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油羅溪禁釣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油羅溪禁釣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油羅溪禁釣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ymaq (我用冷漠回答你)看板FishShrimp標題Re: [問題] 請教有關-司馬庫斯時間...


※ 引述《f8943012 (ㄚ幹)》之銘言:
: 月底的時候會和朋友去司馬庫斯晃個2天1夜
: 這2個朋友是我從釣蝦最近一起騙進來釣魚的新人
: 想請問
: 這附近的釣點.或是有無禁釣
: 有些什麼魚種.或是參考工具.餌之類的
: 及一些景點
: 或是去那邊需要注意些什麼危險還是什麼的
: 基本上3個都是新手.
: 請多幫忙了
: 謝謝

自己看地圖比對一下流域吧。

餌和魚種要問在地原住民。


標  題 公告本縣尖石鄉油羅溪、大漢溪實施禁漁保育措施
公告字號 95年12月28日府農森字第0950179301B號
公告依據 漁業法第44條第3款及第4款
詳細內容
主旨:公告本縣尖石鄉油羅溪、大漢溪實施封溪禁漁保育措施,期間嚴禁使用任何方式
(含垂釣)獵捕水產動物,以確保河川生態資源之永續利用。
公告事項:
一、封溪禁漁期間:自96年1月1日起至98年12月31日止,為期3年。
二、範圍:
(一)油羅溪:
1.馬胎溪全段(自義興村馬胎大橋至馬胎部落境內溪流)。
2.那羅溪全段(自嘉樂村尖石岩起至錦屏村那羅部落境內溪流)。
3.錦梅溪全段(自錦屏村天打那至小錦屏與梅花部落境內溪流)。
4.水田溪全段(自嘉樂村嘉新大橋至新槳村水田部落境內溪流)。
(二)大漢溪上游:涵蓋自桃園復興鄉界至本鄉玉峰村秀巒村境內溪流。
三、封溪期間嚴禁使用任何方式(含垂釣)獵捕水產動物,如有違反將依漁業法第61、65
條規定查處。(漁業法第61條:違反主管機關依第44條第3款所為之公告事項者,處6個月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金、漁業法第65條:違反主管機關依第44條第4款所為之公告事項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四、前述第一、二項封溪期間及範圍得視實際需要或保育成效,予以適度延長或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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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總是忙碌的工作 安慰豪邁的自我
夜裡曾經感到寂寞 不敢有浪漫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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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943012:感謝大大提供的訊息.好貴的池租阿~ 11/02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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