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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8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最高行政法院日前針對亞洲水泥新城山礦場礦業權展延案,判決撤銷確定,不過,依照礦業法規定,亞泥仍可挖礦。環保團體29日呼籲立法院儘快修法,否則目前70個礦業權展延得申請案,也可能會如法依循,持續對環境造成傷害。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
「水權法規」的推薦目錄
水權法規 在 阿方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24 10: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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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權法規 在 一六 · 台北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9-24 17:19:29
《疫情下的最大贏家--串流媒體》 投稿人|林宏廷 校正|沈子晴 ❙串流媒體是什麼? 串流媒體英文翻譯為stream media,是配合現代人們網路播送收看的需求而設計。顧名思義此技術是將多媒體資料壓縮後,透過網際網路使資料分組如水流一般,分批傳送至用戶端。有別於傳統的傳輸方式,不須在使用前下載整...
水權法規 在 森林小狼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17 18:07:50
【四二零研習社x 森林CBD專業諮詢】 全台最大規模420社團 💚中秋節🥮「最純」抽獎💚 『前言』 森林自今年三月起就持續在推廣CBD對人體的影響,將國外新穎、獨特的CBD產品引進台灣給各位先知們體驗一般人體驗不到的生活水準! 我們相信科技進步帶來更好的生活理念觀念轉變。 醫療合法化已經開始被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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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權法規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1-09-29 14:50:47最高行政法院日前針對亞洲水泥新城山礦場礦業權展延案,判決撤銷確定,不過,依照礦業法規定,亞泥仍可挖礦。環保團體29日呼籲立法院儘快修法,否則目前70個礦業權展延得申請案,也可能會如法依循,持續對環境造成傷害。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4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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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權法規 在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1-08-17 18:30:062021/5/11(五),來跟大家談一件,我從政至今,覺得非常離奇的案件 ...
蛙蛙口罩這個案子,堪稱設計精緻的腳本,導演在一旁觀看眾人陷入困境,我們卻無計可施。
全台大概有2000名以上消費者,捲入這起消費爭議,金額預估至少在2億元以上。從去年12月知道這個案子以來,我偕同 立法委員 陳椒華 及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各地方黨部同仁及縣市議員,邀集各地方縣市消保官,來研商後續處理,但在 #關鍵事件 發生後,這個案子變得幾乎難以往下走。
這個關鍵事件,就是今年3月份,蛙蛙文創的負責人李子斌先生,在各地協調會召開的途中,#突然宣布過世。在法院未指定「臨時管理人」之前,所有民事訴訟都難以進行,如果是刑事訴訟,也面對公司負責人已死亡,訴訟標的不存在的問題。
而在李子斌過世的前兩個月,蛙蛙文創名下的所有股權,都轉移至其名下。
而蛙蛙文創的前身,「活水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涉及北美館合約債務履行的弊案;當時的債務糾紛,讓歐洲會展屆大吃一驚,北美館館長還因此下台。
而用蛙蛙文創的關聯公司「好妙文創」一查,才發現同一組人,在過去涉及的刑民事案件,大概有30幾件,同一組人馬,除了蛙蛙文創、好妙文創(拾穗豐收有限公司)外,還有「日出印象」、「環球策展股份有限公司」 … 等多塊公司招牌,但離奇的是,有債務不履行、違反商業會計法、偽造文書、涉及詐欺、承租場地水電費未繳 … 等眾多前案,但又成立一個新的公司「蛙蛙文創」,利用新公司向群眾募集口罩生產資金,讓高達2000多位消費者受害,而我們政府的現行法規,竟奈他無法 …
另一件詭異是,李子斌先生死亡在高雄市三民區,但死亡證明,是在彌陀診所開立。再去查彌陀這間診所,發現 …
如果,這起案件就這樣結束,我想很多消費者,會對台灣公司登記審查之便宜行事,以及消費保護系統喪失信心,我也會對身為民意代表,但卻無力協助廣大消費者,爭取他們應有的權利,感到非常的失望。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粉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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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權法規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1-08-09 21:44:25Twitch傳送門: https://www.twitch.tv/otakuarmy2
#高虹安 又被亂點鴛鴦譜要 #選台北市長 啦,再下去可能要上月球競選了吧!不然來問問她可不可以選總統好了!震撼吧!
根據新頭殼的報導,【針對南部連日來大雨,陸續傳出災情,民眾黨立委高虹安質疑,前瞻治水預算2500多億淪為美化用的視覺預算。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強調,像這樣一天有1100公釐水量,誰都撐不起,反酸「要謙卑一點」,同時也多一份準備,少一份災害。高虹安今(9日)直言,她認同蘇院長說的,那不就更應該好好檢討花這麼多錢的治水相關預算,到底其中多少用在幫助人民渡過天災,而不是只是興建官員剪綵拍照的清水、景觀工程?】啊蘇貞昌說人類要謙卑一點,但問題是你跟五十年前的八七水災比較,難道現在台灣還在五十年前,還是說你編兩千五百億就是為了謙卑面對自然環境用的,那把錢給我,我可以教導大家要謙卑啊!
根據ettoday的報導:【台灣民眾黨立委高虹安賽前透過臉書貼出一張練習踢拳的照片表示,她前幾天跟民眾黨立委蔡壁如去練習拳擊,這運動必須掌握好出拳的時機、角度,甚至是身體的旋轉、腳步,「期待開議之後可以用上這些技巧」,還說「格鬥拳擊真的很喘」。】等等之前不是說跟桌球很熟,現在怎麼又跟拳擊有關係了,你是不是只想穿短褲給大家看腿?【瞇眼】
根據三立新聞網的報導:【距離2022地方首長選戰僅剩一年多,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在網路直播節目中表示,建議台北市長柯文哲參選桃園市長。對此,柯文哲今日下午記者會中表示,吳子嘉上一個禮拜不是說我應該去選高雄,怎麼每一個禮拜都不一樣,大家笑一笑就好。至於吳子嘉也點名民眾黨立委高虹安出戰2022台北市長選舉,柯文哲則笑稱,「上一題已經很聳動,這題更驚悚。」】啊吳董啊,高虹安到底要選哪裡啦,怎麼每周一說法,看起來都不清楚啊,不然我們問問當事人好了?
另外,根據ettoday的報導,【台灣民眾黨立委高虹安3日舉行記者會質疑,政府沒有把疫苗預約平台的採購流程上網公告,不符合《採購法》規定,是上車後補票,且除採購法源依據不明,平台的功能也與民眾期待有落差。對此,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處長羅天健表示,《採購法》因應緊急情況有緊急採購程序的規定,但同時也必須通過對外公告、預算和決算等監督機制。】這不是被大內宣說都要感謝唐鳳嗎?怎麼搞了半天是招標,而且招標系統現在還讓1500人登錄了要打MODERNA,系統這麼愛出錯,這個標案是不是太奇妙了一點?有規定一定要跟去年領三倍券一樣出錯嗎?
還有,當事人高虹安最近真的很忙著一些奇怪的事情,她上次還傳訊給我說他出專輯了!但是竟然強調現場唱比較好聽,是不是這麼愛唱歌,我們還是又要注意版權的問題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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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大綱:
00:00 開播
10:00 治水預算用在哪裡?
29:00 虹安委員打格鬥拳擊
43:00 選北市?選新竹?高虹安透露...
01:14:00 疫苗預約平台
01:37:00 高虹安斜槓出專輯信念
01:43:00 悼念死者
水權法規 在 I運動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9月 國民體育日 得獎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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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權法規 在 本土研究社 Liber Research Communit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整改時代?】歷年政府十大縱容地產商壟斷行為
現時北京指需要整改香港發展商的「壟斷行為」,但「壟斷行為」的出現,與香港政府過往的房屋土地政策息息相關。那麼房屋土地政策會否來一場有意義的大改革?恐怕言之尚早。
現時政府放風的數個最新措施,非但不是劍指,甚至是鼓勵壟斷行為。這個弔詭之處,暫時被主流公共論述所忽略。以下十個香港政府助長發展商壟斷的行為,是否亦需要一併「整改」?
◾助長發展商加速圈地
多年來各種類型土地的發展管制,有維護城市景觀、保障生活質素與不同群體的權利,更有避免發展商全面壟斷土地資源的政策功能。但近日最新報導消息,傳出林鄭放風要大肆為發展商發展「起釘」,除放寬早已被發展商割據的濕地的發展地積比,亦打算向發展商視為「豬頭骨」的祖堂地開刀,鬆綁出售限制,預期發展商將能在新界加速囤地。
今次全方位的發展鬆綁,亦劍指市區土儲。自2010年起林鄭將強拍條件由9成收購門檻放寬到8成,十年後,今日有放風林鄭政府將舊樓強拍條件再降至7成。強拍底線似乎容許「無限後退」,在法例上不斷合理化發展商壟斷式收樓行為,相信「田牲式」收樓手法會更加放肆,而舊樓小業主及租戶的議價空間卻退無可退。
有趣的是,早前外投行的數據分析,在今次中央施壓下,估計恒基的地產謀財策略(農地王及私人市區收樓)將受最大影響。然而,今次放風的強拍放寬卻令市區舊樓最多土儲的恒基最受惠。政府跟發展商之間捆綁利益關係,在現時中央針對發展商壟斷行為下,更顯弔詭及複雜。
◾散播土地「荒」言
由2002年「孫九招」起,政府將香港房屋政策「定性」為集中土地供應,減少公營房屋供應,將私人房屋供應交由市場決定,是其後樓價飆升的重要因素。歷經20年,政府房屋大方針卻不見有大改變,繼續盲目催谷覓地,甚至不斷提倡天價人工島開,只為「做大個餅」,卻不全面收回棕地、發展商土儲及潛在違規丁地等其他土地選項。只講土地供應的政策論調背後,正配合著發展商動員打手發功,聯手在公眾輿論上背書式輸入「土地荒」的幻象,最後發展商圈地囤地等壟斷行為卻以「公共利益」之名變得合情合理。
林薪最近轉口風表示香港短期「搵夠地」,但劍指官僚「卡關」要加速審批,跟現時發展商指控回應香港房屋問題源自覓地到建屋速度「唔夠快」,明顯口徑一致,更顯政府貫徹親發展商的立場,不斷為發展商釋放土儲,助長由發展商主導香港土地供應。
◾「土地共享」度身訂做兼送基建
作為政府近年重點推銷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本身已被詬病為發展商「度身訂做」。政府以提供基建為由,幫助發展商釋放其偏遠、或有客觀條件限制(如位於濕地旁)而不適合發展的土儲,而公眾因而額外獲得的單位,往往只佔整個發展小部分(*額外*樓面面積的六成作公營房屋用途),發展商甚至能申請將官地納入發展範圍,將計劃稱為「共享」,實在是一個搵笨的公關表演,最後只會助長發展商繼續壟斷香港規劃主導權。
由發展商決定土地共享的選址,會否出現規劃錯配的社區?單從最新一宗共享申請中,恒基建議在林村杜山村鄉郊地區興建近40層高「公屋」,足見其潛在規劃災難。
可能發展商政府觀望政府會否進一步放寬發展限制,亦正與政府討價還價中,過去兩年土地「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只接到三宗申請,就土地供應速度而言,又是另一種「搵笨」。而昨天有發展商接受文匯報專訪就表示,在土地供應方面發展商可扮演更積極角色,表示可以提供多個「公營房屋單位」,參與「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可能是發展商心目中應酬北京施壓的其中一個成績表,能否真的解決房屋問題或壟斷問題只是一個大問號。
◾傾向避開發展商土儲收地
若政府真的動真格應付發展商壟斷及囤積行為,運用過去數十年在法院未嘗一敗的《收回土地條例》(土收)就最適合,將高度集中的業權復歸公有作公共用途,亦能夠增加租住公營房屋供應,舒緩基層居住困境。
政府亦會在收地政策上處處配合發展商。近數年有無數案例顯示,政府會選擇性利用土收針對一般農民、非原居民村甚至小地主,如橫洲、馬屎埔等,而巧妙地被避開發展商土儲,例如屏山北的棕地發展選址,以維護發展商的「私人業權」。「土地共享先導計劃」亦容許政府利用土收收回選址內小業主的業權,為大業主的土地共享申請開路,位於林村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正屬此例,申請文件建議政府利用土收收回申請範圍內某些道路的業權,為發展項目興建接駁道路。
單單看林鄭於2019年提出收回十組私人地興建公屋,兩年後現時只能夠收回三組地塊,另外有三組地塊因屬發展商而放棄收回。而宣布收回的三組地塊中,其中一組更是新鴻基地產無法獲得當中位置關鍵的「祖堂地」業權而未能發展,屬「豬頭骨」地,政府收地屬收拾殘局。而發展商和政府亦能分別在收取「壯士斷臂」及「果斷收地」的公關之效,但諸如此類選擇性收地的做法只是在助長發展商壟斷市場的行為。
◾助長囤地自肥兼送發展權
過往新市鎮發展模式,主要是政府收回土地並重新規劃,部分土地再行公開拍賣,沙田新市鎮便是一例。而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卻開始加入「原址換地」等概念,(「加強版」的新市鎮發展模式),逐漸將規劃主導權拱手相讓予發展商-發展商可以保留土地的發展權,早年聞風而一湧囤地的發展商大有斬獲,亦能夠決定能在那個位置起樓。
在新界東北發展公佈前,現任財政司陳茂波被涉嫌利益衝突,搶閘新界東北囤地,最後更逃過廉署起訴。連政府官員亦「其身不正」參與囤地等壟斷操作,怎能期望政府會大力遏止囤積堆奇?「加強版」新市鎮發展模式為發展商度身訂造,「獎勵」囤地行為,誰囤地囤得最多,誰就更能有能力壟斷市場。
◾批准無底線開則
回歸早年的發水樓、屏風樓,到近年納米樓,卻是一直導致香港房屋「貴、細、擠、焗」的一大推手。往往政府給予發展商樓面面積的優惠豁免,放寬這些建築物法規時,卻縱容發展商鑽政策空子,可以「無底線」開則,賺盡每一呎,而政府一向少有適時作出管制,卻稱將問題交予市場決定及解決,造就一個個三尖八角的「怪則」單位。除了樓價貴生活成本高,連市民的居住空間也被收縮及改造。今日,上有夏寶龍聲稱要解決劏房問題,下有繼續造就恒基成為「納米地產王」,更顯政府無心解決香港房屋問題。
◾放任樓市縱火
面對發展商囤樓囤地以及熱錢流入炒賣樓市,政府只講土地供應,將需求管理置於不顧,更故意忽視壓抑樓市炒賣的房稅政策改革,才是香港房屋問題「貴、細、擠」多年來一直未能妥善改善的關鍵。
上年年頭大肆宣揚的一手樓空置稅,林鄭已經不敢再提,資產增值稅亦再不考慮。而早幾年政府為「應對」熱錢炒賣物業投資樓價飆升而推出的買家及特別印花稅(「辣招」),原來可以透過公司股權轉讓業權形式避開, 所以公眾不時驚訝某高官、富商或明星竟能夠「首置」買樓,才猛然醒覺這些「辣招」實質上只係用來「做下樣」,向公眾顯示已經「做咗嘢」,實質上繼續「馬照跑、舞照跳、樓照炒」。
◾卸膊公營房屋予私人參建
除了政府每年公營房屋供應長期不足外,現時林鄭自稱「重建置業階梯」一大措施首置樓,更是政府將公營房屋供應責任交予私人參建的「卸膊」發展模式。在首置樓的官方定義上卻一直彈出彈入,一時形容為「公」,一時又「私」,變相可以「捽數」,成為林鄭公私營「七三比例」達標的最大「公因數」,根本地影響原作公營房屋(公屋/居屋)的潛在土地供應數目。
當政府推銷土地共享計劃的前身「以公私合營釋放發展商農地土儲」時,強調需要在地皮提供公營房屋,但沒有明言是是哪一種(公屋/居屋),時至今日,公營房屋部分成為了「公營房屋/首置樓」。首置樓「名公實私」,作為私人發展商作出「社會貢獻」的一大賣點,讓夾心階層可以首置「可負擔」的單位,但定價上所價不菲,舉例說最新由長實發展的安達臣首置樓,定價已不考慮申請者負擔能力,而是重新與市價掛鈎,往往比居屋更加昂貴,這正是政府卸膊公營房屋的必然後果。
從「公營房屋」定義的變樣,明顯見到政府房屋供應政策放軟手腳,鬆章於發展商。如日後首置樓恆常化為公營房屋供應的話,將延續香港房屋供應由私人發展商主導的命運。
◾讓地產利益滲入城規會
董建華時期,首次委任過半數有發展商背景的人進入城規會,將城規會審批土地發展的把關角色,慢慢被日益摻雜的發展商利益弱化。現時單靠城規會本身利益申報機制以及避席做法,已經未足夠釋取公眾對於官商勾結的質疑,例如現時城規會 「鄉郊及新市鎮規劃小組委員會會議」,已有五個委員有發展商背景,公眾對於城規會能否發揮公正審議發展申請的觀感已經大打折扣。
◾增加發展商土儲的「活化」政策
除了慣常賣地強拍舊樓,近年的活化工廈政策亦給予發展商增加土儲的機會。由初時2010年的整幢工廠改建優惠、2018年第二輪工廈重建免補地價,再到近日的工廠改契標準補地價,除了很有可能為發展商日後農地改契補地價標準化試水溫外,一連串加快重建工廠措施,據傳媒報導亦助長發展商過往十年囤積甚至炒賣工廠單位,直接導致工廠區的呎價急升。
所謂「活化」,不止助長發展商的壟斷行為由土地房屋重建,延伸至平民工廠區,在加快重建同時,卻少有安置及補償小租戶的措施,租戶愈搬愈遠/細。單是靠虛有其表的劏房租管,根本不足以解決香港中低層生活工作空間日漸收縮的問題。
◾小結
回顧過往十多年政府縱容史,縱使近日中央點名發展商壟斷行為,然而,最新一份施政報告,香港政府很有可能進行土地發展鬆綁大手術,短期內繼續甚至加劇這場壟斷遊戲。而未來這個利益纏繞的聯盟究竟會不會被清算/替代?或是中央施壓只是「雷聲大雨點小」?長遠仍需繼續觀望香港土地利益版圖變動、未來中央施政方針以及下一任政府班底之間如何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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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有價 月捐撐起土地研究工作:https://liber-research.com/support-us/
FPS ID:5390547
HSBC PayMe 捐款支持:https://bit.ly/32aoOMn
戶口號碼:匯豐銀行 640-198305-001 (LIBER RESEARCH COMMUNITY (HK) COMPANY LIMITED)
義工招募:https://bit.ly/2SbbyT3
水權法規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建立公正文化,鼓勵提出問題,而非解決提出問題的人——談談公司化以外的台鐵改革」
昨天在交通委員會備詢時,王國財交通部長不斷強調「普悠瑪是車子的問題、太魯閣是工區管理的問題」。但是,這些只是個案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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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的普悠瑪事故,撞出了台鐵驗收管理和車輛維護的問題,也讓台鐵進行了總體檢。
體檢報告要求台鐵建置安全管理系統(SMS),台鐵因此在2018年設立「營運安全處」,推動建置及落實安全管理系統。
然而,今年4月的太魯閣事故,又撞出了台鐵對於工區管理的問題。
重大事故後的「總體檢」完成後,又再次發生重大事故,凸顯台鐵的問題不是個別問題,而在整體的組織與文化。
可惜的是,王部長的台鐵改革,「總路線就是公司化」,彷彿只要公司化,所有問題都會跟著解決。
事實上根本不是如此。
首先是組織的問題。
台鐵是三級機關中,具有超高密度組織法規範的特殊機關。包括「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組織條例」、「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組織通則」、「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餐旅服務總所組織條例」和「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貨運服務總所組織條例」。
連餐旅服務單位都要組織條例,就可以知道機關組織的僵化和龐雜。而運務、工務、機務及電務四大分支,看似各司其職的組織分工,實則各自為政,讓人力到資訊都難以統合。
這個問題,王國材部長非常清楚。因此在上任之後,就表示將設立「分區營運中心」,整合運務、工務、機務及電務的運作。
但是,「分區營運中心」並沒有組織法上的定位(事實上,連營運安全處都是黑機關!)。這些仰賴部長授權而存在的單位,到底能多大程度「整合」台鐵,讓台鐵更安全,甚至建立「合作文化」?
可惜的是,從行政院到交通部,並不認為制度上的組織改造,應該優先於台鐵的公司化。
其次,則是文化問題。
特別是從公務機關的究責文化,走向公正文化(Just Culture)的決心。
什麼是公正文化?
國際民航組織(ICAO)第9859號文件第1版有非常清楚的定義:「一個良好報告文化之根基乃為不處罰環境,員工須了解並認可何謂可接受行為和不可接受行為。雖在一個不處罰環境下,但管理者絕不容許明知故犯或是刻意違反之行為。在特定環境下,公正文化認可需有處罰行動,並試圖去定義可接受和不可接受行動或活動之界線。」
簡單講,在承認人會犯錯的前提下,可以欣然接受小孩指出國王沒穿衣服,員工指出台鐵螺絲掉滿地。
只有在互信文化下,才能鼓勵員工主動提出重要的安全資訊。
可惜的是,過去台鐵家醜一旦外揚,台鐵最先想到的都不是「怎麼解決問題」,而是「趕快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於是,從下班後主動巡查通報斷軌的道班領班、指出列車習慣性超速趕點的司機,到普悠瑪事件後具名接受媒體採訪點出問題的技術人員,都被一一懲處。
這樣的組織文化,如何鼓勵員工主動反映問題、解決問題?
最後,在制度上,鐵路法也沒有和「民用航空法」一樣,有對主動提出問題者減輕或免除處罰的保障。
民用航空法第112-1條:「對於前二條未發覺之違規,主動向民航局提出者,民航局得視其情節輕重,減輕或免除其處罰。」這就是希望藉由制度性的保障,建立起「公正文化」,讓員工更容易主動表達疑慮以獲得資訊,防微杜漸。
人命關天,高度強調風險管理以確保安全的航空業,對吹哨者有相關保障,同樣涉及高度風險還常常出狀況的鐵路,又怎麼能不重視?
可惜的是,部長在今天的質詢上面表示,應該只需要內部規定做就好。只是,內部規定,難以成為阻卻法律責任的事由。
台鐵近年來,建置和落實安全管理系統的嘗試,我認為要予以肯定。
不過,如果不能直面沉痾已久的組織與文化,那麼,再多SOP的建立,只怕就像軍隊中的「喝水小卡」或保15-002表格(裝備檢查及缺失改正表),除了增加行政成本和偽造了更多文書之外,也難以阻止下一個普悠瑪,下一個太魯閣事故的發生。