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汽車行駛機慢車道檢舉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汽車行駛機慢車道檢舉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汽車行駛機慢車道檢舉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汽車行駛機慢車道檢舉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36萬的網紅聯合報,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路肩陷阱 崙仔腳路原本很窄,拓寬為13公尺,畫設雙向各一個車道,沒慢車道,民眾把幾乎和車道一樣寬的路肩當作慢車道,騎機車、腳踏車都「依規定行駛慢車道」,根本不知那是路肩而且禁行車輛,最近檢舉達人拍照傳交給警方,接到罰單的民眾無不跳腳。 溪湖警分局說,民眾提出檢舉也同樣必須受理,警方將針對已開...

  • 汽車行駛機慢車道檢舉 在 聯合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18 23:5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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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肩陷阱

    崙仔腳路原本很窄,拓寬為13公尺,畫設雙向各一個車道,沒慢車道,民眾把幾乎和車道一樣寬的路肩當作慢車道,騎機車、腳踏車都「依規定行駛慢車道」,根本不知那是路肩而且禁行車輛,最近檢舉達人拍照傳交給警方,接到罰單的民眾無不跳腳。

    溪湖警分局說,民眾提出檢舉也同樣必須受理,警方將針對已開單裁罰案件,建議監理站撤銷,若還未裁罰部分,暫不開單。

    #會員 #彰化

  • 汽車行駛機慢車道檢舉 在 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8-14 0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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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汽車在斑馬線不禮讓行人不能檢舉?
    汽車佔用機車停等區也不能檢舉?

    看來汽車是吃了無敵星星呢

    ⚠️⚠️⚠️🆕更新資訊:剛剛詢問警政署交通組,7-1修正草案只是初步共識,尚未提報交通部,目前都還在討論修正,社團這邊也會用理性、客觀的角度,向警政署提供意見,請大家一起為交通秩序努力,在檢舉與行政資運多方考量下,找出一個最適當的方案,讓大家真正可以當個快樂檢舉人,在警民互助的基礎下,真正達到彌補警力之不足,檢舉真正危害交通秩序、警方難以取締稍縱即逝的違規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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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有些社團無法理解何謂正常正確檢舉,目前7-1條修正草案,針對民眾檢舉項目大幅縮減,其修法說明如照片。

    為各位整理以後只能檢舉的項目:

    12-4 在道路上停放無牌車,無效號牌,懸掛他車號牌

    31-6 31-1條1至3項 未戴安全帽,使用手機,抽煙

    33-1各款 高快公路違規

    92-7 550cc以上大型重機之違規

    42條 燈光類 (未開頭燈,未依規定開霧燈,未使用方向燈)

    43-1-01 43-1-03 43-1-04 43-3 危險駕車與競駛

    45條 爭道行駛 (逆向行駛,駛入來車道,行駛人行道,佔用自行車道,聞救護車不避讓)

    47條 違規超車

    48條 轉彎變換車道違規 (不依號誌標誌標線指示,左右轉彎不先使用內外車道,在有分隔島之慢車道左轉,快車道右轉,直行車佔用左右轉專用道。

    53條 闖紅燈與紅燈右轉

    54條 平交道之違規

    56條1項與2項 違規「停車」之處罰

    (以排除55條臨時停車)

    另外也限縮連續檢舉,日後針對同一車同一項款之違規,6分鐘內不得連續檢舉。

  • 汽車行駛機慢車道檢舉 在 李鎮國.把幸福放大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7-04 0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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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警方對違規民眾開單告發,也認同檢舉達人具名提出檢舉。

    但政府也應正視標線劃設適當問題,是不是也造就部份特殊檢舉人有逾越合理檢舉範圍。
    先說明路面邊線(白15公分)與快慢車道分隔線(白10公分)不同。
    路面邊線外側為路肩,許多幅度不寬的馬路並沒有機車道劃設,這是被政府製造出來的陷阱,以永康高速公路兩側上下班超擁擠的便道為例:大量機車不可能挨著汽車後面前進,跨越路面邊線常遭特殊檢舉人檢舉,是政府交通法規因循苟且還是不知民間疾苦或不想長進!

    修正、增設法規係屬中央權責,地方只能向上提案建議,我需要更多的建議,請教大家,是不是可以於一般道路建議增加「緣線」或「路緣線」等概念線,不同於大馬路「路面邊線」法規與罰則,或繪設機車及自行車圖案,較易區分機慢車可行駛空間。

    市議員李鎮國服務處免費法律諮詢時間:每星期一晚上7~9時,永康區復興路216巷13號,06-312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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