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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汽車危險警示燈產品中有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萬的網紅邱顯智,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乘坐大客車請繫安全帶 #避開最後一排面向走道的危險座位 蘇花公路前天發生大客車擦撞山壁的行車事故,我要先向罹難者與受傷乘客及家屬致意。 檢調單位和運安會已展開調查,在此也呼籲各界靜待調查結果,不宜以訛傳訛。 然而,這次重大事故再次凸顯民眾搭乘大客車的安全性,仍有值得加強的部分。今天立法院交...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萬的網紅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Jorsindo Motor Club,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使用危險警告燈的這件事每天都在發生 但真正的使用方式可能跟你原本認知的很不一樣... #雙黃燈 #危險警告燈 - Jorsindo Instagram - https://www.instagram.com/jorsindo/ - Jorsindo Facebook -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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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危險警示燈 在 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Jorsindo Motor Club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1-06-15 20:00:32使用危險警告燈的這件事每天都在發生
但真正的使用方式可能跟你原本認知的很不一樣...
#雙黃燈 #危險警告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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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危險警示燈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乘坐大客車請繫安全帶
#避開最後一排面向走道的危險座位
蘇花公路前天發生大客車擦撞山壁的行車事故,我要先向罹難者與受傷乘客及家屬致意。
檢調單位和運安會已展開調查,在此也呼籲各界靜待調查結果,不宜以訛傳訛。
然而,這次重大事故再次凸顯民眾搭乘大客車的安全性,仍有值得加強的部分。今天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我也特別針對三點,向林佳龍部長、公總許鉦漳局長與高公局趙興華局長請教。
1.乘坐大客車應繫安全帶,#觀念仍未普及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107年的統計,乘坐汽車未繫安全帶在交通事故中的致死率,大約是有繫安全帶的21倍。
大部分民眾在乘坐小型車時,無論前後座也會繫上安全帶。#安全帶在交通事故中的保護作用不證自明。
一換到大客車,大多數人就不太會繫上安全帶了。
《道交條例》和《公路法》均有明訂大客車乘客應繫安全帶,經勸導不聽者,處罰乘客。然而,警政署交通組和交通部卻 #沒有相關統計。這其實反映執法有難度,路邊攔查大客車執法,也會造成民眾不便。
問題不在強力執法,而是應該加強民眾乘車時的安全認知教育,還有其他的提醒機制。
我具體建議交通部參考歐洲新式車輛做法,強制裝設警示燈,#未繫安全帶不能發動,#行進間鬆開也會觸動警示燈。
此外,應該修正法規,更明確地規定 #大客車乘客有繫安全帶的義務,司機勸導未果,#可依法拒絕開車。
更重要的是,公路監理單位除了定期檢驗外,應該 #不定時抽查大客車安全帶,讓民眾不會因為安全帶故障、被座椅壓住等問題而無法繫妥。
2.#避開最後排面向走道的危險座位
大客車最後一排,面向走道的座位最危險。在交通事故的撞擊下,縱使有繫安全帶還是很容易噴飛。
今天部長也坦言如果是他,也會盡量不坐這個坐位。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1條第1項第2款,有關大客車座位、立位規定的附件(附件六之一到四),目前僅分開規範走道和座位的設置,我認為應該合併檢討,#規定禁止於此設立座位,公總許局長也承諾會積極研議。
3.#途中非乘客上車的安全問題
這次大客車事故中,還有位受傷民眾並非乘客,而是推銷員。
我們可以理解遊覽車產業或駕駛本身,常配合各地攤販或小商人,在固定地點讓他們上車推銷。
但推銷員並非乘客,既無保險,加強攔查也只是治標不治本,如果車輛靜止時上車推銷,或許還可接受,#但行進間則應該加以禁止。
因此,我也請交通部研議,如何具體改善上車推銷所衍伸之行車安全問題。
希望每次事故之後,我們都能學到教訓,提出具體改善措施,別讓下一個家庭,繼續承受交通事故的苦果。
汽車危險警示燈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聲明稿避重就輕完全卸責
和泰罔顧車主與用路人生命安全】
昨天記者會嘉瑜也邀請和泰出席說明,但和泰不願面對質疑,卻偷偷摸摸在嘉瑜昨天召開記者會後不久,發出聲明稿說要針對相關爭議澄清說明,不看則已,一看就讓人怒火中燒,該份聲明稿對於嘉瑜在記者會中所提到的各項過失一概不提!嘉瑜就帶著大家讀一遍和泰汽車所發出的聲明稿,看看和泰汽車的回覆有多麼避重就輕:
【車主反映煞車故障問題,此為車輛長期使用後之零件耗損現象】
若是正常狀況下,長期使用所造成的零件耗損,那麼車主理應在事發前就能察覺車輛煞車系統漸漸有異常,然而陳情的車主們都是在行駛過程中無預警就失去煞車動力,事前毫無徵兆!難道和泰會認為,TOYOTA車輛在長期使用後,無預警完全失去煞車動力是正常的零件耗損現象嗎?
【新車保證期限內,在正常使用下,如有零件因材質或製造不良發生損壞,可免費維修】
保固期限內零件出問題,車廠本來就應該提供免費維修乃至更換零件,和泰寫這句不就是廢話嗎?令人氣憤的是,和泰絕口不提,當初嘉瑜向車安中心調閱相關資料,和泰回覆車安中心時曾坦承「經與日本原廠確認,臺灣國內所販賣之同車型車輛與日本使用零件相同」,不管是進口車還是國產車,這些車輛所用的零件都與日本相同,日本TOYOTA既然已在2018年2月公告零件有瑕疵,通知車主回廠檢修服務,和泰憑甚麼可以不跟進?這不是擺爛是甚麼?
【該案車輛行駛里程已超過24萬公里,已過新車保證期限,依規定需自費維修】
同樣地,和泰汽車又漏寫了一大段,他當初給過車安中心的回覆:「大部分發生故障車輛使用期間與里程皆已遠超過當初購車時原廠所承諾之保證期間/里程,針對國內發生相同故障車輛,經與日本原廠爭取後,同意提供相關車型該零件延長至10年24萬公里之善意保固專案,針對超過此延長期間範圍之車輛,另提供優惠維修方式」。
上面這一大段文字和泰在聲明稿中完全不敢提,因為提了就等同和泰承認,和泰知道臺灣有一大批車輛煞車零件存在瑕疵,更因此向日本TOYOTA爭取延長保固/優惠維修等補救措施,如果零件沒問題,和泰又何必向日本原廠爭取相關措施?如果零件有問題,和泰為甚麼遲遲不願意跟進宣布召修?
【關於日本原廠2018年2月於官網所發布「顧客服務活動」,為日本國內限定的「顧客服務活動」,主要是提醒車主,若發現煞車系統警示燈亮時,應盡速回廠進行檢修,並非召回活動】
如果不是零件有狀況,可能造成車主在行駛中發生意外,日本TOYOTA何需發布服務活動,提醒車主回廠進行檢修,甚至是提供免費更換【價值近10萬元】的煞車零件? 日本TOYOTA難道是在做慈善事業嗎?就算顧客服務活動僅限日本國內進行,煞車失靈事件難道會因此就只在日本發生嗎?
嘉瑜昨天所召開的記者會並不是無的放矢,而是因為國內已經陸續有車主在行駛過程中失去煞車動力,和泰卻仍不願對廣大車主負起責任,放任零件有瑕疵疑慮的車輛不顧,讓駕駛與廣大用路人都陷入危險境地。
沒想到在嘉瑜召開記者會後,在和泰後續所發出的聲明稿中卻仍看不出半點歉意跟誠意,昨天交通部路政司與車安中心已承諾會介入調查,並在一個月內召開專家學者會議釐清相關問題,嘉瑜也會緊盯後續進度,為車主捍衛相關權益,也為廣大用路人捍衛道路安全!
汽車危險警示燈 在 李明賢 -阿賢之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危險路口,一年100起車禍》
靠近南港車站的興華路,短短幾百公尺,最近3年(106-108年)發生295起車禍,平均1年車禍近百件;143人受傷,平均每年48人受傷,倘若換算成每一天呢?等於平均每3天一起車禍,這是多麼令人震驚的數據!
也因此,不少南港當局居民透過臉書向阿賢陳情,主張增設紅綠燈或研擬強化交通安全的方案,正因為阿賢是交通委員會召集人之一,更有責任處理交通相關議題。日前,阿賢已經透過交大與工務單位調閱資料,並初步研擬建議,預計下周四將會現地會勘。
以下是初步解決方案:
●有關興華路與興中路80巷、74巷、56巷口,經現勘發現違規停車嚴重且部分路口處未畫設紅線,影響駕駛轉彎視距安全。經現場交通流量及調閱近3年肇事紀錄未達設置號誌標準。
●興華路/重陽路口距離興中路80巷約60公尺、距74巷約90公尺,興華路/興中路28巷距離興中路56巷約100公尺,三路口距號誌化路口距離亦未達設置號誌標準。
●不過,工務單位也建議於案址實施交通安全改善措施(取消汽車格或改設機車格,增加路口轉彎視距、加強取締違規、增設紅線、反射鏡、太陽能警示燈,以維護用路人安全)。
●最後,在阿賢下周四會勘前,也希望南港好朋友提出看法與建議,讓交通更安全。
#阿賢之聲港湖發聲
#交通安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