

    3️⃣其他:#數位化投票/#網路投票
    目前內政部民政司,「#數位化的投票」研議討論中,尚可能不可行。(全國各大公會能"#網路投票"大家就早作了,醫生丶律師丶建築師丶會計師,能的話早就作了,更何況"律師"今年「#全律會」,目前都只能採現場「#實際投票或是通訊投票了」!若是黨章修正案加入"網路投票"和制定辦法,經黨員大會通過,加入網路投票和制定辦法丶監控監察團,送內政部核備,之後才可能實施。

    4️⃣ 「#通訊投票」可以?但要先制定辦法、公告。

    5️⃣「#海外黨員」怎麼辦?
    ⋯⋯⋯⋯⋯⋯⋯⋯⋯⋯⋯⋯⋯⋯⋯⋯⋯⋯⋯⋯⋯
    🔴#建議流程及可採辦法(時間緊迫大家集思廣益)

    ♦️中央委員會制定/研議(6月)
    1.黨員大會 #出席意見調查表-電子信(預定日期、地點、出席意願)
    2.黨員大會召開辦法
    3.黨員大會選務委員會/組織
    4.全國代表大會選舉參選人資格及辦法
    5.黨章修正研議
    6.目前黨「#完成法人化」了 ? 9/16必須完成
    7.建議新增各個委員會「紀律委員會、仲裁委員會」….及辦法,分權分職管理。
    8.其他:#性別平等議題融入黨章(國際趨勢)…

    ♦️中央委員會制定/公告(7月)
    1.黨員大會時間/地點/議程(開會15日前公告)
    2.報內政部民政司核備
    3.統計參與及委託人數
    4.其他

    ♦️黨員大會選務委員會/組織(9/16號前)
    1.黨代表選出
    2.全代會召開
    3.黨章修正
    4.必須於2020年9/16完成法人化。
    5.其他

    ---------------------------------------------------
    🔴中央委員會制定/研議(6月),相關表單及辦法
    1.黨員大會"#出席意見調查表"-電子信(預定/日期/地點)
    目的:制定回信期限及掌握確定出席人數及黨員情況、確定有效黨員。若有不克出席者,提前告知委託辦法。

    2.#黨員大會召開辦法
    目的:時間、地點、制度及可行性評估,盤點需經黨員大會通過事項,例如: 全國代表選舉、財務狀況決算書…等。

    「召開黨員大會」依法應於"#15日前通知黨員:註2

    3.「#全國代表大會」選舉參選人資格及辦法/公告
    例如 :黨代表選舉資格將依入黨或恢復黨籍滿#6個月規定辦理:
    😍具選舉人資格,恢復黨籍者須#滿6個月,未違反本黨黨章第XX條規定,經隸屬選區具有黨權之黨員#「#30人以上連署者」,得為候選人。藉由候選人去找出以有黨員及聯絡感情。(#黨員皆可參選)
    例如 :#當然黨代表+#黨員直選黨代表
    #當然黨代表:正副總統、立委、縣市長、縣市議員、中央委員成員
    #黨員直選黨代表:(例如:#每500人選一人或是"#比例總額制),黨員直選黨代表>當然黨代表

    🔴中央委員會制定/公告(7月)
    1.黨員大會時間/地點/議程(#開會15日前公告)
    2.報內政部民政司核備(人民團體法13條28條35條54條)
    3.中央黨部統計黨員參與及委託人數

    🔴黨員大會選務委員會/組織(9/16號前)
    依目前曾參加過高達上千人的「#全國性社團」及「#全國公會理監事選舉」,民眾黨#全代會可利用數位化「#選舉電腦計算系統」減少冗長間及出錯率,6000人的票計算約30-60分可解決。即時開票跟減少爭議性。
    😱#理性計算嚇人的是:1張選票有300人參選:若要唱票1張約5-8分鐘,6000張就花至少20小時…..,冗長計票時間可能長達20-24小時。選票一樣為紙本,選印一樣為圖章,但「讀票採電腦系統化」,像數鈔機一樣即時電腦系統連結完成公告,如圖示。

    🔴2020/9/16前「#完成法人化」。
    #法人登記
    1、向主事務所所在地地方法院聲請辦理法人設立登記,於完成法人登記後30日內,將法人登記證書影本送內政部備查。
    2、如經內政部備案後1年內未完成法人登記,內政部將廢止其備案。

    特別感謝內政部民政司長官及全國協會及公會顧問專家、律師的指導和提供專業諮詢丶分析丶照片。
    我也懇請大家能給「台灣民眾黨」基層和「#民政司」行政承辦人員跟相關單位一個慰勉丶鼓勵。
    「黨員大會」目前真的很多待解決問題必須「中央委員」制定辦法及黨員多方意見召開多次會議研議!檢討可行的開會方式遵循,應給予鼓勵,「罵聲不會讓台灣社會更好,掌聲才能讓台灣世界驕傲」。

    參考資料:內政部、政黨法及人團法、各政黨相關資料

    ————————————————-————
    註1:政黨法第 15 條
    政黨以黨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關。黨員大會至少#每二年召開一次。
    前項黨員大會,得依章程規定由黨員選出代表,召開黨員代表大會,行使黨員大會職權。
    第 16 條
    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之決議,應有黨員或黨員代表#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行之。但下列事項應經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決議:
    一、章程之訂定或變更。
    二、政黨之合併或解散。

    台灣民眾黨的黨章(108/11/21版)
    民眾黨章程第12條亦規定:「黨員大會之決議,應有黨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行之。但有關章程之訂定或變更及政黨之合併或解散應經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決議。」

    註2
    政黨也是人民團體的一種,政黨法為人民團體法的特別法,政黨法中並未規定黨員大會召集前之通知程序,因此應適用人民團體法之相關規定。依人民團體法第26條第1項規定:「人民團體會員(會員代表)大會之召集,應於十五日前通知各會員(會員代表)。但因緊急事故召集臨時會議,經於開會前一日送達通知者,不在此限。」因為修改章程並非緊急事故,因此必須於黨員大會召集之15日前通知黨員名冊上之全體黨員。

  • 法人設立登記 在 李基銘漢聲廣播電台-節目主持人-影音頻道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8-10-14 14:36:07

    本集主題:「漫夜馨光:愛與勇氣的旅程」新書介紹
         
    專訪:吳佳穎(台南分會執行祕書)
       
    內容簡介:
    必看!緬甸首屈一指熱門景點全攻略
    仰光人民信仰中心大金塔、曼德勒三大古城遊
    蒲甘搭乘熱氣球、茵萊河賞漁夫絕技
    還有絕對不能錯過體驗庶民生活方式──搭乘環狀線火車
    再帶你深入庶民街道,吃遍撣式米飯、滷豬雜與茶葉沙拉等在地小吃
    全程步驟化圖解,玩緬甸So Easy,這一本就夠!
      
    本書特色:
      面對殘酷的遭遇,人生該何去何從?失去親人的痛,該如何面對?遇到生命的困境,又該如何勇敢去與命運搏鬥?
      
      本書整理了二十個真實的案例故事,每篇都是犯罪被害人或其家屬親身經歷的血淚歷程。每一個事件,無論是否曾受到社會關注,這些回首不堪、刺痛經歷的人,又如何能在時間迴廊裡重新站起來,成為別人生命中的導師。透過書中一篇又一篇的傷痛故事,喚起生命裡最堅韌的力量。這是一段段愛與勇氣的旅程,看看他們如何用「愛」與「勇氣」,永遠不放棄,更勇敢地活下去。
      
      接受失去,才能擁抱未來,活出一個加法的人生;走出悲傷,生活的現實,再大的痛,還是必須想辦法活下去。因為意外悲劇,總是來得令人措手不及,是世人最難以坦然面對的遭遇。而如何完成哀悼不幸的事實,往往是走出意外傷痛最主要的功課。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近二十年來在各地默默地服務許多正經歷被害傷痛中的家屬,並結合社會各界有關法律協助、社會工作、社會救助、心理輔導及醫療照護等各種資源,協助遭逢巨變者走過生命的幽谷,陪伴他們度過黑暗,迎向黎明,成為漫夜中的星光。
      
      《漫夜馨光――愛與勇氣的旅程》的出版,不僅是從事司法、社會工作、諮商輔導及教育工作者必須閱讀,更啟發我們去瞭解生命的無常並企圖找到意義的一扇窗口。藉此向每位馨生人予以鼓勵與致敬。
      
    作者簡介: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Association for Victims Support (AVS)安琪
      我國政府為重視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因而於民國八十七年五月二十七日制定公布「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並於八十七年十月一日施行,以保障人民權益,促進社會安全。
      
      本會係依據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由法務部會同內政部(現業務移撥衛生福利部)成立「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以協助因他人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遺屬及重傷者本人。
      
      本會於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一日報奉法務部核准,翌日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財團法人設立登記,並於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九日成立。八十八年四月一日起本會於全國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所在地成立二十一個辦事處,九十二年十二月十一日各地辦事處改制為分會,並設立委員會納入民間資源人士擔任主任委員,以廣納社會資源投入推動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九十八年八月一日起配合「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擴大納入性侵害犯罪行為被害人、家庭暴力、人口販運及兒童少年被害人為服務對象。自一○五年九月一日起,本會配合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設,已成立第二十二個分會─―臺灣橋頭分會,以就近服務北高雄市地區民眾。全國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05-850
      
    高安妮/採訪撰文
    曾任報社雜誌社採訪編輯、出版社主編。現為自由文字工作者,著有:《歸零,才可以逆轉――重刑犯變身油漆大亨》、《預約人生下半場》

  • 法人設立登記 在 李基銘漢聲廣播電台-節目主持人-影音頻道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8-08-07 10:02:35

    本集主題:「銅言銅語:Love與希望」新書介紹
      
    專訪來賓: 吳宗霖(銅雕藝術家)
         劉宗慧(臺灣更生人保護會臺北分會主任)
      
    內容簡介:
      銅雕大師吳宗霖曾經說過,製銅雕過程中,內心必須是定靜的,尤其這幾年他嘗試把以前敲壞的銅鑼,再經過敲打,粹煉成獨一無二的裝置藝術,把原本要報廢的東西拿來重塑,讓它們有了不一樣的嶄新樣貌。這也是他要告訴「銅雕班」學生的人生道理:連那些要被廢棄的東西都可以拿來再利用,所以千萬不要自暴自棄。
      
      將近半年課程的累積,在監同學創作了許多精湛的作品,展現出豐沛生命力與獨特的意境。書中的作品以銅、廢鐵為材料,重新改造,蛻變為朵朵銅雕荷花、落葉、面具,不但讓人驚豔,書裡一篇篇的小故事,更感動人心,讓人看到受刑人在接受銅雕藝術的潛移默化後,心境與行為上的轉變。
      
      希望受刑人充滿創意的藝術創作能推廣到社會各界,讓更生人透過各方迴響而能維持創作動力,開啟社區、藝術創作之更生人的對話,從而肯定並鼓勵更生人活用各種曾經學習的技能,在人生的下半場持續努力創造更美好的生命歷程!
      
    作者簡介: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
      前身係「臺灣省司法保護會」,民國35年11月11日設立,56年7月更名為「臺灣更生保護會」,受臺灣高等法院、臺灣省政府社會處及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監督,辦理臺灣省、臺北市及高雄市出獄人等保護工作,為財團法人組織的公益慈善團體。由於政府重視此項工作,於64年3月起草更生保護法,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於65年4月8日由總統公布實施,本會隨即於同年11月11日改組,辦理財團法人設立登記,定名為「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依更生保護法第四條規定受司法行政部指揮監督,推展更生保護事業。66年1月19日臺北分會成立,69年7月1日院檢分隸,司法行政部改制為法務部,增設保護司,掌理更生保護業務之策進、規畫、指揮監督。
      
      本會以仁愛精神,輔導出獄人等自立更生,適於社會生活,預防再犯,以維護社會安寧為宗旨。希望全國民眾對這些出獄人及受保護人,都能本著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胸懷,展現人類愛與慈悲心,關懷接納這些回頭的浪子,激發他們的良知良能,使他們都能走向新生,迎向希望,成為社會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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