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永和租屋看板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永和租屋看板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ShyLes ((拉板匿名投稿帳號))看板lesbian標題[心情] 永和租屋勸世文長(近永福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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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的來由是因為約莫在五個月前,透過拉版輾轉租到了一間屋況很好的家庭式套房
。在此是想提醒如果有機會遇到這間房子的版友可以再多考慮。
房屋簡介:
在一層位於永福橋下四樓的老公寓,兩廳兩衛三房一陽台(目前閒置的是一間套房),房
東在約莫五六年前因為前房客電線走火所以整層翻新,屋況非常好,整體明亮通風。
不想讓闡述觀點太過偏頗,所以這篇文章會以較偏向租賃合約的法律層面敘述。
以下是幾項我搬入之後覺得不甚合理所以最後住不到五個月必須搬出的原因:
1. 講到簽約就請你搬走
一剛開始去看房子的時候,“二房東”(因為他堅持自己不是二房東不想負責,不過行為
上就是)態度良好,屋況非常好加上當時上一間房子租約即將到期我急著要搬家,
我詢問二房東:這樣什麼時候要簽約?
二房東:要簽不簽都可以阿。
我當時苟且心態並沒有強力要求要簽約,算是我在外租屋十幾年的第一次,事後想想完全
是低級錯誤。
約莫12月時我慢慢發現二房東在居住生活上無法溝通,以及和剛開始說的不一樣的一些
細
節所以就提出要簽約的請求。
一開始他是滿積極要解決,不過我隨後當面向他說明依法律上而言他不是房屋所有者,他
必須有房屋所有者的授權書,當下他表示他會再研究看看,進了房門半夜便傳訊息來:
我和B(從頭到尾都是不沾鍋沒有參與也被拉下水)都不想麻煩房東耶。如果你對現在的
租賃條件滿意就住到八月(不知道為何可以規範這個期限),不然要搬走隨時都可以跟我
們說。
當晚,我因為二房東的雙面說詞渾身覺得毛骨悚然的不安全而失眠。又再想起當時租下這
間“完全空”的套房時,花了多少時間採購家具、粉刷、批土、加強防水,更遑論要搬出
的話還要處理家具又必須花費多少時間和金錢。
2. 事後才發現水電不分單
當時特別詢問二房東,樓上(五樓是同一個房東蓋的頂加)和我們是否水電費是分開兩張
單,
二房東:是的。樓上一張樓下一張。
某次,我看到信箱有電費帳單想說幫忙拿上樓,事先詢問了二房東,他直接說:不要!
會覺得有點奇怪是因為八九月份僅僅水電(不包含網路)我就付了將近1200(我們幾乎不
開冷氣也鮮少在家)。
在我居住期間只有最後表明要搬離時要求看到水電帳單,其餘時間都是二房東傳一個數字
來就匯款。
後來才發現,根本不是四五樓分開兩張單,而且兩層樓全算,因此在電費級距較高的情況
下費用較高。
以上兩點是我覺得依常理來說較不合理的地方,其實退一步來說,沒簽約和水電不分單也
不是什麼大問題,若有版友到了現場非常喜歡這間房子,也是可以租下的。
不過,這間房子的問題很明顯是二房東的無法溝通及說一套做一套。
若版友到了現場非常喜歡,但顧慮人的問題,可以寄到下面的信箱給我詢問當時的相處狀
況,因為每個人的相處狀況不同,或許你可以接受二房東的模式,就不在此公開他個人的
細節了。
[email protected]
感謝閱讀至此的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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