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螺絲大哉問
嗨嗨大家,求職面試的時候總會需要提供一些文件,其中有一項「良民證」不知道大家有無聽過呢?聽起來就像是個證明自己的好人的證明一樣,這個東西到底是什麼呢?我一定要繳交嗎?就跟著Workforce勞動力量一起往下看看吧
☛ 良民證是什麼呢?
良民證的正式名稱為「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主要...
#小螺絲大哉問
嗨嗨大家,求職面試的時候總會需要提供一些文件,其中有一項「良民證」不知道大家有無聽過呢?聽起來就像是個證明自己的好人的證明一樣,這個東西到底是什麼呢?我一定要繳交嗎?就跟著Workforce勞動力量一起往下看看吧
☛ 良民證是什麼呢?
良民證的正式名稱為「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主要是證明個人有無刑事犯罪紀錄的公文書,比較常使用在留學、移民(申請永久居留)、求職或旅遊上。如果有需求的話,可以準備相關的身份證明文件(身分證或戶口名簿),至各地方政府的警察局臨櫃辦理(但最好先確認一下各地方的服務時段),或是先在網路上申辦後,再至領件地點領取。
☛ 雇主可以要求求職者提供嗎?
還記得我們之前有分享過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的規定嗎?雇主不能違反求職人或員工的意思,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的隱私資料,其中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第1-1條也明訂了隱私資料的範圍,而個人生活資訊中的「犯罪紀錄」就是其中之一,因此在未取得求職者或勞工的同意前,其實雇主是不能任意要求員工提供良民證的。
不過在該法中還是有但書的規範,如果雇主要求求職者或員工提供這些隱私資料是基於經濟上需求或是維護公共利益等特定目的而又再必要範圍之內,那麼還是可以請求職者提供良民證以確認是否勝任這項職務的。
☛ 可以合法要求提供良民證的常見行業?
上面提到就服法施行細則的規範其實還是會讓有些雇主有所疑慮,畢竟「基於經濟上需求或維護公共利益」還是太過抽象了,那麼到底有沒有可能可合法地要求員工提供隱私資料呢?畢竟對一些老闆來說,有時候就真的必須要確認員工的背景才能安心的聘僱或是保護客戶的權益呀!其實是有的,但只有特定的行業與職位才有相關依據得在面試時要求員工提供良民證,以下舉幾個行業為例:
❶計程車駕駛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7條第1項)
有觸犯過特定刑事案件之紀錄者,不得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
❷保全人員(保全業法第10條之1第1項第2款)
曾觸犯特定刑事案件者,不得擔任保全人員,即使是任職後才有觸犯特定刑案,保全業者(資方)在知道情形後也應即予解職。
❸教育工作者(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及第8項、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2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8款及9款)
擔任補習班的教職員工,如果有性侵害、性騷擾等法令列示的情況且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時,業者應予解聘或解僱;教保服務人員有法令列示的情況之一者,不得在幼兒園服務,雇主知悉的話也應予以免職、解聘或解僱。
❹托育人員(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第8條)
擔任托育人員(俗稱的保姆)者,依法應檢具「最近三個月內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正本」等文件才有辦法向主管機關辦理托育服務登記。
以上只是列舉一些行業作為參考,實務上可能還有一些職務,雇主在說明其正當性後,仍然可以合法地要求求職者或員工提供良民證的;反之,如果沒辦法清楚地說明有哪些正當的需求或是維護公益的目的,就有可能會違反就服法規定而受到檢查,進而被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
本篇文章提供了關於良民證的一點點小介紹,希望可以幫助大家多瞭解一些。總之,求職面試時不管要繳交任何資料前,都需要再三思考與確認其必要性,個人資料是很珍貴且私密的啊!祝大家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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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28~110/10/15
資格條件: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110學年度第1學期徵聘「研究人員」公告
(3D數位製造領域/校務基金進用)
(自本校通知報到日起聘) 公告日期:110年9月28日
■徵聘單位:研究總中心(3D數位製造領域)
■徵聘職稱:講師級研究員等級以上
■名額:1名
■一般資格條件: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領域之碩士等級以上學位,或已領有教育部部頒講師級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具備逆向工程、產品3D模型設計、3D列印等數位製造之軟硬體技術能力,且具備一年以上相關領域之產品開發或研發技術支援之業界實務經驗者為優先。
2.可教授課程:3D列印概論、3D列印製程實作(擠製及光固化製程)、3D建模設計、3D掃描與逆向工程實作,並能輔導學生參與相關競賽或取得專業證照者尤佳。
3.需協助管理本校3D列印中心營運及相關設備技術推廣。
4.應徵時須檢附作品集(或提供作品集連結)及與上述領域相關之可教授課程內容授課大綱。
■Department:General Research Service Center(3D Printing and Digital Manufacturing Fields)
■Position:Lecturer Rank Research Fellow(or above)
■Vacancy:1
■General Requirement:A master’s degree (or above) recognized by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of the R.O.C. in relevant fields or an experience as a Lecturer (or above) with official teaching certificate is required.
■Specialization or Special Qualification(research and publication requirement included):
1. Digital manufacturing expertise in the areas of reverse engineering, 3D model design and 3D printing technologies. More than one year relevant industry practical experiences in product development or R&D technical support is preferred.
2. Applicants should have capability to teach the following courses: Introduction of 3D Printing Technology; 3D Model Design; 3D Printing Practice in Extrusion and Vat Photopolymerization Techniques; Practice in 3D Scanning and Reverse Engineering.
3. Need to assist in the management of the NPUST 3D Printing Center and its related equipment maintenance and operation.
4. The portfolio (or a link to the portfolio) and the syllabus of teachable course content related to the above fields must be provided
工作項目:
■備註︰
一、以上應徵之「一般資格條件」,須於公告截止日前(110年10月15日)已具有碩士學位。
二、以上應徵之「專長領域獲特殊資格條件」中有關「實務工作經驗」之審核,本校將依教育部訂定公布「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規定辦理。
三、報名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10月15日止截止收件。
四、報名方式︰報名方式︰一律採書面方式報名,收件至報名截止日止。
(一)郵寄方式報名:以郵戳為憑,請寄送至91201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
(二) 親送方式報名: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間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
※ 應檢附之證件不齊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
五、聯絡電話︰08-7703202轉分機6113 本校人事室盧先生。
六、應徵信封右上角請務必註明「應徵者姓名」及「應徵單位(領域)」;資格符合者由徵聘單位辦理後續審查事宜,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如未獲錄取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七、報名需繳交表件︰(徵聘單位另有資料需求者,請依其需求辦理)
(一)現職工作佐證文件(國外任職證明文件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二)個人基本資料表(請詳細註明通訊地址、聯絡電話、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三)最近五年內著作一覽表。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畢業學校如係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所認可且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有案者,須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始予採認。
(五)檢附相關實務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影本。(須於公告截止日前之實務工作經驗始予採認)
(六)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影本,畢業學校如係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所認可且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有案者。
(七)其他有利於聘審之資格證明文件。
(八)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
※※(一 ~ 八)項資料請勿膠封,使用長尾夾固定成冊即可※※
八、請應徵者詳閱「本校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確認同意相關事項後簽名,並隨同履歷資料繳件。
工作地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九、前述第七項(1款)所需之「個人基本資料表(word檔案)」、「個人資料簡表(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Excel檔案)」表格,刊登於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點選「徵才資訊」及人事室網站首頁(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最新消息、徵才求職,請自行下載相關表格使用;其中有關「個人資料簡表.xlsx(Excel檔案)」,請另行以E-mail方式逕傳送以下相關系、所承辦人:
項目 單位 郵件信箱
(一) 研究總中心 grsc@g4e.npust.edu.tw
十、依「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聘用辦法」規定:
(一)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以編制外人員契約進用,其等級分為特聘級研究員、教授級研究員、副教授級研究員、助理教授級研究員及講師級研究員等五級(以下簡稱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其遴聘資格準用「大學研究人員聘任辦法」之規定。
(二)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聘期,以一年一聘為原則,但計畫期限在一年以內者,應依實際所需時間聘用。
(三)聘期最長以三年為限,每年須依規定接受評鑑,其辦法另定之。
(四)用人單位辦理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辦理續聘時,應提出聘用期間執行研究成果績效報告,並載明要求事項及檢據證明文件資料,提送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評審委員會審議。
(五)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於契約期間至少應參與一項研究計畫並於本校課程期間內每週實際授課2至4小時。
十一、應徵者之個人資料將用於本校此次徵聘研究人員之各項相關業務;且錄取後,將其個人資料供校務行政之用。
十二、本校聘任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
十三、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二)本校首頁網址http://mportal.npust.edu.tw/bin/home.php 點選「求才資訊」。
(三)本校人事室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點選「最新消息」及「徵才求職區」。
(四)「全國就業通」網址https://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index.aspx 點選「找工作」。
(五)「104人力銀行」網址https://www.104.com.tw/index.cfm。
(六)「教育部全國大專教育人才網」網址https://tjn.moe.edu.tw/index.php/點選「職缺訊息」。
(七)「科技部網站」網址https://www.most.gov.tw/?l=ch/點選「動態資訊/求才訊息」。
<<** 詳細內容請依人事室網站公告內容為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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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室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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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16~110/09/30
資格條件: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110學年度第1學期徵聘「研究人員」公告
(校務基金進用/資訊資管領域)
(自本校通知報到日起聘) 公告日期:110年9月16日
■徵聘單位:研究總中心 (資訊/資管領域)
■徵聘職稱:講師級研究員等級以上
■名額:1名
■一般資格條件: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系所碩士學位或講師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大數據分析。
2.人工智慧。
3.知識管理。
4.影像辨識。
■Department:General Research Service Center
■Position:Lecturer Rank Research Fellow (or higher)
■Vacancy:1
■General Requirement:A master’s degree recognized by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of the R.O.C. in relevant fields is required or an experience as a lecturer (or above) with an official teaching certificate.
■Specialization or Special Qualification(research and publication requirement included):
1. Big Data Analysis.
2.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3. Knowledge Management.
4. Image Recogn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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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備註︰
一、以上應徵之「一般資格條件」,須於公告截止日前(110年9月30日)已具有碩士學位。
二、以上應徵之「專長領域獲特殊資格條件」中有關「實務工作經驗」之審核,本校將依教育部訂定公布「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規定辦理。
三、報名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止截止收件。
四、報名方式︰報名方式︰一律採書面方式報名,收件至報名截止日止。
(一)郵寄方式報名:以郵戳為憑,請寄送至91201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
(二) 親送方式報名: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間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
※ 應檢附之證件不齊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
五、聯絡電話︰08-7703202轉分機6113 本校人事室盧先生。
六、應徵信封右上角請務必註明「應徵者姓名」及「應徵單位(領域)」;資格符合者由徵聘單位辦理後續審查事宜,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如未獲錄取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七、報名需繳交表件︰(徵聘單位另有資料需求者,請依其需求辦理)
(一)現職工作佐證文件(國外任職證明文件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二)個人基本資料表(請詳細註明通訊地址、聯絡電話、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三)最近五年內著作一覽表。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畢業學校如係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所認可且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有案者,須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始予採認。
(五)檢附相關實務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影本。(須於公告截止日前之實務工作經驗始予採認)
(六)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影本,畢業學校如係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所認可且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有案者。
(七)其他有利於聘審之資格證明文件。
(八)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
※※(一 ~ 八)項資料請勿膠封,使用長尾夾固定成冊即可※※
八、請應徵者詳閱「本校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確認同意相關事項後簽名,並隨同履歷資料繳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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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前述第七項(1款)所需之「個人基本資料表(word檔案)」、「個人資料簡表(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Excel檔案)」表格,刊登於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點選「徵才資訊」及人事室網站首頁(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最新消息、徵才求職,請自行下載相關表格使用;其中有關「個人資料簡表.xlsx(Excel檔案)」,請另行以E-mail方式逕傳送以下相關系、所承辦人:
項目 單位 郵件信箱
(一) 研究總中心 grsc@g4e.npust.edu.tw
十、依「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聘用辦法」規定:
(一)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以編制外人員契約進用,其等級分為特聘級研究員、教授級研究員、副教授級研究員、助理教授級研究員及講師級研究員等五級(以下簡稱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其遴聘資格準用「大學研究人員聘任辦法」之規定。
(二)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聘期,以一年一聘為原則,但計畫期限在一年以內者,應依實際所需時間聘用。
(三)聘期最長以三年為限,每年須依規定接受評鑑,其辦法另定之。
(四)用人單位辦理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辦理續聘時,應提出聘用期間執行研究成果績效報告,並載明要求事項及檢據證明文件資料,提送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評審委員會審議。
(五)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於契約期間至少應參與一項研究計畫並於本校課程期間內每週實際授課2至4小時。
十一、應徵者之個人資料將用於本校此次徵聘研究人員之各項相關業務;且錄取後,將其個人資料供校務行政之用。
十二、本校聘任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
十三、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二)本校首頁網址http://mportal.npust.edu.tw/bin/home.php 點選「求才資訊」。
(三)本校人事室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點選「最新消息」及「徵才求職區」。
(四)「全國就業通」網址https://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index.aspx 點選「找工作」。
(五)「104人力銀行」網址https://www.104.com.tw/index.cfm。
(六)「教育部全國大專教育人才網」網址https://tjn.moe.edu.tw/index.php/點選「職缺訊息」。
(七)「科技部網站」網址https://www.most.gov.tw/?l=ch/點選「動態資訊/求才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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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室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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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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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14~110/09/28
資格條件: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110學年度第2學期徵聘「教學人員」公告(校務基金進用/幼保系)
(聘期自111年2月1日起聘,至多聘任3年,詳細聘期依契約書辦理)
(自111年2月1日起聘) 公告日期:110年9月14日
■徵聘單位:幼兒保育系
■徵聘職稱:助理教授級以上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
■名額:1
■一般資格條件: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系所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具備幼兒教育專長,能開設幼兒教保相關專業課程。
2.請具國際教保機構交流及全英文授課能力。
3.具備1年以上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及跨領域工作經驗,並需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4.具教學經驗者尤佳。
5.檢附歷年著作。
■Department:Department of Child care
■Position:Assistant ProfessorLevel(above)
■Vacancy:1
■General Requirement:With a foreign/ domestic PhD in a relevant discipline recognized by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MOE), R.O.C. or
with a teaching certificate for assistant professor (or higher) issued by MOE
■Specialization or Special Qualification(research and publication requirement included):
1.Offering courses in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relevant disciplines.
2.Conducting international exchanges with child care institutes and offering English-taught courses.
3.Work experience in the industry and in the profession related to teaching subjects for more than 1 year; proof documents required.
4.Teaching experience is preferred.
5.Enclosing publ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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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備註︰
※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聘任及升等辦法」第六條規定,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任期最長以三學年為限,且每年需依規定接受評鑑,其辦法另定之。聘期原則以一學年一聘,評鑑不通過者,次學年不予聘任。聘期未滿一學年者,得免予評鑑。經同一聘任單位連續二學年評鑑認定優良者,於應徵本校同一聘任單位專任教師職缺時,應逕與系教師評審委員會完成初審推薦之人選並得排序或共列,一併送請學院辦理複審。
一、以上應徵之「一般資格條件」及「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須於公告截止日前(110年9月28日)已具有博士學位或教育部核頒助理教授以上之教師資格證書及相關佐證資料。
二、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新聘專任教師如教授專業或技術科目者,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中有關「實務工作經驗」之審核,本校將依教育部訂定公布「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規定辦理。
三、報名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9月28日止截止收件。
四、報名方式︰報名方式︰一律採書面方式報名,收件至報名截止日止。
(一) 郵寄方式報名:以郵戳為憑,請寄送至91201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
(二) 親送方式報名: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間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
※ 應檢附之證件不齊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
五、聯絡電話︰08-7703202轉分機6112 本校人事室朱小姐。
六、應徵信封右上角請務必註明「應徵者姓名」及「應徵單位/(專業領域)」;資格符合者由徵聘單位辦理後續審查事宜,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如未獲錄取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七、報名需繳交表件︰(徵聘單位另有資料需求者,請依其需求辦理)
(一)個人基本資料表(請詳細註明通訊地址、聯絡電話、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二)新聘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應徵人員資料簡表。
(三)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含教師資格證書影本),畢業學校如係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所認可且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有案者,須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及教師資格證書始予採認。
(四)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影本,畢業學校如係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所認可且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有案者。
(五)現職工作佐證文件(國外任職證明文件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六)檢附相關實務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影本。(須於公告截止日前之實務工作經驗始予採認)
(七)其他有利於聘審之資格證明文件。
(八)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
※※(一 ~ 八)項資料請勿膠封,使用長尾夾固定成冊即可※※
工作地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八、前述第七項(1、2款)所需之「個人基本資料表」、「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應徵人員資料簡表」表格,刊登於本校人事室網站首頁(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最新消息、徵才求職區,請自行下載相關表格使用;其中有關「新聘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應徵人員資料簡表」,請另行以E-mail方式逕傳送以下相關系、所承辦人:
項目 系所 郵件信箱
(一) 幼兒保育系 babychild@mail.npust.edu.tw
九、請應徵者詳閱「本校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確認同意相關事項後簽名,並隨同履歷資料繳件。
十、本校聘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及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第5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或不適任情形之紀錄。
十一、依本校專任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辦法第8條規定略以,新聘教師應公開甄選,各系擬聘一名,需提送二至三人,…,應徵教師人數未達二人時,應簽請原公告延長,若連同第二次延長公告應徵教師人數仍未達二人時,應經系教評會重新檢視徵才專業領域或擬聘職級公告內容之適切性,並簽奉校長核定後重新公告之。各次徵才公告期間所有應徵教師應合併辦理,合併後應徵教師人數須達二人以上,始得進行初審工作。通過初審人數未達二人,應依前揭程序重新公告,公告期間至少二週為原則,已通過初審資格者應予保留。
十二、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二)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index.aspx 點選「求才資訊」。
(三)本校人事室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點選「最新消息」/「徵才求職區」。
(四)全國就業通網址https://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index.aspx 點選「找工作」。
(五)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網址https://tjn.moe.edu.tw/index.php點選「職缺訊息」。
(六)科技部網址https://www.most.gov.tw/點選「動態資訊」/「求才訊息」。
(七)104人力銀行網址https://www.104.com.tw/index.cfm點選「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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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