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汽車駕照騎機車法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汽車駕照騎機車法條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汽車駕照騎機車法條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汽車駕照騎機車法條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萬的網紅邱顯智,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會開車就會騎輕型機車嗎?關於輕型機車牌照駕照的一些數據」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留意過路機車上的牌照種類?對,就是擋泥板(透露了年紀)上面的車牌。 除了最常見的白底黑字─普通重型機車牌照、大型重機的紅、黃牌,還有「綠底白字」的普通輕型機車牌照(「白底紅字」的小型輕型機車牌照已於2018年停發,今...

  • 汽車駕照騎機車法條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0-24 15: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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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開車就會騎輕型機車嗎?關於輕型機車牌照駕照的一些數據」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留意過路機車上的牌照種類?對,就是擋泥板(透露了年紀)上面的車牌。
     
    除了最常見的白底黑字─普通重型機車牌照、大型重機的紅、黃牌,還有「綠底白字」的普通輕型機車牌照(「白底紅字」的小型輕型機車牌照已於2018年停發,今年9月底只剩不到1000張。
     
    前一陣子辦公室蒐集機車牌照的資料,在這邊跟大家分享一些發現。
     
    根據交通部統計查詢網,截至今年8月底,有效登記的普通輕型機車,只剩81萬2046輛,領有普通輕型機車駕照的人數,則有76萬466人。2007年時,普通輕型機車至少還有418萬輛,僅僅13年的時間,路上的輕型機車數量銳減八成。
     
    實際上,持有輕型機車駕照的人數也在減少:2016年起因輕型機車加考路考,造成考領人數及領照人數雪崩式下跌(2015年總計發出6004張、2016年則只發出282張輕型機車駕照)。各年齡層持有輕型機車駕照的人數也不斷銳減,過去5年間,40歲以下各年齡層民眾持有輕型機車駕照的人數,衰退比率已從10%加大至40%。
     
    如果從性別分析持有駕照人數,女性持有比率為大宗,至少佔9成以上。從縣市區分,六都仍然是主要輕型機車分布所在地,佔全部車輛數79.21%。我們甚至進一步整理截至8月底,輕型機車在全台368個鄉鎮市區的分布現況。如果你想知道你所在的行政區近5年輕型機車的數量,歡迎在下方留言,我們來告訴你~。
     
    其次,是近年來很多民眾的疑問:「持汽車駕照,是否可以逕行騎乘輕型機車?」查閱《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1條第1項第4款:「已領有小型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輕型機車。」而根據各地監理站的官方說明,如果要持汽車駕照騎乘輕型機車,必須符合同法條第5項規定,機車駕照不能被吊銷。
     
    我們詢問公路總局,得到的正式回覆是「完全沒有機車駕照,可以持汽車駕照逕行騎乘輕型機車」、「有機車駕照但被吊銷,不能持汽車駕照逕行騎乘輕型機車,會視為無照駕駛」(參照2013年5月交通部交路字第1020011550號函)。
     
    大家怎麼看有汽車駕照,可以逕行騎乘輕型機車這件事呢?會開車就會騎車嗎?
     
    再者,輕型機車看起來快要被淘汰了,相關牌照跟駕照制度是否應該逐漸整合呢?
     
    關於輕型機車,關於機車考照,關於駕照牌照整合,歡迎大家在下方留言分享你的想法。後續我們會再分享更多研究發現。
     
    #交通議題研究
    #牌照駕照分類制度
    #道路安全
    #普通輕型機車

  • 汽車駕照騎機車法條 在 巫師地理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5-31 16: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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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立法院 #臺灣社會 🇹🇼

    為防制酒駕事件再發生,朝野立委紛紛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歷經四次協商與交通委員會昨火速審查後,立法院長蘇嘉全上午召開朝野協商,經過5個小時縝密討論,下午送到院會進行三讀。

    修法方向朝加重酒駕者行政罰鍰金額,也把汽機車分開處理,三讀條文明定,機車酒駕初犯罰1萬5千元至9萬元,汽車酒駕初犯罰3萬元至12萬元,並均當場保管該汽車並吊扣駕照1年至2年;若載未滿12歲兒童或因肇事致人受傷者,吊銷駕照2年至4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而自行車酒駕部分,罰600元至1200元,若拒絕酒測者,將再加罰至2400元。

    為防範酒駕再犯發生,三讀條文規定,汽機車駕駛人於5年內二度違法酒駕,騎機車者罰9萬元,開車者罰12萬元,若再酒駕,汽機車的罰則是以9萬元累加上去。至於拒絕酒測者,將直接開罰18萬元,二度再犯將開罰36萬元,若再拒測,則罰18萬元。

    三讀條文新增「同車共責條款」、「加裝酒精鎖」與「懲罰性賠償」,明定汽車駕駛人酒測值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罰600元至3000元,但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的乘客不在此限。

    關於「加裝酒精鎖」規範,法條明定,汽車駕駛人因酒駕累犯、拒絕酒測累犯、酒駕致重傷與致死者,經重新考照後,若未加裝酒精鎖上路以及他人代吹解鎖者,罰6000元至1萬2千元,前者的車子當場移交保管。不過,酒精鎖裝置細節由交通部日後會同內政部訂定。至於「懲罰性賠償」,法條規定,汽車運輸業的職業駕駛人因執行職務,故意或過失傷害他人,受害者得向業者申請賠償金。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發言指出,道交條例是酒駕受害者換來的,今天協商內容包含提高酒駕罰則、汽機車分流、同車共責、沒入車輛等,朝野黨派目的是防治酒駕、落實零容忍。國民黨立委沈智慧呼籲,未來有努力的地方,在刑法修訂上,「政院你們加油吧!」一定要周延立法、提高刑法刑度,別再延宕,以免立院法案空轉。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表示,這幾年一直討論如何有效減少酒駕,今天達成共識,很感謝專家、朝野立委,期盼透過修法減少酒駕;民進黨立委周春米說,今天走到這,是許多人的努力、甚至是代價,同車共責部分,希望透過制度規範,讓周遭的人一起督促、防治酒駕,在沒入車輛上,也要給酒駕者嚴重處罰,以達到杜絕酒駕。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表示,2年過去,道交條例歷經多次協商、今天朝野終於達成共識,對酒駕受害者而言,該法是遲來的法案、讓大家等太久,要如何落實法案,是立法者責任,時代力量過去提出多項相關條文,包括強化拒絕酒測處罰、同車共責等,雖然他們所提出的版本有所妥協,但黨團立場希望能盡速促成這部草案立法,未來還有努力空間,刑法上的修正也是重要的領域。

    親民黨立委陳怡潔說,肯定警方取締酒駕努力,但酒駕依舊無法遏止,顯然現行法令有修法需要,歷經多次黨團協商,今天終於取得共識,親民黨立場是落實酒駕零容忍,期盼該法能回應民眾期待,透過提高罰則、逐年降低酒駕肇事率。

  • 汽車駕照騎機車法條 在 搶救急診室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2-17 1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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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酒駕致死最重可判到十年,可是實際上沒有人被判十年??這是為什麼? >>
    << http://tadd.org.tw/news151.htm 無辜民眾因酒駕者殞命事件層出不窮,其中不乏肇事逃逸者,影響所及,反酒駕已成全民共識,立院也多次修法提高酒駕罰則;例如台大醫師曾御慈身亡後,《刑法》將酒駕致人於死從最重可處有期徒刑7年提高到10年,所以有人稱該條款為「曾醫師條款」。然而,即使5年來國內光是當場命喪酒駕者輪下者就有735人,卻仍無任何一名法官對任何一名酒駕者,求處最重刑責的判例。 根據法務部資料統計顯示,實務上法院對所有酒駕累犯判處的平均刑度只有4.1個月!
    「曾醫師條款」實務上備而不用
    「這對我女兒的在天之靈來說,真的是一件很諷刺的事!」提到不少酒駕被害人家屬私下議論:「說來說去,所謂《刑法》『曾醫師條款』的誕生,也只是擺在法條裡做做樣子罷了…」曾御慈的母親陳敏香難過得快要窒息,卻又無法反駁「曾醫師條款」在台灣法界實務上,至今仍處於備而不用狀態的事實。 >>

    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2017年12月15日晚間9時許,戴男(46歲)和親弟弟葉文順及2名晚輩,在新竹關西一家卡拉OK店續攤喝完不少高粱酒,打算轉往龍潭吃薑母鴨,戴男明知自己酒意甚濃,且汽車駕照還因先前的酒駕被吊扣中,仍逞強開車載3名同伴上路。

    此時一名當時僅14歲的龍姓少年,騎乘向親戚借用的機車,搭載大他2歲的劉姓女友從關西要去龍潭購物,途經省道台三線北向指標55.8公里處,龍男因閃避貓狗而自摔,他倒在路邊,劉女跌坐在傾倒於路中央的機車旁,2人一時爬不起來。

    不料戴男正好以時速逾70公里的車速疾駛而至,車頭直接猛撞劉女與機車,當時路邊加油站一名員工早已在場揮手示意來車注意,嚇得趕緊報案將劉女送醫,劉女因雙腿與肋骨多處骨折、左肺遭穿刺並氣血胸,以及顱內出血等嚴重傷勢,隔天凌晨1時許不治。

    戴男闖禍後,叫葉男等3人先開車離去,他留在現場假裝看熱鬧的路人,觀望警消處理過程後,趁隙溜走。警方從後車駕駛人提供的行車記錄器畫面與街道監視器畫面,赫然發現戴男就是肇事者,隔天清晨3時許循線找到戴男,測得他的呼氣酒精濃度仍達每公升0.73毫克。

    戴男在警詢時邊發抖邊說案發時因夜色影響視線,沒及時發現路中央坐著一個人。警方查出他從2002年起,共被查獲5次酒駕,各被判處拘役到6個月徒刑,但都獲准易科罰金,從沒因酒駕入監。

    戴男被送辦後羈押至今,一審依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罪判刑5年、肇事逃逸罪判刑2年,合併應執行6年6月徒刑。戴男上訴宣稱允諾賠償劉女父母共500萬元、雙方已達成和解,請求從輕量刑。

    高院審理認為,本件事發地點有夜間照明、視距良好,還有加油站員工協助示警,戴男若非酒駕超速,不至於無法閃避,且戴男屢犯酒駕不改,本件肇事後假裝路人逃避隱匿,到案雖始終認罪、允諾賠償,但至今分文未付,因此仍依兩罪合併判刑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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