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汐止命案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汐止命案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汐止命案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汐止命案產品中有3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瑩真律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在上一篇文章中,瑩真律師提到了「你所說的都將成為呈堂證供」並不符合現狀,也說明了刑事訴訟法第95條的規定。 其中,第95條第二款規定「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就是我們常常聽到被告所擁有的「緘默權」,換句話說,當被告面對警察、檢察官或法官的訊問時,有權利不回答問題,保持緘默。 那...

 同時也有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5萬的網紅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成為七七會員(幫助我們繼續日更,並享有會員專屬福利):http://bit.ly/shasha77_member ✔︎ 體驗志祺七七文章版:https://blog.simpleinfo.cc/shasha77 ✔︎ 購買黃臭泥周邊商品: https://reurl.cc/Ezkbma 💛 ✔...

汐止命案 在 瑩真律師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9-10 21:06:31

在上一篇文章中,瑩真律師提到了「你所說的都將成為呈堂證供」並不符合現狀,也說明了刑事訴訟法第95條的規定。 其中,第95條第二款規定「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就是我們常常聽到被告所擁有的「緘默權」,換句話說,當被告面對警察、檢察官或法官的訊問時,有權利不回答問題,保持緘默。 那...

  • 汐止命案 在 瑩真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09 17:27:17
    有 344 人按讚

    在上一篇文章中,瑩真律師提到了「你所說的都將成為呈堂證供」並不符合現狀,也說明了刑事訴訟法第95條的規定。

    其中,第95條第二款規定「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就是我們常常聽到被告所擁有的「緘默權」,換句話說,當被告面對警察、檢察官或法官的訊問時,有權利不回答問題,保持緘默。

    那為什麼法律要賦予被告有權利選擇「緘默」呢?讓我們從蘇建和案,帶大家看看這個權利對被告的重要性。

    #從1991年到2012年的蘇建和案

    在還沒有新北市的1991年3月24日,台北縣汐止發生吳氏夫婦命案,同年8月犯罪嫌疑人等陸續被逮捕,蘇建和也包含在其中。當時汐止分局在問訊相關犯罪嫌疑人前,並未告知他們可以行使緘默權,使蘇建和在一番嚴刑逼供後,簽下自白書,也寫下長達21年的歲月。

    ⚠️設身處地想想,如果你是當時的蘇建和,警察沒有告知法律保障你有不回答的權利,又在擁有警察們的滿滿「關照」下,面對警察或後續檢察官、法官的問題,你會怎麼回答?是誓死堅持自己清白,抑或是乖乖屈打成招?🤔🤔🤔

    ▶️蘇建和案在很多爭議法律上也立有重要的意義,例如違法刑求、自白或證言得否作為唯一定罪依據等等,但從被告緘默權這點來說,由於我國採「不自證己罪」原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沒有證明自己無罪之義務,因此,賦予被告保持緘默的權利,也成為法律本應保障被告正當法律程序的一環。這也是為什麼這些規定如此重要。

    當然還是要提醒大家,縱使法律保障被告擁有緘默權,但也必須審慎運用!今晚八點,也別忘了就跟著律師一起來了解蘇建和案的故事吧!

    鼎峰國際法律事務所 黃郁婷律師撰

    #緘默權 #蘇建和案

  • 汐止命案 在 快點TV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13 03:45:51
    有 5 人按讚

    汐止重大命案!
    竟然用啞鈴砸死親哥...

    #鍋編

  • 汐止命案 在 中天新聞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13 03:45:12
    有 28 人按讚

    汐止重大命案!
    竟然用啞鈴砸死親哥...

    #鍋編

  • 汐止命案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1-09-09 19:00:20

    ✔︎ 成為七七會員(幫助我們繼續日更,並享有會員專屬福利):http://bit.ly/shasha77_member
    ✔︎ 體驗志祺七七文章版:https://blog.simpleinfo.cc/shasha77
    ✔︎ 購買黃臭泥周邊商品: https://reurl.cc/Ezkbma 💛
    ✔︎ 訂閱志祺七七頻道: http://bit.ly/shasha77_subscribe
    ✔︎ 追蹤志祺IG :https://www.instagram.com/shasha77.daily
    ✔︎ 來看志祺七七粉專 :http://bit.ly/shasha77_fb
    ✔︎ 如果不便加入會員,也可從這裡贊助我們:https://bit.ly/support-shasha77
    (請記得在贊助頁面留下您的email,以便我們寄送發票。若遇到金流問題,麻煩請聯繫:service@simpleinfo.cc)

    #凶宅 #房屋買賣
    各節重點:
    00:00 前導
    01:17「簡訊設計動畫製作」廣告段落
    02:07 怎樣算凶宅?每個人想的都不一樣
    03:09 法律認證的凶宅,其實很嚴格?
    04:37 凶宅真的可以打房嗎?
    05:29 凶宅也可以炒房?
    06:24 凶宅不是每個人都炒得起
    07:17 怎樣避免住到凶宅?
    08:18「租」到凶宅,還可以解約嗎?
    08:53「買」到凶宅,可以怎麼做?
    10:11 我們的觀點
    11:20 提問
    11:40 結尾

    【 製作團隊 】

    |企劃:虎斑
    |腳本:虎斑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歆雅
    |剪輯助理:歆雅/珊珊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凶宅 定義!怎樣算是凶宅?可以被洗白?凶宅會影響房價?:https://bit.ly/3DYMxAO
    →窮比鬼更可怕!網友想租凶宅:多兇都沒關係,自殺火災都OK:https://bit.ly/38Qxdro
    →賣凶宅稱""不是很凶"" 民眾:凶宅還分等級?:https://bit.ly/3tnCekU
    →驚人巧合令人發毛 台南極凶宅9月二拍:https://bit.ly/38TdtDO
    →每坪少13萬!7組人搶燒炭凶宅 得標價遠低於市場價:https://bit.ly/3l8C512
    →3組人搶汐止凶宅法拍屋 「幸運兒」203萬拿下 :https://bit.ly/3tr2zhM
    →門檻低又肯議價 板橋凶宅掛賣51天火速脫手:https://bit.ly/3yQvixT
    →買到凶宅怎麼辦?解約、打折還是拿賠償?:https://bit.ly/3E1XQIw
    →發現租到凶宅,到底該怎麼辦?律師教自保秘招:幫你租金、押金通通要回來:https://bit.ly/3nhhslJ
    →如何避免買到凶宅 檢察官教你停看聽:https://bit.ly/2Vsi78H
    →【新莊封屍宅3】銀行也怕凶宅「貸款紛紛走避」 想買準備好現金:https://bit.ly/2VwRLT2
    →凶宅灰色地帶|轉手過一手即不凶  律師:法官論定沒那麼簡單:https://bit.ly/3heYA3b
    →房價為何下不來?專家:政府怕自宮 不敢打炒地:https://bit.ly/3hfKH4V
    →打房沒在怕!工程師投資客:口袋夠深、放著就好,也可以轉嫁房客:https://bit.ly/2Vpuylu


    【 判決案例 】

    →600萬購凶宅585萬出售 虧15萬仍構詐欺罪被判刑
    https://bit.ly/3hiXC66
    →賣房未告知凶宅 母女皆判刑
    https://bit.ly/2WZla8G
    →房客發現36年前曾發生命案 屋主提告凶宅獲賠
    https://bit.ly/38XrRus
    →台南地主遭控隱匿凶宅挨告 法官認證據不足判無罪
    https://bit.ly/3zZsW0L
    →豪宅成凶宅 家屬判賠300萬 高院逆轉判免賠:自殺者還考慮貶值?
    https://bit.ly/3yUXJL6
    →獨/法院認證買到「凶宅」卻沒得賠!女「這原因」把苦吞了
    https://bit.ly/2YwU7Ci


    【 延伸閱讀 】

    →被人們遺棄的空間 凶宅解密:https://bit.ly/3l7daLd



    \每週7天,每天7點,每次7分鐘,和我們一起了解更多有趣的生活議題吧!/

    🥁七七仔們如果想寄東西關懷七七團隊與志祺,傳送門如下:
    106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111號8樓

    🟢如有引用本頻道影片與相關品牌識別素材,請遵循此規範:http://bit.ly/shasha77_authorization
    🟡如有業務需求,請洽:hi77@simpleinfo.cc
    🔴如果影片內容有誤,歡迎來信勘誤:hey77@simpleinfo.cc

  • 汐止命案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0-05-16 13:23:57

    200515東森 買房想知鄰居是否凶宅?需寫入「特約條款」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XkbP3HgGyjE

    房仲/林金祿:「關於凶宅的部分,我們只會記載這間房子的部分,但是如果你對其他住戶、其他地方有沒有凶宅的顧慮,我們可以在簽約的時候,可以寫在這個特約條款的部分。」

    記者/黃書葦、王鴻年 採訪報導……↓

    買房是一輩子的事,屋況說明書上列出一大堆選項,包含房子是不是有滲水、有非自然因素死亡、危險建築又或者是曾經過受災害等等,萬一買屋人有其他在意的選項可以填入特約條款內。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仲介告知的義務就僅限於這個房子本身。」

    一般來說,鄰居或整棟社區有沒有凶宅、樓梯間是不是堆放雜物、公共梯間有沒有受潮壁癌現象?是目前民眾最在意的3個點。

    內政部公佈的最新屋況說明書,還添加了建築物是不是有中繼幫浦機械室或水箱,以及手機基地台設施等等,一個是產生噪音,一個是有電磁波爭議。但房子或周遭有沒有出過人命才是大家最在意的點。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我沒有辦法,我也只好硬著頭皮去按樓上的電鈴,樓上的住戶打開門看到仲介,問說你們這裡有沒有人跳過樓?鄰居也把我轟出去啊?」

    以汐止這棟大樓為例,水塔有陌生男子溺死,法律定義大樓其他樓層不算凶宅,房仲建議買房有任何問題,最好白紙黑字寫清楚。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跟這個房子本身無關的但是你依舊會在乎的點,你可以主動要求仲介寫在特約條款裡,那如果沒有辦法達成的話,買方當然可以無條件解約。」

    但多數的屋主房客對於發生過命案的地方心裡總有疙瘩,下手前多打聽、多問清楚才不會引發買賣糾紛。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05/200515_16.html

  • 汐止命案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0-05-15 20:24:54

    200515東森+中天 社區水塔陳屍成凶宅?專家:僅頂樓、其他樓層不算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wXZMEKtshfk

    東森:黃子鳳、王鎮宇
    中天:陳怡汝、林俊鋒 採訪報導……↓

    【東森】

    高雄透天民宅發生駭人的冰屍命案,107年,男子被妻小謀殺,藏在冰櫃3個月,屋子成了凶宅,嫌犯遭判賠屋主315萬;同樣是驚悚命案,位在新北市新莊的水泥封屍案,雖然事後房子已經售出,但同樣都成了凶宅,凶宅該如何定義?

    律師/劉韋廷:「非自然死亡與陳屍的地點或輕生等等就會被認為是凶宅。」

    在宜蘭就曾有工人在社區施工發生公安意外死亡,消防借隔壁室內運送遺體,法院判定「借道運屍」不算凶宅。而桃園也曾有房客輕生後來自行上救護車送醫,法院判定由於她離開屋子後才死亡因此不算凶宅。如今新北市汐止某社區的頂樓水塔有男子陳屍,這個在法律上如何定義?

    律師/劉韋廷:「頂樓水塔才是凶宅的所在,而其他的樓層因為並不是死亡的地點,所以它並不會被認為是凶宅。」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實際上房子本身它不是凶宅,所以這件事情對於房價的影響會隨著時間而遞減,短時間、尤其是街坊鄰居大家都知道的時候,這個一定會有影響。」

    凶宅讓民眾敬而遠之隨之影響法價,只是對於凶宅的認定還有些特殊判例。

    律師/劉韋廷:「獨居老人自然死亡,老死的狀況正常來講也不認為是凶宅,可是因為後來被發現並覺得現場環境是很恐怖的,也有人認為說這應該把它列為凶宅。」

    但無論法院是否認定是凶宅,大部分的新屋主或租客對於曾發生過命案的屋子都感到不舒服也導致爭議不斷。

    【中天】

    白色上衣的男子在路上徘徊接著轉進巷子裡面,沒多久後從此消失不見。大樓樓頂拉起封鎖線,地上水塔的鎖遭人破壞打開,新北市汐止一處高級住宅區驚傳男子陳屍在水塔裡。

    記者/陳怡汝:「警方研判因為早上社區車道入口都會是打開的狀態,死者疑似是趁著車道口打開的時候入侵到社區裡頭,接著用走樓梯的方式一路走到頂樓。」

    大樓門禁森嚴,但當時男子進到頂樓還破壞水塔並投進水塔裡面,住戶喝水時發現水怪怪的向社區反應才驚覺喝到屍水而且長達12天。

    社區總幹事:「我們會打掉再加裝其他的水塔,住戶端的管內會再做一次完整的消毒。」

    喝到屍水好幾天,住戶們人心惶惶,還有人乾脆自己去買桶裝水來用,不僅如此也擔心是否可能成為凶宅?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法律上的角度來看它畢竟不是凶宅,可能3~5年後或許消費者就比較不會那麼在意了。」

    房仲強調賣房前必須先告知水塔狀況否則很容易出現糾紛,另外民俗專家也認為,必須要好好處否則可能會影響住戶的運勢。

    民俗專家/張旭初:「這狀況應該先去找醫生(解毒),吃一些素齋、素菜,對他們健康才比較有幫助。」

    男子疑似精神失常趁著住戶及保全不注意進到他人住宅,撬開水塔的鎖投入水塔屍體在水塔中泡了12天讓喝到屍水的住戶擔心身體出問題,更怕是否會帶來其他沒有辦法預料的事情。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05/200515.html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